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双更,补上昨天的。
第二卷 213 人海中遇见你
缘分之事,可遇而不可求。
这是林夏经历世事之后总结出来的。
强求来的,总会在某一天,被老天收回去。
回到宿舍,那两人已经起来了。
见陆云和林夏在一起,也没有和她说话,只当林夏是空气,然后把陆云叫了过去。
这点小儿科的排挤,林夏还不放在心上。
见陆云有些愧疚的看着她,她面色淡淡的撇了她一眼,也回了自己房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陆云选择了那两人,那自己又何必将她放在心上。
昨天怕靳夜就等,不过简单的收拾了两件换洗的衣服,而常用护肤乳等东西并没有取走,所以现在林夏收拾了一下,打算先搬点东西过去。今晚上等靳夜开车回来,再将所有的东西搬到小洋房去。
然后明天去办理外宿手续,林夏将所有的事情都想好了,将简单的东西放在书包里,锁了门,离开了宿舍。
她们不喜欢她,她又何必舔着脸凑上去。
再说她都三十岁的人了,和这般小孩计较什么。
这样一想,被人排挤郁闷的心也淡了很多。
当然,心里还是有些讨厌宋珏。
都是这花花公子害的,简直是无妄之灾。
想她林夏从初中开始,哪里会有这样的人缘,就是搬家入了初中也是交到了不少好朋友。可自从搬进了B市之后,她的人缘好像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首先是平行班只有一个交好的,其次入了实验班之后,也只有今天早上的陆云和她说了两句话。
至于曹丽华和卢巧是因为宋珏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事儿迁怒于她,她在怎么淡然,不由心里还是有些膈应。
这都叫什么破事儿。
她也没想过人人都喜欢她,可现在连最基本的平常关系都不能保持了。她能不郁闷么。
不能交好,也不能交恶啊。
难道她也有不对的地方,林夏开始反省自己了。
却说林夏离开之后,陆云小声对曹丽华和卢巧解释道:“咱们这么对她,是不是不好啊,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地方过来的,以后若是老师知道了,这……。”
卢巧想了想,也小声道:“丽华,林夏也算是我们同学。这样敌视她是不是不好啊。”
曹丽华哼了一声,道:“说的好听,那她怎么不主动找我们说话。干嘛让我们主动过去找她。”
“有说过啊,分宿舍的时候她说过,只是你们两都没有理睬她,后来她就不主动和咱们说话了。”陆云积极道,“今天早上我起来后她也主动找我说话啦。昨天还主动把杂志送给我,我本来只打算借阅的。后来我们两一起参观学校的时候,夏夏给我讲了好多我不懂的美国习惯,她人真的很好,我们都错怪她了。”
曹丽华道:“阿云,你心思善良。可别被她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我一看林夏那高傲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看曹丽华一脸扭曲的样子。陆云和卢巧面面相觑,最终没有说什么。
却说林夏回了小洋房,自己在厨房随便弄了点吃的,然后就上了二楼的书房。
昨天晚上发现书房里各类书籍都有,品种很齐全。想必是靳夜想到她要写文查资料,所以就备了这么多数。
而其中。专门有一个书柜放着语言类的书,都是关于英语发音和朗诵的书籍,由浅入深应有尽有。
林夏拿起一本《生活英语读物》,翻了翻,觉得这个浅显易懂,后面还有光碟。
将光碟放入电脑中,跟着书籍读了起来。
虽然读物里面所有东西她都认识,但里面很多单词和句子用法,她虽然会用,但没有融入到她的脑子里。
毕竟她以前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应试教育而准备,强项是笔试。而现在,她要学的是那种美国式的思维,还有那正宗的美式语调,听得懂美式的笑话。
而这些都学下来,一年的时间并不长。
于是一下午的时间,林夏就在纯正的美式英语和自己的学习中度过了。
等靳夜回来的时候,林夏正在房间里休息,书房的电脑没有关,还停在那个ending 的画面上,旁边是反扑着的书。
见主卧的房门关着,靳夜想了想,下楼进了厨房,打算先做晚饭。等饭做好了,再喊她也不迟。
所以林夏下楼打算做晚饭的时候,正好见到靳夜穿着围裙,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的样子。
“醒了啊,正好饭了熟了,洗把脸过来吃晚饭。”
林夏看了看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灯光混合着饭菜的香味,让林夏有一阵恍惚,好温馨。
而那个一脸硬朗和冷峻的男人,围着围裙,正将饭菜端上桌。
他周身的冷淡慢慢褪去,添了丝温馨和甜蜜。
林夏回过神来,坐在桌边,看着桌上的菜,托着下颌道:“我来看看都做了些什么,唔,糖醋鱼,清炒豆芽,红烧排骨,蚂蚁上树。”
“哇,好香啊。”林夏吸了吸鼻子,一副馋虫模样,“一觉醒来就有吃的,真是太幸福了。”靳夜拧了拧她的鼻子,“快去洗把脸吧,厨房里还有一锅山药玉米山鸡汤,我去端出来,你先上去收拾下巴,瞧瞧你邋遢的样子。“
听他说邋遢,林夏碰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先上去了。”
话说间,人也冲上了楼梯,速度之快,看得靳夜瞠目结舌。
等林夏下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妥当了,脸颊上残留着淡淡的红晕。
靳夜幽深的瞳孔微微缩了缩,一把将林夏揽入怀,闻着她身上的馨香,靳夜觉得自己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宁静。
眼前这一切,就是他朝思暮想了许久的。
自从表哥结婚之后,看了他们两人幸福的婚姻。他总是幻想有一天,能得到这样的最平淡最普通的幸福。
他为她煮饭,她为他留一盏灯。
只要看着她微笑的样子,他工作了一天的疲惫就会一扫而空。
“我来摆碗筷,”林夏笑眯眯的跑进厨房帮忙。
“吃点这个,尝尝味道怎么样。”靳夜夹了一块排骨放到林夏碗里。
“你也吃。”礼尚往来,林夏也夹了一块放在他碗里。
看着她笑意盈盈的眼睛,靳夜心里一动,猿臂一伸,将她抱进了怀里。
“你……”林夏猝不及防。惊呼了一声。
靳夜亲了亲她的唇,凑在她耳边低语道:“我喂你吃。”
被他这一番动作搞得晕乎乎的,林夏还没有缓过神来。
“乖。张嘴。”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林夏觉得这个声音这么动听,像一片羽毛在心上骚刮,痒痒的。
让人不由的想听话,乖乖的张开嘴巴。嘴巴里异样的感觉让林夏回过神来。
一抬眸,就撞进了靳夜那深似寒潭的眸子。
那双眼睛,平时偶然间林夏扑捉,却是像猎鹰般锐利,高傲而冷酷,但现在。那里面只有幽深,如同黑洞一般,能将所有的一切吸灭。
那一闪而逝的柔情。温柔的语调,为那刚毅冷硬的表情平添几分男性魅力。
想起第一次见他时那充满凛冽气息的男人,再看到眼前这个直直盯着自己的男人,林夏不由有些感叹世事无常,无法预料。
“我要好好吃饭。肚子饿啦。”林夏扭了扭,小声道。
感觉到身体的异样。靳夜还是将她放开了。
虽然想时时刻刻将她禁锢在自己身边,但眼下孤男寡女,又容易擦枪走火,还是保持点距离吧。
只是,到了嘴的肥肉却不能吃,靳夜有些郁闷。
但想到将来,他心里不由嘀咕,既然把人诓到这边来了,还是先让她见见家人才是。
免得那些人总是在耳边说三道四,乱点鸳鸯谱。
正在吃饭的林夏抖了抖,总觉得落在身上的目光在算计什么,可当她抬头,撞进了仍是一波汪洋之中。
那里面蕴含的情谊让林夏都有些脸红。
想了想,她还是岔开话题,“今天我逛了一下校园,然后下午在家里学了一会儿英语。哎,越学我就越感到自己的差距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还有两天的时间适应呢,明天去干嘛?”林夏本来是只是为了转移情绪,随口问的,没想到靳夜的回答还真的让她收获不少。“明天我们去百老汇剧院看看,在纽约的街上逛逛,给你买几件衣裳,晚上我给你网上选课一些建议。”
“高中还有网上选课?”林夏有些惊讶的问道。
“嗯,国外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从初中就很注重培养学生这方面能力。”靳夜替他解惑。
林夏还是有些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到国内上大学呢?”
“我十八岁就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文凭,那时候我太过锐利高傲,爷爷说这样对我成长不利,就安排我回了中国,在京大读书。”靳夜淡淡道,“当时我还不明白,还很抗拒,后来认识了天昊之后觉得有朋友的感觉也还不错。而现在,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
看着那蕴含着情意的眸子,林夏心里一阵悸动,忙地下了头不断往嘴里扒饭。
谁教他说的这些情话,真是让人难为情。
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然后,在人海中,遇到了你。
他未说完的话,她都明白。
正文 214 传说中的天才
十八岁拿到大学文凭,这智商,放在国内也是个天才少年班之类的人了。
难怪当年的他会那么傲气,让他爷爷都看不下去了。
一山更比一山高,若说陈子墨他们的智商只是林夏羡慕的话。
这靳夜就完全让人生不起一点儿羡慕的心思,当一个人太过强大,就只有仰望的份。
难怪靳夜还在读书,还成为了陈清的学弟。
她说怎么当时知道靳夜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会有那么一点怪异,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他已经拿到国外的文凭了,国内读书不过是一场历练,为了锻炼他的沉稳而已。想必大部分的时间,靳夜都在公司处理事务。
看着林夏有些崇拜的眼神,靳夜突然觉得他向来不放在眼里的文凭,分量突然重了很多。在他们这种家族长大的,文凭算什么,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工具。
有,当然更好,没有,也不影响什么。
毕竟这种大家族,对文凭这种东西都不太看重。那些有着哈佛剑桥文凭的学子,还不是替人打工的。
而此刻,看着喜欢女孩那种眼神,虽然表现的不是很明显,却比当初他收到通知书更让他高兴。
“当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等一年,然后去哈佛大学呢?”林夏有些疑惑。
要知道,哈佛可是世界第一名校,去那里读书是多少学子的梦想。
与其这么早读斯坦福,真还不如等一年,考入哈佛呢。
靳夜撇了她一眼,淡淡道:“当初收到了十几所大学的通知书,不喜欢哈佛的学风,所以没去。”
然后他蹙了蹙眉,“哈佛名气太大。不需要任何人锦上添花,当年的斯坦福不也是这么来的?”
林夏了然,斯坦福是人名,是一对美国夫妇已她们的儿子命名的知名大学。
多年以前,美国哈佛大学的校长为一次错误判断,失去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却造就了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是哈佛大学一名普通学生,为了救人溺水生亡,他父母伤心之余,便想为儿子做点什么。因为斯坦福在生前最喜欢哈佛。最崇拜哈佛,于是那天,那老夫妇没有事先预约。就直接去拜访哈佛大学的校长。
女的穿着一套退色的条纹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则穿着布制的便宜西装。
校长的秘书在顷刻间就断定这两个乡下老土根本不可能与哈佛有业务往来。
老先生轻声地:“我们要见校长。”
秘书很礼貌地回答:“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过了几个小时,秘书一直忙自己的事。把他们冷落在一边,希望他们知难而退,知趣地离开。他们却固执地等在那里。
秘书终于决定通知校长:“也许他们跟您讲几句话就会走开。”校长不耐烦地同意了。
他接待了这对夫妇。
女士告诉了他这件事,并告知她和她丈夫想在校园里为他留一纪念物。
校长并没有被感动,反而觉得可笑。
“夫人,我们不能为每一位曾读过哈佛而后死亡的人建立遗像的。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的校园看起来不和墓园一样了吗?
女士说:“不是,我们不是要树立一座遗像,我们是想捐一栋大楼给哈佛。以我们儿子命名。”
校长再次审视了一下乡巴佬身上的条纹棉布衣服及粗布便宜西装,然后吐了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建一栋大楼要花多少钱?我们学校的建筑物价值超过750万美元。”
这时,那位女士沉默了。
校长终于如愿以偿,可以把他们打发走了。
这位女士转向她的丈夫说:“只要750万就可以建座大学?那我们为什么不建一座大学来纪念我们的儿子?”
就这样,斯坦福夫妇(mr standford and mrs。)离开了哈佛。来到加洲,成立了斯坦福大学(standford uniwersity)以纪念他们的儿子。
1887年。小斯坦福生日那天,斯坦福大学开始修建,1901年,开始招生。
明白靳夜的意思,林夏有些不可思议,就是因为哈佛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所以他就拒绝了哈佛?
“而且,硅谷也在那边。”靳夜淡淡道,“大学的时候,经常在硅谷那边的公司打零工。”
难怪他已现在的年纪,就能独掌国内的一些分公司了,想必当初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学到了不少东西。
“那有时间一定要带我去你母校参观一下。”林夏挤眉弄眼道。
靳夜勾了勾唇角,“这是自然。”
两人吃了饭,回到了厨房。
至于碗筷,自有洗碗机,看着就是高档货,还很方便。
“高中学业并不繁重,每天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晚上并没有晚自习,所以你空闲的时间很多。”靳夜道,“不过这里主要是培养创造能力,所以要参加社团,有计算机协会,舞蹈社,击剑协会……还有绘画社,表演社等等。”
听到他说起击剑,林夏想起今天在学校里看到的那几个带着头盔的男生。
“这么多社团,要选几个呢?”林夏问道。
“选几个你感兴趣的就可以了,高中老师一般不会太严厉都很和善,并且学习压力根本不大。”靳夜淡淡道,“不过,要取得优秀的成绩,就会比较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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