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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探长的眉毛狠狠一跳,跳得都比头顶高:
“我没听错吧?你旁征博引,劝导了我这么半天,告诉我这里可信、那里可信,最后来一个‘它们根本不存在’?你忽悠我哪!”
“不,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案子可能是一场组织严密的DFKC?”
“对不起,请说中文。”也许A探长只知道KFC。
“这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部推理名着,其精髓在于‘所有人都是凶手’。”
“你说什么?难道那些证人拧成一股绳蒙蔽我们,其实是他们合起伙来杀了范先生?可他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做呢?”
“看看你那些证人,都来自那个小区,全体对开发商和物业怨念冲天,情节轻些的不住抱屈,母亲和女邻居是诉讼积极分子,律师更是这场明显誓不两立官司的直接负责人。可见,他们对这次拆迁的黑幕恨之入骨。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他们在调查中得知,范先生和负责人沆瀣一气,廉价霸占了本该属于拆迁户的房子,等于侵害了他们的集体利益时,他们会不会决定联手进行一次正义的行动,把范先生给‘敌、皑芙、kei、sei’了呢?”
“那他们要怎么做呢?”
“也许就是那位领先范先生回家的母亲,她在四栋楼诸多邻居的邀请下,利用他们家中的盆栽练到技巧娴熟后,抓住了那天的好机会,飞速行走紧赶慢赶,到家开门奔上阳台,一掌推落了‘凶器’。”
“然后隔壁给她作不在场证明?可如果她去过阳台,旁边屋里的俩孩子会没察觉?”
“你沉迷电脑游戏时,真实世界还存在吗?”
“可是,如果这一切是串通好的,那律师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如果不是他说楼顶上有神秘人,这本来可以是一场意外。”
“既是意外,就要赔偿。谁赔?花盆是谁家的谁赔。一群人共同策划了一件事情,事成之后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能置身事外,只推出其中一个去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团结是不稳固的。还是凭空捏造一个莫须有的人物来顶罪,更能把大家撇清些。这种手法很古典,透着一股岁月的芬芳。在侦探小说发展初期,那时的作者总是喜欢把令人发指的血腥暴力案件伪装成闯空门的强盗杀人,并习惯性地把罪责推到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根本不存在?!”A探长的表情很狰狞,“那那么多线索……”
“如果是证言,都是砌辞虚构的;如果是证物,都是刻意布置的!”
“可摄像头真的拍到那个人了!”
“两毛钱从劳务市场雇来的。”
“就为了混淆视听、把戏作真?可柠檬小姐也看到他了。她有什么理由参与这个计划?”
“也许在那个小区被潜规则久了,和当地住民混出感情了?嘴别张那么大,你要咬我一口啊!刚才是我信口胡说,但是,你难道没有留意一个巧合?人类分工明确,各行各业,林林总总,故有三百六十行之说。所以,每当一篇小说中出现两个同职业的人时,你都要多个心眼: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尤其在这么一篇虽然目前已经超了字数但仍可称‘短篇’的文章里,居然就有两个律师,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望远镜证人很可能就是柠檬小姐身边衣冠楚楚的绅士?她和凶手集团的联系,这不就找到了?”
“可是,助理小姐也见过某人哪。难道领范先生工资的她,也会跟着这帮人一起抽疯?”
“你别忘了,那律师是个帅哥……”
“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啊!”A探长咆哮着抢白我,“我拿脑袋跟你担保,这俩律师绝不是一个人!我们那证人,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要不是他有这么体面的职业、遇事立刻安慰爱人的温柔、不年不节就烛光晚餐看歌剧的浪漫,他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告诉你说,我已经忍了你们这些推理迷很久了。以前那些人,我是留着面子呢,客气一句‘真有想像力的推理’,但到你这儿,我得说,‘这简直就是胡扯’!”
“不要发火嘛。”这个人很没定性,“虽然集团犯罪、豪华阵容、大制作的构想是个极小的概率,其实我自己也不相信,但为了逻辑的完整,总要意思意思排除一下,以示严密。再说,这篇的主题是‘反推理’,那些奇招怪招,我不敢不防哪。索性说出来,大家哈哈一笑,省得那么沉重。”
唉,可叹此人贵为探长,却不晓得什么叫滴水不漏,更听不出人家什么时候在开玩笑。既然你不欣赏我的幽默感,既然你敢把在之前十几个人那儿攒的那点邪火儿都发泄在我身上,我就让你看看啰嗦女王差强人意——啊不,华丽丽的推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推理
“好吧,现在把头脑清空,刚才DFKC那一段统统丢出去,就当你没听过。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一个很正经的问题,一个对之后的推理至关重要的问题:你认为,我们的神秘凶手,有反侦查经验吗?”
A探长深呼吸了两口,好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他很阴沉、很试探、甚至带点恐惧地反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在恐惧真相。无论我回答“有”还是“没有”,他估计都会跳起来,而我的答案,无疑会让他跳到最高。
“我倾向于——没有!”
“没有?!”A探长一纵身上了桌子,侍者走过去:“您下来,您下来成吗?”这地方不够高雅,这样的客人就应该轰出去,“选择那种难以完成的手法,唯一令我不能彻底否定的优势就在,虽然它不容易成功,但一旦成功,就异乎寻常的安全。如果他没被人看到,如果死者不是见鬼的范先生,这就是一场意外。现在你告诉我,拥有这种思路的人没有反侦查经验?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演练,为了不惊动小区居民,特意挑拣试验对象并区别对待……”
“请注意逻辑,亲爱的探长!”侦探小说里,你若要鄙视一个人,就称他为“亲爱的”,“我刚才说的,可不是这个!我从‘练习必多,多必为人所知’和‘周围人一无所觉’,推出一对矛盾。这两点都是事实,两个事实相冲突,必有统一之道。但我可没说,这个统一之道是谁‘费劲心机想出来,故意要这么做的’。它一定存在,但它的诞生未必与逃脱罪责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还有,你难道以为这个人采用如此方式杀人,是因为反侦查经验丰富?如果这么简单,一句话的事儿,我之前顺口就说了,还用等到以后?”
“那好。”爬下桌子的A探长重新落座,双臂抱在胸前,“你不久前说服了我手法的可行性,现在不妨再为他没有反侦查观念找到论据。”
“如果他是个有智慧的犯罪者,会在纸箱上留下脚印吗?会在动手后长期滞留现场吗?哦不,不用你说,前者可能是疏忽,后者可能是紧张,再缜密的嫌犯也不是谋杀机器,有血有肉的,都有打盹的时候。这些证明力都不够,哪里……哪里有更剽悍的证据?可以彻底区分开的,狡猾者和率真人一个会做、另一个绝对不会的,是什么?那些能够留下的,足以出示为证据的,又在什么地方?想想可及性……”我念咒似的,十指交扣抵住额头,脑子里面和脑子外面一起较劲。黑暗的背景中一道电光闪过,我倏然抬头,用最火热的目光逼视A探长,“那根竹竿上……有指纹吗?”
“你怎么知道?!”眼前一花,A探长又蹲在了自己的杯子边上,今天侍应生要好好擦桌子了,“这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要说你蒙,也蒙不了这么准吧?”
“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把那些精密的科学都说成是蒙的。”我撇着嘴挥挥手,“先下来我再跟你说。”A探长在众目睽睽之下依言而行——我不讨厌引人注目,只要不是负面的,“作案工具竹竿留在现场,为什么?没有为什么,这毫无疑问,脚趾头都不用想。不管这人是聪明是傻,他都不会拎着这么个惹眼的玩意儿去逃离,何况它本就是就地取材,扔在那儿了事。但了解警方调查要点的人就知道,不能留下指纹。不留指纹方法有两种:一、戴手套;二、事后擦拭。第一方案不适用于这个案子,因为哪怕最薄的医用手套,也会影响手的触感。而这是瞬间出手的一锤子买卖,之前就为了保证手感勤学苦练,如果紧要关头手套和竹竿间出现了摩擦,一挪一错,可就满盘皆输。所以,一定要用裸手直接接触竹竿,完了使劲擦干净。这是内行人的做法,而外行人,根本什么都不想,抄起来就干,得手了就扔。所以,指纹的存在与否,可以决定性标识此人的反侦查能力。”
A探长高山仰止地望着我,眼中射出“老婆,出来看上帝”的赞叹。
“我想,我现在理解你的窘境了,”我精打细算地一笑,“一个在脱罪上近乎万无一失的手法,现场遗留物上却毫不掩饰地印着指纹,犯人的水平自相矛盾,确实令人困惑。我想,你们一定在绝望中求助于资料库,想找到吻合的走个捷径,可惜他不是惯犯,没有前科,信息为零。”
“是啊,就是再清晰的指纹在手,也得给我个比对的人才行。”
“那就把他找出来呀!这么棒的证据摆在这儿,往后的事情毫无难度呀。这案子越来越简单了。”
在我积威之下,A探长咽下了“说得轻巧”之类的词汇,转而谦卑地求教: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这太容易了。我们的优势相当大,前前后后,一共有四个证人看到了他,”A探长插话“就是一个有用的都没有”,“这你可错了。只要把四份证词放在一起稍加对比,真相就在其中。我想,作为头期款,我可以先付给你——神秘人的职业。”
“职业?”A探长莫名惊诧,“不是……你破案到底什么路数?先是触类旁通的伪炫学,再是忽略一切的纯逻辑,现在怎么又变成老派风格的铁口直断了?”
“别着急,一会儿还有黄金时代呢。”
“可是……职业,拜托!就是福尔摩斯,也要见到这个人,或者拿到他用过的东西,才能判断的呀。”
“但水尔摩斯不需要!”我目空一切,睥睨众生,“不废话了。首先,让我们列出四位证人:散步、老者、助理、柠檬。我建议把三位女士编成一组,看看她们证词的异同。很明显,女性更爱干净,注意个人卫生,她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他的衣服很脏。这就不对了。”
“怎么就不对了呢?说得一样还不对,那要怎样才对?”
“问题就在她们条件不一样,口径不该如此统一。散步女与他擦身而过,柠檬小姐和他面面相观,她们目击嫌疑人时,几乎近到呼吸之声相闻,能够发现他衣服的问题,完全合理。可助理情况不同,她只是远远地望见他,虽然不断走近,但尚未走到近前,就转去处理苹果意外事件了。她从未有机会接近他,而相隔一段距离之下,她何以判断他衣服的脏净?那衣服得脏成什么样子,才能老远就看出来?”
“这……你说呢?”跟推理迷相处了这些日子,A探长终于学会把问题都丢回来了。
“我认为,引发她这种认知的,绝不是长期积累、把白衣服穿成灰衣服的那种脏,那样远远看去,只会认为本来就是那种颜色。我觉得应该表现更突兀,比如明显得绝对无法错认成装饰花样的污渍?事实定是如此,但我们要知道,产生这种想法对证人来说并不容易。助理小姐就职于模特公司,平时接触的都是前卫到简直不明所以的服装:最匪夷所思的设计,最稀奇古怪的材料,最天外飞仙的风格,她见得多了;那种走残破路线刻意做旧的,更是不会陌生。那么,在辉煌的表演大厅里,她看到那个人,为什么她没有按照职业习惯,认为他穿的是新潮的奇装异服,而能客观地把污迹就看成污迹,并精准判定此人与全场风格不搭呢?”
“好,我记下来。”A探长很受教。
“对比完这一组,我发现了信息的递减性。目前所知的嫌疑人主要特征有四:年龄、头发、衣着、身高。柠檬目击条件最优,四项都有反映,尤其是年龄,让我们获得了一个录像资料里没有的重点;散步无缘见到正脸,所以第一项缺失;助理因未曾靠近,只注意了后两项,细节点的东西就没有;而老者更少,只说了身高一样。我可以想象,你们多半想当然地去重视证词内容丰富、提供了较多情况的证人,而说辞相对模糊的,就感觉没什么帮助。你们对四位证人的信任关注度,按照我说的顺序依次减淡,没错吧?”
“是啊,我们当然会更偏向观察细致的证人,何况三位女士措辞严谨,感觉对自己的言论很负责。像老头那样的,一共说出一条,还糊里糊涂妄加揣测,基本可以当他没说。”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些女士思想有局限,条目虽多,却大而无当。老者的证词看似无用,却最有价值。一切真相,尽在他的口中。”
“啊?!这怎么说?”还是锤炼得少,A探长依然大惊小怪。
“她们被你们误导了!你站在范先生的尸体边,寻找走出案发楼的‘可疑人’,由此邂逅了散步;而后,你拿着收集整理的神秘男子特征,去问助理和柠檬,有没有看到这样的‘嫌疑人’。看这个反复出现的‘疑’字,她们被你暗示了,直接将此人划为危险份子,产生了认识偏差;那人身上一些很鲜明的个人特征,很遗憾地被妖魔化了。别忘了我之前指出的舆论导向,他不会反侦查!他想不到为了犯罪去伪饰自己,他所展现的,一直就是他的本色!如果你能让证人们不要管凶案,只是放纵自己的感觉,大胆说出对此人的直感,‘你觉得他是个什么’,也许真相早就显现了。”
“我可以立刻这么做。”说着就要掏电话。
“晚了。你说过她们谈吐非常谨慎,这未必是她们的本性,只是事关谋杀,一句说错惹祸上身,她们不能也不敢多说。这根本就是三台人肉录影机,把自己看到的东西不做任何加工,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