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果然不需要他们了,连贞操带也不愿再费心思,他没像暖春那样大声哭出来,擦去眼泪,转身去找钥匙了。
浴室里就剩下了阮珠一个人,脱了背衣,走入浴桶,水温已经降下来,但由于天气太热倒也颇为惬意。
她对那两个男仆感到歉意,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总不能给老公戴太多的绿帽子,也许他觉得那玩意暖和,但她不习惯。
别扭了一会儿,想到云世伟,好奇贞操带是什么样的,若是给云世伟带上会怎番的光景?
他不是要出去走镖吗?
那么长的时间在外,能管住裤裆里的东西吗?嘿嘿,不防把贞操带给他戴上试试。
阮珠洗了一阵,直到水温差不多完全冷却了,才从浴桶里起身,可是门声一响,云世伟出现在浴室,一见她在洗澡,乐呵呵的就开始解衣服。
今天是他的幸运日,老哥不在家,老婆全是他一个人的。
“你别过来,我还没洗完呢!”阮珠无奈又回到浴桶坐下,用水遮住裸/露的身体。
“那正好,我可以给你洗背。”云世伟可不是听话的好孩子,一个猛子扎进来,溅的到处都是水花,阮珠被渐的满头满脸,找到一条毛巾正擦的时候,被云世伟一把楼在怀里,放在大腿上坐好。
“我在洗澡呢,你捣什么乱?”阮珠埋怨着,挣扎着从他腿上起来,肌肤摩擦的中,她很快感到臀部被一根坚硬的棍子抵住,明白意味着什么,当下不敢再乱动。
男人多数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云世伟更把这一事件发扬光大。
“媳妇,我们现在做一次好不好,我还没跟你单独做过呢?”云世伟赖着脸皮笑道,仿佛讨糖吃的孩子,两只大手在她的身上抚摸:“我懂得该怎么做能让你舒服,你只要舒服了就会像我一样享受这事,你放心我一定不让你失望。”
这个直肠子的家伙根本不懂得浪漫为何物。
但,要答应他吗?
她犹豫着,为什么有一种背着云世一偷情的感觉?
云世伟的身材非常健壮,古铜色的皮肤透着黝黑的亮泽,照比其兄多了一份狂野,宛如森林中行走的野兽。这样的男人该是女人最好的床伴,但她不能忍受他大多时候的野蛮,总是弄得她很疼。
云世伟的喘息渐粗,低头吻向她的唇,她本能的躲开,他不悦的嘟哝:“媳妇,我今早刷过牙了,不信你看?”他张开嘴露出整齐的牙齿,果然很洁净,没有异味。
阮珠不知道说什么好,相同的情/事跟云世一做起来那么自然,跟云世伟做却觉得别扭。
可是不容她迟疑,云世伟的唇贴紧了她,吸/允她的的唇,舌头忽的伸进来,霸占她嘴里的每一个空隙,绕着小香舌不停的打转,突然一吸,把她的小舌含住他的嘴里品尝。
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来,太粗鲁了,双手抵住他的胸膛,想推开他,可这家伙雄壮得很,根本推不开。他的吻又霸道又狂烈,含着无限热情,她渐渐沉迷其中,推拒的双手改成搂抱的姿势,紧紧的环住他的脖颈。
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呼吸声,和唇舌交缠的声音。鼻间充满男子汉壮硕气息,被那双坚实的臂膀抱着发不出一丁力气。
“媳妇,你嘴里的味道真甜。”
云世伟离开她的唇,埋头在她的一对玉峰上肆虐了一阵,让她站起来,像蹲马步一样叉开腿,他则坐在下面欣赏风景。她没想到他有这个嗜好,可是更没想到他会仰头吻上去。
阮珠啊了一声,身子一颤,抱住了下面的那颗头颅。
这种姿势实在太变态了,可她被诱惑住,眸子一下子迷离起来,被他吻得全身轻颤,仅过了片刻就尖叫出声,居然在他的吻中达到最奇妙的云端。
“媳妇,我是在书上看到的,这样做舒服不?”
阮珠正徜徉在绝妙的感受中,突然被这句话打回原形,无奈的叹着气,指望野兽变成天使是不可能的。
云世伟抱她的胯骨对准自己热源跨坐下去,结合的霎那,立刻如出笼的猛虎汹涌驰骋起来,幸好没忘记拨撩拨阮珠的敏感,不然她可承受不了这样超强大的运动。
应了那句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云世伟趁着大哥不在家,索性做个够本,从浴室再到卧室的床上,一次接着一次,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精力。
阮被搞得浑身都痛,觉得连喘口气都奢侈,打定主意,一定要给云世伟戴上贞操带。
夜幕降临的时候,云世一回来了,看了一眼案头上未动过的饭菜,蹙眉问道:“为什么不起来吃饭,娘子不舒服吗?”
阮珠躺在床上听到声音,抬了下眼皮,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
云世一把目光投向一旁的兄弟。
云世伟的样子就像吃了蜜一样,满身的舒爽愉快,推卸责任道:“我劝过媳妇了,她不肯吃我也没办法。”
云世一蹙蹙眉,走到床头,轻轻拉开阮珠身上的被子,登时一惊,却见原本光洁细腻的肌肤此时布满了诸多吻痕和许多块的青紫,登时勃然大怒:“云世伟你这个混帐,我一会儿不在家就给我闹出乱子,皮痒了是不是?”
“不关我的事,是珠珠的皮肤太娇嫩了,轻轻碰一下就出问题。”
云世伟知道这次惹毛了大哥,不过并不后悔,一个高窜起,逃出了瑶光院。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说字数少,我以后会加量
☆、20章 再见孔雀男
云世一把手放在妻子的肌肤上轻轻抚摸,眼里透着心疼:“那混蛋竟然这样对你,娘子一定很痛吧?”
阮珠虚弱的笑了笑:“这点淤青倒没什么,就是里面疼的厉害。”她的宫颈短,他们的器物又长,每次行房云世一注意这点,云世伟却是个愣的,一味的蛮干。
“为夫给娘子上药。”云世一在案桌上打开一个暗格,扒拉一会儿找到一个精致的瓷瓶,打开封盖,一缕扑鼻的药香溢出来。他分开她的双腿,用手指粘了药膏探入她的体内……
清凉的感觉由他指尖散开,原本火燎燎的痛感消失不见,尽管两人有过多次的亲密行为,她还是被他的暧昧羞红了脸颊。
他从她的体内抽出手指,粘了药膏继续往她肌肤敷去。
“这药膏一定不是凡品,糟蹋可惜了,身上这点淤青不敷药过几天也能消下去。”阮珠前世穷惯了,见不得浪费。她此时还不知道正用的药膏是天楚国胜品,价值千金的凝露香,要是知道一定会大大的吐血不可。
“药膏再好也比不上娘子的身体重要。”云世一把她身上的淤青全部敷上凝露香,敷完后把她抱在怀里:“等过会药膏渗进皮肤,再到床上躺着。”
“我没那么娇贵的。”
“那也不成,先把身体养好,这两天不要操心家务事,让管家去打理就好,反正从前也一直管家在打理,你要是觉得有不妥当之处,吩咐他下去重做就是。”
府中的王管家是云老爷派来的,做事十分用心,有一样不好,爱喝酒赌钱,又特爱吹牛。喝酒赌钱很烦人,吹牛没什么,左右也不能把牛吹到天上去。阮珠对那人印象一般,但碍于初来咋到不便说什么。
她想起日间的事情:“你是不是生意上遇到了问题?”
做生意她不大懂,前世大学倒是学的商科,可惜上学没多久就挂了,帮不了他什么忙。
“没事,你只管吃好睡好,把们自己养得白白胖胖就是对为夫最好的帮助。”他是有生意上的困难,但不想让她跟着操心,自幼父亲给他的教导作为一家之主就要担负养家的重则,无论在外做事有多艰难都不能在老婆孩子面前发脾气。
过了会儿,云世一把阮珠放在床上,吩咐下人把桌案上的饭菜端去厨房重新热过了,陪着妻子吃了些。
古代没什么娱乐节目,吃完饭无非是看看书,写写字。云世一专捡学术上的书看,阮珠凑过去瞅一会儿觉得头大,把历史书找来看,虽然是文字艰涩难懂,又是繁体,但以她受教育的程度读懂不难,遇到比较生僻的繁体字连猜带蒙也能蒙个大概。
戌时过了一半,阮珠便犯困了,她的生物钟从穿来后变得跟古人基本一致。
云世一搂着她入梦,这一夜没有云世伟在旁捣乱,二人睡得格外香甜。
接下来几天云世一每日出去忙事业,云世伟也需要找差事做。阮珠一个人在家里呆得无聊,跟云世一提过后,挑一个好天气,一大清早带着暖春暖情由小峰指引着出门购物。
云世一担心妻子对澜洲本土不熟悉,特把小峰留给她做向导。
澜洲几百年前据说是一个不太出名城镇,因为是本朝太祖在这发迹便沾了光,加上地理条件优越,逐渐发展到现在除了帝都之外最繁华的大城市。南来北往的客商路径此地都会选择歇脚,各种货物每日都从码头源源不断的卸下来,再由陆路销往各处。
百姓生活水平要比别处生活的好些,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贫贱差距,街头巷尾也不乏衣衫褴褛之辈,端着破碗或讨钱或讨点残羹剩饭。
小峰指着那些讨钱的男人道:“奶奶别看他们可怜,其实不值得同情,他们当乞丐是因为太过懒惰不愿从事辛苦劳动才把自己弄得那么惨,通常他们讨完钱回到家里都会换成光鲜的衣服同普通百姓没两样,不过他们地位也不高,在家里要被妻子和其他夫侍嫌弃的。”
乞丐也是一种职业,我们尽量要秉着平常心不要用有色眼光看他们,话说中国古代就把行乞事业演绎的登峰造极,丐帮就是这么由来的。
“他们出门行乞时候是不会向本地人讨钱的,因为本地人知道底细也不大理睬,他们专门向外来人讨钱,外地的客商大部分财大粗少有在乎几个小钱的。”
她前世的那个世界也这样,乞丐们专门喜欢在火车站飞机场附近溜达,遇到外国人就把手伸过去。不要吃的,专门要钱,给吃的是打他们脸,要被骂死。
“那些讨吃的人才真正可怜,他们大多数又老又病没有生活能力被妻子赶出家门,活一天算一天,活不下去找个地方结束了自己,自有衙门的人去收尸,用破草席子裹着拉到城外找个荒地入土了事。”
哪个时空的人活着都不容易,至少天楚国的百姓还能死得起,还有地埋。她前世的一个同学父亲出了车祸,司机肇事逃逸,同学家一分赔偿都没拿到,光是去火葬场处理尸体就没少花,家里少了经济支柱,那同学后来连学费都交不起,高中没毕业就南下打工去了。
还有自己多年前死去的母亲。阮珠一阵心酸,因为家穷买不起墓地,尸体火化后找了一处荒山掩埋的,可是没过几年荒山被人承包,贴出条子责令迁移,于是家人把墓地迁往另一处荒山,但一年才过就接到通知,荒山要建寺庙赶紧把墓地迁走,不迁就踏平了。
生存艰难,活着没房住,死了连埋骨灰寸大的地方都没有,活不起,死不起。
还是穿越好啊,至少没有产权限制,没有强拆,只要想建房子,在自己家的土地盖多少房子都没有人管,使用年限是永久。
由小峰引着走了好几家绸缎庄,都是有名气的老字号,但那价格,阮珠听了咋舌,最便宜的还要五两银子一匹,这里一两银子等于五百块,五五两千五,那就二千五百块人民币,够前世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当年她上大学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九百块。
阮珠节俭惯了,虽然出门时候云世一给了她不少银票,却不舍得花。把价格挨个打听了一遍,愣是什么都没买,招呼几个男仆走出绸缎庄。
那管事原以为来了条大鱼,可以大赚一笔,不料是个铁公鸡,气得直撅胡子。
阮珠一行人出了门还能听见管事的骂骂咧咧:“不知是谁家的小娘子别看穿的光鲜,我看就是一个穷鬼,外表人模人样,不定连饭都吃不起呢。”
暖春暖情感到特别丢脸,他们是家生奴才,自由见惯了主子们的大手笔,不明白小姐如今是怎么了。暖春道:“小姐要是觉得花姑爷的钱不好意思,我们离开老家时主母不是给你您许多嫁妆吗?那些东西的价值足够买下好几个这样的绸缎庄了。”
阮珠被管事的嘲笑很是着恼,心头腹诽,一个小小绸缎铺管事嚣张什么,回去让我老公连你都给买下来!但她表面要维持风度:“我是觉得里面的那些绸缎不够档次,吹嘘的很好,也就普通而已,我身上的这件霞影纱随便去了一个零头就能买下那些绸缎中的任何一匹。”
小峰颇有几分主人的派头,傲然道:“奶奶说得对,这等普通绸缎不适合我们这等人家使用,拿去糊弄没眼光的普通百姓还差不多。”
阮珠见有人说好话,笑得眉眼弯弯。
几人边走边聊,又走了几家铺子,路过一家珠宝店,店名挺好听的,叫茗香璀玉,在澜洲城非常有名气,豪门大户的夫人小姐都喜欢来这里订做首饰。
小峰引领着少奶奶走进去,他记得出门时主人的吩咐,多去珠宝店绸缎庄走走,少奶奶喜欢什么就买回来,用不着的放进库房里,总之高兴就好。
不愧叫做茗香璀玉,店里琳琅满目,各种宝石璀璨生辉,耀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但阮珠一看工艺就摇头了,这回真的不是她小气,她是真的看不上眼,前世虽然没买过珠宝,但没代表她没看到过,三五元钱的仿品也经常买,工艺比这些要精美多了。
古代受技术条件和眼界的限制,各种首饰古朴浑厚,但不精致,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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