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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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 作者:柳暗花溟- 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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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大、牵涉的面广、背后的权贵多、时间紧任务重,还得提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她得派出精英调查,还有一部分人打掩护,扰乱对手的视线,更得留人保护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复杂的官司需要律师团的原因,在现代都如此了,何况在以武犯禁者无比严重的古代?

    “你不是已经动手了?”韩谋露出一点笑意,看向春荼蘼的目光有赞赏,更像看一个耍鬼心眼儿的熊孩子。

    “什么也瞒不过皇上。”适当的恭维着,但……哼哼,也是她不想瞒。

    “让无畏那小子帮你吧,他父王手底下有人。天牢的守卫,朕会交给小正。你们三个,总之是合作习惯了。”韩谋想了想说,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一串钥匙,“这个拿去,可以打开箱子。”

    春荼蘼略施一礼,上前。

    韩谋伸出手。

    钥匙一共三把,式样复杂奇特,对应着黑漆木箱上的铜锁,由一根红绳串在一起,看起来令人很有一种秘密即将揭破的兴奋感。

    春荼蘼缓缓走近韩谋,尽量做出端庄稳重的样子,虽然心里急得不行,恨不得立即打开箱子,仔细阅读那些卷宗。只是因为春大山对白蔓君的承诺,从小就对她进行了良好的贵族淑女的礼仪教育,令她行起礼来也能行云流水,优雅高贵。可惜这身子的协调性不太好,此时心里又波澜起伏的,就没留意身上穿的不是原来的衣服,而是一套崭新的宫装。

    她的个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可这衣服的原主比她还高,裙子就有一点长。之前走路时一直手提着裙摆还好,此时心神全在那串钥匙身上,一没留神,就自己踩到自己的裙边。其结果是简单而直接的:身子前扑。

    谁也没料到她走得平平稳稳的。却突然来这么一出。韩谋是马上皇帝,天下安定后也没松懈身体锻炼,所以以他的身手来说,躲开春荼蘼这惊天一扑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与他第一反应同时冒出来的却是:这丫头是他的表外甥女,他不能让她脸朝下。直接拍在冰冷的地面上。那样也没有身为表舅的觉悟,也对不起忠诚勤恳、小心翼翼了一辈子的白相。再者,打官司救阿苏瑞,还朱礼的清白全靠这丫头呢,不能摔伤她的嘴啊。

    于是,他不退反进,伸手扶住春荼蘼的一条手臂。帮她稳定重心。但,人失去平衡的时候本能的双手乱抓。春荼蘼虽然左手手肘被韩谋架住,另一手却仍然向前、然后自然向下。

    没有发出撕裂的布帛声,因为皇帝的衣裳。质量是很高的。但韩谋的这件家常袍子的领口处有点微敞,此时竟然被春荼蘼拉开了。

    坏了!上回脚下不稳,把假皇上的裤子扒下来过,看到两条细瘦光滑的男人小腿。这回更可怕。她直接袭胸,还是龙胸。虽然速度快得还没来得及有手感,但大片胸膛却露了出来。

    真龙天子和他弟弟二龙影子啊,都被她非礼过,实在是太……太……囧了。

    而当她看到那片肌肉结实的左胸,立即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心里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狼眼标记!

    就在韩谋左胸的心脏位置,有一块痣记,就像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和夜叉胸口的那处一模一样。同样的形状、颜色、大小、位置、甚至感觉。

    从前在夜叉身上看到这个的时候,她得知那是天生的,而不是后来刺上、纹上的。所以她很清楚那是一种痣,算是皮肤生了病。因为形状太奇特了,可能患病率是万、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若这种痣表面粗糙的,就很容易病变,导致皮肤癌什么的。若是光滑,那就一辈子也没什么事。而且,它往往是显性遗传,也就是说:会传给拥有者的孩子!就像家族的标记。若是……考虑到染色体什么的,父传子的机率更大!

    突然之间,她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所有晦涩难明的问题,瞬间都有了答案。这就是为什么夜叉让她拿着那把小弓来找韩谋,韩谋立即变了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中,哪怕是揭破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韩谋也经全力配合她,拼命要救出夜叉。

    原来!

    她觉得自己猜的没错,但还需要去向夜叉证实。但她现在必须装得什么也没看到,不能捅破这天大的窟窿。

    韩谋没有儿子,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再生子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比较小了。她偶尔也听过私底下的传言,大臣们为皇上无子的事担忧不已,有的更是蠢蠢欲动。要知道没有合法的皇位继承人,对一个王朝来说,也是个极不稳定的因素。但君强则臣弱,韩谋又值盛年,身体一向很好,所以此事还只是暗潮而已,没有浮到水面上来。

    那么,如果她的猜测得到证实,韩谋要拿夜叉怎么办?夜叉身世复杂,认祖归宗什么的基本是扯谈。甚至透露出去,会影响大唐的安定和突厥的激烈反应。可韩谋,能允许自己的血脉流落于外吗?不会像对影子一样处理吧?那样救夜叉出了牢笼,是不是要把他变相的关到另一个地方?

    她舍不得!她心疼!夜叉属于黑暗,所以才来去自由。试想把一头狼关起来,剥夺了它的尊贵和属于山林的野性,那还不如杀了他!

    “请皇上恕罪!”春荼蘼倒退两步,跪在地上,死死低着头,刚才想那么多,其实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她声音有点发颤,看似是被吓坏了。实际上是免得被看出破绽。

    韩谋太精明,那双眼睛比X光射线还可怕,能去皮看瓤,直逼人的内心。

    “你这丫头,毛手毛脚的,真不知道白相那样的人,怎么教养出来你这样的孙女。”韩谋责怪道,却并没有发怒。

    春荼蘼暗松了口气,却仍然不敢起身。还磕了个头道,“谢皇上宽容,民女经常失仪于人前,实在与祖父无关。您别忘记,民女长于民间。粗野惯了。幸好皇上是旷世名君,这才容得下民女这等不长眼的。”

    “你不是故意,朕没打算怪罪,你大可不必如此溜须拍马,实在肉麻得很。”韩谋自己不动手,而是由一直在旁边装透明的高公公快步上前,帮着整好衣襟。又取下他手中的钥匙,走来来塞在春荼蘼手里。

    “快起来吧,皇上没怪你。其实,是咱家给你选的衣服不合适。真是罪过。”高公公轻轻拉了春荼蘼一把。

    这时,韩谋居高临下,又因为春荼蘼始终不抬头,目光无意间掠过她头上的那只荼蘼花金簪子。很快又转回来,钉在那美丽的首饰上。神情一凝道,“六丫头,你头上簪子好别致,取下来朕瞧瞧?”

    春荼蘼也是怔住,却不敢不听命,把簪子拔下来。

    “这是内造之物,你如何得来?”韩谋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问。

    “是红绣鞋案中的方娘子送我的。” 春荼蘼实话实说,无半点隐瞒,“皇上难道忘了,她是朱礼妻妹的女儿,因为父母死于南方,才入长安投奔姨妈姨父,后来朱礼案发,她被杜衡偷偷以死女囚换下,强纳为妾。五年前她逃出过奉国公府一次,到了我的家乡范阳。在那儿,她租的是我家的房子开酒楼,倒与我家有几分交情,临离开时,送了这个,做为我出嫁添妆之物。”

    说完这段话,春荼蘼脑海中滑过一个念头,但太快了,没捉住。

    “哦,倒有这种渊源。”韩谋神色有点怅然,“当年宫中有一能工巧匠,做的首饰还带机关的,简直巧夺天工。不过他为人高傲,一生也只做了几件。朕记得,赏赐了你祖父和朱礼各一件,这只正是朱礼拿走的那一件。不过,当年朱礼抄家问罪,朕没注意过这种小事,但这只簪子怎么保留下来,又落到方娘子之手?”

    “这个民女倒不知。”她说的是实话,她真的不知道。但为什么,她突然想起方娘子去世时给她的那种感觉呢?似乎,方娘子有话对她说,却没说出来。

    “拿去吧,只是别当普通的东西。白相的孙女这么没眼光,也是笑话。”韩谋只是看到熟悉的东西随便问问,并无深意,“此物的价值远在其他金银珠宝之上,那名工匠已死多年,这是不能复制的传世之作啊。”

    高公公上前,从皇上手中取回簪子,还小心的给春荼蘼插在头上。然后又倒退两步,左右看看,确定无碍了,才点了点头,躬身退下。

    “那民女就告退了,还得研究卷宗,时间挺紧张的。”春荼蘼借机说。

    韩谋允了,叫小太监送她出宫,箱子却没让人抬,只说,“你今天先回家歇歇,再忙也不在这一天半天的。明天,朕有旨意给你。”

    春荼蘼满心狐疑的离开,出宫后,直奔天牢而去。

    这边,当她离开,韩谋就冷下神色问,“高盛,你说,那丫头看到了多少?”说着,手掌无意识地抚上左胸。

   


第四十三章 狼山往事

    “应该没看到吧?看春六小姐吓得那样。”高公公想了想说。

    韩谋摇头,“恰恰相反,她全看到了,而且看得清楚。那个丫头,看似甜美可爱,实际上胆大包天。用她的话怎么讲,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她若没看到这处狼眼痣,断不可能这般的诚惶诚恐,连头也不肯抬。”

    “可是,就算看到,小……小殿下胸口上那处,她未必知道。”高公公说到这儿,突然一顿,“难道也看过?不能吧?男未婚,女未嫁,要看那种隐蔽的地方……”

    不知道如何称呼夜叉,若叫阿苏瑞,皇上会觉得真龙血脉认贼作父,可那位又没有大唐名字,所以直接叫了小殿下。

    “那小子对六丫头有情,还用情很深,宁愿自己不要性命,也要护得六丫头周全。他拼命掩饰,不想让朕发觉,可如何能瞒得过朕。朕,可是他的父皇。”韩谋说着就长叹一声,似得意又似惆怅,“父子连心,可是说着玩的?”说着,缓缓坐下,陷入沉思。或者说,回忆。

    正如高盛所说,他年轻时也曾经嚣张胡闹过。那年,他还不到十八岁,大唐江山也还没有建立。但在那个群雄逐鹿的乱世,韩氏已经掌握了主动,入主天下只是时间问题。各路举反旗的人马不是归顺,就是已经势微,而时任突厥皇帝的波瑞已经过了天命之年,老弱得甚至连抵抗到底的勇气也没有,留下几个部族首领死守长安城,自己早在一年前形势不妙时,就已经撤回阿尔泰山脉。他的这种行为,也造成了后来突厥的分裂。

    但当时,他的大哥在军中职位比他高。又怕他军功太过,将来夺得天下后会获封太子,就瞒着父皇调他去追杀继续败退的突厥各士族。而就在狼山附近,他活捉了一个部族的首领。这个部族的突厥名字翻译过来就是:神之族。

    据说,他们是神的后裔,在突厥各部中享有独特的地位。可惜,战争已经令他们接近于灭族。偏那个首领是个软骨头,为求活命,向他透露了一个大秘密:突厥人之所以能占领中原百年。是因为首代皇帝得到了一把射日天下弓。这把弓是天降神铁所制,上面的咒文被突厥历史上法力最强大的五位萨满加持过。

    传说中,得此弓者得天下。突厥得了中原沃土后,那把弓又被还回神圣之地。

    十七、八岁,战功赫赫。那时的他觉得自己武功盖世,聪明绝伦,无所不能。所以,他要得到那把弓。虽然认为自己无需外物就可以统治中原,却想着天下神器应予我手。何况那首领还说,伴随着这把神弓的,还有神之族百年前的祖先。在突厥马踏中原时掠夺来的巨大宝藏。

    他令追击大军原地修整,自己不顾身边人的反对,也不管这个传言的真伪,偷偷的只身上了狼山。手里所有的。不过是所谓的几句寻宝口诀。然而不知是不是上天眷顾,几天后,在他愤怒的失望而归时,他遇到了狼群的袭击。

    这时候他才明白。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从小到大的顺遂和百战百胜,让他忘记这世上总有他应付不了的凶险。面对数百头凶残而毫不退缩的野狼。他且战且退,真的以为会葬身于此。随后,他突然就明白了,那个首领其实并不是胆小怕死,而是诱惑了他的争胜心,要让他死在狼山上!

    好一招借狼杀人!

    不过,他到底是真龙天子,有神气护体。在那样的绝境里,他不小心跌入一个仅容单人通过的石缝。那石缝相当长,好像把整座狼山劈成了两半,但从外头是根本看不到的,里面却隐约透进光亮。他就这么七拐八拐的走了不知多久,当他已经辨认不清方向时,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宝藏石窟!

    高不可触的、天然穹顶上的裂缝,有阳光轻轻泄落,映着那耀眼的财宝光芒,形成一片惊心动魄的金色。他看到那地下石窟如此之大,似乎是把半个山腹都挖空了。他不知当年这么多财宝和大量武器是怎么运进来的,只震撼于眼中所见。而那些武器虽然陈旧落尘,却依然锋利无比,冶炼技术简直登峰造极。就算他生在武勋之家,就算他跟着父皇争霸天下,此时见到石窟中的情形,也惊得目瞪口呆。随后,他更是找到一具狼的枯骨。

    那副枯骨极为巨大,可以想象,在此狼还活着时,体型能和小象一般大小,绝对是狼王中的狼王的级别。它被安置在一个以石头雕刻出的、同样巨大的、风格粗犷的祭坛上,显示出特殊的仪式感。而在枯骨之下,静静的躺着一把小弓,正是射日天下弓。

    开始时他并不相信,因为他想象中的神弓必然古朴而强悍,充满杀气,能弯弓射日、威风凛凛,至少需要几石力才能拉开,怎么会是玩意儿一样的小东西。但当他细细观察后,见识过材质的非金非铁,见识过机关的巧妙,见识过上面的咒文和像狼眼一样的绿色宝石,又考虑到它出现的位置如此特殊,就完全相信了。

    只是宝藏虽多,他却也要活着走出去才能拥有。倒霉的是,掉下石缝时,他的武器不知掉到哪里去了,他只好拿了两根尖锐的狼骨寻找出路。原路返回不可能,他只有继续向前。又不知多久,他听到月夜狼嚎,隔着很远就令人毛骨悚然。奇怪的是,中间夹杂着女人惊恐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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