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它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但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国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叩击,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人些许清水,将墨块探人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的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暗光,那落笔、运力蕴含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儿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待,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矩,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的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人“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也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毛莉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作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低沉,沉默、吸很多的烟,工作态度并不十分踊跃。
没想到毛莉第一次来打扫卫生,就给他如此一个意外。
他问毛莉:“你以前为中国家庭工作过?”
“不,这是我头一次做清洁工,从前我是火车上的检票员,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是我的女朋友说她不喜欢那样教条、有时还得上夜班的生活,我只好辞职……她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清洁工的工作,它使我对时间有了一定主动权。”
“那么你又如何知道我书案上的东西,哪一样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呢?”
“我根本不知道,就那样摆了,你说好,我又怎能说不好。”
毛莉是个不大喜欢甜言蜜语的人,话也不多,从不好奇他的所作所为。不像从前用过的女佣,不是废话连篇,就是打探他的生活,尤其好奇为什么没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好像她们特别希望有女人在这里过夜,一旦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她们也就有了机会似的。
而毛莉你就是给她一个好话,她也不怎么领情。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不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
他那杂乱无章的公寓,竟被毛莉调理得一丝不苟,逢到“哥们儿”来访,总会单刀直入地调笑他,“你是不是有位神秘伴侣,不然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如何竟比女人整洁。”
三
叶楷文的书案上,除了笔墨纸张,什么装饰都没有,连一盏台灯叶楷文都没有安放,为的是尽显书案的品格。
当年他刚到纽约,走投无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落魄。整天在街上逛荡,希望捡到一个什么救命的机会。
那日又在莱克星顿大街上逛荡,却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寄存公司。
起先,他不过对这张书案瞥了一眼,并没有看出它的好歹。它就那么灰头土脸、被遗弃在寄存公司的一个犄角里,压在许多旧家具的下面。那些家具哪一件都比这张书案打眼,有些甚至相当浮华,大多有些来历,比方出品的时代,说起来都是如雷贯耳。
这些旧家具,大都是当年住在曼哈顿的人家搬离时,不便带走又舍不得丢弃,只好付一定费用,委托这种公司代为保管,待日后在某处定居再来搬运。
人世沧桑。由于各式各样的缘由,人们不得不一件件放弃曾经的拥有,何止是家具,哪怕是皇上老子钦赐的宝物,也只好罢手。于是这些家具就成了无人认领的孤儿,寄存公司的库房越来越满。
曼哈顿的地价是什么地价,哪里是寸土寸金,那是寸土寸钻石,所以价格极其低廉地就把这些积存的家具,打发给愿意认领的人家。
他为什么会在这张书案前驻足?
世间每一事物的存在、发生,其实都有缘由,只是人们不求、或无法求其甚解罢了。
发生在叶楷文身上所有的改变,比如,一旦想到五塔寺那个砖缝下有个小乌龟,就有一只小乌龟;梦见某人,某人便可能不久人世等等,都不如他突然具有了对中国古董、字画方面的品位,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嗅觉,那独具一格、极端到位、万无一失的直觉,让他今非昔比。
而这个改变的真正显现,正是从这张书案开始。
买回家里细瞧,才看出书案的不凡。真正的明代风格,真正的海南檀木。这样的珍品,在中国大陆早已难觅。
叶楷文不是没有见过檀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那些被抄的资本家家中。可惜那时不懂古董的珍贵,不是砸了就是当柴烧了,现在想起好不后悔。
即便当过“红卫兵”;有过想抄谁的家、砸开门就抄的特殊经历,也没见过如此贵重的檀木,即便见到,不过一对“盲眼”。如果不是后来开了“天眼”,怕也只能与这张书案擦肩而过。
拂去浮尘,书案呈暗紫色,未曾油漆、自然光泽、天生丽质,难怪檀木从来一副素面朝天的派头。
他不由俯身下去,像是高度近视眼,不趴在上面就无法看清,又像一只猎犬,不厌其烦地嗅着书案上的每个榫头、每块板面……竟有暗香浮动。
看来不仅是寄存公司不懂红木以及明代家具的风格,即便莱克星顿大街上的老纽约,怕也少有内行。唐人街上也许能有一二,但他们根本想不到去莱克星顿大街的寄存公司淘宝,八十年代初期,还是第二代移民的天下,多数从南方沿海一带过来,以开饭馆或开杂货店为生。就连他,还不是歪打正着。
叶楷文从没期待过这样的机会再现,这样的机会一生能有一次,已是天大的运气。
不过人们对自己遇到的奇迹,总会有些念念不忘。而奇迹有点儿像美味,可以一尝再尝,不像女人,再美也有红颜老尽,不堪回首的一天。所以闲来无事,叶楷文还会到莱克星顿大街上走走,到那家寄存公司看看。
也难免好奇地打探:书案留在这里多少年了;能否知道书案的旧主等等。
寄存公司的人嫌他少见多怪,“我们公司的老板都不知换了多少茬,谁还能说出桌子的来历?”
也向现任老板查询过当年收进这些家具的账本,老板说早就没有了,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老板终于在尘封的柜子里,找到几本残缺不全的旧账本,他在那浩瀚的(想必其中许多早已上了殡仪馆的花名册)名单里,终于查到一个名字:X.X.Jin。叶楷文想,这肯定是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说不定这张书案的旧主就是这位X.X.Jin。
辛亥革命之后,王公贵族大多失去了往日的政治、经济地位,想在社会上谋个差事很难,用人方一听是满族就不任用,为了隐去“旗人”身份,他们再不能保持旗人只称名、不道姓的传统,必须像汉人那样将姓名连写,才能混同汉人去谋得一条生存的途径。
皇族近支,大多选用“金”姓,寄存书案者,必是皇族近支之一。
此后,叶楷文时不时就去寄存公司查看那些旧账本,那毫无目的的浏览,似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
寄存公司很快就从莱克星顿大街蒸发了,就像出现在他眼前那样突然。
叶楷文对书案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
说毛莉是个“宝”,时不时就给他一个意外,也包括她对这张书案的态度。
头一天上工,彼此刚问过好,毛莉转过头来就盯上了这张书案,然后老三老四地说:“啊,这张桌子在这儿啊。”口气大得、熟悉得就像书案是从他们家搬来的。
“你见过这张书案?”
“当然。”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叶楷文高兴得不得了,原本是找一个清洁工,想不到却找出这样一番天地。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叶楷文愣住了,这位毛莉如果不是信口胡言,就是有点儿二百五,面试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四
叶楷文一路体味、琢磨、欣赏、研究着笔下流出的字,一路不满意。不是这一点有欠缺,就是那一点有欠缺,或是结构失衡,或是下笔过猛,或是急于表达,于是难免过满的败笔……
这时电话铃响了,肯定又是一个拜年的电话。
竟是毛莉,难道连拜年的习俗,毛莉也五师自通吗?
“对不起,先生,我必须马上见你。”听上去毛莉相当激动。
一般来说,毛莉是个不大容易激动的人。也就是说,她有一种很硬的质感。
此时,叶楷文真不想有人打搅自己的雅兴,何况他还因为今天这两笔字的不到位,心里较着劲儿。“有什么急事吗?”
“是的,先生。说不定你还会感到兴趣。”
“我?”
“是的,先生。”
有那么一瞬,叶楷文想过拒绝。
但在毛莉那里,许多问题都是单纯的,单纯得让叶楷文难免感到一些滑稽,便对毛莉有了一种迁就,就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对待喝醉的酒鬼。
“好吧,我等你。”
一进门毛莉就语无伦次地说:“亨利买了一套公寓……”
难怪毛莉那样激动,原来她的弟弟为他们买了一套公寓,毛莉的弟弟亨利是棒球明星,全美数一数二的投球手,买套公寓不成问题。可他有什么义务与毛莉共享她的激动?
“明天我们家处理旧物,母亲让我到阁楼上清理一下,看看哪些可以处理,我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毛莉扬了扬手里一个细长的卷子。
说罢,毛莉就递上手里那个残旧的、裹得挺紧的卷子。
对这个卷子毛莉并不陌生,小的时候,她和亨利用它挑过阁楼上的蜘蛛网,代替过棒球棒,也用它打过彼此的脑袋。卷子很硬,有次竟把亨利的脑袋,打出一个大鼓包,亨利额头下的血管,立刻如山脉丘陵那样,起伏在鼓包之上,很像核桃上的皱褶,亨利头上的大鼓包,简直就是一枚核桃了。
随着年纪一年年增长,也曾将他们不再需要的玩具,一批批地与家中的旧物一起出售,一角、两角的,却从来没有想过将这个卷子出售。不论作为旧物还是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