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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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问题-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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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这件事有三个要点:一是事实,二是原因,三是评价。
    先看事实。男性果真比女性性欲强吗?仅仅用一生有几个性伴侣是证明不了这一点的,男人“花心”也许就是因为心太花(从某种道德标准看,就是操守不好),并没有什么生理依据。既然性能带来快乐,有什么证据表明女性就比男性比较不喜欢、不需要这种快乐呢?相反的证据也能找到:女性可以有多重性高潮,而男性高潮之后倒有一个长时间的不应期。如此说来,男性和女性究竟哪一性的性欲更强?这个所谓“生理事实”的确是要存疑的。
    再看原因。即使从社会现象上看,男性的确显得比女性性欲强,男性的性伴侣比女性的性伴侣多,也不能只到生理上去找原因。从历史上看,男性在大多数文化中都比女性占有更多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他们据此制造出一种男女的双重道德标准,要求女性更收敛、压抑自己的欲望,甚至要对自己的性欲感到羞耻、惭愧,而男性却不必如此。如果一个男人有很多性伴侣,那是成功、性感的标志;而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性伴侣,却是无耻、堕落的标志。我看这个双重道德标准已经足够解释女性的性伴侣少于男性的现象,用不着再去找什么生理原因了。
    最后,我们如何评价这一现象。我认为,男人比女人有更多的性伴侣,既不说明男性比女性有更强的生命力,也不说明女性天生比男性更贞洁、更有操守,它只是表明,经过几千年男权社会的文化积淀,男女在对待自身性欲望上的态度和行为模式是不平等的:男性能够更自由地表达和实现他们的性欲望,而女性则更习惯于压抑自己。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在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中,男女两性的欲望都可以得到更加自由的表达和实现,男女两性因此都应当比现在更快乐一些。
    四、贞操观念
    男权制社会对女性有两个基本要求:女人的性应当由男人来控制;女人的劳动也应当由男人来占有。这两个要求有过一个完美的表达,那就是纳粹思想家对婚前贞洁的观点,他们说:犹太人通过鼓吹性的民主偷走了我们的女人。我们,年轻人,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杀掉这条毒龙,从而我们可能让世界上最神圣的物件复归原主,即:作为处女和仆人的女人。(转引自米利特,250)
    由于大多数社会和大多数时代都存在着对于男女两性在性行为规范上的双重标准,以致男女两性在性行为和性观念上都有了很大的差异。女性贞洁显得比男性贞洁更加重要;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也比男性更加注重守贞。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学生做了一个尝试与陌生人交友并邀请对方上床的试验。50%的男女同意交朋友,70%的男人同意上床,而同意上床的女人为0。即使在米德所调查的男女性别角色相反的社会中,女性的性行为规范还是比男性的性行为规范要严格。(Eckes; et al。; 37)外遇对于女性是罪,对于男性却不是。
    贞操观念是传统观念在性领域最典型的观念之一。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宗教教义还是世俗行为规范,都非常强调婚前贞节和婚姻贞操。虽然传统的力量是如此深厚,传统观念对男女两性的行为和观念的影响如此深远,但是1989年在美国的调查已经表明,过去几十年间,“男女关系发生了几乎惊人的比例变化”。(吉登斯,13)这一变化主要表现在贞操观念的改变,其中女孩的性行为和态度的变化比男孩明显得多。美国九年级的学生中,有过性交经历的男生为48。7%;女生为31。9%。十二年级的学生中,有过性交经历的男生为76。3%;女生为66。6%。(Nadeau; 73)
    根据2005年的杜蕾斯网上调查,在世界各国,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全球平均年龄为17。3岁。新一代年轻人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要小于上一代人。在16…20岁的青少年中,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6。3岁。女孩在性方面比男孩要积极一些。全球排行,冰岛人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是最小的(15。6岁),其次是德国人(15。9岁)。印度人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平均年龄是最大的(19。8岁)。中国内地的首次性行为平均年龄为18。3岁。首次性行为从年龄看应当绝大多数都是婚前性行为。婚前保持童贞已经是少数人的坚持,而不是大多数人的实践了。由此看来,婚前保持童贞的观念已经不再实行,而不得不加以改变了。
    尽管如此,在对中国农村妇女的调查中仍然发现,传统的贞操观念还是相当盛行的:对于“女子贞操比生命还重要”这一价值观上,同意的竟然占到72。37%的高比例;不同意的仅有27。63%。(沙吉才,128)这就解释了传媒中常常报导的一类新闻:女子被逼卖淫就跳楼自尽以保贞操。从她们的生死选择、传媒的正面报导和妇联的慰问褒奖,都可以看到贞操重于生命的潜台词。而正确的观念应当是把人的生命的价值摆在贞操之上的,数以百万计的性工作者的选择已经揭示了传统贞操观念的式微。此外,根据近期的调查,我国婚前性行为的比例在初婚人群中已达六七成,说明传统的贞操观念正在渐渐被年轻一代抛弃。
    恩格斯对于贞操有合理的理解,并鼓吹一种脱离以往的经济考虑、建立在个人性爱基础之上的、有期限的结合。(米利特,188)恩格斯认为,传统贞操观念所要求的是一种片面的贞操,传统的婚姻制度表面上看是一夫一妻制,实际上是女性的一夫一妻制和男性的一夫多妻制共存。他指出,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在极大的程度上,只有女人才有义务实行一夫一妻制,因为男人在传统上就通过双重标准为自己保留了某些一夫多妻的特权。在贞操是成文的规定以及通奸的女方遭受严厉惩罚的条件下,婚姻就仅仅对女性是一夫一妻制,对男性则不是。(转引自米利特,184…185)而女性主义据此认为,既然社会从未想过要惩罚男性的失贞行为,所以也应当停止为此惩罚女性。
    为了两性的权利平等,恩格斯选择回避婚姻制度的做法,从他自己的同居而不结婚的人生实践来看,他所主张的是反对传统男权制的片面贞操要求。他尖锐地批判了传统一夫一妻制婚姻,因为它是以对婚姻的不忠行为为补充的。恩格斯说:随着一夫一妻制变得经久不衰,出现了两种特有的社会人物:妻子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随着一夫一妻制和公开纳妾,通奸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虽然加以禁止、严惩,但终不能制止。(波伏瓦,621)
    在占多数的强调女性贞操或片面贞操的文化之外,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马可·波罗在谈到藏人时说:“他们没有一个人希望娶一个身为处女的姑娘为妻。”因为男人不愿意要一个还不曾引起男性欲望的妻子。斯拉夫人也是这样,若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是一个处女,就会对她说:要是你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男人就会向你求爱,你的处女贞操就会被人夺走。于是他把她赶出家门,将她遗弃。(波伏瓦,178)不论是因为是处女被赶走,还是因为不是处女被赶走,为什么总是女人被男人赶走,而不是男人被女人赶走?无论是强调女性的婚前贞操,还是把一个到结婚时还是处女的女性赶走,都是男权制的恶劣表现。
    这种奇特的婚前贞操观其实却有着它自己的男权制逻辑:只有被男性占有过或占有着的女性身体才是“正常”的,自己独立存在的女性身体是“反常”的;女性身体成为客体是“正常”的,女性身体仅仅作为一个主体的存在却是“反常”的。如波伏瓦所说的那样:许多男人对老处女深感性的厌恶,祸根在于她们的肉体本身。这个肉体是不为任何主体而存在的客体,任何男人的欲望都不曾指向它;虽然它已花开花落,却未在男人世界上找到一席之地。它离开了自身的适当目标,变成了一个怪物,和无法与其沟通思想的疯子一样令人心烦。未被男子征服的处女,以及摆脱男人控制的老妇人,更容易被人视为女巫。因为女人的命运就是受另一个人的奴役,她若是逃避了男人的支配,就要准备接受魔鬼的支配。(波伏瓦,181…182)
    此外,根据人类学的调查,在未开化民族中,对于婚前性关系,一般来说是采取责备态度的几乎同采取宽容态度的一样多,因此,没有孰强孰弱的一般倾向性。(韦斯特马克,141)由此也可以看出,对于女性的片面贞操的要求,并不是什么“自然的”现象,而是“人为的”现象,是男权制为自己的统治和便利制造出来的一种规范和习俗。
    此次调查发现,在婚前性行为和贞操观念方面,在一些农村地区,女性婚前的贞操还是很被看重的,性的禁忌也比较严格。一位农村青年女性说:
    我小时候老家特别保守,在我周围的女孩中没听说过有婚前性,顶多就是抱抱而已。一定应当等到结婚后才能做这件事。我们男孩女孩一块躺床上,都穿着衣服,奶奶都说我们,都不让。男女一定要分开,村里人都这样说。生小孩的“生”字不好听,要说要来的,捡来的。好像很忌讳说这件事。
    由于生育的“生”可以令人联系到“性”,传统的人们宁肯将生孩子说成“要”孩子、“捡”孩子,可见性话语的禁忌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一位城市青年女性、在校大学生的述说在与她同龄的人们当中是很有代表性的,她的想法反映出,无论是在老一代人还是年轻一代当中,婚前保持贞洁仍然是一个人们比较看重的价值:
    我在青春期就有性别意识了。现在小孩发展特早,小学就说谁喜欢谁,谁换了多少女朋友了。可能跟电视有关。和他们相比,我们当初有点傻呵呵的。学校没有明文规定怀孕开除,但是如果怀孕会受严厉处分。出去租房同居,学校不管。现在没有查房的规定,夜里必须回来住的规定也没有了。电视里报道了一帮男大学生,宣誓说不交女朋友,结果到大四都交了女朋友。我比较传统,我结婚之前是不会与人有性关系的,可能因为我家的教育就是做人要方方正正,不得出轨,我爸我妈都是特别规矩的人吧。如果碰上特别喜欢的人,我就说,不行,不能做这事,他要不同意,翻脸就翻脸。如果喜欢对方,就会尊敬对方,不会强迫对方做她不愿做的事。
    有些人的贞操观念不仅是从道德出发的,还有防病这一原因。与陌生人的性关系在这个艾滋病时代是越来越危险了。一位农村中年男性说:
    性是一种生理需要,人是动物嘛。我的原则是,性只在夫妻之间,如果不是夫妻间,在社会上不能去做这件事。首先是道德上,我对自己这方面要求特别严。从健康上讲也不好。夫妻之间如果没有情感,做这事意义就不大。我们俩感情不太好,所以也不大喜欢做。我的第一次是婚后和她有的,她也是第一次。现在年轻人不像我们这样了。男的超过七八成找妓女,女孩子有出格表现的只是个别人。新婚时,老婆说我:你也不看看我是不是处女?我不是很看重处女不处女的。
    老派的人们在行为和观念上都看重婚前贞操;新派的人们在行为上和观念上都不看重婚前贞操。而这对中年夫妇在行为上保持了婚前贞操,在观念上却并不太看重这一点。正如他概括的说法:“我们是老一套也没有,新一套也没有。”他们这代中年人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阶段。
    在一般城市青年的心目中,尽管婚前贞节有人看得比较重,有人看得比较轻,但是婚前性行为已经被视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恶,与道德无涉,只不过是一种个人选择而已。一位城市女青年说:
    初二上过性教育课,是男生女生分开上的。讲了月经和人的生理结构。占两节自习课,一节45分钟,一星期一节上了两节。高中生物课讲了一点,能知道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精子、卵子、输卵管什么的,知道性交就会怀孕。在大学校园里,去年12月1日(艾滋病日)免费发放安全套,学校还出了展版,告诉艾滋病是怎么回事。有推销的人到男生宿舍去发了试用装。学校医院旁边有安全套的自动销售机。同学里有不是处男处女的了。我们班有一个男生和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好,她什么都说。说他跟不止一个女生有性关系。我们都知道她跟别人同居。她有时约会回来脖子上有印(被吻出来的),她说没办法。女生在一起会开玩笑。我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个人行为,没什么好与不好,不像古代那样立什么贞节牌坊。她觉得行就做,我觉得不行就不做。不一定要到结婚以后才做,没有一定之规。
    由于婚前性行为已经在未婚女青年中占到六七成的比例,男性配偶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了。如果他坚持要找处女,他择偶的范围就要缩小60…70%了。一位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城市女性甚至将自己的经历向丈夫和盘托出,丈夫也持容忍态度。她说:
    我是24岁有性行为的,交朋友时,当时我挺封建的,好多人都说,你都24岁了还没有这种经历?我觉得挺正常的,可男朋友说,你怎么这么古板呀。当时感觉稀里糊涂的,不是想象中那么神圣。好像有点迫不得已,又有点心甘情愿,拿不好那个尺度。第一次没什么感觉,也不太疼。是跟我以前的男朋友,感觉挺迷茫的。有点后悔。后来我和丈夫说过这些,事实是怎样就怎样说了。他觉得我这人特别好。我说了之后问他,你不会觉得我这个人特别草率、特别轻浮吧?他说,我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你既然跟我说了,又是以前的事,20多岁了,人都会有自己的经历,有情可原。后来就再没有提起过。
    婚外性关系与婚前性关系性质是不同的。婚前贞操观念是将性保留给未来的性伴侣;不搞婚外性行为的观念是将性保留给现任的配偶。前者除了内心的约束不会造成其他的伤害;后者却受到婚约的约束,一旦发生,会伤害到不知情的配偶。因此,人们一般对婚姻的忠贞比对婚前的守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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