《决不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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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堕胎-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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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我上火车的那一天,爸爸送我到站台,我四处顾盼他的身影,可是只等来了他的电话。

他说:“好运!”

我说:“告诉我你没有爱过我?”

他想了想,说:“我不能说那个字,我只能说我喜欢你。”

我挂了电话,将手机卡从手机里拿出来,从车窗里扔了出去。我爱了他四年,他是我的老师,我的爱人,我们热吻,我们做爱,但是四年来他一直不说他爱我。

到了外省,手机号一定得换,我爱的男人也一定得换。我在火车上发誓:我会爱上第一个对我说我爱你的男人。所以,当我听到鲁北说“我爱你”的时候,在心底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义无反顾地投进他的怀里。

妈妈看我出神,同情地拍拍我:“给他打一个电话吧,这三年,他身边一直没有别的女人。”

睡了几个小时,我起床梳洗。

爸爸给我点了一支烟,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你的手指有些黄了,以后记着用烟嘴吧。”他笑。

我感激地看着他,很想与他聊点什么,但是三年来头绪太多,一时无从下口。我借口去书市看看我们社的展厅,拎着包在他的目光中走出门去。

我去的方向是金博大商场,我知道那儿有一个泰迪熊的专柜。我答应了要给错错买一只泰迪熊。

一只穿粉红色棉袄的泰迪熊吸引了我,我让小姐将那只熊给我。

小姐歉意地说:“对不起,这只熊不卖!”

“为什么?”

“这是客户预订的。如果您想要,可以填一下表格,我们下个星期从台湾给您带来。”

“下个星期我就不在郑州了。”我有些不快。

“那您看看别的泰迪?”

我摇头,转身想到别的商场看看。

没有想到一回头正看到一双注视我的眼睛,眼睛的表情从怀疑到激动,我看着这双眼睛,一时语结。

“卫真!”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的样子没有变,表情却仿佛更加忧郁。

“先生,您要的熊!”小姐与他仿佛很熟。

“这只泰迪是你订下的?”他还喜欢泰迪。我想起以前他常常带我来这儿看泰迪熊的日子,他向我许诺过,会将所有的泰迪都买给我。三年了,难道他一直在买?

他笑了笑,去付账,将熊给我:“送给你。”

“为朋友买的?”

“本来是给一个……一个朋友买的,你喜欢,就送给你。”

我将熊放回他的手里,他已经开始为另一个人来买下所有的泰迪了,这只熊应该属于它真正的主人:“我也是为一个……朋友来买的,不一定要这一只。”

不知道它的主人有没有听他说过我爱你?我出神。

“喝杯咖啡?”他提议。

我与他坐进捷农咖啡,感觉这场景那么熟悉---我与和其不也是因为一只泰迪熊而认识,从喝第一杯咖啡而成为朋友的么?

和其一直以为我喜欢泰迪是因为童心未泯,他不知道,泰迪其实是我最青涩的情感。

“你没有什么变化。”我打破沉静。

“你长大了。”

“老了,都二十三了。”

我认识他的时候才十六岁,十六岁,多么可爱的年龄!

“我三十二岁都不说自己老!”他笑。

“男人越老越值钱,如果是没有结婚,更是无价之宝。”

提到结婚,我们都沉默起来。

“听妈妈说,你一直单身。”我小心翼翼地说。

“这么多年,习惯一个人。你呢?”

“我有了一个女儿!”我说。

他愣了一下:“那真好,她多大了?”

“八岁!”我眨眼。

“八岁?怎么可能?”

“呵呵,我的干女儿。”

他松了一口气,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样子和三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却不再像过去那样让我六神无主。

“做个游戏吧,你说出三个成语,要不假思索地说。”我害怕出现冷场,便找话说。

“义无反顾,至死不渝,畏首畏尾。”他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怔了一下,老实地回答。

我哈哈笑:“在第一个成语前加上六个字‘新婚之夜我们’,第二个成语前加上一个字‘她’,第三个成语前加上一个字‘我’,你将这些字念出来,便是你的感情预言。”

“新婚之夜我们义无反顾,她至死不渝,我畏首畏尾。”他念,脸色一沉。

气氛一下子难堪起来,我本想活跃气氛,他却可能以为我在讽刺他。我忙解释:“这只是个玩笑,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三个成语吗?财源滚滚,一针见血,水性杨花。”

他并不笑,久久地沉默:“对不起,我负了你。”

七年了,终于让我等到了三个字,却是对不起。我苦笑,摇头说:“说这个做什么,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回头已是百年身,现在一切都变了。”

“女人比我想象中的要坚强,没有我想象中长情。”他也笑。

长情?我冷笑,男人都是一个德行,不能给女人天长地久,却希望女人对他的感情地久天长。

正准备回他句什么,我的手机响了,同事在电话里催我,让我快到书市上来,发现有本书的封面与我以前做过的插页设计雷同。

“有事?”

“是的。不像上大学那个时候,课想听就听,不想听就逃。现在,工作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起身。

他将熊放在我怀里:“送你吧,你转送你朋友,我可以再订一个!”

“谢谢你。”我将下巴放在泰迪软软的毛上,感觉温馨。

“手机号码是多少?什么时候我们再聊聊?”

“我记得你的手机,我会给你打电话。”我说。

一切真是变了。如果是三年前,我会将手机号告诉他并监督他背熟,而且会不厌其烦地叮咛他:“一定要给我电话呃。”

我一路乱想,抱着熊来到书市。

同事桃子看到我仿佛看到救星:“乔米,你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和你的设计雷同?”

我只看了一眼,便冷笑:“不是雷同,而是一模一样。”

这幅画是我为一本图书做的插页,没有想到有人“慧眼识珠”,将插页安置了书名,摇身一变,成为一本书的封面。

我看书的美编属名:江水春。

我们拨通了那本书的出版社的电话。

我对接电话的女人说我找江水春。

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

“江水春?”

“是我,你是哪位?”

“是这样的,刚才我看到了你设计的一个封面,与乔米设计的一幅内页插图是一样的。”

“唔,乔米也是我的笔名。”他一本正经。

我恼怒起来,居然还有这么不知羞耻的人,抄袭倒也算了,还能一本正经地说出这样的谎言来。

我冷道:“对不起,江先生,乔米没有一个笔名叫江水春。”

“你是谁?”

“乔米!”

他不说话了,可能在想如何应对。

“请你解释!”我说。

“乔米小姐,这件事我希望私了。”他发现纸已包不住火,倒是开门见山。

“对不起,我最憎恨抄袭者,这件事情如果不澄清,会给我带来不好的影响。”

“能不能给我一个电话,我一会儿给你打过去,现在说话不方便。”

“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会起诉你,我们到法庭见吧。”我放下电话,发现桃子和几个同事都在看我。

“怎么了?”我奇怪。

“乔米,你比以前厉害多了。”

我笑了起来:“这样不好吗?”

要是在以前,我会想大家出来闯社会,都不容易,而且谁都会有犯错的时候,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能息事宁人就息事宁人。但是现在,看多了事情经历多了事情,我已明白:对小人的姑息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想在社会上混,就不能像农夫一样傻乎乎地将冻坏的蛇放在胸口暖。


 喝着奶茶想咖啡

来到一家年轻的店子。有着很好听的名字:可爱洋服。

店里面清一色的年轻人,男男女女都打扮成日韩风格,清一色的卡哇伊。

一个像新出炉的蛋塔般鲜明略带颤音的男声响起:“今天大家开心不开心?”

所有的店员停下手里的工作,齐声微笑回答:“开心!”

“大家都要努力呃!”

“会的!”

看着这些冲劲十足的年轻人,我忍不住微笑,被他们感染,感觉不买些什么,就对不住朝气蓬勃的青春。

被年轻打动,是不是代表我正在老去,所以对将失去的物什开始珍惜。

看中了一件男式毛衣,松松长长,随意却不失匠心。肩头有两片牛仔布,与毛衣的柔软正好相反,硬朗朗地点睛出一些刚劲。

和其应该适合。我想。

当我想到他穿这件毛衣的样子时,心里犹自一暖。

拨他电话,想问他穿多少尺码。

手机里却传出:“您所拨叫的用户已关机。”

正是下午,又是周末,他会去哪儿?他的职业使得他手机二十四小时候命,有什么样的大事,使得他将手机关掉?

我尽量使自己不去想到卢小雅,但是手里的泰迪熊,分明在提醒我应该给她打个电话。

卢小雅的电话一直在振铃,却没有人接听。

我沮丧地坐在店里的皮椅上,年轻的女生关心地问我:“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有,站得久了,有些累。”我强笑。

“衣服选好了吗?”她指着我手里一直揪着的毛衣。

我点头,心正一点点地被抽空。

回到家,父母都不在家,我将泰迪扔在床上,拿着毛衣发呆,一遍遍拨和其与卢小雅的电话,一遍遍心凉。

终于将话筒放下,电话忽然尖叫起来。我惊喜地抓起来,小心地喂了一声,却是卫真的声音。

他说:“还好,你家的电话还没有变。”

我沉默起来。静坐一会儿,偶在镜中见自己略见狰狞的表情---几年前,是他不要我,现在,我等待的人并非他,而他却来了。

“一直打你家电话,一直不通。”他在说,“如果你有时间,我们见面好吗?”

他的语气让我陌生,几年前,都是我在电话里死缠烂打,而他总是权威如君主,不过几年,怎么就忽地时过境迁。

我冷笑着点头不语,想起这是电话,忙说:“好的。”

换衣服时,我将刚刚买下的毛衣套在身上,松松大大,不是我的尺码,但是毛衣本就是随意的东西,空空旷旷中反而将女人的妩媚不露痕迹地抛给人看。

有些赌气地将香水洒在毛衣上,仿佛香气能掩饰掉几个小时前,我在可爱洋服店里为和其选毛衣时复杂的心情;仿佛香气便可以模糊真相,让我连带着自欺欺人地忘记始前无用的多情,让人相信买这件毛衣的初衷本就为自己而不是和其。

卫真与我约好在金水桥附近见。

城市像个沧桑的妇人,睡眠不足,便匆匆用昏黄的路灯做脂粉搽出来见人,无奈年老皮硬,脂粉久挂不住,一个不留神,便泄露了斑驳的岁月残痕。

他赞美我的大衣,自来旧的绿色,像墙角一抹无人料理的苔青,裁剪合适,系出名门。

“设计师倒是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女人,但是牌子在全国尚没叫响。”我微笑。

想起这件衣服的由头,有些黯然。

这是和其为我买的大衣,那个时候,我刚做完手术,他被医生一席“不好好调养会有如下可怕后果……”吓得将我关在家里,除了睡觉和喝汤,什么都不许做。

那天忽然凉得厉害,他抱着一件大衣回来,喜滋滋地让我试穿。

大衣的颜色便是这种自来旧的苔绿,但是样式过于繁杂,那种小家碧玉的感觉,在我身上穿不出味道。趁他上班,我偷跑到服装店里换大衣,设计师丁俏君本是我相熟的朋友,一见大衣,便暧昧地笑:“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她以为和其是我男朋友。我一时解释不清,便一笑了之。

换了件同色不同款的大衣,俏君在一边儿看我试衣,长吁短叹:“如果爱人就像衣服可以试穿可以换,你说多好。”

“我这样的平凡女人不能,但是你岂能做不到?”我打趣她。

她吸烟,看着我的背影,感叹:“年轻真好。”

丁俏君已三十出头,事业大成,名声大振,却高处不胜寒,老姑独处,找不到合意人嫁掉。她常在我耳边诉苦:这年头,好男人和皱纹是反比的,前者日少,后者渐增。

我正在想宽慰她几句什么,她居然说:“那个年轻男人对你倒是真的用心,在我店里挑了半天,才选定了那件。”

我顺着她的手看那件被我换掉的大衣,寂寞地放在柜台边,有些失落的凄然。

“如果他早说是给你选衣服,我就会介绍他你身上这件。”她将烟盒给我,“他长得也确实好看,但是,他和你之间,还没有那种默契感,他不知道什么适合你。”

和其后来仿佛并没有看出衣服有什么不同,我也没有说破,只是一五一十地将衣服钱给他放进钱包,迫他收下。

卫真轻抚我的头,想努力将卷发捋顺,他温柔地低语:“你还是这样时不时地出神,什么时候你才能真正长大?”

我头微微一偏:“什么才算长大?”

他被我问得愕然,笑了起来,摸出烟盒,拿出两支,一并放在唇上点燃,分一支给我。

我吸着有他唇上温度的烟,在没有温度的大衣上努力寻找属于和其的温暖。

“你家在哪儿?”

“……沈阳。”他迟疑。

“在到我们学校做老师之前,你在哪儿?”

“你想知道什么?”他好笑。

“我想对你多了解一些,不想让自己回想你时,除了知道你叫卫真,你喜欢泰迪熊之外,一无所知。”

“你还知道一件事!”他捉弄。

“什么?”

“我是男人。”

我在他的目光中红了脸。真是斗转星移,卫真居然比以前开朗风趣了许多,但是这样的卫真,更让我感觉遥远。

以前,他是那么沉静,那么忧郁的男人啊。

“你爱过我吗?”我盯着他的眼睛,不容他有一丝迟疑。

他的眼睛依然像沼泽,温湿黑深,随时有吞噬人的危险。

“问出这句话的女人,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便是已经从爱情中走开,要么便是还在爱情中挣扎。你属于哪一种?”

我愣了一下,仰头哈哈大笑起来,头顶上的星空深不可测,但是对我却没有危险,因为我站在离它遥远的光亮中,就像卫真于我。

“卫真,我已不是少年了。”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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