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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李占忠还是挺不舍得万晓敏呢,万晓敏是女佣出身。别说脾气了,就连大口喘气都不敢。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温顺乖巧的不得了。不像他的其他情人,再温柔的还会有点小脾气。所以对万晓敏,他是真不舍得。而且他是看着万晓敏又生了孩子的,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漂亮的不得了,哭声也十分响亮的儿子,他也是很喜欢,哪里舍得就将人送走。
可是他不舍是不舍,性格却懦弱啊!本来以为金婉婉闹闹,自己老爹还会支持自己的。可是没想到连他爹都不向着他了,李占忠这才意识到危险。
李家依旧是李老爷子当家,李占忠能像现在这样挥霍无度肆意而活,靠的全是父亲的爱护。如果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就得罪父亲,那他就会什么都没有。他不是十几二十岁的中二少年,三四十岁的他早已懂得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失去李家的庇护,他什么都不是,那他还要万晓敏和这个孩子有什么用。15302476
本来他们的存在,也只是让他愉悦而已。
所以在金婉婉的步步紧逼下李占忠最终又一次背叛了万晓敏,和上次不一样,上次至少孩子留下了。这一次因为是个儿子,所以直接让万晓敏抱着孩子离开,走的远远的再也不要到李家来。
不过在临走前,李占忠或许是为了弥补对这个孩子的亏欠吧!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李锦,代表着以后会有个锦绣前程。
其实他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有李家,李锦就算是再聪明再能干,又能锦绣到哪里去。
日子又恢复平静,李占忠伤感了没两天依旧流连花丛。而金婉婉成功地将万晓敏给赶走,心里前所未有的痛快,竟然一高兴当晚就叫了两个牛郎来伺候。
关于万晓敏这个人包括那个孩子,很快就被他们夫妻两个给遗忘在爪哇地里。若不是以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起。
再说万晓敏真是性子软的一塌糊涂,前后两次给李家生了两个孩子,都被李家给赶了出来。可是她对李占忠依旧恨不起来,还觉得是因为自己连累了李占忠被他妻子骂,更觉得是自己的错才让自己的儿子被李家所不承认。
所以她带着李锦离开后,对李锦也是千般好万般好的,因为自己的缘故没能让他成为李家的少爷,她自然不舍得再在其他方面亏待他了。
这次离开并没有拿到钱,别说钱,连李占忠送给她的首饰也没拿出来一件。而她平日里也是不存钱的,以前还能存一点,自从又和李占忠在一起后,便一心一意地靠着李占忠了。
所以母子两个可谓是穷困潦倒,除了仅剩的一点钱拿来买了车票,离经常远远的外,他们身上再无半点分文。不过还好那时候李锦还在吃奶呢,压根也没感觉到借的窘迫。也幸好万晓敏虽然脑子有些抽风,性子也有些弱,可是人家肯吃苦耐劳踏实干活。
在李锦两岁之后懂一点事了,他们竟也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可以安稳生活。
他们落脚的地方叫青镇,不过是南方一个偏远的小县城。万晓敏在这里的小饭店找了份工作,就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日子倒是也过得平静。
那时候的李锦可不像以后那样阴阳不定运筹帷幄,刚开始时到底是营养不良所以长得又黑又瘦,说话又迟,走路走的也晚,别人一岁多就开始走路,他到两岁才开迈步。这还不说,说话也有些口吃,到了三岁时还在咬舌头,一句话都说不准,说一个吃饭都能说成粢饭了。那时候没少被小伙伴们取笑,还被起了个外号,叫“小结巴”。
不过李锦到底是李锦,长大后能那样杀伐果断,也跟小时候骨子里天生带着的那股狠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母亲性子软弱地缘故,他小时候没少被小镇上的孩子欺负。四岁之前他打骂不还手,可是四岁之后就跟个狼崽子似的开始学会反击了。
尤其是有些光棍的男人开始打他母亲的主意,他更是犹如狼崽子护食一般凶悍的不得了。
不过到底小,跟同龄人打架还成,但是跟比他打的打架却每次都会打输。一般孩子打输了都会哭会跑会向家长告状,可是李锦不同,他打架即便是打输也会重新爬起来,喘上几口气后再继续打。别说告状了,每次打的头破血流自己找个小河边洗吧洗吧干净,是从不敢回家给母亲看的。
因为母亲每次到都只会哭,她太懦弱,关于他的身世她也从没有隐瞒过。每次哭都是像祥林嫂子一样开始一遍遍地埋怨,埋怨都是自己的错才让他这个金贵地小少爷,过这种野孩子般的生活。
那时候的李锦从不觉得自己是金贵地小少爷,对于母亲说的那些事他甚至都懒得去思考。那时候他其实就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计划,不过五六岁的孩子,就计划着等长大以后要在这个镇上开一家大大的饭店,能做许多许多好吃的饭店。因为那时候他总是吃不饱,虽然他母亲是在饭店里打工,可是老板抠门,客人们更是如同饿死鬼一样,每一次从没留下过一丁点的剩饭剩菜,这导致他越来越吃不饱。
镇上的人对外来人一向排斥,更何况万晓敏还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如同寡妇。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万晓敏的长相在大城市里掉人堆里都不一定能找出来,可是在这个小镇还算清秀的。于是她门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觊觎女人嫌弃,让他们母子成了全镇人都不待见的人。
又因为李锦性子如狼崽子一样打架不要命,凶悍起来连大人都有些畏惧。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雨后的春笋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饥饿一次次随便弄些什么吃的填腹中,迅速地拔高起来,比起十四五岁的看上去都要高大。所以让周围的小孩子都对他产生了畏惧,不敢得罪他的同时,也不敢跟他玩了,整个镇上的孩子几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将他孤立起来。
而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李锦十三岁,镇上又搬来一家人。
这家人姓吴,夫妻两个带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女孩,女孩有个好听地名字,叫吴兰芷。兰芷的名字在屈原的楚辞里面是名贵香草地代表,比喻人的高洁精神。
十三岁的李锦已经有了很正确的审美观,吴姓夫妻刚好住在他们家隔壁,他看他们明明就是长得那么普通的样子,怎么就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这个叫吴兰芷的孩子。
作者的话:时势造英雄,没有成功是偶然的,必定经过一番毁天、灭地地经历,李锦的传奇人生,希望大家也能喜欢,继续支持。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番外—李锦之兰芷流来水亦香
书室 更新时间:2013…5…28 8:35:58 本章字数:6509
“小锦,又来看妹妹了。舒殢殩獍”吴兰芷的母亲抱着小兰芷在院子里干活,一边收拾着捡来的棉花,一手拍着怀抱里的小兰芷,看到李锦过来,便笑着问。
李锦现在已经是十三岁的大男孩了,高高地个子比起吴兰芷的母亲还要高。不过却因为总是吃不饱的缘故所以看上去很瘦,前后一把骨头。不过倒是长了一张俊脸,听到阿姨这样问他,倒是不好意思地红了红脸点点头。
“阿姨,让我抱妹妹吧!您干活不方便。”李锦麻利地将自己的书包放下,主动伸过来手。
吴兰芷的母亲笑笑倒是也没推辞,便将才三个月大的小兰芷交到李锦的手中。他们夫妻两个也是外地人,初来乍到的在这里也不容易,和李锦母子倒是也惺惺相惜。难得这个孩子倒是个好的,对他们家女儿喜欢的紧,她又要干活自然也乐意将孩子交给他带。
李锦虽然是个男孩子,可是带孩子却是细心的很。也不是第一次给她看孩子了,所以孩子交给他她完全放心。
当然,吴母也没有亏待他,家里有些好吃的都会拿出来给他吃,反正自家孩子还小,也不会吃这些东西。一开始李锦还推辞,后来估计是实在馋的很了,也就接受,一边帮着吴母带孩子,一边吃着吴母给他的零食。
李锦的母亲也就在那家小饭店打工,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三百多。虽然李锦在这个镇上的中学上学,一个学期的学费也就是三百块钱,不过对于租房子住的母子二人来说,这点钱还是很拮据的。打从李锦小时候就没吃过零食,而吴父吴母则不同,吴兰芷这个时候年龄还小,又是吃母乳,所以用不了多少花费。
吴父还做了一点小生意,怎么着也比一般给人打工挣的多点,家里的零食就没断过。两家离得又近,李锦又经常帮着来看孩子,所以能经常吃到吴家的零食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段日子是李锦觉得最开心的日子,可以有零食吃,也可以照看可爱地小妹妹。
吴兰芷自小就乖,软软香香的小孩子抱在手中,有的时候李锦来回晃晃手臂,她都能睡着的。所以李锦冲着这个孩子比零食的兴趣更大,毕竟那时候他没有伙伴,有什么话也不能跟母亲说,母亲只会哭而已。于是,这个小家伙便成了少年倾诉的对象。
他是因为喜欢吴兰芷才总是往吴家跑,可是别人却不这么认为。那时候小镇上还都是一家一个院子,而且又都习惯不关院门。李锦在院子里看孩子吃东西的事情,难免会让别人看见,于是就有几个羡慕嫉妒恨的小孩,终于嫉妒心战胜了被挨打的心,在李锦去上学的路上将李锦给堵在小巷子里。
李锦的衣服还是两年前的衣服,对于一个正长身体的大男孩来说,别说是两年前的衣服,就算是当年的,年头的衣服年尾都穿不了。所以这衣服穿在他身上,整整短了半截,上衣短了半截,裤子更是能当七分裤穿。而且都已经洗的发白了,看上去破破烂烂。
不过李锦打小就有这种气势,就算是一身破烂穿在他身上,他都愣是能穿出一身冷艳高贵来。看到四个将他堵在巷子里的少年,先是冷哼一声,随后轻蔑地说:“不怕挨打了,上次没打怕吗?”
李锦说话喜欢挑着眼睛,给人一种感觉就像是看不起人似的。不过他的确是看不起这四个小子,跟他同年却比他矮一截,而且学习成绩又差,根本就不像他,即便是回到家看孩子不复习也能考出个好成绩。
少年心性,他还是骄傲的。即便是一身破衣,可是却还有让他觉得骄傲的地方。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小叫花子,看看你身上穿的衣服,啧啧啧,真破,你还好意思取笑我们。”四个少年为首的一个听到李锦的讽刺,立刻也冷嘲热讽地反击,打架打不过,成绩比不过,他也只能嘲笑他身上的破衣服了。
但是李锦最不在乎的就是这个,他总觉得以后凭着他的本事,早晚会穿上更好的衣服。麻雀安知鸿鹄之志,他以后是要在镇上开大饭店的,这一时的落魄又算什么。所以对于四个少年的嘲讽,撇了撇嘴不屑一顾。
而他轻蔑地态度又将四个少年激怒了,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其实大家都知道打不过他,就算是他们四个人一起上,也不一定是这个狼崽子的对手。可是被他这样连着嘲讽,血气方刚的四个少年又怎么咽得下这口气。打不过也要打,年少冲动本就如此。
所以生气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四个人呐喊着就朝李锦冲了过去。
李锦从他第二次对四个人露出轻蔑地态度起,他就知道今天难免还会大干一场。所以在四个人还没开始冲过来时,李锦便开始解自己的扣子了。虽然衣服很破,可是他也就这两身衣服,万一再因为打架而扯破了,估计他也只能是裸、奔了。
在四个少年冲过来时,他就将衣服脱好折得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边。然后咬了咬牙,瞬间就猩红了眼眸,朝着四个少年挥舞起了拳头。
在他第一次打架的时候他就知道,一定要拼尽全力。如果你不拼尽全力地去打别人,就只剩下挨打的份。而且打架打得多了他也得到了一些经验,比如一群人同时过来群殴时,就逮着那个小头头狠命地打,保管最后赢得是自己。
这一次他又是如此,看准了哪个起头的,便使劲地朝他又是挥拳头又是踢腿,虽然自己背上腿上也挨了不少的拳头和脚印。不过他觉得他再坚持两分钟,应该就能胜利了。
可是没想到就在这还差两分钟的时候,突然一声娇斥地声音在巷尾响起:“住手,王所长来了,你们还不快点住手。”
“啊,王所长来了。”压着李锦拳打脚踢的一个少年听到这声叫唤,吓得立刻停手,并且也叫了一声。其他两个一听也赶紧住手了,而被李锦压在身下被他很狠命打的那个少年也吓了一跳,立刻举着手投降道:“别打了别打了,王所长来了,还不快跑。”
说着趁着李锦喘息时,赶紧从他身下面溜出来,然后和另外三个少年一窝蜂地逃离这地方。
王所长是这个镇子上一个小派出所的所长,镇子不大,不过该有的还是都有的。王所长最恨这些半大孩子整天打打杀杀,一碰到这些必抓。然后按上小流氓的名头,亲自给送回家去。
被派出所的人送回家,这面子里子上都不好看呀!而且可不是白送的,还要罚款,不多不多也要五十块钱,够一家人三天的伙食费了。搁在哪个大人身上都会心疼,所以送回家后还会被父母以不长进的名头,给胖揍一顿。
所以每当有孩子打架,只要一听到王所长的名字,都会吓了立刻作鸟兽散状,一窝蜂地跑开的。
李锦也怕王所长,他倒不是怕万晓敏会打自己,从小到大她都没动自己一根手指头过。他怕的是会罚五十块钱,本来家里就拮据,再罚款估计一个星期都不要吃饭了。
不过倒是也不惊慌,才十三岁就比别的孩子早熟很多,也很懂得审时度势。大家总归要找到两个人才能称为打架,其他人都跑了,就剩他一个,就算是王所长想抓他,也没哟证据证明他在打架呀!
所以别的人都跑了,只有他一个慢里斯条地从地上爬起来,先是拍了拍自己裤子上的土,然后才慢悠悠地看向巷子口。看看是谁给他们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