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哲学讲演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古罗马哲学讲演录- 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纯粹理性、纯粹理念世界,事实上是一个自由的世界,不再受到现实世界各种各样冲动的限制,无拘无束。理念世界完全是一个普遍性的世界,所以对它的追求也是对自由的追求。柏拉图的认识论与自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发展到近现代以来,我们所讲的认识论,认识成为对自由的一种束缚,(知识,科学主义)好像要是认识到了客观规律,那就是对自由的一种束缚了,但是在柏拉图那里还没有这个意思。从这个过程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柏拉图通过认识论引出范畴的辩证运动、推演,所以下面我们要讲柏拉图精神哲学的第兰、个方面,即辩证逻辑的形成、雏形,还不能说完全形成。我们从前面讲的知道,从苏格拉底开始,就已经在筹建辩证逻辑,在柏拉图这里就已经有相当固定的形式了。


(三)辩证逻辑

在柏拉图看来,理念世界是一个逻各斯的王国,充满着理念,这些理念都是些规范、范畴、抽象的概念,具有永恒性、确定性、不变性。这样一个王国是一个静止的王国,灵魂到了理念世界就可以息了,不用再追求了,是自由的境界,而人的精神始终处于运动和追求、努力之中,努斯精神需要不断地摆脱感性的束缚而上升。人的精神世界是→个自由追求的世界,而理念世界是追求到了的自由的王国,但是那种王国是人的精神追求的异化形态。

异化形态就是说,凡是自由所追求到的东西,一旦追求到了以后,反过来就会成为一种束缚,成为人不得不遵循的法则。比如说法律,法律是人类自由追求到的东西,又是对人类自由的保护,所以我们要追求它,力求建立一个法治社会,西方的法治社会也是通过公民的自由投票建立起来的才旦是一旦建立,对人就有束缚,法律是不讲感情、不考虑具体情况的,只考虑一般,所以就必须服从它,这样就对人有一种压制。当然,这种束缚在西方法理学中,还是要自由地接受的,每一个在自由社会、法治社会中生活的人,都自愿地受这种束缚,否则连起码的自由都没有了。为了起码的自由可以放弃一部分自由,这是西方法理学的一个原理,但是这个原理表明人的自由一旦追到,对人就有一种束缚,这种束缚一旦达到绝对就成为异化,即自由变成了不自由。在柏拉图看来,理念世界完全是一个自由的世界,但在旁人看来,理念世界是对自由的一种束缚,因为理念世界把人的所有东西都抽掉了,把人的东西都抽象为神的东西,人在人世间所有的东西都不能被它接受,那就是一个没有人性只有神性的世界,所以理念世界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一种异化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只有少数哲学家才能达到,一般老百姓的理性没有这么大的强度,只是过眼前的生活,关注物质需要、感性的幸福,只有少数的哲学家才能抛开一切,拼命去追求那个理念世界、理想。人的自由对异化状态是不喜欢的,后世很多人一一比如说教会、某些哲学家一一把柏拉理念论当作统治工具,基督教教会就是长期用柏拉图这一套理念学说,来论证人们必须放弃人世间的生活,放弃人世间的幸福,去追求最高的幸福,结果造成禁欲主义、非人道,这是不能忍受的。但在柏拉图那个时候,这样一种异化是必要的,把人的努斯精神异化为理念世界、高级的逻各斯,在当时是必要的,因为由此理性就摆脱了所有感性的内容,而以一种纯粹理性的形式得到纯粹的考察。

理性只有当它摆脱了任何感性的内容、清除了一切感性的渣津,才能得到一种本身纯粹的考察。只有把纯粹理性抽出来考察,才能发现其中本质性的规律。柏拉图正是这样才从纯粹理念里面,产生出了辩证逻辑,而逻辑是超越一切感性事物的。当然可以运用于感性事物,但是它本身的规律不是由感性事物造成的。又比如说哲学范畴,是纯粹理性的一些概念,具有绝对的普遍性;而一般的概念的普遍性是有限的,如说动物的概念、人的概念、马的概念,这样一些经验性的概念的普遍性,都是有限的。范畴的普遍性是元限的。凡是一个概念,如果你能设想它的普遍性是无限的,那它就是范畴。比如说〃原因〃,你无法设想一个事情没有原因,万事万物都有原因,都有实体、属性等等。所以范畴只有在纯粹的方式下才能够被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只有在这种方式之下,才能清理出来。柏拉图清理出来的范畴关系,就有这么一些,比如说,存在和非存在、一和多、同和异、动和等等,这都是些很高层次的哲学概念。并且他从中清理出来的这些范畴,显示出一种内在的规律性,这些范畴不是摆在那里的,而是有一种内在的规律性,都是处在运动和转化之中的。

我们刚才举的那些例子,都是一对一对的,都有自己的对立面。在这些范畴纯粹形式下去考察它们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一种向对立面转化的本性、必然性,这是柏拉图所发现的。只有在一种纯粹理性的场合下,才、能发现这种规律性。比如说在柏拉图《巴门尼德篇》一一《巴门尼德篇》是柏拉图著名的一个篇章→一一里面有关于巴门尼德与苏格拉底及其他人谈话,里面就谈到了〃一〃和〃多〃。〃一〃和〃多〃本来是一对对立的畴,但是当把〃一〃作为纯粹的范畴加以考察的时候,把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撇开,就针对这个一来考察这个〃一〃本身,这时你就会发它会转化为〃多〃。如何转化呢?柏拉图先提出的一个命题:假设〃一是一〃。这是我们对〃一〃最纯粹的考察,不能说〃一〃是果、一头牛,只说〃一〃是〃一〃,就针对〃一〃考察〃一〃,这是最了。

在它最纯粹的形式下来考察〃一〃,你会发现,如果〃一〃只‘一〃的话,那么你就不能给〃一〃加上任何东西,加上任何东西都〃多〃了,就不再是〃一〃,而是〃二〃了。所以当你就〃一是一〃来考‘一〃的时候,你不能给它加上任何东西。但是你又说〃一是一〃,本身就意味着你已经加上东西了。〃一〃如果不能加任何东西,你就、不能说它〃是〃,你一且说它〃是〃,就有了两个概念,即〃一〃和〃是〃所以说〃是〃这个概念是多余的,那么你就不能说〃一是〃,也不能说〃一是一〃。如果你一定要说〃一是一〃的话,那么你表达的意思‘一是多〃。因为〃一是一〃这个命题里面,有一个〃一〃,还〃是〃,另外还有一个〃一〃,当然你可以把那个〃一〃看成是和这‘一〃一样的,但是这个〃是〃是多余的。当你说〃一是一〃的时候所表达的意思恰好不是〃一是一〃,而是〃一是多〃,因为你把〃是上去了。如果你只针对这个〃一〃考察,你就不能加任何东西。所以对〃一〃这个概念、范畴,就它本身进行纯粹地考察,柏拉图发现有一种向对立面转化的内在必然性,这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后来黑格尔就是抓住这一点,发现所有的范畴都是这样。当你就针对它本身来考察的时候,比如说存在和非存在,就存在本身来考察存在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存在其实没有任何其他的规定,表达出来的就是非存在,没有任何规定就是元,这是从柏拉图那里得到启发的。所以,范畴的本性是自否定的,是自己否定自己。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证明〃多〃也是这样,即如果说〃多是什么〃的时候,也会转化为相反的命题。总而言之,这种自我否定的辩证法在《巴门尼德篇》里揭示得非常深刻。

但是向对立面转化,或者说一个命题的自相矛盾性被这样揭示出来,还只是消极的辩证法。柏拉图在《巴门尼德篇》里提出的还只是消极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自我否定性的辩证法,而在柏拉图另外一个晚期作品《智者篇》里面,就提出了一种积极的辩证法。是说,任何概念如果仅仅是向对立面转化、否定自己,〃一〃变成不是‘一〃,〃多〃变成不是〃多〃,那只是消极的辩证法,那只是相对主义。那么,如何使这种相对主义变成有积极后果,而不是陷人怀疑、动摇和虚无呢?在《智者篇》里面提出了一种设想,这种设想就是所谓的〃通种论〃。柏拉图在其中提出,相对主义是不奇怪的,也没有什么创见或新意,智者学派陷人诡辩,就是靠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总会陷入诡辩,就是说任何事物从这个角度看,它是这样一种形象,从另外一角度看又是另外一种形象,你从正面看它是正面,你从负面看是负面。所以任何东西都有两面,这个是一种常识,没有什么稀奇的一般普通人都可以达到这样的认识:任何东西都有两面。但是他说〃困难而真实的工作在于揭示出另一物就是同一物,而同一物是另一物,并且是在同样的观点之下〃,也就是说你不能从这个角度看是这一面,从另一个角度看是另一面,一个人有优点和缺点‘前我们讲辩证法说是两点,70年代讲一分为二,两点论。

有人把它归结为一句口诀〃人有两只眼,看东西看两点〃,可是这样〃看两点的人应该是散光了。其实我们的眼睛还是应该看一点,柏拉图认为辩证法应该再同一观点之下,另一物就是同一物,同一物也是物。不是要你转变立场,转变立场是机会主义,你一下转到这边下转到那边,这不是辩证法,是〃变戏法〃,我们在〃文革〃中间深受这种变戏法之害。但是真正的辩证法不是这样的,真正的辩证法是自我否定,在同一种观点之下,这就是辩证法。刚才我们讲的〃一〃它本身而言,已经不是〃一〃了,你要真正地考察〃一〃,你就会发现就不是〃一〃而是〃多〃。比如说运动,以往我们对运动的通常解释就是此时在某处、在另一时在另一处,这就是运动。今天我在这里,天我到了武汉,这当然就是运动了。这个不算,它只能是表明一种现象。运动的本质呢,就是同一时他既在某处又不在某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面表达得十分清晰〃同一物在同一瞬间既在某处又不在某处〃,是在〃同一瞬间〃。

并不是说在这一瞬间在某处,另一瞬间不在某处,这样说就很简单了,根本不需要辩证法,常识够了。难以理解的是某物在同一瞬间在某处又不在某处,这个观点是柏拉图解释出来的。这段话是关键性的,问题是这样的物在同一处在同一瞬间,是某物又不是某物,或者说在某处又不在某处,这样的辩证法如何可能?如何可能有这样的辩证法,矛盾如何能够达到真正的同一自相矛盾如何又能够成立?按照我们通常的观点,自相矛盾就不成立了,但是辩证法认为自相矛盾恰好是能成立的。因为它是在运动中成立的,在转化过程中成立的。那么柏拉图在这里揭示出来的是,对立的概念要达到统一就是运动,寻求一个更高的第三者的动,寻求一个层次上更高的概念,它就能把这两个概念同时都统于它之下,在同一观点之下能把两个对立的方面统一起来。

这个高的概念就是所谓的〃通种〃,也就是能够打通双方的更普遍的种。凡是范畴柏拉图都把它称之为〃种〃,存在与非存在、一和多、静和动,同和异等等,这些范畴都称之为〃种〃,也就是普遍概念。范畴是最普遍的概念,当然它是种了。但是种和种之间有矛盾,你就必须设定一个通种,它的范畴更高。比如说动和静,二者不相容,一个西可以此时动彼时静,但是不能同时是动和静,那么这两个东西如何能统一?柏拉图认为不能在并列的情况下去寻求统一,必须要升到更高的层次,那就是〃存在〃的概念,动和静的统一就是存在,存在既是动的,又是静的,存在的概念比动和静的概念更高。所以只有第三者、一个更高的概念才能把低层次的概念统一起来。这就黑格尔所讲的合题一…正、反、合。正题和反题、矛盾和冲突,然后在第兰个概念中它们的矛盾得到调和。当然要达到统一,这两个概念必须运动,导致一种向上升的运动,才能找到第三者,也才能找到合题。所以合题是比正题和反题更高的一个命题。

这种辩证法当然在《智者篇》中还没有展开,柏拉图只是提出了这样一个思路、一个方向。后来的人就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特别黑格尔后来把这一点发挥到淋漓尽致,建立了他的辩证逻辑体系。然而,尽管没有展开,柏拉图已经指出了初步的道路,就是说辩证逻辑是越来越由低级趋向高级,并且由努斯精神在其中鼓动、推动,使得对立物结合起来,这条道路就是辩证逻辑。它有一种必然性,如〃一〃概念,当你去纯粹考虑它的时候,它必然变成〃多〃的概念,然后〃多〃的概念和〃一〃的概念相冲突,必然需要找一个更高的概念来统一它对立面才能结合起来。他已经指出了这样一条道路,就是说辩证逻‘辑应该是这样一种体系,这个体系跟形式逻辑体系和后来亚里士多德建立的形式逻辑体系不→样。形式逻辑体系是不考虑运动的,是遮蔽了努斯精神在里面的鼓动的,但是辩证逻辑需要展示出努斯精神在里面的作用,它和形式逻辑的区别就在这里。所以,辩证逻辑是一种自由的逻辑。通常我们说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但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没有看到辩证逻辑和人的自由、人的生存方式、人的能动性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它是一个过程,乃至于它会实现为一种历史,所谓历史唯物义、辩证唯物主义,我们将它们分成两块来讲,其实不对。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因为辩证法就是历史,它是由努斯精神在里面鼓动的。这样一来,整个世界将被纳入一种辩证的考察之中我们刚才考察的是最高层次的存在和非存在、〃一〃和〃多〃这样一范畴,其实也可以运用到低层次的里面,甚至于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运动和各种层次上的统一都可以运用这种、辩证法,只要它们具有一种向上超越的动力。

所以柏拉图实际已经暗示出了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通过这种辩证法有可能综合为一,当然柏拉图的前提是理念和现实世界是分离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是彼岸和此岸,不可逾越。但是他已经暗示出了这样一种思路,就是通过辩证法我们可以把理念的世界和世俗世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