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到木轮车上,拉到附近的水沟里集体掩埋。原鸡川公社马清凤(后为幼儿园园长、特级教师)一家八口人,除她在陇西师范上学没有饿死以外,其余7人全部饿死。7具尸体堆放一坑。后来县里要求“打扫卫生”,命令队里将土坑踏陷,表面上看不出痕迹。
参加座谈会的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县人大主任,当年是省冶金厅干部,是派来解决通渭问题的工作组成员。他说,1959年秋天,他们来这里看到炕上、路上、田间、地头都躺着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组给还活着的人灌汤抢救。当时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发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队(属城关公社)抢救人命,大队长刘廷杰把他们领到王家庄,看到一家烟囱里冒烟——那时候几乎是见不到炊烟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锅里正煮着什么,刘廷杰揭开锅盖的时候,他们看到锅里煮的是人肉,记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个麻眼儿(方言,指眼睛不好或瞎子)。敬根年强调说:“这是我亲眼看见的。锅里有只胳膊还连着一只手,看那手才知道是个小孩子。”后来又到襄南公社的吴家河,大队长董效元告诉他们说,黑石头大队的蔡东花吃过人肉。碰巧他们正好见着了这个女人,眼睛红红的,头发脱落得很厉害,一头的头发茬子,很可怕。她还吃了自己亲生的不到五岁的女孩。问她为啥要吃的时候,她说饿急了呀。
那时人吃人的现象不是个别的。1980年,新华社记者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三人到通渭采访,陇阳公社王书记对他们说:“三年困难时期,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30岁的妇女,把自己女儿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从新疆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为村里吃人肉的不少。那时人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晒太阳的人,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是吃过人肉的。”王书记当年在引洮工程上劳动,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饿死了,全家一共饿死五口人。
2000年8月,我到通渭召开座谈会时,通渭县政协干部张大发在座,他是《通渭县志》的编者之一,对这一段历史比较熟悉,也有研究的意愿,还可以查阅通渭的历史档案。我建议他抓紧时间,抢救资料。在我这本书已经完成的时候,收到了张大发的著作《金桥路漫》,他走访了很多当事人,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其中也有很多人吃人的事件。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原碧玉公社玉关大队朱家峡生产队朱西,明里在草垛、地埂间捕食老鼠,暗中偷食人肉,后来将一窝蜂一次煮食,中毒致死。
一个只有四口人的家,儿子已经饿死了,剩下奶奶、儿媳和一个孙女。一天孙女也死了,年轻的妈妈望着死在院中的女儿发愣——她无力哭泣,哭也没眼泪。就在这时,奶奶从屋里爬出来,拖起孙女干柴一般消瘦的尸体,向后院走去。过了一会,年轻的妈妈来到后院,发现孩子已被奶奶碎尸后煮进了锅。后来,这个煮食孙女的奶奶也没能活下来,大概“罪孽深重”。
通渭县中医大夫卢念祖(已故)回忆说:1959年腊月,他三妈带着女儿到河沟里刮人肉,开始还颇有收获,后来去的人多了,碰上一具尸体,连骨头割下来几个人打平和(方言,即平均分)。一天他三妈煮了一条人腿,端给奄奄一息的他三爸吃,他三爸不忍吃,摆手示意让其端出去。可当他三妈刚端出客房门,就被几个闻腥赶来的饥民抢吃一光。不几天她三妈失踪了,人们在庄后的地埂下发现一双女人的小脚,从鞋袜上认出是他三妈的。
饥饿者捕食不到死人,便捕食活人。原陇阳公社车家岔大队卢家庄生产队社员卢雄娃在串亲途中被饥民弄死,刮去了全身肉。鸡川公社某村一家社员,丈夫在外地工作,听说家乡发生饥荒,寄来了十多斤粮票。这女人把面买回来后,反锁大门,数日不出。好些天过去了,村里的人还不见这家门里有人走动,翻墙进去,几个孩子早已饿死了,但不见这位女人,以后也不知下落。70年代初竟东窗事发,原来这位女人弃下儿女,背着面逃走,但她还没走出村庄就被人杀后吃了。案发后,有人追查,但杀人者早死了,死无对证,不了了之。
原陇阳公社周店大队大湾生产队张四娃用木棒子将十二岁亲生女打死煮食,后来这一家四口人无一存活。申家山中年妇女牛某某把四岁亲生女儿弄死后碎尸煮食,也属同例。
还有一位干部身份的人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他家的故事。他说,当时,我们家有六口人,父亲去了洮河水利工地,我和弟妹由母亲拉扯着。母亲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不知在什么地方藏了点粮食,每当深更半夜,弟妹们睡熟了,母亲悄悄地把我叫醒,将一把用石窝(方言,即舂)踏细的熟面塞到我口里,然后用被子捂住我的头,等我吃下肚子,她才安然睡去。母亲为什么只给我吃,而不给弟妹们吃呢?当时,我只有十二岁,只觉得妈妈偏心我,至于更深的意思,我就不知道了。有一次,我看见母亲望着皮包骨头的弟弟妹妹脸上显得非常痛苦,问她怎么啦,母亲摇摇头,什么也没有说。不久,弟妹们都死了。过了一年,大约是1961年春,父亲从洮河回来了,母亲把我交给父亲说:“没办法,我只给你拉扯活了一个,就……就一个了呀。”话没说完,便“哇”地一声哭倒在地上。父亲把母亲抱到炕上,也跟着哭。这时,情况已经好多了,可是母亲整天哭得爬不起来,任凭我和父亲怎么安慰也无济于事,不久,母亲的眼睛哭瞎了,那时,她才三十多岁。一天天,我也长大了,我终于悟出了母亲当年的用意,她是为了保住我家的“香火”。
在第三铺乡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一对夫妇养了五六个孩子,连他们自己一共七八张口,怎么养活?到了无可奈何的时候,当母亲的把一个六七岁的女孩扔到野地里。可孩子并没有死,母亲看到那双翻动的眼睛,那双乞求的手,不忍心又把她抱回来。可是抱回来还是活不成,为了保住惟一的儿子,最后又狠心扔出去了。也许老天不要她的命,她抓吃身边的野草,竟然活下来了。她现在也成了孩子的母亲,想到那时的情景,她会有什么感慨呀!还有这样一位母亲,她煮吃了小女儿,大女儿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拽着妈妈的衣襟央求道:“妈妈,你不要吃我,等我长大了给你添炕哩!”
那年年底,事态更为严重了。能逃的逃,不能逃的等着死,死了还有谁掩埋他们呢?幸好是冬天,尸体僵而不腐,否则将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呢?更可恨那年月里的老鼠,常常成群结伙出来行劫,将尸体啃得不堪入目。
曾任通渭县副县长的白尚文,其母饿死了,曾任县人大主任的阎玉祥一家饿死6口人,今寺子赵家山的一位老人(当时为大队干部)回忆道:“当时村里已死人过半,可是生产队的仓里还有几十斤油渣、几十斤粮食,就是不敢分给社员吃。省委工作组长王秉祥来村查访时,问:‘人都饿死了,为什么不把它分给社员吃?’我们无言答对,心里却明白:谁敢吃呀!吃了也不得活呀
2、全县开展共产主义大辩论
1958年,通渭县的县委书记是席道隆,山西人,时年35岁,新中国成立前因参加革命坐过国民党的牢。县长是田步霄,陕西人,为人忠厚,办事认真,工作实事求是。
由于席道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工作积极”,省委对通渭县的工作很满意。1958年5月5日至23日,他以“先进县代表”的身份,列席了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这对一个小县的县委书记来说,是无上的光荣。席道隆由于“坚持运用马列主义辨别方向”,成了全省干部学习的榜样。中共八届二中全会是决定搞“大跃进”的会。席道隆在会上得到了“真经”,回来以后工作更积极了,立场更坚定了。
1958年,他们响应毛主席“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把全县原有的169个高级合作社合并为14个人民公社,全县为一个联社。在一个月之内办起了2759个食堂,男女老少都得到食堂吃饭。农村管理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在全县组织一个民兵师,各公社成为战斗团,大队为战斗营,生产队为战斗连,连下设排,排下设班。“出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在生产上提出了“千斤元帅升帐(粮食单产),万斤洋芋上天(洋芋单产)的口号。在公社化中虽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但阻力也不小。有些农民抢收自留地里的庄稼,杀羊杀猪,他们说:“看着啥都成公家的了,趁早弄完得了!”
为了清除阻力,全县开展共产主义大辩论。辩论的题目是:什么是共产主义?怎样建成共产主义?显然,对这样深奥的问题农民是说不清楚的。但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共产主义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通向共产主义天堂的“金桥”。谁反对组织人民公社,谁就是反对共产主义,谁就要受到批判、斗争。有不同看法的就是“白旗”,要“拔掉”。仅1958年,全县共“拔白旗”565人(其中县机关干部3人,公社干部11人,生产队干部66人,作业队以下干部485人)。这是定西地委组织部1959年复查时的统计数,实际“拔白旗”的人数要多得多。有的公社下达“拔白旗”的指标,生产队为了完成指标,谁开会来晚了就“拔”谁。在“拔白旗”的同时,对那些积极跟着跑的人“插红旗”,即表彰,这使一些青年人更加狂热。中共通渭县委1965年7月5日《关于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指出,从1957年到1959年,在大辩论、拔白旗、批判富裕中农冒尖人物中,共错批判斗争农民10360多人。
为了迎接共产主义,全县大平大调,大刮共产风,使农民受到很大损失。从土地、劳力、畜力、农具、树木、房屋、家禽家畜,以至盆盆罐罐及其它财物,平调总价值990多万元。
在生产上集中指挥。种什么,不种什么,不根据农民的意愿,不顾自然条件,提出“四不种”、“五消灭”、“八登殿”,随意改变种植结构。与此同时,把大量劳动力调离农业生产战线。1958年春,抽调劳动力17900多人(占总劳动力的19。7%)大搞工业。5月,又抽调18000多劳动力投入引洮水利工程。8月正当田黄在地,不顾收割,为迎接中央水土保持检查团的检查,以10多天时间,集中5万多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51。4%),从刘家埂到华家岭公路沿线,摆了60公里的长蛇阵,扎彩门,飘红旗,大字报满山,锣鼓喧天,突击水土保持工程。10月,又抽调25000多名劳动力,大战华家岭、史家山。1959年,又调5万多劳动力兴办水利工程。一个仅有20多万人口的县,如此大规模抽调劳动力,使得耕地荒芜(年底荒芜耕地11万多亩)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1957年粮食总产16423万斤,1958年11576万斤,1959年8386万斤,1960年3632万斤。
一方面粮食大幅度减产,一方面向上级虚报粮食丰收。1958年计划总产38000万斤,秋后上报数为26000多万斤(相当于实际产量的2。25倍),征购任务定为4360万斤(实际入库4154万斤,占实际总产量的36%)。1959年计划总产24000万斤,秋后上报数为18000万斤(相当于实际产量的2。15倍),征购任务为5400万斤(实际入库3958万斤,占实际总产量的47。2%)。当然,这些没有完成的计划数和浮夸的上报数也是上级逼出来的。
3、“完不成征购任务,提头来见!”
《通渭县志》上记载的历年粮食征购数比上述报告要少一些,但两者还是比较接近。从县志上列出的历年数字可以看到从1953年到1959年通渭人民负担之重。到1960年,由于人口大量死亡,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征购任务不得不大量减少,一直到90年代还没有恢复到1959年的征购水平。
表24 通渭县历年粮油征购统计(单位:万斤)
年度 征粮 统购粮食 征购合计 统购油品
1949 758 / 758 /
1950 856 / 856 /
1951 958 / 958 /
1952 989 / 989 /
1953 846 1137 1983 /
1954 863 1760 2623 /
1955 873 1837 2710 148。37
1956 1123 2476 3599 127。11
1957 1399 2897 4296 128。23
1958 1265 2785 4050 82。48
1959 1428 2398 3826 78。36
1960 140 36 176 0。34
1961 389 227 616 13。58
1962 384 225 609 2。06
1963 419 175 594 24。68
1964 485 675 1160 39。31
1965 455 844 1299 57。47
1966 526 833 1359 54。96
1967 527 802 1329 23。54
资料来源:《通渭县志》,第361页。
粮食产量逐年下降,而征购任务又逐年增加,只好让农民勒紧裤腰带。早在1957年粮食征购入库中,有些地方粮食就很紧张,政府动员群众卖陈粮、吃陈粮。公社分配时只分现金,不分粮食。1958年春季,碧玉、第三铺、义岗等地就出现饿死人现象。到1959年情况就更严重了。当年冬季,全县162个大队中,就有102个大队三个月没给社员分过口粮。有些地方社员40天没有吃过粮食,以草根、草衣、树皮充饥,还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进入1959年春天,定西地区粮食局势日趋紧张。到5月20日止,全区库存粮食仅有6208万斤。销售量每天平均达110多万斤。由于上一年秋后征购了过头粮,到春天需要大量返销给农民。5月份,粮食供应面达45%左右(正常情况供应面10%左右),而且供应面继续扩大,有可能达到65%。由于1958年上报的数都是大丰收,现在这么大的供应面,很多人不相信,认为农村有粮食,要求供应粮食是阶级斗争的表现。面对农村大量需要的粮食供应,省委提出“需要服从可能,销售服从指标,安排服从调拨,农村服从城市”的原则。这就把向农民供应粮食压到最低位置。同时,要求各地用阶级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