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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汤因比,英国历史学家。
在德文中“Jude”除了有犹太人的意思之外,还有高利贷者和商人的意思。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说:“犹太人是空想的民族,是商人的民族,财迷的民族。”又说:“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期票是犹太人真正的神,犹太人的神只是幻想的期票。”作为商业民族,犹太人具有一系列有别于其他民族的商业观念。
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说过的一句名言——“有金钱的地方就有犹太人”——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西方人的一种普遍看法。在“犹太人与金钱”的问题上,西方人营造了无数的“神话”,即使像莎士比亚这样杰出的人文主义者,也在《威尼斯商人》中不无偏见地塑造了著名的夏洛克形象,夏洛克及其“夏洛克效应”,给犹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是难以估量的。诚然,在犹太人中的确涌现了无数巨贾富商,犹太人在挣钱方面也的确有其独到之处——历史学家汤因比称之为“获利的犹太艺术”。金钱是进行商品交换不可或缺的手段,犹太人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更看重金钱。马克思说:“犹太人的世俗的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的上帝是什么呢?金钱。”又说:“金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嫉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金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
历史地看,犹太人之所以成为特别善于赚钱的民族,仅仅从犹太人天生精明是无法解释的,其中蕴涵着更为深刻的犹太人对金钱的独特观念,因为在犹太生活中,金钱已生成和表现出一种特定的文化指令,并影响和决定了犹太人对金钱的实际行为。由于特定的历史遭遇,犹太人生发了一种对金钱的不同寻常的理解。通常情况下,金钱被视为一种决定生活水平高低的物质力量,但在犹太人眼中,金钱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决定着生活水平的高低,而且常常更决定着生活的本质——即生存和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犹太人往往视金钱为“生命的一种根本性的保障力量”。在漫长的流散过程中,犹太人作为外来客民,无时无刻不在寻求和争取生存的权利——包括物质生活的权利和精神信仰的权利。
犹太人在银钱业上的崛起,许多人解释为犹太人被迫用金钱购买生存权。没有金钱,犹太人在敌人面前就没有任何护身之物。因为犹太人到处要纳税,特别是在寄居国,没有金钱,犹太人就不可避免地注定灭绝。这已被公认为犹太人善于理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里涉及到伦理问题:出钱购买生存权是否道德?如果不道德,那么是谁造成的?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犹太人善于理财的原因,犹太哲学家、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作为一个最下层的商业民族,犹太人十分重视礼仪,在经商之中以银钱业为最可取,因为只有这一行业允许一个人全心全意致力于法律研究。因此犹太人之所以不得不经营商业,尤其是银钱业,以及他们的交易之所以成为一种受礼仪上限制的部落商业或民族商业,是有礼仪上的原因的。”
犹太人每每受到异族人的桎梏和胁迫时,唯有金钱可以帮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释减这种外来的压力。犹太人以金钱购买生活权利的事例,在罗马、西班牙及欧洲其他各地都有突出表现。官方在向犹太人收取这笔特殊的财政收入时,曾经确立了年保护金、税金等等名目繁多的称谓,能出得起大价钱的犹太人,有时还能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成为能够出入宫廷的“特殊的犹太人”。人们常说:“金钱在犹太生活中居于中心地位”,便是强调了金钱与犹太人生活、犹太人生存的紧密联系,所以“犹太人视金钱如命”之说,就不应再被简单地理解为仅是一种贬义的嘲讽,因为对犹太人而言,视金钱如命恰是一种真实和无奈。
金钱与拿钱换命的犹太人(2) 由于犹太人对金钱的特殊认知及其历史处境,犹太人必须不遗余力地去获取钱财并尽可能地想方设法成为富有之人,虽然历史上大部分犹太人不可能也并未做到这一点,但无论怎样,以“护身符”和“生存权利”为内核的金钱的意味一旦形成,便必定会在犹太生活中产生相应的现实效用。这种效用一旦实现,哪怕是部分实现以后,犹太人便又陷入了一种新的更加困难的处境:作为流浪客民,“犹太人”的身份本身已足以构成欧洲主民排斥的一个把柄和理由;而作为有钱的犹太人——那些从事着金钱的事业和会挣钱的犹太人,则又为欧洲主民提供了难以容纳的另一个有力的把柄和理由。在此双重的把柄与理由之下,对犹太人的诸种限制与重压便接踵而来,换句话说,犹太人生存的“费用”开始涨价,进入欧洲生活的“门票”价码越来越高。于是,犹太人必须加倍努力、加倍挣钱,方可支付购买生存权利的不断袭来的“通货膨胀”。这里,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循环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进一步丰富了金钱在犹太生活中的意义,也由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促使货币增长的机制:犹太人须用金钱去购买生存的权利,因而犹太人须努力挣钱;当犹太人有了这种购买生存权力的能力时,犹太人便又因为有了这种能力而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从而面临着更高的购买价码,因而犹太人又须从更高的起点向新的目标迈进,去获取新的购买能力。在此循环过程中,犹太人的获利意志和获利技巧都得到了突出的锤炼。
犹太人看重所有的金钱,他们认为“金钱无姓氏,更无履历表”,任何钱都没有干净不干净之分,赚钱的方法只有效果的好坏之分,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论使用什么方式进行什么经营,只要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赚钱就应该心安理得、毫无愧疚。
例如:犹太人独特的商业观念是“厚利多销”。“薄利多销”是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的商人都认可的经营原则,但是犹太人却特别反对这个原则。他们认为:让利竞销无异于自己在颈上加索,让利竞销是和死神赛跑,愚蠢之至。为了达到厚利多销,犹太人精于分析市场和消费者心理。他们抓住了“物以稀为贵”的市场规律,总是着眼于高档商品行业,钻石珠宝业便是犹太人最看好的行当。以色列没有钻石矿藏资源,却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加工企业,以色列的钻石交易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的钻石占全世界总加工生产量的60%。
图2…8海涅,德国犹太裔文学家、诗人。西方有句成语说:“犹太人进市场如鱼得水。”犹太人的获利艺术一方面是出于生存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欧洲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犹太人提供了这样一个可以施展才华的领地。基督教世界曾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里对经商、获利的行业采以鄙视的态度,“商人”与“小人”往往是同义语。直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因素普遍生长的时候,那种死抱着宗法风范的贵族迷仍然大有人在。所以德国犹太裔文学家、诗人海涅曾认为,是欧洲人自愿放弃商业领地并迫使犹太人走上商业之道的。
即使把宗教和种族的因素降到最低限度,单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在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所形成的,也是一种相互制约和复杂冲突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方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了犹太人在欧洲的历史演进。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犹太人在与欧洲非犹太人的经济关系上曾上演了一个三幕剧:“……在第一幕中,犹太人正像他们之不可或缺那样的不得人心,但是由于他们的非犹太人迫害者在经济上没有他们就过不下去,图2…9波兰克拉克市,公园和广场的“犹太人禁止入内”的标志。
所以他们所受的虐待是被保持在限度之内的。一旦新兴的非犹太人资产阶级获得了为自己所有的充分的经验、技能和资金,感到他自己能够取当地犹太人之位而代之的时候,第二幕就在一个接着一个的西方国家中拉开了。在这一阶段里——英国是在13世纪达到的,西班牙在15世纪,波兰和匈牙利则在20世纪——非犹太人的资产者运用他们的新到手的力量得以排除他们的犹太对手。在第三幕中,一个现已确立起来的非犹太人资产阶级已变成了这样的犹太人经济艺术的老手,以致他们的败于犹太人之竞争的传统恐惧,已不再强制他们放弃重新使用犹太人的才能为他们的非犹太人的国家经济服务的这种经济利益了。本着这种精神,塔斯康政府在1593年以后,允许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暗奉犹太教的难民定居于勒格浑;荷兰从1593年起就向他们敞开了大门;而在1290年曾感到强大得足以排除犹太人的英国,在1655年感到更强大得足以再让他们进来了。”
虽然由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犹太人在欧洲的生活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但“西欧犹太人与其非犹太邻居之间的距离在实践上并不如在理论上那样巨大和不可逾越”,特别在经济生活方面,“他们不可能完全脱离他们的邻居”。而这种联系又是一种时而容纳时而冲突的联系,犹太人在西方社会不断“排挤——接纳”的循环往复中,对金钱的内涵也有了更为全面的理解,在犹太人看来,金钱是其生存的必要保证,却不是其生存的唯一目的。对他们而言,没有金钱万万不能,有了金钱并非万能,因为在许多特定的复杂情形下,金钱远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有了这一层理悟,犹太人便会更加珍惜金钱的作用。可以说,犹太人是在生存的磨难中铸就了对金钱的深刻认知、铸就了非凡的经营之道的。
金钱与拿钱换命的犹太人(3) 犹太人在银钱业上的才能与精明,既为所在国统治者带来财富,方便了社会上银钱的流通,但又使自己成为反犹迫害的对象。这是一个自己为自己掘墓的怪圈。为什么犹太人要进入这种是非之地去招惹杀身之祸?其原因是基督教信徒与犹太民族在宗教信仰、民族利益、思想观念等方面的矛盾冲突造成的。为了增加捐税,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府主张“犹太人是有益的,对普通人不可缺少的公民”。这时犹太人放债取利是“有益的”,也即符合道德的。所以这些国家实行了保护犹太人的政策。甚至有些地方,干脆禁止犹太人从事其他行业。中世纪史料表明,当时贷款利率偏高并不是犹太人自己决定的,而是教皇或国王他们决定的,为的是能从中分享利润。如在西班牙,决定贷款利率的法令是由国王本人亲自制定和颁布的。这些政策把犹太人引向了铤而走险的道路。因为当地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同样可以在国家经济利益的旗号下对犹太放债人进行清算和迫害,包括在道德上加以谴责。后来的历史证实了这一点。
犹太人经商艺术的成功及其经济上所取得的成就,除了犹太人对金钱的特殊认知以及犹太人的历史处境外,还取决于一个十分不容忽视的因素,这就是犹太人之间所固有的特殊的民族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使得散居欧美各国的犹太人能够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在人数、经济力量等方面,化劣势为优势,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经济文化之争中站稳脚跟。
犹太民族就其本身的气质而言,是一个复杂、多变、爱争论的民族,即使在其民族精神的核心部分——宗教意识上,自古而来也分化成多种教派、教义,有些矛盾冲突还相当尖锐。但在异邦居住地,犹太人往往能够自觉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一方面是其文化传统使然,另一方面又是其生存环境使然,特别是外族人的种族歧视使然。在世界任何一地,涉及到某一个犹太人的事情,往往也是牵扯到整个犹太人的事情;就像在当今国际事务中,涉及到以色列,往往也就意味着涉及整个犹太世界。在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经济、文化斗争中,人们常形象化地用“油浓于水,血浓于油”的说法来形容犹太人的团结,这种团结对犹太人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犹太人的流散经历导致了犹太人对待世界的理性和科学的态度,这在他们的经济伦理中表现为对科学技术的充分肯定。
资本主义的西方形态一直受到各种技术可能性的发展的强烈影响,这在根本上意味着它依赖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和精确的理性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的特点。理性主义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科学对待世界的文化传统,使犹太人中科学家层出不穷,为整个人类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诺贝尔奖获奖者名单上,犹太人是世界其他民族的28倍,经济学奖中三分之一的得主是犹太人。
犹太哲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从来没有一种经济伦理只取决于宗教。”我们从来也不希望从犹太教中找到犹太人商业伦理的全部奥秘,但是我们认为从犹太教中寻找犹太人商业伦理的奥秘和从犹太人的商业活动中寻找犹太教的奥秘同样重要。宗教文化是一个民族最原始的文化,而原始文化往往具有“种子”文化的意义。一个民族文化的进程往往受多种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但那些“种子”的信息往往是后来民族文化必然遵循的内在逻辑,它决定着一种文化的特质。
总而言之,“犹太人与金钱”的问题虽以经济的形式出现,但却蕴涵着浓厚的宗教、社会、种族、历史等多种因素。犹太人由于特定的历史机制和文化背景,靠着百倍的努力创造了一种经济成就的“神话”;而西方人由于复杂的文化原因则演绎和生发了一种带有虚幻因素的“犹太神话”——这两者之间一方面存有巨大的差异,另一方面又共同营造了一个深厚的文化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