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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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传奇-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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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朴的是大地,风雅的是天空。你要的是什么?

  亦舒经过选择,算是做得不错,现实世界是现实世界,小说世界是小说世界,两者是有很大分别的。

  小说世界多姿多彩,变幻无穷,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现实生活相形失色,枯燥无味,来来去去不过是哪三两个招式,而且,许多烦恼长年累月纠缠不去,多么苦闷。

  童话,那是另外一个美好的境界,在那里,难题总会解决,误会始终冰释,情人终成眷属,失意人必有机会出头……

  让人相信活着还是好的。

  只不过活在世上,谁又能避得开天天上班下班打理家务应付账单,累得贼死,闷得发疯?

  所以,现实世界中,亦舒便对童话故事来一番“正本清源”。

  今日的教师应该对今日的儿童讲明,童话只是童话,木能对故事中的价值观从不质问。

  譬如说,三只小猪实应与大灰狼对簿公堂索取赔偿;小红帽不应该独自一人出门去姥姥家。还有,阿里巴巴擅入藏宝洞,战胜四十大盗,并非英雄,而是贼中之王。那么,神灯也并不属于阿拉丁,他也是不问自取。

  天鹅湖、白雪公主和睡美人中,最错误的信息就是女主角一直在等一名年轻英俊有财有势的男主角前来救驾,希望从此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

  多么错误,年轻美丽的公主们不图自力更生,一味憧憬“有朝一日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这种观念比大灰狼还要可怕。

  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也不能效法,现实世界中人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生活的女巫是不会让美女去拯救野兽,令他再度成为王子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人鱼、红舞鞋等故事又对人生如此悲观,看后让人闷闷不乐。

  相形之下,中式童话如《西游记》等健康得多了,连猪八戒都可以修成正果,多么励志。

  从童话界里走出来是要费点劲的,美丽的人物与情节使读者迷惑,或忠奸不分,或忠与奸分得太离谱,都与现实脱节。

                          《童话》

  不过,亦舒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这边厢还在嚷嚷不怀旧见,那边厢已不断频频回眸,回顾所来径。

  一位美国摄影师说过:“怀旧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年轻,其实汉堡包味道不见得更好。”

  或许是,彼时的菠萝刨冰与出炉蛋挞并不一定比今日更好吃,但亦舒清楚地记得,那时她有力气有勇气,凡事“死缠烂打”,非达到目的不可,如不,痛哭一场,明天再来过。哪像现在,性格渐渐懦弱退缩,紧紧记着“退一步海阔天空”,“吃亏就是占便宜”,挨打亦不思还手,还美育日顺其自然。

  于是深深怀旧了。年轻时黑是黑,白是白,从来不说“无所谓”,“没法子”,“世事往往如此’猪如此类颓丧的话。

  那是一段单纯快乐的日子。

  谁不怀念单纯的日子呢?香港八十年代中后期,无论是文艺界或影视界,都兴起了一股怀旧潮。

  先是有许鞍华执导的《倾城之恋》(1984年),借张爱玲的小说,重塑战时沦陷的香港。接着有关锦鹏的《胭脂扣》(1987年),掀起了一个怀古潮流。

  洛枫就曾撰文指出,香港的怀旧风气并不是骤然出现的,而是跟随着整个世界的复古潮流,并且率先表现于日常生活中,如服饰、发型、流行音乐、明星照片,日用品如手表、时钟、摆设等。其中又以美国的复古潮影响最深最广,玛丽莲·梦露的性感象征,可口可乐的历史形象,带动香港亦步亦趋的走势。

  因此《倾城之恋》、《胭脂扣》等等的出现并非偶然,除了世界性气候的影响以外,亦包含香港历史环境的特殊因素,同时又由于这些因素,致使香港的复古潮流由当初的西洋风转入中国式,甚至本地化。美国的“占士甸”,转为老香港的“双妹吹花露水”,以至三十年代的“塘西风情”。

  亦舒的怀旧是对个人历史的追忆与体认,也是对自我身份的建构和定位。

  人到中年,一回想,才发觉对父母的关注是那么的不够。她自问自答,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都市青年的急管繁弦却又自私至极的生活图景:

  你真的认识你父母吗?一至五岁,你可有记忆?六至十一岁,已是小学生,天天赶上课,回家做作业,父母要上班应酬,周末又上亲戚家,相处时间并不充分,你真的知道他们的好恶?随后升上中学,少年人自有交际网,还有,你的娱乐不与父母同步,见面时间更少。你同父母有无好好交谈,还来不及互相了解,已经到外国升上大学,四年六年不等,等取得博士学位,也许已经好久不曾同住了。随后,得为事业搏斗了吧,心忙意乱,至多每个星期回家吃一次饭,三两个小时,匆匆别过,噫噫忽然恋爱了,结婚了,你自己的孩子也出世了,简直人仰马翻。父母的地位进一步被挤到一角,彼此不知道对方的苦难、盼望及喜乐。几十年已经过去了。忽然发觉父母已是老人,打皱的面孔,缓迈的脚步异常陌生,这真是我父母?打开照片簿,不不不,他们不是这样子的,他们……原来对父母一无所知。

                          《父母》

  还不仅如此呢,亦舒继续啼嘘,一直以来,生活中最弱的一环,是与亲友沟通。

  长辈总认为子女该听他们的,最怕不百分百服从,又兄弟姐妹自幼拉扯,彼此毫无尊严可言,论起理来,七嘴八舌,说不清楚,成长后又学会尊重他人,索性一言不发,渐渐疏离,宛如陌路。

  生活中令人惆怅的事真多。但亦舒还算是长情的,如对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对曾经相知很深的朋友。

  她几乎一从校门出来就在《明报》机构做事,一直对《明报》有着深厚的感情,后来又成了《明报》的旗下作者,更多一份相属之情。不管到了什么地方,首先找的是《明报》,即便家居生活中早已作了订购安排,只要是家中那份还未送到,而碰巧她又在外头看见,必定是第一时间买下来,先睹为快。曾经试过同一期的《明报月刊》买了四份,再加上原来订的那一份,乐得送人,兼为阅报作义务宣传员。

  听不得说《明报》不好听的话,《明报》的副刊更是无敌副刊。亦舒常以过来人的口吻劝喻其他报刊不要跟《明报》斗副刊了,皆因三十年功力所聚,《明报》裁培了多少作者,统统由无名写到有名,现今又新人涌现,各有特色,均非等闲之辈,‘快非杂牌军可敌”。

  该报老编者总听了,能不心花怒放?

  亦舒确实直率得很,并不怕得罪人,坊间流行的“她不好相处”,“她喜欢骂人”,“她尖刻成性”,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她自己就说:“我的皮特别厚,心特别狠,语言特别泼辣。”“近年来骂人又刻薄了点,尖锐了点,得益于《红楼梦〉,学自探春;讽刺起人来顺口了,学自风姐。”

  就曾见她如此编排中年妇女:

  现代女人的一生变得又长又臭,过都过不完,个个成了老不起,四五十岁的老太太还袒胸露背的演肉,穿低胸晚装。因受地心吸力影响,腮上的肉,颈上的肉,膀子、胸部、胳肢,没有一样站得稳,全都往下坠,为什么?因为生命太长太无聊,你不能不让四十岁的女人得些卑微的、自欺欺人的快乐,自有人慈善地,好心地派她为一支花。什么花?千年成精的塑料花。《我的前半生》够厉害了吧。她居然会这样认为,“没话找话说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也会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不知亦舒在写作时会否有这种心理,才令得她的作品二三十年盛行不衰?她择友甚严,朋友之间和为贵,一言不合永不相见,“刁钻古怪得不像话。”但对真正的朋友,那是另一回事了。看看她是多么想念西西,那位曾写过《像我这样一个女子》、《我城》、《哨鹿》等作品,香港文坛上风格鲜明的著名作家,亦舒曾经与她相知甚深。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朋友总有疏远的一日,其他的还可以勉强忍受,但她每次想起西西,往事不断浮现,感觉就十分苍茫:“一生中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太好的事,敌对往事并无太大留恋,较年轻时与西西那道毫无利害关系的友谊,却常叫我怀念。我们在一些怀旧的文字里,还看到另一个亦舒:苍茫得无奈,温爱得无措。

  
  






亦舒传奇……钟情






钟情

  我喜欢听情歌……很美丽的歌,常常响在耳边,令世界美丽不少。爱情根本不肉麻,表现得真诚坦白就可以了。

                         亦舒《情歌》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忘记了这点,不外乎是人还有感情。

  世间万物之中,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不像人呢?一切都是在人眼睛里面呈现,被人的意识所解释。谁也不知道事物在别的生命眼睛里呈现出什么形状、什么颜色、什么模样或什么什么?

  就是这样。但,只能是这样吗?

  在亦舒的生命中,恐怕就是这样的了。

  知道她爱猫,爱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在田野里自由自在地生长着的花草。跟大自然的联系她其实不比任何一个典型的都市人要多,何况她根本就不爱旅行。清晨山野中的烟雾,黄昏平原上的浮云,只能任它们在那里舒卷自如罢了。

  她怕旅行怕到这份上:视乘搭长途飞机为一种刑罚,实在避不过了,必须上路,通常愁眉苦脸,心情像慷慨就义。

  明明一柜衣服,本可随意更换,旅行期间硬只准带两件行李;家里起码一层楼,可供四处游荡,住大酒店,只得小房一间,多么局促。

  除非有非见不可的人,除非有非办不可的事,否则拒绝出门。

  真正的假期应在家里度过,放下工作,在熟悉的床上睡到日上三竿,下厨弄点吃的,然后四处胡混。每次上街以三小时为限,稍倦,则打道回府,再痛快地跳到床上。

  电话不听就不听,传真不复就不复,快活似神仙。

  这样的亦舒只好在她写作的空间里放纵。

  她曾钟情于恋爱。到女朋友家去,看见人家可爱的孩子,看到人家温暖美丽的住所,不禁有了愧意,为什么当初追求的竟是爱情,不是家庭?

  她只能归咎于自己成熟得慢,过分讲究感情。这年头,选个对象猛讲感情,谈何容易,结果元气大伤,精神受损,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何况张彻一句话就粉碎了她的希望。张彻说:“你晓得为什么没有人要你吗?因为你不会做太太。”

  但是做太太是什么意思呢?是否表示得一本正经,要会做人,要听话?要每天煮三餐饭、洗衫熨衣、照顾孩子、打扫地方?

  她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她觉得煮饭是太麻烦的事。金宝汤与果酱面包,对她来说,已经很好了。肚子,只要填饱便可以,何必一定要考考究究,浪费时间。多看看探春如何骂人,似乎更有味道,更是快乐。

  做不做太太,也罢了。

  不过,又很遗憾没有收过请书。小时候她就有一大帮不喜欢讲话,但是非常爱写信的朋友,有男有女,但是还是没有收到过情书。

  信当然收过啦,但的确是很学术性的信。有时候讲一部电影,讲了十张纸;有时候讲一个人,也讲了好几封信;有时候只是说,某月某日一班人一块吃饭,你有空没有,有空就来吧。

  她还收过猜谜语的信,有人坐着无聊,就写信出谜语给朋友猜猜,朋友读了这样的信,也很快活,不过……就是没有情书。

  无奈何,只得去听情歌。各式各式的情歌,有时候曲子与歌者都忘了,那些很缠绵的字句,却还清清楚楚地背得出。

  她的小说里几乎每一部都插有情歌。

  好像“宝贝你不知道爱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样的,如我爱你。”

  或者是:“明天如果你要这个世界,我自然有办法弄到;我会卖掉灵魂,然而不懊悔,但是你活着没有你的爱真是不可能。”

  还有:“那山上有钟吗?但是我没有听见过它敲响,不,我从来没听见过,直到我看见你。”

  这样的歌,都很写实。听了八百多次的“我除了爱什么都没有,八天一星期,我爱你。”还是不腻。

  情歌有各式各样好多种。亦舒觉得每一种都好听,偶尔哼几句,心里却是舒舒服服的,一点心事都没有,连“我心里有一朵小花,是水仙”这样的都好。

  当然,在我们写这本书的时候,亦舒已进入了人生之秋,狂热之气已成管末,凝思与怀旧潜入并逐渐垄断其情怀。

  人到中年……将此四字默读数遍,不需补充什么,就能令人平静,举首望天。

  她甚至已开始称自己的先生为老伴了,取的可是“少年夫妻老来伴”之意?

  而自己,更是“家有一老,如同一宝”的那个“老”了。

  在收获的问题中,仍然流露出秋境的悲凉——微笑式的感伤:从圣坛掉落的碎片;生理纠缠着心理;正在上升的巅峰感受;豁达地体味着古老的死亡主题…值些全是秋天的触角。

  她觉得自己生命的春天很短暂,十八岁以后,就开始老了。

  不是面貌身体上的老,面孔上没有什么变化,体重老是那一百磅上下,老的是心灵。

  十八岁已觉沧桑,那真是很吓人的。才刚在明报当记者,别人还在指着说着,那么小,就出来跑天下了,自己却已感到跟同龄人无话可说,什么事都扎在比她大一大截的朋友圈子里,连谈情说爱也要找中年人才觉不辱没了她。

  生活的曲折便由此而来。

  伟大的犹太人这样要求自己:“第一次就必须做对。”他们珍惜抉择已达到极致了。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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