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酒馆·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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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酒馆·判官-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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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环境可见一斑。社交生活不活跃,因此大部分人受害后超过三天才被人发现。
  都死于利器造成的全身性重伤,第一刀都是捅在脸上。
  “这些都是谁找出来的?”
  摩根说:“警察。”
  当实在破不了案的时候,他们就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归纳总结案件特点上面,不落下任何细节,揣摩再三,希望突然之间就灵光一闪,上帝打开一扇破案的窗户奖赏他们的执着。
  “我算知道前任芝加哥警察局总局长那天是干什么来了,他真的病了吗?还是咪咪你去给人家下了毒?”
  咪咪没什么,倒是摩根有点赧然,双双不搭这个话:“警察不是判官,在没有真正线索的情况下,无论搜集到多少案件的细节,都判断不出谁是凶手。”
  我觉得自己脑子坏掉了:“我可以?你们是要我改行当侦探吗?”
  咪咪摇摇头:“芝加哥警方不算差劲的了,而奇武会更是拥有世界上可能最好的刑侦团队。他们的风格非常精细务实,并不是想象中只凭借一厢情愿替天行道的乌合之众。所以,一种可能性是斯百德他们故意考验你,但事实上已经查出了谁是真正的凶手;另一种是,他们真的对此无能为力。”
  这两个小王八蛋一搭一档跟说相声一样,搞得我沮丧得很:“他们都无能为力的话,那就是一个不解的谜题了吧?”
  “对于侦探或警察来说确实如此。”摩根懒洋洋地说。
  照我的经验,这种口气之后,通常都跟随着一个浓墨重彩的but!!
  “你是个好人,but,我爱上了另一个坏人。”
  “这个项目实在是太好了,but,我已经投资了另一个项目。”
  那么,这儿的but是什么?
  咪咪半靠在病房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说:“所有连环杀人案都是一个谜语,而这个谜语的答案,天然存在的地方就是——受害人的眼中。”
  十五 涂根警长
  涂根在这一个夏初的早上,遭遇了人生最大和最后的一个转折。
  他其实已经到了不应该还有什么转折的年龄,四十出头,却已经在警界第一线浴血奋斗了超过二十年,只需要再工作十一个月就可以拿满额养老金退休。
  局里的人已经在为他筹备盛大的告别派对,尽管涂根从不多说话,也不在业余时间和大家一起喝酒。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行者,连拍档和后援好像都不需要。
  但他救过许多人的命,是另外许多人的导师、战友和兄弟。
  每个人都希望他以一种体面而光荣的方式迎接自己职业生涯的结束。
  结果他就偏偏遇到了那一件大事。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告破,困扰了他多年的谜题,突然在三月底某个清早被一个送到咖啡馆的包裹破解了。
  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后续可言,警察搜查了凶手的房子,在地下室发现了他妻子爱丽丝的尸体——和其他受害人一样,死于匕首的乱刺,此外一切都非常干净,找不出任何人来过的蛛丝马迹。
  是谁干的不知道,怎么干的也不知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替天行道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但有些人则忧心忡忡,甚至觉得作为执法者,自己被深深地侮辱了。
  最被人关注的是涂根的想法,四年前他就开始主持侦办这个案子,全身心投入工作,为找出案件的真相而拼命努力。
  有许多次人们都认为他已经接近了光明结果的边缘,可惜最后都无功而返。
  他接手这个案子之后,连环杀手的行动频率确实一度大为降低,但很难判断这到底是涂根的功劳,还是仅仅因为杀手要养家糊口搞外遇,忙不过来。
  但涂根什么都没有说,他不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的感受,技术上和文书上都干脆利落地收掉了这个案子的尾。
  他继续每天去车与象咖啡屋吃早餐,从他看报纸的姿态看不出任何心情波动,只是如果有人注意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他常常盯着最无聊的房地产分区广告那一栏,一盯就是十几分钟。
  五月第三个周五的早上,涂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面相敦厚,矮小的亚裔年轻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西服,明显属于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办公室度过的文职角色,只有眼神分外犀利,毫无软弱之感。
  他对涂根的态度十分谦和:“警长?”
  涂根没有说话,只是和平常一样坐在自己的桌子后面,静静地看着对方。
  无论来者是谁,目的何在,既然来了,自然都有他的日程表要填满,自己既不需要急着发问,也不用急着回答。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国际刑警特别行动B组协调专员,名叫宾格。这次来,是想请涂根警长为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担当顾问。”
  涂根默默地看着这位年轻的男子。
  特别行动B组,宾格。
  都不是特别有存在感的名字。
  如果真的打电话到国际刑警组织去查,也许任何被问到的人都会矢口否认有这号组织和人员的存在。
  “ABCD的那个B?还是Beyond的那个B?”他慢吞吞地问。
  宾格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回答,涂根紧追不舍:“老诸葛还没死吗?”
  顿时,神秘就装不下去了,涂根的两个问题摆明了自己对来者身份的了解。
  宾格露出一丝微妙的了然神情,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不是对涂根,而是对他们在提起的那个人。
  “老爷子身体还很好,是我们所有人仰慕的对象。”
  涂根点点头,淡淡地说:“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应该的。”
  然后他转回正题:“你们找我问什么?”
  宾格身体微微前倾,表现出分寸恰到好处的热忱,而涂根给的反应是相应地往后躲了一点,仿佛是用身体语言表明自己惹不起还躲得起的决心。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奇武会?”
  涂根说:“没有。”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是现在全世界最危险的恐怖组织,其主要行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杀他们所认定需要杀或该杀的人,不择手段,没有任何监控,超越任何国家或机构的法律管辖。
  “他们无法无天,行动频繁,力量强大,组织严密,而且神秘莫测。”
  涂根听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宾格描述时所用的那些宏大而邪恶的名词,却在他身体内激发出一种有趣的热流,像一只埋伏已久的饿狼,突然看到肥美的羊群从远处悠然出现,“B组受命调查奇武会,三月,我们侦知他们的核心成员在阿姆斯特丹某处聚集,于是调集了大批精锐行动人员前去围捕。”
  从他的语气里就知道,那次围捕想必是失败了的,而且败得相当彻底。
  宾格坦然接受了涂根的判断,就算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那一次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来自日本和北欧的超一流特种精英带领总人数超过一百的专业级雇佣军开展行动,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涂根这时候举起手来,打断了宾格,问:“关我什么事?”
  宾格站起来,将外套的扣子扣上:“尽管上一次围捕失败,但我们的调查和行动还在继续,我来这儿,是老爷子的意思,他希望您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他说,他所认识的人里,只有你能帮得上忙。”
  “我?”
  “老爷子的原话——除了经验、技巧、专业素养之外,在许多事情上面,你还具备一种猎人对野兽的直觉。
  “而我们现在所要面对的境况里,恰恰有许多野兽,不可以用常理分析。”
  涂根苦笑了一下,不但毫无把这些恭维照单全收的意思,眼神里还闪烁出被苦苦压抑的愤怒,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自三月那一天匕首杀人案告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外人真正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对于一个整整四年都无法将自己辖区内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的警探而言,这种评价算是称赞还是侮辱?”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但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对吗?”
  一系列的杀人案发生,他正式介入调查,那之后没多久,查理的名字就在貌似毫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线索之中浮上水面,成为他的眼中刺。
  出于本能,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个人的背后隐藏着案件的真相。
  问题是,在常规的探案过程中,谁都找不到证据,身为警长,又被各种流程、规章、繁文缛节的程序死死拘束在自己的位置上,无法有任何出格的动作。
  L城太大,他做不到时时刻刻防范杀人凶手的行动,但他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好几次,他在街上见到查理,两辆车擦身而过,或者只是无意的一瞥,那一刻他的肾上腺素总好像被煮开了一样,在血液中呼啸奔腾。
  那人作奸犯科,却逍遥法外,而他竟然对此无能为力。
  那真是生命中最糟糕的感觉之一。
  宾格柔和地重复了一次:“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将他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以及适当的方法选择问题。”
  而后他给了涂根致命的一击:“何况,我想我应当告诉您,这也是奇武会主导的行动之一。”
  后者一下屏住了呼吸,身体挺直,纹丝不动,保持这个状态大概一分钟之后,他一下站了起来,把袖子挽了一下,对宾格说:“走吧。”
  宾格愣了一下,把冒到嘴边的问话又吞了下去,随即起身跟上。
  十分钟之后,涂根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几件日用品,外套的口袋呈揣上了证件和几百块现金,就这么空荡荡地走出警察局的大门,与站在外面等待的宾格会合。
  外面有一辆不起眼的日本车在等候,两人一上车,司机就驱车直往机场。
  宾格没有料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忍不住多了两句嘴,向涂根保证自己会随后处理一切行政上的手续和流程,也会帮他买衣服外套帽子,给他零用钱。
  但涂根只是耸了耸肩。
  要是他在乎这些就好了。他就会是世界上最简单、快乐,而且十一个月后就可以光荣退休的人。
  唯一让他多考虑了一下的就是:警察局同事那些预订好了的蛋糕外卖和礼物,到底还会不会给他留着呢?他还蛮喜欢吃芝士蛋糕的呢!
  两个人都是实干型选手,在车上已经切入正题。
  所有的人情练达、礼貌周到,都是给不痛不痒的人看的,生命苦短,效率第一。
  对于正常的社交、人际关系,宾格骨子里想必毫不在乎。
  幸好涂根也完全不在乎。
  他接过宾格递过来的一个平板电脑,里面正在播放一个视频。
  “阿姆斯特丹,B组招募和训练的主力行动队伍围剿这栋楼里的五个人,全部是奇武会的核心成员,结果三十人丧生,另有七十三人被困。追捕对象全部逃逸。
  “这次行动的主脑是加雷斯,欧洲顶级安保公司MUD的所有人之一,也是我们的行动顾问。这个视频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机自动录得的。”
  涂根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宾格的介绍上,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正播到一整扇窗户从天而降,从看似空空如也的窗框中,一个女子曼妙的身形梦幻般猛然伸展开,霎时间杀人于无形。
  “奇武会的主脑中唯一的女性,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
  涂根一震,慢慢抬起头来,表情有一瞬间极为复杂,简直像是刚从梦境中醒过来一样。
  宾格立刻感觉到了他的微妙变化,问:“您有什么发现吗?”
  涂根抬头看了他一眼,说:
  “这是爱神。她的名字叫爱神。”
  十六 她的名字叫爱神
  窗外的景色疾驰而过,尽管机场离警察局不过三十公里,但这却是一条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怎么走过的路。
  但在那之前,他是国际刑警组织最年轻的团队领导者。
  在全世界追踪极为危险的凶犯,曾经有过一个礼拜飞往八个城市,吃喝拉撒睡都在飞机上解决的生活。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而当时,真是如初生的豹子一般,骁勇无比。
  是怎么遇到爱神的呢?不需要细想,那一段记忆留在最刻骨铭心的地方。
  罗马。他和自己的团队追捕一个在高速公路周边随意射杀路人的变态凶犯,对方极为熟悉罗马的地形,玩命奔逃中只有涂根一人勉强能跟上,一直跟到大斗兽场。
  夜晚的斗兽场空无一人,黑洞洞如猛兽环伺,择人而噬,唯有远处的灯光带来昏暗的照明,涂根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追随凶犯进入,没料到对方杀了一个漂亮的回马枪,近距离埋伏在涂根的必经之地。
  二人交错之际,凶犯从涂根身侧突袭,连开了六枪。
  涂根反应极快,对方扳机未扣,他已经伸手挡住自己的要害,手掌被击穿,紧接着左胸中弹,刹那间倒地不起。
  黝黑中凶犯探出头来,面有得色,步步逼近,从容不迫地换弹夹。涂根仰面凝视他狰狞的神色,从不知自己离死亡会有如此之近。
  事到临头,他反而心情平静,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得其所哉。
  壮士马革裹尸死,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手里还有一两个大案子明明已经有了眉目,这样撒手见不到结果,总是有几分不甘心。
  乌黑的枪膛抵上了他的前额,大限将至。
  凶犯想必看过不少黑帮电影,深谙要终结对手前千万不要啰啰唆唆误事的道理。
  涂根睁大了眼,他想看清对方的面孔,牢牢记住然后再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神论者,他的这一世和下一世之间,命运也许还会有许多纠葛。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帘中映入的似乎不仅仅是终结者本人。
  一张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孔,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凶手的身后,肤色雪白,嘴唇殷红。
  涂根眨了好几次眼睛,确认这不是自己临终的幻觉。他目力出众,紧接着就看清了她全身其实倒吊在一根极细的丝线之上,双腿交叉,将身体牢牢固定,姿态优美从容。
  她有一双令人看过就无法遗忘的眼睛,似乎能一直看到人心的最深处。
  眼波在涂根脸上一转,随即露出一丝妩媚的笑容,然后她从夜色中伸出手,伸到凶犯的咽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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