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自己要问的好吧?”林艳撇撇嘴,“谁跟你表白啊。我对女人没兴趣。你要是男的那我还能考虑考虑。”
“那你男朋友怎么办?你不要他啦?”
“跟你比男朋友算什么啊?”林艳朝我抛了一个媚眼。
“水『性』杨花的女人。”我附和着笑起来,“邹鑫真可怜。”
4
邹鑫就是林艳当时的男朋友。
林艳读大三的时候,他正读大四。算是我们的学长。典型的阳光帅气款,配合一米八三的黄金身高,和林艳一起行走在校园,老土的描述那就是“一道亮丽的校园风景线”。甚至连我们的dv大片也是邀请他来担当男主角——“这样就算片子本身拍得不好,靠这对男女主角也够卖点了。”社长如是说。
但既然用的是“当时的男朋友”,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后来”。
据说两人是在林艳高三暑假时认识的。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你那时候不是应该还很胖吗?”我回忆林艳高中时候的模样,不得不对邹鑫的审美表示惊叹。
“是很胖。但也没当初那么吓人了。我从高三开始就天天不吃晚饭了,再给高考那么一折磨,到放假的时候至少瘦了10公斤。”林艳说,瞪我一眼,“而且这不是重点好不好。就算肥又怎样,你以为每个人都那么没品,只知道以貌取人吗?”
“那确实。邹鑫品格真高尚。可以打90分。”我严肃地点头。
“去死!”林艳笑着推我一把。
“那你们暑假是怎么认识的?”我忍不住八卦,“暑假就跟他认识,然后又在大学里相遇?挺有缘的啊。”
“在健身房认识的呗。说起来是挺有缘的。”林艳点点头,“暑假那会儿我几乎什么事都没做,办了张年卡,就一门心思泡那里面。跑步机、踏步机、哑铃。周末还有额外的瑜伽课程……别提了,现在想起来就恶心。尤其是跑步机,那个时候天天一个半小时,最后跑得连自己是不是人类都要怀疑了。”她朝我扁着嘴,“我现在看到那种养仓鼠的笼子就想吐。”
“……难为你了。能坚持下来很厉害啊。”我发自真心。
“是啊。还好后来认识了邹鑫。你看他现在身材很好的样子,还不是后来练出来的。”林艳说,“我见他那会儿,就是瘦猴子。你猜他那个时候朝我问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林艳模仿着当时的情形,故意压低声音,“他问啊,‘你是不是二『奶』啊?’”
我“哈”一声:“这什么问题……算是变相赞美?”
“不知道。”林艳耸肩,“我那时候也还没太瘦。估计他就是找话题吧。不过确实啊,我去那家健身会所挺高档的,听说是有很多二『奶』来做会员。保持身材、消磨时间、顺便钓钓下家什么的……你懂的,还不就那回事儿。”
“嗯。那然后呢。你怎么答的?”
“然后我就问啊。”林艳嘴角勾出一抹邪恶的弧,“‘那你是gay吗?’”
“哈哈!好问题。”
“然后一来二去就这么认识了呗。不过当时也没想太多。等后来有一天在大学里又撞到了……女的看男的变壮了,男的看女的变瘦了,才觉得‘哦,真有缘分哪’。”
“好现实的缘分啊。”我笑起来,“给你说的一点都不浪漫了好吗?”
“本来就是。他要没后来那六块腹肌,我能理他啊?”林艳翻了个白眼,表情里却透出一丝甜蜜。这也正常,据说每个女生在看到邹鑫后,都会有冲动扯着男朋友的耳朵叫出“学学人家!”。而每个男生在看到邹鑫后,都会忍不住想要揪着他的衣领质问“为什么你不是个女人?”。从课前送饭,到课后接送,如果校园要举办'二十四孝男友'的大比赛,邹鑫必定会是全票通过的那一位——何况,他还那么帅。
但话说回来,邹鑫的这一套在我这儿其实并不受用——“我看他就差站你身后帮忙扇芭蕉扇了。”我总是这么对林艳说。我觉得与其说她是找了个男朋友倒不如说她是找了个男保姆。但林艳倒是不以为意:“男人对你好还不满意,非要家暴你才爽?你犯贱啊?”她说。大肆模样地沉溺在邹鑫的温柔乡里,心满意足地上演着《女王与男仆》的戏码。这戏在我眼里称不上好看,但至少证明了林艳和邹鑫,确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天上一对地下一双的金童玉女——直到某个晚上我收到'玉女'打来的电话,这么个美丽的配对才终告破裂。他们完好的时候仿佛在演偶像剧。破裂了也没让大家失望,活脱脱就是一出“反应当今社会”的现实题材连续剧:邹鑫毕业走向社会后,还在大学的林艳遭遇有钱佬的追逐,终于拜倒在对方的鳄鱼皮钱包下,无情地抛弃了邹鑫,成为社会前进的滚滚浪『潮』里,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的“被包女”。
这事情因当事人双方的低调处理,并没有掀起太大波澜。但林艳依旧收获了不少诸如'贱人'、'毒『妇』'、'拜金女'之类的头衔。对此她表现得云淡风轻。持着“爱怎么说怎么说”的态度,横眉冷对千夫指。而底气,我想,或许是来自那栋即将纳入其囊中的,市值近250万元的房子。
“120平方米的。他说如果我答应和他一起,就送给我。”那个晚上的电话里,林艳这么跟我说,“林源小区那儿的。”
“啊!那里的房价不便宜啊。”我下意识捏紧话筒,“那……你答应了?”
“我只是觉得,我花那么多力气瘦下来,变好看。并不是为了让一个男人娶回家,做他老婆,给他做饭洗衣服生孩子的。” 林艳并没有直接回答我,“所以继续在一起其实没什么意义。”
“但邹鑫现在对你这么好,就算你们结婚,估计做饭洗衣服的也是他来啊。”
“是啊。‘现在’。”林艳抓住关键词,叹一口气,“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就算我真的愿意和他一辈子,他说不定还不愿意和我一辈子呢。这不是靠我一个人就能控制的。”她的声音渐渐沉下去,我几乎能想象出她在对面的表情,“爱情这东西太虚了。但房子不同。是我的,那就是我的。”
“……看来以前邹鑫在健身馆里问你的问题是问对了。”我没有想讽刺,只是单纯地想起这个典故。
“呵。”
“那……打算分手?”
“你觉得好吗?”林艳问。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用征询的口吻。也是最后一次。由此可见当时的她确实是陷入了某种前所未有的纠结。但,我又能给出什么意见呢?她所表『露』出的『迷』惘,说到底也只限于『迷』惘而已。那个真正的答案早已预设在她的心里,从她决定打电话给我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暗暗勾下了选项——还是用的圆珠笔。我即便是要反对,估计也就是拿橡皮在上面擦两下的效果罢了。
更何况——为什么要反对?林艳的论调虽然冷血,但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有着无懈可击的正确『性』。尤其在半年后,当我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便更是对她的这一番话深感认同。
“傻x男人去死吧!我早该像你一样先甩了他的!”那个晚上,我就是这么一边举着啤酒罐高呼口号,一边朝林艳展示着手机里的和前男友的合照,乃至翻出那张深海冰山的照片,就这么一路将话题延伸上了“想做深海鱼”的无厘头。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林艳说。
“什么深海鱼啊?还不和人类打交道呢!真想这样那你谈个屁的恋爱啊?还为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她看着我,脸被夜『色』掩去大半,“你怎么回事啊?大学改个名字就真的人格分裂了?啊?余裴裴。”
第一卷 第三章
'虽然是沉默着的,却并不让人尴尬。甚至,我甚至觉得那有一点『迷』人了。很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这其实就是生命里美好的真谛。但在当时,它只让我觉得害怕。可就连这害怕也似乎是『迷』人的。仿佛蕴涵着一股什么力量。带着毁灭。又有生机。'
1
秘密揭晓得有点早。
但这算什么秘密?'余裴裴'从来不是我的秘密。它不过是我人生里的第二个名字。
至少,最开始是的。
2
'余'是我母亲的姓。'裴'取自'沛'的谐音。会用叠字,单纯是想让它听上去更为女『性』化——从父母离婚后就开始酝酿的这三个字。在高考后的最后一个暑假里,我将它改上了自己的身份证。本以为从此再不用听到那个坚硬的、男『性』化的、让我感觉挫败的两个字。却不想会重遇上同高中的学姐。更没有想到,我会和她成为要好的朋友。
“‘石沛’这个名字不是挺好听的吗?”在我将新名字告诉林艳后,她皱着眉头表示,“余裴裴?一点『性』格都没有。”
“……我最不需要的就是『性』格。”再有『性』格又怎样,终究不过是在提醒我的失败而已,“所以不要再叫我那个名字了。”
“私下叫也不行?”
“别吧。我不想别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现在全大学就你一个知道而已啊。”
“真的假的?这么荣幸。”林艳眯了眯眼睛。
“当然是真的。”我说。我没有说谎。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确实,没有其他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因为在我们进行这段对话的时候,我还没认识方宇。
方是正方形的'方'。宇是宇宙的'宇'。方宇。
端端正正的两个字。我初恋男朋友的名字。
我是在重遇林艳之后,才和方宇结识的。或者说,我是因为重遇了林艳,才有机会和方宇结识。这倒不是说林艳是我们的中间人——方宇读的是00新闻系。我和林艳则分别读01和02传播系,无论科系还是学届,他和我们都相隔着八竿子的距离。之所以后来会扯到一起,完全得归功于那个传说中的“集合了各大痴男怨女”的校园联谊会。
这个所谓的'联谊会'始于校内bbs的'吃喝玩乐'版,最开始只是版内几个活跃分子的小聚,之后随着参与的人数增多,陌生人的比例上调,自然而然就过渡成为半交友『性』质的聚会。聚会平均一个月一次,主办人会事先在论坛发帖确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办法也简单,只要在规定人数到达前回复帖子就可以。但简单归简单,要真能抢到位置还挺不容易——“配对率高达四成呢。比《非诚勿扰》还靠谱!当然大家都抢着想参加!”'电影同好会'的会长曾经如是说。他半年前参加过一次,至今念念不忘,遗憾那一次之后就找到了合适的主儿,从此再没机会踏入江湖。只好将精力用在怂恿别人上。“去吧去吧!趁年轻!去参加一下没坏处啊!女生要拿参加的名额,比咱们男的容易得多。”他总是摆着一张老脸这么对我说。
“有什么好参加啊?互相都不认识的。”对当时的我而言,根本无法想象和一堆陌生人吃饭玩乐的场景,“太奇怪了。”
“啧啧啧。裴裴你就是太内向了。就是大家都不认识才好玩啊。新朋友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对方朝我摇着手指。
“你们就是我的新朋友啊。”我说。当时我还没认识林艳。但靠班级、宿舍加社团所延展出的人际圈子,于我已经大得足够跑上一回马拉松,“不需要更多了。”
“我说的是男朋友。”
“……我谢谢你。”
“我说真的啊。”会长一脸认真,“大学能做什么?不就是用来谈恋爱的吗?你现在不谈难道还等以后进入社会了才来'纯纯的初恋'啊?我是有伴了所以没办法。你不同啊,长得又不差,还孤家寡人一个的。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啊,再不抓紧时间,我跟你说以后肯定后悔。”
“这口吻……居委会大妈?”
“当然不是!”
“那你是那聚会活动的托儿?”
“怎么可能?”
“我知道了。是想让我参加的时候,能顺便帮你物『色』有没有什么新的单身美女对吧。”
“你真是……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会长捂着额头叫,片刻又凑到我面前,“当然如果能物『色』到就最好。我们的新片子正愁缺个女主角。”
“你还是自己找吧……”我干笑了两声,“我帮不了你。我对那种聚会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是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无论是认识新朋友,还是找什么所谓的'恋爱对象'。通通没有兴趣。前者我觉得已经足够。而后者,我找不到自己需要它的理由。恋爱对象?说白了不就是多个能陪自己吃喝玩乐的男人么?然后?吵架劈腿分手。又或是结婚摆酒生子。无非如此。我想象这种种场景,既感觉不到幸福,也体会不到悲伤。对我而言,那与其说是'幸福''悲伤',倒不如划分成'幸运'和'倒霉' 要更贴切。而既然有50%甚至更高的机会'倒霉',那恋爱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我也不觉得那'幸运'就有多好。说到底,还不是会离婚?我如此认为着,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理解那些因为失恋而流泪心碎的人:“不过就是倒霉了一回么。到底哭什么呢?”
抱持着这般想法的我,面对会长的种种说服自然无动无衷。直到某一天,对方终于放弃了努力——因为他找到了片子的女主角。而我也决定试着去参加一次聚会——因为被女主角刺激的。
女主角,当然就是林艳。
认识林艳后的第二个月,我在当月的聚会帖里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主题是去校园后的食街吃火锅。我对火锅这玩意儿没太大想法,也不指望能从一堆羊肉肥牛萝卜香菇里捞出段轰轰烈烈的邂逅。之所以会参加,无非就是被林艳那巨大的转变激发出了斗志,一时间心血来『潮』,想借此机会也试着'改变改变自己'罢了。
嗯。改掉自己的孤僻。改掉自己的自卑。改掉自己的冷漠阴郁和不知所措。然后,如果可以的话。变成一个爽朗的、自信的、阳光积极的人。
变成那样的人。理想中的自己。
就是这么简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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