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你能做什么?”
女人看着金文萱葱白样的手指,粉嫩的脸庞,发出很怪的笑声。说那笑声阴狠吧,可又像是畅快的调笑。“能洗衣吗?能做饭吗?能帮佣吗……”见金文萱无以应,顺势说道:“我倒是有个出路,不知你是否愿意。不过你有亲人在此吗?没有,太好了。”
为什么没有亲人就太好了,金文萱没有多想,即便想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怀疑。
然后像移民局似地,将金文萱的来龙去脉问了个底儿掉。面对这样的盘问,金文萱感到十分惭愧。她的履历太简单,除了在家当格格,什么经历也没有,显然不利于求职谋生。
“不要担心啦,我会帮你的。有一种女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唱唱歌啦,帮人招待一下客人啦……”
到了这里,孤陋寡闻的金文萱还是没有怀疑,如果当初在京城,随二姐金文茜多出去走走,也能把眼下的情况猜出个大概。
只要不再依赖约瑟夫就好,金文萱想。
然后女人就把金文萱带到了妓院。
一见那些男女的作派;一听那些非同寻常的笑声;一听那些调笑之词;一嗅她和金文茜绝对不会问津的脂粉气……金文萱的阅读经验联系了实际,尽管父亲严禁,金文茜还是把某些小说带回了家。想不到现在启发她的正是那些小说,马上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怒喝一声,又给了方才还是相谈甚欢的女人一记耳光,便向大门外走去。
大门处,两个骨骼精瘦、目光猥亵、嘴唇黢黑的男人,胳膊一横,撑在了门上。此时此刻,“虎落平阳”也不能尽言郡王府格格金文萱的感受。她对着那两张汉人的脸,想,这就是那种不要的“脸”,难怪先人们看不起汉人。
与之交谈甚欢的女人,拿到老鸨的钱就走了,走前,特地来到关押金文萱的地方,说:“你不是不想依赖他人吗?现在可以如愿以偿了,有你这样的好脸子,准能成为头牌窑姐,你就等着好好伺候那些男人吧。”
金文萱到底是满人,她收起无用的气愤、哭泣,没有重复大多数被迫卖人娼门的女人,最后不得不屈服的故事,她选择了上吊。
正当她将绳索套进脖子的时候,门被撞开,约瑟夫和几个警察走了进来。
一见约瑟夫,金文萱不由自主地冲向他;并伸出自己的双臂,投向他的怀抱。
可是约瑟夫冷着脸儿,一把推开了她。
这一推,岂止对金文萱是奇耻大辱,有那么一刹那,她的双臂,就那样蜷曲着僵在牛空,好像她的双臂也被约瑟夫这一推,尴尬得不能自己。
回到家里,约瑟夫看也不看着她,冷冰冰地对她说:“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你又何必如此。”金文萱反倒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约瑟夫说:“当初从警察局将你带回家里的时候,我对你的安全、健康、生活等等,是做了担保的,你这样为所欲为,一旦出了问题,法律将会治罪于我。”
“原来你担心的是自己法律上的责任。”金文萱不但对自己闯出如此大祸,毫无认识,对约瑟夫的首席责任不是自己,竟还有些许不满。
不知不觉中,她的口气已经有了撒娇的意味,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开始撒娇,好戏跟着就来了。也许所有的女人,对拯救自己于危难之中的男人,都会产生可以相托的依赖感,也就是从属感。
不管约瑟夫多么不想扮演英雄救美的通俗角色,金文萱却非要把他推上这个席位不可。如果女主角非要把男主角做这样处理,男主角还有多少发挥的余地?男人其实是没有多少意志的,尤其在美色面前。
可是现在,约瑟夫完全没有接龙的情绪,金文萱在唐人街上的经历,真把他吓坏了,如果金文萱是男人,约瑟夫非给她几个耳光不可。“随你怎么说。”
“我不过想找个工作,不要永远依赖你。”
“可以,但要通过正当渠道。”约瑟夫硬声硬气地说,硌得金文萱耳朵生疼。一个几乎抑制不住自己,热烈渴望给对方几个耳光的人,能柔声细语吗?
从此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生硬,谁也不和谁多说什么,哪怕是面对面地坐在早餐桌上。
约瑟夫的确后悔过,这样一个不但五谷不分,连世情都不分的女人,显然不宜相处,她愿意出去工作也好,从此为她留意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
试过洗衣妇。先是衣服洗不干净,老板对约瑟夫说,这样的女人哪里能用来洗衣,只能是个穿衣的小姐。金文萱不服气,用了力气使劲搓洗,一天下来,一件衣服也没搓洗干净,自己的手指反倒受了伤。回到家里,丝丝拉拉地对着一个个手指吹气,约瑟夫翻翻白眼,不但不闻不问,还特意扭过身去。
改为售货,头等香烟,却错收二等或三等烟的价钱,老板说:“等您自己开店的时候,再进行这样的善举吧。”
是心不在焉,还是不识英文数字?约瑟夫想。那些数字,不过是初级英语的学习内容,而她也学习得颇有心得,不是吗。
凡此种种,是一个不想依赖他人的人干的事吗?约瑟夫气得真想对她说:“你还是回去当公主吧。”
金文萱这才开始领教生活,再不提出去工作的事。
有那么一天,她讪讪地走下楼来,挽起袖子走进店后,动手洗那些用过的盘盏。
约瑟夫说:“谁让你来做这些,我不需要别人帮助。”
“不,不是帮助你,是帮助我。”见她讪讪的样子,约瑟夫心软了,开始教她如何洗刷盘盏,又叮嘱她不要打碎,免得割,破手指……真还不如自己来洗,不但不省力,还得时时注意金文萱,不要伤了她自己。
这大概是后来洗碗机刚刚问世,约瑟夫就买了一台的缘故。
经过一桩又一桩教训,金文萱用心起来,不但将盘盏洗得光可照人,有时约瑟夫忙不过来,还可以上灶,将火腿肠、洋葱丁煎得恰到好处,做一个漂亮的热狗。
就这样,金文萱慢慢学会了洗碗、做饭、缝衣、还有英语……尽管少不了打碎碗盏,扎破手指,烧糊什么,说错英语,让约瑟夫闹了个南辕北辙的事。
不要说活在旧金山,就是活在世上的必需,金文萱都学会了,而且做得不错,在异国的生活中也越来越自如,想起往日,想起乔戈,竟不再觉得痛不欲生。也许西人的习性很不相同,她也随之变得率性、坦荡、开通,毕竟她来自高山峻岭、荒原大漠,而今不过像是回到她的原本。
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一年,流行性感冒差点要了约瑟夫的命。
所幸金文萱没有染上,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流行性感冒对于黄色人种并不具有杀伤力,而对白色人种,闹不好就能要命。
约瑟夫高烧不退,除了冰袋,没有医药可治,技穷之时,金文萱突然想起老家常用的土方。她脱去约瑟夫的衣服,将他翻转过去,自己则骑上他的背,用食指和中指的外关节,夹牢脊椎骨两侧的穴位,顺着他的脊椎,从上至下,步步为营,又揪又拔,直揪得约瑟夫的后背,立时像游动起两条紫蛇,直拔得约瑟夫大汗淋漓……如是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直累得自己瘫倒一旁。
尔后又是姜汤,又是醋熏,闹得整个小楼像是翻倒了醋缸。
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作为,金文萱感到极其不好意思,幸亏约瑟夫当时重病在身,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而对金文萱来说,却似乎发生了什么。这算不算“肌肤之亲”?一个女人,一旦与一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从此就不能算是一清二白。
不知是土方的作用,还是约瑟夫强健,他终于好了起来,但在一定时期内,还是相当软弱,无法照应店内的工作。
这时,金文萱一改“穿衣小姐”和“善举”的形象,包办了热狗店从制作到营业的全部工作,消费者也似平更喜欢这位“热狗西施”,尽管金文萱不苟言笑,看看她的面庞也是愉快的。
正如将她卖人妓院的女人所说,金文萱有一张好脸子,
自“妓院事件”后,约瑟夫和金文萱之间的生硬关系,至此才得到彻底的改善。
高兴起来,约瑟夫还会撸、胡撸金文萱的脑袋。比起约瑟夫,不算矮小的金文萱,到底像个小偶人。
尽管金文萱地位可疑,既不是女佣又不是女主人,他们的生活自此没了波澜,开始正常地向前滑行。
时不时,约瑟夫还会出去和女人过上一夜,毕竟他风华正茂,金文萱也是知道的,在女人问题上,有时还会为约瑟夫作些参谋。
当金文萱终于可以用英语与约瑟夫沟通时,他才知道故事的大概,以及那半幅画卷的来龙去脉。
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着实让约瑟夫叹为观止,好比金文萱从中国带来的半幅画卷,若在四方,绝对不可将一幅绘画一分为二,如果一分为二,那幅画也就彻底废掉,再也不能称其为画了……所以约瑟夫对金文萱那半幅画卷的顶礼膜拜,比金文萱更甚。
于是约瑟夫明白,金文萱为什么老是关注芝加哥方面的消息,徒然,但是从未息止。
这大概是约瑟夫后来放弃旧金山的生意,搬迁到芝加哥的缘故。
约瑟夫对金文萱没有非分之想,或是说对金文萱没有感觉。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招摇撞骗的童话,也坚决拒绝扮演英雄救美之类的、通俗故事里的角色。一个男人帮助一个女人,难道只有那样一种心怀叵测的结局吗?
这正是当年,金文萱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而他犹豫不决,不知要不要帮助金文萱的障碍。
有了这种意识垫底,即便有些什么,也会被约瑟夫不觉地扼杀。
也许金文萱是美丽的,但较之他所接触过的女人,金文萱真让他无所适从。就像后来第一次品尝金文萱烧的中国菜肴,他不能说不好吃,但是味道太怪,自出生到如今,他从没有品尝过这种味道。据说唐人街有不少中国人开设的菜馆,但他哪里有时间、哪里有兴趣前去品尝。
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有不少德国人不肯吃大蒜,何况那时的约瑟夫。
金文萱从没有要求约瑟夫帮她寻找四叔,对约瑟夫说到以往,不过是所来何为的自我介绍。
四叔也好,乔戈也好,二姐也好,已埋葬在记忆的深处,或是说她已经判了“以往”的死刑,是的,“以往”都死了。看似软弱的金文萱,不愧是满人的后裔,生命的本质特征,还是一个“烈”。
几年之后,约瑟夫不声不响,就决定搬迁芝加哥,对于这一举动,他什么也没解释,金文萱也不问。
只是到了芝加哥后,对四叔的寻找却没有一点收获,当然没有,四叔去的是墨西哥。连与她通信的家塾、那位冬烘先生回信中也只能说,据他所知,四叔已经离开旧金山,到了一个什么“阁”。
变化发生在搬迁到芝加哥以后。
渐渐地,每当约瑟夫回到店里,如果金文萱恰巧不在,他就会丢三落四,有一次,竟将未付款的账单原封寄了回去,当对方再次催交账款时,还把过错算在对方头上,认为对方不负责任。起初,他认为自己老了,朋友说:“老什么老,你是需要一个家了。”
渐渐地,约瑟夫与女人做爱变得像是作业,而且完事之后,总是若有所失,再不能像过去那样,做爱之后,还能与女人有些缠绵。
而留在金文萱身上的目光,时间一点点地延长,但那目光绝对不是爱恋,而是疑问、不安、审度,后来才慢慢变了性质。
金文萱是有过爱情的,对爱情的萌生、感觉、呼应并不陌生,不论她对约瑟夫多么感恩,却无法让自己爱上他。
尤其约瑟夫身上那股洋葱味儿,怎么洗也洗不掉,强烈得让她觉得约瑟夫本人就是一只洋葱。
对一般人来说,一只洋葱也许并不重要,但对吹毛求疵的格格金文萱,却至关重要。
可正是这只洋葱救了自己……
直至她发现自己身上也渐渐有了洋葱味儿,才沮丧地想,也许在他人的嗅觉里,她也不过是只洋葱了。
克服对洋葱味儿的嫌恶,花费了金文萱很长的时间,最终是不是彻底改变,她也说不清楚。包括她最后是否爱上约瑟夫,也是说不清楚的事。
可“爱”又如何?
远走他乡之前,除了珠宝首饰,还有那半幅画卷,金文萱随身携带的都是乔戈写给她的情书。现在看来,那些花前月下、诗词歌赋不过是广告、标签,比起她对约瑟夫这份说不上是不是“爱”的感情,真是不可靠许多……早知如此,不如多带些珠宝首饰,也可救她一时之急,多让她苟延残喘一些时日。
也许她和约瑟夫之间的感情才是爱情,尽管没有誓言、没有许诺、没有花前月下、诗词歌赋……可结实得几生几世也摔打不碎。
约瑟夫那副肩膀,才是一个女人最可靠的肩膀。
一九二0年一个春天的夜晚,金文萱走进了约瑟夫的房间,默默躺下,自行脱下身上所有的衣衫……
约瑟夫似乎等待多年、又似乎并没等待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他那动荡不安多时的心,顿时安静下来。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金文萱像个男孩儿,想不到一马平川的金文萱竟是这样地凹凸有致,只不过型号“袖珍”而已。
他痛心地想,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给她购买女性的衣衫,如果他不懂得如何对待、妆扮女人,那么金文萱在这方面也从不要求,常常是将他不能穿的旧衣改小后自己穿用。
直到触摸到金文萱实体的那个瞬间,约瑟夫才明白,那个让他心疼的“爱”,此前一直曲卷在肥沃的心土之下,霎时间,就让他猝不及防、铺天盖地地伸展开来。
约瑟夫不乏与女人做爱的经验,只是与金文萱做爱,却像初次体会男女之欢,无比渴望、无比胆怯、无比神圣、无比责任重大。
又苦于自己的“庞然大物”,生怕用力过猛伤害了她。然而面对自己如此心爱的女人,又怎能不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