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转念之间,泥石流已经冲到眼前,呼啸着扑向他们、吞没他们,将他们卷下断崖……
雷鸣停止了,闪电也停止了,无尽的黑暗与冰冷。
在坠落的时刻,弥殇想,也许,这才是他最期待的结果吧!虽然没能实现与姐姐的约定,但他至少了结了青国最大、最强的仇人,死得也不算冤了,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们,也……对得起自己了……
在坠落的时刻,独孤的心里,异常平静,脸上还带着平静的微笑——又是坠落啊!上一次死掉时,是坠落;这一次死掉时,也是坠落!
从万人之上的顶端,坠入无底深渊,这对帝王来说,真是太好不过的死法了!
在这么平静的想法中,他们终于没有了意识……
一夜的狂风暴雨后,山里无比的宁静,阳光灿烂,空气如洗,虽然到处一片狼藉,却透出更强的生机。
鸟虫小兽,又纷纷冒出来,悠游地在山里蹦跳,过得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个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座山上。
他循着那些残石断木,一路寻找独孤九劫的痕迹。
这一次,皇上前去追杀支离弥殇,竟然第一次没有带上他,可见,她想亲手杀掉支离弥殇,到了如何执拗的程度!
他好不容易追踪到这里,看着眼前的情象,心里隐隐升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没找多久,他就发现了皇上使用的那把长柄大刀——大刀就卡在断崖边两块凸起的石头间!
断崖上,是一大片泥土覆盖的、流过的平整地面,一看就知道爆发了大规模的泥石流!
被这样的泥石流冲击,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即使是最强悍的帝王,也敌不过这样的自然灾难!
他捡起那柄大刀,在四面仔细地搜索,又发现了一把宝剑。
罕见的宝剑!仔细观察,刀柄刻着龙纹和“支离”两字,毫无疑问,这是支离弥殇的剑!
对于战士而言,兵器就是就自己的生命,除非死,是绝对不会离手的!
他站在断壁边上,迎风伫立,看着迷雾重重的崖底,很久很久。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亲眼见到她之前,他绝对不会相信她就这样走了!
他一定会找到她,如果她活着,他会继续追随她,如果她死了,他会与她而去!
世外桃源1
午时,一个年轻男子走进当铺,将一枚戒指放在柜台上:“老板,当这枚玉戒!”
老板一看到这个客人,眼睛就直了。
好一个俊俏英挺的小伙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穿着朴素,却拥有一张比画上的神仙还美丽的脸庞,全身流露着一种跟这镇上的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在这镇子住了一辈子,还去过省城,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但他见过的人,没一个比得上他,不,连他的一小半都比不上!
这镇子上,什么时候来了这样的人物?
年轻男子轻轻敲敲柜台:“老板?我要赶时间。”
老板回过神来,赶紧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哥长得太俊了,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年轻男子似乎已经习惯他人的注目和夸赞,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板拿起戒指,细细端详。
只看了几眼,他就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拿到外面,对着明亮的光线,细细地看。
看了半晌,他拿过来,对着那个年轻男子道:“小哥,你这戒指是打哪里来的?”
男子道:“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这戒指的来历。”
他虽然记不起过去的事情了,但却看得出这戒指极其珍贵,所以早想好了答案。
老板道:“小哥,看小戒指的材质和做工,恐怕是宫廷之物啊,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等玉戒哪……”
男子笑笑:“我父母早就去世了,我也不曾从他们那里听说戒指的事,您说是的话,可能就是吧。”
老板看看戒指,看看他,这戒指……不会有问题吧?
男子似乎不明白他的明白,只是微笑地等待他的结算。
这样的男子,怎么会是偷盗不良之辈?说不定他乃官宦之后,家道中落也极有可能哪?老板想了想,道:“小哥,这戒指既然这么贵重,你怎舍得拿来当掉?”
男子脸上泛出淡淡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因为、因为内人生了重病,需要钱治病,所以……只好卖了这戒指……”
“喔——原来如此!”老板恍悟,上下打量他,“小哥真是重情重义之人哪!话说,我在这镇上这么多年,怎么会没见过你们?”
男子道:“因为家乡遇到一些灾祸,我们难以为生,便到这里来投奔亲戚……”
老板点点头,有点为难地道:“我能体会小哥的心情。这戒指非常名贵,当多少价都不为过,只是,我们这里是穷乡僻壤,我这小店出不了几个钱,你看这个……”
男子道:“老板,我只求当钱给内人治病,您就出个价吧,只要能救内人便好!”
老板道:“你稍等片刻,我看店里有多少钱。”
他进入帘后悉索一会,出来,有点抱歉地道:“我找过了,店里最多只能拿出一百多两银子,这点钱实在与这戒指的真正价值相差太大……”
男子诚恳地道:“这笔钱已经够给内人治病了,老板,你就当帮帮我,收下这枚戒指罢。”
老板见他说得情真意切,也有几分感动,道:“那这枚戒指我便暂时收下罢,你看你大概几时能过来赎回去?”
男子沉吟:“这个……”
老板见他半晌不回答,便道:“小哥,我这店小,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等不了太久……”
男子咬咬牙,道:“老板,就以两个月为限,如果我两个月内不来赎回,就由您全权处置罢,如何?”
这枚戒指,是他身上仅存的、可以寻找和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本想保住,但为了给她治病,他也顾不上这些了。
就算他一辈子找不回过去和身份,就这样与她长相厮守,也不错。
老板点头:“没问题,我一定为小哥保留这戒指两个月。”
当下,他立了字据,双方画了押,他将一百二十两银子交给年轻男子,年轻男子收起银子,谢过后便离开了。
老板看了看字据,男子写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难”,字写得极其雄浑洒脱,一看便知底蕴深厚。
这个名为“难”的男子,恐怕来历不简单吧,不知怎会流落到这穷乡僻壤?
在离当铺不远的药店里,“难”掏出十几两银子和一个方子,道:“伙计,给我照这方子抓药。”
伙计见到他,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哪里来这么俊俏的小哥?这街上的姑娘们,全都被他比下去了,而且,他长得这般俊俏还比自己更像个男人,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店外,停了好几个老老少少的女子,遮遮掩掩地打量这个男子。
“难”对别人的目光丝毫不以为意,催道:“伙计,可以麻烦你快点抓药么?”
伙计回过神来,忙不迭地道:“好好好,我马上抓。”
他拿过单子一看,赞叹,真是不错的单子,应该是治内伤的吧?不知是给何人治伤的?
他抓了十几包药,扎好递给“难”,“难”接过来,问:“请问这里有没有上好的治外伤药?”
伙计道:“您要治怎
么样的外伤?”
“难”道:“有刀伤、抓伤、擦伤和受伤留下的疤痕……”
看到伙计惊讶的表情,他笑笑:“我父亲是个猎人,前日进山打猎跟盗贼抢猎物,内外都受了伤,所以才想同时找些治外伤的药。”
伙计恍悟,拍了拍手:“小哥你算是找对地方了!咱们这里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却有祖上流传下来的治疤痕膏药,就算是四五年的陈年疤痕,也能去除得就像没受过伤一般……”
“难”笑笑:“那就有劳小哥多推荐些好药给我了。”
买了一大堆药材后,他又在镇上转了一圈,买了许多食材和补品,才离开小镇,走上回家的小路。
这是一个名为“朱沙河”的小镇,镇子四面是山,与世隔绝,一条名为“朱沙河”的河流从山里流出,从小镇中央蜿蜒而过,小镇因此得名。
大概是这样的地理环境,这里的人们极其淳朴厚道,所以才会对他这般“异常”的外人不予追究,反而还宽厚以待吧?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却隐隐感觉自己会流落到这里,只怕会有什么不得了的理由。
小镇下辖着多个乡村,他现居的小村,以他这么快的脚力,也要走半个时辰才到。
回到村子里时,太阳已经偏西,村里仅有的十几户人家,已经是炊烟袅袅。
他踩着泥土小路,来到村子最边上一个小小的茅屋前,叩了叩门扉,道:“沙——我回来了!”
一个嘶哑的声音道:“进来。”
他推门进去,躺在木床上被他称为“沙”的女子,对他微微一笑:“辛苦你了。”
“难”笑笑:“我买了一些糕点回来,我吃过了,味道不错,你先吃点罢,我想先去做饭,然后再给你熬药。你现在是不是痛得很难受?要不要先吃药换纱布?”
“沙”摇摇头:“没事,先吃饭罢,我想吃点热的东西。”
“难”点点头,将糕点拿出来,装在小碗里,端到她面前的小桌子,然后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叮嘱:“你好好躺着,别乱动。”
“沙”点点头:“你去忙罢。”
“难”来到外面,在石垒的灶台前架起锅子,烧起柴火,坐起饭来。
很奇怪,他会看书识字,会看天象,懂得药理和医理,治病的方子还是自己开的,手指上还戴着名贵的玉戒,感觉他应该出身不错的样子,可是,他似乎很又懂得照顾人,做饭、打扫、洗衣……顺手做来,全然不费功夫。
而且,这般僻陋穷苦的生活,他似乎也很习惯,丝毫没有水土不服的迹象,他的过去……到底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没过多久,他就熬了一锅热腾腾的米粥,炒了两个小菜,还熬了一锅肉汤,端给屋里,喂“沙”吃饭。
“沙”受了很重的伤,内伤和外伤都有,看起来很憔悴,但她并没有叫过一声苦和累,也没有悲观失意,只是静静地养伤,将杂事全都交给他。
他一边喂她喝粥,一边不住地抬眼看她。
“沙”淡淡道:“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他有点不好意思,道:“我……觉得你很好看,怎么看都看不够。”
“是么?”“沙”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这副病央央的样子,像个鬼似的,有什么好看的?大娘不是说我看起来比你大很多岁么,怎么会好看?”
他摇摇头:“你怎么样都好看!病了老了,都好看——反正,我就觉得你最好看!我今天去镇上买东西,没一个女子比得上你一根头发。”
“沙”笑起来:“你莫非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他想了想:“也许是吧,不过,大娘也说你长得跟戏里的小生似的。”
“沙”大笑:“大娘形容得真有意思,她若说我长得像仙女,我倒真是觉得是在哄我了。”
她大笑的样子,好帅!他忍不住伸出手,摸摸她的脸:“等你的伤好了,好好打扮一下,一定美得不得了。”
世外桃源2
“沙”道:“你还真是看我怎么都好。”
他道:“那当然!你的一切都好!好得不得了!所以,你的身体要快点好起来,这样……”
他把唇凑到她的耳边,低喃:“我才能抱着你一起睡……”
“沙”的目光闪了一闪,忽然伸出手来,捧起他的脸,狠狠地吻了下去。
这个吻……实在太美妙了!
这个女人……总感觉很了不得!不像普通的女子那样扭捏做派,那副云淡风清、笑看风云的态度,令他极为着迷!还有,她真的很美丽,第一眼看只觉得宜男宜女,第二眼看会觉得与众不同,第三眼会觉得越看越好看……
他只是被吻了,就心神摇荡,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来。
但是,“沙”倏然放开他,道:“我还没吃完,快点喂我。”
他笑了笑,眉间唇边泛出性感的气息来,挟起一块煎鸡蛋:“多吃点……”
吃完以后,“难”点起蜡烛,又去外面烧热水,一边烧水,一边熬药调药。
水烧好后,他将热水倒进大木桶里,端进屋里,对“沙”道:“该洗澡换药了。”
当着他的面,“沙”自然地把外袍扯掉,翻过身去,露出背部。
“难”将毛巾浸湿拧干,细心地擦洗她的背部,心疼地看着她斑驳的伤痕。
“很可怕吗?”她并没有对这样的肌肤呈裸表现害羞难堪的态度,就像这是天经地义一样,问。
他道:“不可怕,很美丽,只是,很心疼。”
不仅是她,他的身上也有很多伤痕,他们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打杀杀?真是想象不出来。
有些伤口,是最近的,伤口还很深。
她没有叫过一声疼,也没有皱过一次眉,更没有流过一滴泪,好像这些伤只是被蚊子咬了一下,无足轻重,这让他更是觉得她与众不同。
擦洗干净后,他又细细地给那些伤口擦药,虽然她不说,但他知道那些伤口一定如火烧碳烤一样的痛,所以,他又拿了扇子,细心地扇那些伤口,以减轻她的疼痛。
直到药都凝结了,他才小心地帮她把身体翻过去,给她前面的身体擦洗和上药。
这样呈裸相见,他心动如雷,可是,却并没有并点尴尬和亵渎之心,似乎,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正常的事。
朝夕相处几天下来,他毫不怀疑,她就是自己的妻子——虽然他们失去了记忆。
几天以前,他们醒来,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
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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