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入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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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入穷途-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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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予南低头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脑袋,笑了笑道:“后来就没有了啊,我这不还好好的吗?不然哪来的你们两个?”
    知知似乎对他这个回答很不满意,切了一声之后从床上爬了起来,而孟璇也立刻推门进来了。
    看见两个孩子还赖在他们的卧室不走,孟璇立刻拿出了母上大人的威严,训斥道:“陆知梦,陆知年,你们还在这里干什么?怎么还不去睡?都几点了?”
    两个孩子看见她来了,终于瘪着嘴不情不愿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知知还小声嘟囔着,“才十一点嘛,干嘛这么早就急着睡。”
    孟璇白了他一眼,“你现在不去睡,等明天早晨又起不来了,到时候又要赖床不去幼儿园!”
    一旁的陆予南看到女儿一脸的幽怨,急忙站出来做和事老,揽住知知说道:“没事没事,不去就不去了,小孩子嘛,去了幼儿园也是玩的。”
    话刚说完,小年糕也来劲了,趴在他腿上撒娇道:“爸爸,姐姐不去幼儿园了,那我也不去了,好不好?”
    陆予南一向是个禁不住人磨的人,眼下两个孩子都用星星眼望着他,他的心都快化了,连连答应道:“好好好,明天不去就不去了,但后天得去啊!听话!”
    孟璇听了他的话便来气了,“你现在就总是这样惯着她!你看小年糕现在也不去学校了!你是不是也该回炉再造了?干脆你也出国读书去吧!这么多年的学白上了是不是?”
    所以说女人当了妈,立刻就上升到了一种无法言说的高度。
    被孟璇这么一训斥,其他的三个人都老实了,两个孩子一声不吭的从床上爬下来,乖乖的回卧室睡觉去了。
    卧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孟璇瞪了陆予南一眼,转身坐在梳妆台前面开始做晚间护理,陆予南看她这样,也知道自己肯定是又说错话了,抿了抿唇凑了上去。
    他现在已经学的很会哄女人了,所以孟璇的小脾气在他眼里已经不算事了。
    “生气了?”陆予南腆着笑问她。
    孟璇没说话,仍然在面无表情的抹面霜。
    “你这样绷着一张脸可不好,时间长了容易长皱纹。”
    孟璇:“……”看他一脸谄媚的笑,她终于转过头看向他,没好气的说道:“你现在不能就这样惯着他们,养成了不愿意去学校的习惯,以后怎么办?上了小学初中,说不去就不去了?”
    陆予南自知理亏,连连点头道:“对对,你说得都对。”
    “知道错了没有?”
    陆予南的认错态度很好,“知道了。”
    孟璇的脸色终于好了一点,嗔道:“每次认错认得那么好,关键时候还是你最招人烦!”
    陆予南笑嘻嘻的凑上去亲了她一下,意味深长的说道:“等会儿你就不会觉得我烦了!”
    他现在有一条至理名言,床上能解决的事,坚决不要留在床下。
    所以每次他们生气基本都不会超过一个晚上。
    *
    日子依然像流水一样过着,孟璇现在已经是市里小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师,虽然仍然在周启霖的公司工作,但她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员工,而是成了周启霖公司的股东。
    当然,对于她仍然留在这里,陆予南已经淡定了很多,毕竟人家周启霖也是当爹的人了。
    比起周启霖抢了他的老婆,他现在更担心周启霖的儿子会抢了他女儿。
    从公司出来的时候,马上就到了下班时间,员工们看到他之后纷纷打招呼,他也笑着点点头。
    谁都知道他现在是二十四孝好老爸,每天都要早点下班去接娃,生怕晚一分钟孩子就被人贩子拐跑了似的。
    到了幼儿园门口的时候,家长来的还不算多,五分钟不到,孩子们便一窝蜂的涌了出来。
    大约是因为基因遗传的好,知知和小年糕在同龄的孩子中个子很高,也显得很出挑,所以陆予南只要探一探头就能看见自己的两个娃。
    一手抱一个,父女三个人在别人艳羡的目光中上了车。
    回家的途中陆予南无意中看到了孟璇很喜欢的一家店,于是又下去给她买了西米露,两个孩子纷纷笑而不语地看着他。
    到家的时候,孟璇正在厨房做饭,听见门响,便喊了一声,“陆知梦!陆知年!快点去洗手,等一会儿饭就好了!”
    身后似乎有人靠了过来,孟璇还没来得及转头,就被一个人从身后抱住了,她吓了一跳,转头一看陆予南正靠在她的肩上,淡笑着看着她。
    她嗔怪的瞪了他一眼,在他手背上一拍,“我做饭呢,赶紧放开!”
    他反倒抱得更紧了,在她肩窝上蹭了蹭,缱绻的说:“不想放,想再抱一会。”
    孟璇无奈,“别闹了,孩子们一会儿该看见了。”
    “看见就看见呗,说明他们爸妈关系好。”
    她也不知道他这又是哪根筋搭错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这样了,孟璇也没当回事,继续切手上的菜,任由他抱着。
    陆予南抱了她好一会儿,看着西边的太阳渐渐沉下去,黄昏染透了整个天空,像是在城市当中撒了一把金子一样,美好的让人沉醉。
    远处还有喧嚣的汽笛声,客厅里有孩子们嬉笑的声音,也有电视机放动画片的声音,厨房里有电饭煲报时的声音,有孟璇切菜“嗒嗒嗒”的声音。
    他忽然觉得累了一天的身体,到这里似乎就全都消散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再也不用装的很强势。
    陆予南侧脸看了看怀里的女人,嘴角慢慢弯起了一个笑,附在她耳边轻声说:“老婆,谢谢。”
    孟璇的手顿了一下,问道:“嗯?”
    陆予南没再说话,只是转过她的脸轻轻地吻住了她的唇,一切都好像定格在了这一刻一样。
    周围的一切他们都听不到了,整个世界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曾经他也是一个荒唐的男人,而现在,他只是无比珍惜自己眼下的生活。

  ☆、第066章 番外:如此多情一场

沈曦十五岁那年,家里来过一个会算命的风水大师,据说那大师是什么庄子的第一千七百八十三代传人,身怀绝技,更是青城有名的大师。
    当时沈曦刚刚放学,经过客厅的时候瞟了那大师一眼,本着思想政治课上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抵制宗教迷信”的理论,沈曦连头也没回的就准备上楼了。
    再说了,孔子现在才八十三代传人,他家都一千七百八十三代传人,估计从元谋人时期就开始算了。
    沈曦的父亲和大师聊得热火朝天,好像下一秒奔着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就去了似的。
    沈曦没理他们,反倒是那个大师抬头看了她一眼,转而对她爸爸说:“沈总,令千金命里有大富大贵之相啊!”
    沈曦朝天翻了个白眼,打算装没听见的过去,结果还是被她老爸给叫了下来,之后听大师给她算了一个多小时的命。
    据这位大师所讲,沈曦是火命,容易急躁,且性格风风火火,这样对她日后的发展来说非常不利,因此她需要找一个能克住她的人。
    沈曦的爸爸在一旁听得极其认真,不时还要点头附和,可沈曦满脑子都是今天下午那道数学题还没算出来。
    大师所谓的破解办法,就是要给沈曦定一门亲事,男方必须是水命,水克火,这样才能镇得住她。
    沈曦的爸爸一直谨记着大师的交代,沈曦十六岁那年,他们出席一场酒会,在那里遇见了一个老总的儿子,几番攀谈下来,他们发现那个老总也找过大师,大师说他儿子需要一个火命的媳妇来帮衬着,所以他一直在找这个姑娘。
    两个父亲一合计,决定送两个孩子出国留学,顺便培养感情。
    然而沈曦并不认为这个所谓的“水命男”能镇得住她,酒会当晚,沈曦就以一道鸡兔同笼的弱智数学题完爆了水命男的智商。
    就算是水克火,估计这男的也是加了酒精的水,只能不断地让沈曦越烧越旺。
    沈曦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一无是处的富家子,而她这位“准老公”,还偏偏就是这种人。
    在国外留学的几年里,沈曦一直在学习,其实她并不是一个爱学的人,用她和闺蜜的话来说,就是实在是太无聊了,只能学习来打发时间了。
    结果这一个不小心,就差点考到了博士。
    年龄慢慢大了之后,家里人开始催着他俩赶紧结婚。
    其实沈曦心里知道,那俩迷信的爹想让他们结婚,这样就能完成什么狗屁的“水火交融”。
    沈曦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娘,想来那大师可能是郭敬明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看多了,居然用这种东西来忽悠人。最搞笑的是他们的俩爹居然就相信了。
    所以说,迷信有时候跟学历其实没什么关系,就像沈曦他爹好歹也是八十年代留学回来的,堪比《围城》里的方鸿渐,结果还是栽了。
    沈曦不想让自己成为联姻牺牲品,更不想用自己的婚姻祭奠迷信*。
    所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夏天,她偷跑回了青城,并且首先找到了年少时的哥哥,陆予南。
    被陆予南收留是意料之中的事,只不过她要帮他追回前妻孟璇。然而唯一一个意外,大概就是遇见了周启霖。
    她和周启霖其实很多年前就已经见过了,只不过她还记得,而他已经把她忘了。
    遇见周启霖的时候,她是和孟璇在一起的,彼时这个优质的傻大个正苦苦的追着孟璇。
    所以说有时候直男的反应是很迟钝的,就以孟璇当时的那个表现,随便一个人都能看得出她很勉强,大概也就只有周启霖一个人还乐在其中吧。
    因为答应了陆予南要帮他把孟璇追回来,所以沈曦也开始时不时的就去孟璇眼前绕一圈,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接触到了周启霖。
    平心而论,周启霖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成熟、稳重、温雅而且又体贴。
    但这些属性也从根本上断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注定会是男二的命运。
    不过沈曦就喜欢男二性格的人,又或者她本身就比较喜欢周启霖这样的人。
    没有比较就没有发言权,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沈曦更加看好这个男人,尤其是有前面那个未婚夫的对比,周启霖简直成了她心里男神级的人物。
    和孟璇常常在一起,有时候她也会听到一些关于周启霖的事。譬如他对孟璇的照顾,还有他对孟璇的付出,每一件事都让沈曦觉得他是个好男人。
    偶然一次机会,沈曦经过他们公司楼下的时候,想上去跟孟璇打个招呼,结果孟璇不在,没想到却正好碰到了周启霖。
    当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周启霖便提出来请她吃饭。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沈曦还问他,“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难道你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周启霖笑了笑,“你不是小璇的妹妹吗?而且吃顿饭而已,这算什么好?”
    他并不知道她其实是陆予南派来的小间谍,只当她是孟璇的妹妹,这让她觉得高兴却又失望。
    高兴的是,在周启霖眼里,她至少还算一个好女孩,失望的是,他只把她当做女朋友的妹妹,多少有点爱屋及乌的意思。
    这样一来一去,他们就算是熟悉了,有时候沈曦无聊的时候也会叫他出来。周启霖是个比较单细胞的男人,再加上一心都在孟璇身上,所以对沈曦的变化也没有察觉到什么,就像是认了个妹妹一样,总是有求必应的。
    沈曦大概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慢慢喜欢上他的。
    有时候喜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少年,可能只是因为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可能只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
    而沈曦的喜欢,是因为周启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成熟男人的气质。
    女孩子多少都容易多想,明明这个人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可她却会因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从而误会了这个人对她有意思。
    比如有一天沈曦无意间看到了一个戒指很喜欢,周启霖便问她要不要买下来,他可以送她。
    其实这有什么呢?
    他本就是这样的男人,就算是同公司关系好一点的女同事,他也会买小礼物送她们。
    他觉得这是人际交往的一步,是礼貌,可她心里却千回百转的有了无数想法。
    感情滋生起来真的是无法控制的,沈曦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周启霖,而以她的性格,她喜欢他,就一定会告白让他知道。
    可告白还没来得及,她就被家里发现偷跑回国,于是又被抓了回去,去公司里上班。
    这样一来,她就少了很多见周启霖的机会。
    沈曦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家里给她办的很奢侈,除了一些闺蜜朋友,她也请了周启霖一起来。
    给宾客们打完招呼之后,沈曦终于有了一点自己的时间,此时她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有些微醺的走到周启霖身边看着他,笑眯眯的,像个花痴一样。
    周启霖被她看的哭笑不得,问她,“你笑什么?”
    她就这么看着,忽然说:“你就不觉得我喜欢你吗?”
    小女孩的告白来的突然又没头没脑,周启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你喝醉了。”
    这也算是一种拒绝吧,沈曦知道他其实听懂了,只是不想接受而已。
    勉强是最没意思的事情,她宁愿等着也不愿意勉强他,所以这件事就这么没了下文。
    直到孟璇渐渐开始动摇,周启霖终于发现,他再也留不住这个女人了。
    以前他总是催眠自己,在一起之后她总会发现他的好的,可是这么久了,他仍然没能打动她。
    他喝的烂醉的时候给沈曦打电话,沈曦赶来的时候他舌头都捋不直了,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沈曦气急败坏的骂他,“她要是真的喜欢你,就不会成现在这样了!你连我都感动了,却没感动了她,说明她对你真的没感情!你怎么那么蠢?”
    周启霖在模模糊糊的状态之下,其实把她说的话全都听进去了。
    他也觉得自己挺蠢的,一个二十四岁的小女孩都懂得事,他却怎么也不懂。
    沈曦把他带到了附近的一间酒店,陪了他一整晚,期间絮絮叨叨的说过很多,她也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反正他喝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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