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对面不远是麦当劳,我俩捡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借着明亮的灯光我才注意到韩暮雨嘴角的乌青。
“你嘴角是怎么弄的?”
“打架。”他淡淡吐出俩字。
“出什么事儿了,暮雨?”我察觉到自己问得有点急,又加了一句,“能跟我说说吗?”
“也没什么大事儿,安然,你别担心。就是我们家里边村长想修条砖道直通他家地头儿,这条路正巧经过我爸的坟地,他们动工的时候都没有知会我家一声就把坟给平了,我亲戚带着妈和我妹去跟他们讲理,结果他们根本就不理这个茬儿,我得着信儿了就回去找了那些人说道说道。现在没事了,他们把我爸的坟地重迁了一个地方,还给换了副棺材。”
☆、十三
“怎么会打起来的?”韩暮雨说得简单,回去说道说道?拿拳头说道?
“我回去就跟他们说让他们给我爸换个地儿,好好起个坟,他们不答应,说什么路都已经修好了……”
“然后呢?”
“然后,”韩暮雨扫了眼窗外,声音平直又清冷,“然后,当天晚上,我就带铁锹、锤子,把他们已经修好的那段压着我爸的路给拆了……”
“就你自己?”我诧异地问。
“恩。砖道跟城里这些马路不一样,好拆。”
“村长怎么反应的?”
“第二天白天,他们又把那段儿修好了。晚上我又去拆的时候,发现他们提前找了几个人在那里守着,后来跟他们打了起来,因为他们人太多,那天就没拆成,我也捱了几下子。”
听着韩暮雨讲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老是有种错觉,他不是在说他自己,那些个拳头啥的也不是落在他脸上,他只是站在那个场景之外的看客,看着一条路碾过一个长眠之人的墓地,看着一群人欺压孤儿寡母的一家,看着一个年轻人无助却无畏的争夺一丝尊严。他明明置身其中却又生生地将自己剥离出来,就如那些耻辱和伤害都不曾触及到他。
“第三天晚上他们没人看着,我又去拆,拆了一夜,几乎拆了这条路的一半儿。见到村长我跟他说,他不答应帮我爸迁坟的话,除非他天天叫人看着这条路,或者直接打死我,否则这路肯定通不了。最后,他就同意了……”
“靠,太他妈欺负人了……”我气得一拍桌子,骂道,“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啊?一个小破村长就这么跋扈?”声音突兀地炸起,吓得人们老远的都扭过头来看我。
韩暮雨抬眼看向气鼓鼓的我,然后,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只是一把骨灰而已……骨灰不会有感觉,有感觉的,是我们这些活着的……活着是辛苦,可是不活着,怎么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好事儿发生呢?”
我听着他自言自语般的话,沉默下来。
显然,死绝对比活着要容易,人们怕死,其实死亡本身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死亡让一切止步,断绝任何变化的可能性,无论变好还是变坏。
所以,摸爬滚打也得活着,忍气吞声也得活着,只要能不死,就得活着,为了感受日后那些纷至沓来的好的坏的命运的无常。
我呆坐了五秒钟,直到韩暮雨问我,“安然,你怀里一直抱着的是什么啊?”
“啊?”我这才想起没来得及拿出手的羊绒衫,“这个是给你的。”
我递给他,他接过去看了看,“毛衣?”
“啊,我们单位发的,我穿着有点大,我想你比我高点儿,应该正好你穿,就给你拿过来了,你回去试试。”
“你把毛衣给我你穿什么?”
“我还有好几件呢。”
韩暮雨轻轻地摸着还未打开包装的羊绒衫,眼神轻轻软软的,却在一番打量之后,又推回给我。
“安然,”他犹豫了一下,似乎在措辞,最后,他看着白色的桌面,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其实,你不用可怜我。”
我先是一愣,下一刻就急了,“韩暮雨你说什么呢?谁可怜你了?你多狠啊,多大的事儿都能自己担起来,什么苦都受得下去,不靠爹妈不靠关系自己养活自己还养活家里,你有什么可怜的,我安然有什么资格可怜你啊?我工作都是靠亲戚给找的,被人说两句不顺耳的就寻死觅、活怨天尤人,长这么大没做过一件见义勇为、扬眉吐气的事儿,我还可怜你,我麻烦你可怜可怜我吧!”
韩暮雨被我连珠炮似的一大串说辞给镇住了,他疑惑的看着我,似乎是没听明白。
我被他看得有点囧,直接拿起羊绒衫塞他怀里,佯装生气地说道:“我去买点饮料,你好好反思一下吧!”
我拿着一杯冰可乐和一杯热果汁回来的时候,韩暮雨已经把羊绒衫的包装打开了,他只轻轻抽出一个边儿,手指摩挲过灰蓝色的毛料。
我把果汁放在他面前的时候,随口问道:“手感怎么样?”
“恩,很软很滑,你们银行发的东西就是好。”
“当然了,纯羊绒的!拿回去再看吧!先把果汁喝了。”我把纸杯上的盖子帮他打开。
我一直明着暗着注意他的表情和举动,所以,在他端起杯子又放下的极短的过程中,右手轻微地颤抖以及眉头的一蹙而舒,都分毫不差地落进了我眼里。
“饮料很热!”他说。
我先一步在他收回手前抓住了他的右腕翻转过来。
简直惨不忍睹。
手指和掌心分布着大片的水泡,除了大拇指外的四指指根处全破了,露出红肉,因为胳膊被拉伸的关系,他的手臂从袖子里露出了一小截,隐约可以看见数条青紫的瘀痕。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他可以轻描淡写的说那个事件,却要一分一秒的捱那个过程。
“你,你手伤了怎么不说啊,还有胳膊上?”我真的有点儿急了。
韩暮雨缩回手去,“没事儿,手上的泡和破皮都是拆路地时候拿砖块磨的,胳膊上是竹竿抽的,村里人也怕真把我打坏了,所以就是拿细竹竿打了几下!”
靠,这还是怕打坏了?这还不算打坏了?
“你就这么忍着,好歹去上点药啊?”
他手上的水泡很多都破了,还有那些破皮露肉的地方,碰到热东西肯定疼得不行。
韩暮雨答道:“不用,很快就能好,你去找我的时候我正拿针挑水泡呢,对了,回家的事情我没跟别人说,就告诉你了,结果,你这脾气……”
“我脾气怎么啦?”我瞪着他,“你根本就是不拿我当朋友,伤成这样了都不跟我说!”
我故意睁大眼睛扬起下巴,一副兴师问罪样儿。他有些无奈地看着我,眼神摇晃几波,没有任何征兆地、没头没脑地,他就笑了。那个笑容极轻淡,只是嘴角稍微那么一弯。很神奇,似乎他周围的空气都起了涟漪,一圈一圈漾开,涟漪中心则倏地冒出青莲一只,当他笑意盈盈地转向我时,我几乎看到虚空中莲华千重,无限绽开。
他说:“安然,就算我告诉你我受了伤,这伤还是疼在我身上啊,一个头发丝儿都不会少!何苦还让你惦记着呢?”
☆、十四
我偏开头去,心跳成一团。
“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惦记了吗?幼稚!”我嘟囔了一句,用自己手里的加冰可乐换了韩暮雨手里的热果汁。
他也没说话,闷头喝东西。
“哎,那杨晓飞没问你手上的水泡是怎么弄的?”他身上的伤也许杨晓飞看不到,可是手上的伤太明显了,杨晓飞不可能不问。
“问了,我说回家盖房子去了。”
“恩,瞎话儿倒是来得挺快!我发现你这个人不言不语的蔫有主意。”
装可乐的纸杯子表面凝了一层水珠,韩暮雨轻轻地把手掌贴到上面,似乎是觉得很舒服,可能那种清凉能稍稍抵消一些掌心里热辣辣地疼痛感吧。他把杯子捧在手里,轻轻敷在受伤的嘴角,半闭着眼睛,淡淡地回答我,“没人帮我拿主意,我只能自己拿主意!”
“喂,你在干嘛?冷敷也不是这样的啊?”我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在他疑惑不解的目光里,伸手就把他的可乐拿了过来。抽出吸管,掀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几口就把里面的可乐喝光,然后把杯子里的碎冰块倒几了颗在手心里。他还没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把冰块直接按在他的嘴角上了。
可能他也有点懵,居然动都没动。
“这样才管用呢!”我说。其实,在我的手碰到他脸的一瞬间,我就醒悟到自己又犯傻了,这事儿让他自己来就成了,我这样实在是有点过于热心。可是,事已至此,我就得强撑着,尽量做得理直气壮。
我知道他在看我,我可不敢看他,我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躲着他的视线,害怕被他捕捉到心里的一丝惊慌。麦当劳的高温让他的脸有些微微的红,跟我手指接触的皮肤有着热乎乎的温度,与我手心冰块的寒凉形成鲜明的对比,一热一冷,热的还微微烫手,冷的则冻得骨头都疼,不止我的手,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在这样的冷热温差中忍耐、挣扎,翻来覆去。
很快,冰块开始融化,有水从我的指缝间流下,经过他的唇角,而后在他下巴上凝成一滴。
他拿手背把水滴擦掉的同时,似乎是无意识地舔了舔唇边融化的水,直到我看着他抿抿嘴唇,喃喃自语地说出“冰块不甜!”后,我才反映出来,那个在我手掌里一晃而过的软嫩触感是什么。
我绝望地看向屋顶,忍着心脏难以负荷的狂跳,在浑身的颤抖经由胳膊传递到手掌之前,把我的手指们撤离了他的脸颊。
“哪有冰块还加糖的?”我说。
他点头,默不作声地从可乐纸杯里倒出冰块,学着我所做的样子敷在嘴角。
如果当时他肯看我一眼,必然会发现,面前的安然强自镇定的外表下,那颗魂儿几乎无措到惶然。
谢天谢地,很久,他都没有抬头。
那天晚上从麦当劳出来,我说陪他去药店买点消炎药膏涂涂,他说不值当的,就跑了。好吧,既然你都不嫌疼,我也别追着赶着婆婆妈妈了。
元旦那几天气温大降,老娘打电话过来,嘱咐我要多穿衣服,别感冒了,要戴厚手套,不能冻手,我跟老娘说:“就没有您这样儿的,我不是五岁不是十五岁,我都二十多了,你还嘱咐我这些?您老这么惦记我得惦记到什么时候?您累不累啊?当妈的是不是都这样儿啊?没法儿说你们呢?哪会儿才能不操心了呢您?您老这么惯着我以后我生活不能自理了都怪您!”娘亲听着我的油腔滑调一边骂我一边笑,她说,等我找着了能照顾我生活的人,她就不用惦着我了。我说行,您等着吧!
以前上网的时候,我也曾在微博上贴过几张日常的照片,结果居然引来无数星星眼,那时我很得意地指着微博上满屏的留言,跟我娘亲说,这些都是我粉丝。娘亲问,什么是粉丝,我说就是很关注我、对我说的每句话、干的每件事、心里的每个想法都有兴趣的人,结果我娘亲特别诧异地说:“这些都是啊?我以为这样的人只有我跟你爸两个呢?”我一下子就哽住了,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是从我出生就存在的两个最铁杆儿的粉丝,他们的眼睛就从没离开过我,他们的心一直栓在我身上,他们知道我所有的好和不好,在意我最细微的想法,从小到大记不清有多少次我把他们气得死去活来,但即便我做了再出格儿的事儿,即便他们无法理解我的感受,却无碍于他们对我付出原谅,他们给我的,永远都丢不下,甩不开,还不起。
跟这俩人比起来,别的粉丝都浮云了。
所以我觉得把爹娘哄开心了,比哄那些相亲认识的女孩子有意义得多。
挂了电话,我掐指一算,好像好久都没回老家看看了,于是决定周末回家一趟,把老娘喜欢的那个新型九阳豆浆机给她买回去。
次日上班的路上的寒风证明了一个真理,不管人长多大,娘的话还是要听的。那小风嗖嗖地轻易就打穿了我的棉服,还好我听话戴了最厚的手套,在全身都凉透的情况下,手居然还有点冒汗。
在前台,最开心的莫过于赶上大雪冰雹、狂风暴雨,天气越是恶劣,咱们越开心,原因很简单,坏天气办业务的人就少,我们前台就清闲。
当然,人少,并不代表没有,事实上,即便天上下刀子,也照样有人往银行跑。
金刚夹着他的小皮包双手拢在嘴边呵着热气进大厅时,小李同志正在跟我炫耀她网购的“暖宝宝”。
我说她这是纯粹的烧钱。
其实,无论外界气温如何变化,我们所在的营业室里几乎是没有春夏秋冬的,温度一年到头大概徘徊在22到28度之间。原先存在于我们体内的跟大自然同步的生物钟被打乱,同志们个个都像农民种在大棚里的蔬菜一样,季节概念模糊。只有出了那个监狱似的玻璃笼子,来到天空之下,大伙儿才惊觉,我们在恒温的环境中把自己装扮得顶花带刺儿,实际上却是根反季节的黄瓜。
☆、十五
“安会计,上班儿啦?这天儿可真冷?你们怎么就穿件儿衬衣啊?”金老板两颊冻得紫红,手指头跟红糖熏出来的猪爪儿似的。
“金老板过来啦!我们屋里热得很,西装根本穿不住。”我边跟他闲话,边接过他递进来的支票一张。这么多客户里,他算是跟我比较熟的,喜欢找我办业务,我待他也向来和气。
帮他填好了支票和进账单,验完了印章,我在电脑里记账的时候就见金刚靠近了窗口,压低声音跟我说,“安会计,我急着用钱,你看能不能多取给我点儿?”
大部分的银行都有规定,如果客户在同一网点儿累计取款超过五万要提前一天跟该网点预订,以便银行能准备充足的现金,虽然,银行法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可是,如果客户没有预订就要取超过五万的现金,我们是可以拒绝的。老有客户质问,“钱是我的,你凭什么不给我取?”你还别觉得这有什么不合理,哪个银行都一样,反正钱不取给你,你一点儿辄都木有,随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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