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妹妹助我一臂之力,杀了林炳,报了大仇。可眼下团勇们还没杀退,大哥还在跟吕慎之激战,胜败未分,在这样的节骨眼儿上,我怎么能扔下大哥他们不管,一个人跑了呢?”
素素瞟了一眼战局,微微一笑说:
“只要杀了吕慎之,乡勇不战自溃。你随我来,看我再助大哥一臂之力!”
说着,拉起本忠的手,就跑下桥去。
这时候,来喜儿一刀割下了林炳的脑袋,挂在腰后。小红对林炳的那支枪发生了兴趣,从地下拾起来,又去林炳的尸身上解下皮带、双剑和子弹袋,与来喜儿两个奔到仇有财和雷一飞的尸身那边去了。本忠顾不得再去看师傅一眼,随素素躲到大枫树后面,只见素素执弓满引,等到吕慎之转过了身子,素素一弹打去,正中吕慎之后脑勺,打得他眼冒金花,几乎栽倒,手中枪虽未扔掉,却已乱了解数。本良趁机一刀,劈中面门,再一刀,结果了性命。
一众团勇见吕慎之死于非命,果然纷纷溃退,大乱中又被义军余众和吴石宕人砍翻了几十名。素素见大事已了,生怕本忠又被哥哥留住,不由分说,拉起他的手来就要走。本忠一眼看见本良正朝自己走来,难舍手足之情,用力甩开了素素,迎上几步,把本良引到大枫树后面,急匆匆地说:
“大哥!林炳已杀,大仇已报,快按原定计划,撤到雪峰山去,不要在此久留,谨防壶镇团防局援兵到来。我有家业老小在外,蒙上人准许,不叫我在缙云露面,先回嘉兴,暗通消息,这边有用人用钱的时候,随时通知我。事关机密,我不能在此久留,以防外人识破。望大哥多多保重,咱们后会有期!二虎哥、月娥姐还有来喜儿他们,我就不再一一告别了,烦大哥转告他们,一切小心!”说着,语音哽咽,流下泪来。
素素在旁一把抓住本忠,急不可待地跺着脚嗔他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这样婆婆妈妈的!要说的话,不是早都说过了么?这是什么地方,还唠叨这些干什么?快跟我走!”
本良也流下泪来,哽咽着说:
“多谢素琴妹妹相助,所有仇人,总算全都收拾了。只是本良无能,损兵折将,带累众家兄弟姐妹一同受苦。如今又要去雪峰山重整旗鼓,比起在白水山有畲家兄弟帮衬来,不知要困难多少。我们既然已经反定了朝廷,断无回头之理。只是雪峰山朱大哥为我牺牲,他手下的弟兄虽然愿意拥我为寨主,但是一向缺少来往,人地两生,困难一定也不少。只是一时间也没更好的路可走,就是境况再难,也不能不去。好在你们至今未被官府探明身份,及早回去,作为我们的后盾,最是上策。这里人多眼杂,不宜久留,快快上路吧!”
本忠还想说几句什么,架不住素素在旁频频相催,只得强咽悲戚,咬一咬牙,跪地向本良拜了三拜,站起来一跺脚,跟素素两个快步走上桥去。
桥上,来喜儿和小红两个正在抚着仇有财的尸身失声痛哭,另一些人则正在抬走雷一飞的尸体。本忠见了,想到自己与仇有财师徒一场,如今一朝永诀,再也见不到了,不禁悲从中来,又要冲过去见见师傅最后一面。素素见桥上的乡民越聚越多,死命拽住本忠不放,几乎是连推带搡,才把本忠一步一回头地揪走了。
这时候,林家大院儿的三进楼房都已经烧着,林村的乡民怕延烧到林氏宗祠,正在奋力救火。吕慎之带来的百十名团勇,除死的和重伤的之外,还能走动的,都已经逃得一个也不剩了。
本良一声令下,白水山和雪峰山义军余众和吴石宕人、银田村人抬着伤亡弟兄,扛着林炳家银库里的银子,也一哄过桥而去。从坑沿戏台前跟来的村民,见《乌盆计》已经有了结果,不论是死的包公、活的冤鬼都撤离了林村,心里也都醒过茬儿来:见义军们走远了,先不顾满地死的伤的躺着一大片,却纷纷冲进林家大门,以救火为名,从刚刚延烧火势还不太旺的第一进楼房中抢出来金的银的、粗的细的、绸的布的、单的夹的、铺的盖的、吃的用的……一句话,只要是还没有烧坏的,尽数抱了出来,扛回各自的家中去。──这不叫“趁火打劫”,这叫“替天行道”,就算是向林家讨回欠债吧。
义军撤走了以后,瑞春和凤妹、喜妹三个,也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瑞春披头散发,一脸污泥,嚎着哭着,喊着骂着,跟疯婆子相似,起先还跟众救火乡民抢夺几下财物,后来被人一连推了几个跟斗,又挨了几脚,自知林家祖孙三代为富不仁,今天动了众怒,人财两失已是不可避免,自己一个弱女子,小脚伶仃的,别说夺不过人家,就是能夺回来,又有多少?反正家财已破,也就不去管它,一屁股坐在大枫树下,想想丈夫死了,房屋烧了,浮财抢了,偌大一份儿家业只剩下搬不走烧不掉的田地山塘和三个女人加上两个还没有出世的孩子,自己还只有二十多岁,今后几十年光阴只能靠娘家哥哥帮衬,守着剩下的这点儿产业,孤儿寡母地苦挣苦活了。再说,自己肚子里的这块肉,分明是马三公子留下的孽种,虽然此事除自己之外无人知晓,但是男女未卜,万一自己生个女儿,凤妹倒生了个儿子,剩下的这半份儿家私,到了儿依旧是别人的……真是越想越不是滋味儿,越想越没有出路,眼看着家里一样样东西叫别人扛着背着抱着地运走了,心烦之上又加心痛,不禁手拍膝盖,嚎啕大哭起来。
这时候,凤妹的心里也不是滋味儿。想想自己从小死了爹爹,靠母亲一双手养大到六岁,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族长,太平军退出了壶镇,母亲却得了个“与长毛通奸”的罪名,国法未究,族法不恕,被活活地“点天灯”烧死了。自己落到了一个叔叔手中,半饥半饱过了七年,三十吊铜钱卖给了吕家,做了瑞春的陪嫁丫头。自己并无奢望,只想嫁个聪明老实的小子,经大爷许诺,把自己给了来旺儿。尽管这个人骨头软些,在自己面前倒还听话,也只好认命。没想到都怀上孩子了,却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林炳的小妾。原以为只要生下一个儿子来,林家的产业就有了来旺儿的一份儿,没想到狠心的林炳丧尽天良,下了毒手,没等孩子出世,就把孩子的生父给活埋了。来旺儿被杀,是仅仅因为他知道的秘密太多呢,还是被林炳发觉了与自己之间的奸情?如果林炳不知道奸情,指着肚子里的这块肉,自己还不至于被转卖或逼嫁,往后的日子,大概只能与大奶奶一起终身守寡了。如果林炳已经知道,今天林炳不死,自己大概也不会再活多久,很快就要跟来旺儿在阴曹地府见面的。如今林炳死了,自己才二十刚冒头,往后的日子还长得很,谁知道又会生出些什么变故来呢?更其祸福难卜的是:如今大奶奶也怀着孩子,他日临盆,却不知道谁生男谁生女,万一自己命薄,生下的是个女儿,估计下半世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如果林炳不单知道自己与来旺儿之间的奸情,而且已经给瑞春说起过,那么,自己加上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能不能活下去还都难说……想来想去,真是伤心之上又加烦心,被瑞春的眼泪鼻涕一引,虽不敢放声大哭,也是涕泪滂沱,啼哭不止。
喜妹这时候想到的是:林家遭此变故,大奶奶不能不暂回娘家,她这个二十多岁的大丫头,倒是有了打发出去的日子了。再说,她一见后院儿火起,就赶紧把自己这几年来攒下的几两银子和几件首饰揣进了怀里;房屋烧了,对她来说,除了几件衣服和两床被褥之外,并没有太大的损失。她眼看着一时间无法扑灭的大火,耳听着大奶奶和凤妹两人一递一声伤心地号哭,只是两眼发直,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括苍山上,雪峰山天险将变成义军重整旗鼓的发祥之地;括苍山下,罪恶的溪流仍在汨汨西去!
温州和嘉兴两处,本忠得了两房互不见面的妻小,也白捡了两注不算太大的产业,足够他行商作贾,将本求利,越滚越大,越过越富了!
壶镇和林村,瑞春都没有一处属于她自己的房屋,今后只能寄人篱下,投靠哥哥,守着林道台置下的田产和两个并非林家种子的后代,惨淡经营,苦度光阴,免不了还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
啊,风云变幻,神奇莫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再过三十年,缙云地面,又将是个什么世道,又将是谁的天下呢!
──1976年9月9日初稿于于家岭西村
1978年12月28日二稿于清河农场
1984年7月1日三稿于北京宝文堂
1987年五一前夕四稿于北京西安门
1999年7月1日五稿于北京双旗杆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电子书,请登陆……。。
附录一:
神偷谢三儿的故事
一、从我父亲说到我那个做贼的舅舅
提起我那个做贼的舅舅来,先得从我母亲怎么会嫁我父亲说起,要说我母亲怎么会嫁给我父亲,又得从我父亲怎样发迹说起。这样七拐八拐的,那话儿可就长了。咱们还是长话短说吧。
我父亲是学法律的,毕业于浙江省法政专科高等学堂第一期。青年时代,他跟随同乡人参加过辛亥革命──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据地”,出过一个都督、一个外交部次长、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我父亲的同辈人中,当军、师、团长的,当厅、局、县长的,就像牛毛一般,多了去了;后来他到法政学堂去读书,由于他的年龄最大,又能言善写,不但当上了学生自治会主席,还接受共产党地下党的领导(领导他的是当时也在杭州读书的李雪峰),曾带领学生们上街游行声援过上海的“五卅惨案”,为此受到军阀孙传芳的通缉,逃出了杭州,差几个月没有毕业,却通过地下党的关系,被派到北伐军里当团党代表去了。一上任,就是中校的军衔。团党代表相当于团政委,不过代表的却是国民党,讲的则是三民主义。
北伐完成以后,我父亲不愿意留在军队里,回到杭州补领了一张毕业文凭,就到上海特区刑庭当起“法官”来了。
上海沦陷前夕,我父亲不愿留在上海当亡国奴,带领一家老小,匆匆回到故乡缙云县。
缙云县在浙南括苍山区,交通不便,封建文化相当发达,历史上出过不少文人大官,现代西方文明却还没有侵入这个偏僻的山区。当时县里还没有法院,只有一个司法处;县里也没有正式的律师,只有一个不挂牌的讼师代写呈纸。我父亲既有法政专科的文凭,又有北伐军团党代表的光荣历史,在这样一个小地方挂牌当律师,生意兴隆,当是不言而喻的。
那一年,我六岁,提前一年上了小学。由于我天资聪颖,已经认识了好几百个方块儿字,所以跳了一班,一进校门上的就是二年级。用邻居们的话来说,我小小的年纪,却已经“很懂事”了。
我父亲虽然读过书,做过官,家里却很穷。我祖父是个石匠,所居住的那个村子(也就我在《括苍山恩仇记》中描写过的“吴石宕”),一共只有二三十户人家,村子里只有我父亲这么一个“读书人”。其原因是我父亲天资独特,具有非凡的记忆力,一进学就得了个第一名,而且一直年年保持,我祖父这才破例让这个儿子读到私塾毕业。
我母亲蔡氏,却是缙云县第一大镇壶镇附近一个平原大村落里的闺秀,虽然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却善于描龙绣凤,懂得三从四德。我外祖父是个资本雄厚的药材行商,拥有几十亩良田和一座前后两进三层的朱漆华屋,在本村号称首富。我父亲私塾毕业以后,经老师推荐,到我外祖父的那个村子坐馆当塾师。我外祖父见我父亲少年英俊,口才文才都不错,不顾外祖母和舅舅的反对,主动许亲,愣把一个娇生惯养的独生女儿嫁到与永康县交界的边远小村子里去喂猪、烧火。很多人都说我外祖父糊涂,其实他满有自己的主见:他把女婿聘作账房,给他跑腿儿,言明提取盈利的一成作为酬劳。他相信,这个女婿在自己的薰陶之下,是一定能够发家致富的。
我父亲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十年中,从丈人手中一共分到了一千多块钱。这个数字,在当时说来,已经算不小了。自己开一间小铺子,本钱满够了。可是仔细想想,在这十年中给老丈人赚的钱,何止九千、一万?我父亲也不糊涂,知道如此下去,等于给丈人家卖命,再说,他也无志于经商,反正手里已经有千把块现大洋,至少老婆孩子三年五载的吃饭穿衣是没问题的了,于是在他二十八岁那一年,毅然弃商从文,借了个文凭,考进浙江省法政专科高等学堂,另找出路去了。
他之所以要上大学、要学法律,原因之一是我祖父四十岁上,因为家里失落一头黄牯牛,后来知道是被邻村的林炳家牵走,两家因此发生械斗;我祖父被林炳一刀捅死,又为此进城打官司,前后拖了好几年,花了很多钱,最后官司并没有打赢。因此,他才下了决心,一定要上大学,而且一定要学法律。第二个原因,是他私塾毕业,尽管古文不错,历史、地理也还熟,却没有学过数理化和外语,而当时又只有报考法政专科是不用考数理化和外语的。因此,根据他自己的水平,他也只能投考法政专科了。
正因为有这样一重关系,我父亲虽然有了出人头地之日,心知这些都是出于岳丈所赐。饮水思源,对我母亲也就格外地尊重一些。
我的外祖父兄弟二人。他自己善于经纪,一生除了酒肉之外,从不涉足娼家、赌场。他弟弟呢,完全相反,不但有一口极重的鸦片烟瘾,而且生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赌钱、玩儿女人。为了减少阻力,父亲一死,早早地就跟哥哥分了家,老婆也不娶,整日整夜地不是泡在赌场里,就是躺在私窝子女人的被窝儿里。哥哥和亲戚族人等多次规劝无效,大家也就不再理睬他了。不过三五年工夫,一份儿家业被他败得精光。不过这个赌徒,倒算得上是个硬光棍儿,家产输光嫖尽之后,并不到哥哥那里去纠缠,而是倾其囊中所有,叫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美滋滋地吃饱喝足以后,又抽了半两多鸦片,最后把剩下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