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不定。但是我只知道,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有时候会发出巨大的潜能,从前从来不敢去想像的事情,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就做到了的潜能。”
“嗯!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因为爱你,我不会这样坚定勇敢。”她上前凑了凑,看着他如墨一样的眼睛:“我知道你现在不爱我,一时间也无法爱上我,可是我很感激你给了一次,让我爱你的机会。我以前也想着离你远点,越远越好,包括程语言,你们都不是我理想中的对象。可是爱情,哪里由得了我,喜欢上了,爱上了,其实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却要沦陷一辈子。”
“一辈子?”他喃喃着这三个字,思绪飞到天外。
曼曼,我爱你,我发誓,我爱你一生一世。
“在想什么?”她看着他的游离,大声的问他。
他回神,没有看她,却听到她在耳边说:“我说的一辈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一辈子。只在一起的一辈子,除了我,没有别人陪着你,我们要在一起陪着彼此的一辈子。”
他呵呵呵的笑:“傻瓜。”
“我不傻!”她反驳:“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年的擦肩而过。我想我这一世都懒成这样,前世不知道懒成什么样了,绝对没有五百次回眸,所以,我们不会擦肩而过的。”
程逸枫彻底的震憾了,甚至,有些哭笑不得。
天才啊,现在扎进他怀里,扭来扭去乱动的,是个天才啊。
“你怎么会这样想啊?”
“为什么不能这样想?佛这样说,我就这样想啊!”
程逸枫华丽丽的雷住了,不得不感叹,天才的构想都是这样由来的吧?
可是,不能否认,她说的不对啊。
有时候,头脑简单是非常不错的,程逸枫在心里嘀咕。
他翻了一个身,背对着她,可是她又紧紧的缠上来,从身后搂着他:“怎么了?”
“累了,睡吧。”
“哦。”
没过多久,耳畔就传来她的呼吸声。
她的双手来搂着他,仿佛一松手,他就会离开。
可是,他睡不着。
睁着眼睛,在黑暗的空间里游离。
好像,她一点点一滴滴的在渗进他的生活。
却又慢慢的提醒着他,回忆着从前,他已经忘记过了的片段。
他的曼曼,曾经也说过这样虔诚的话。
同样的,是在与他紧密相连的时候说的。可是,他的曼曼说,前世的她一定在佛前跪拜了亿亿万万次才换来今年的亲密无间。
可是这个呢,却说自己懒得一定没有回眸五百次,所以他们在一起,不会擦肩而过。
两种极端的交点。
两种完人不一样的爱情。
有时候,洒脱一点、小白一点、未免不是一种幸福。
不是吗?
程逸枫终于有了另一番领悟。
周一,程逸枫和余烟一起送飘飘去上学,晚上也一起去接她。
小家伙快乐的像个精灵,站在校门口大喊:“郁繁旭,你过来呀,快过来呀,我妈咪来了…”
东方小王子郁繁旭牵着他的妈妈往飘飘这边过来,仰着头,眼睛里面有一种快乐的光彩:“阿姨好!”
余烟嫣然一笑,蹲下来:“你就是郁繁旭呀!”
飘飘站在旁边,问郁繁旭小朋友:“我没有骗你吧,我妈咪也很漂亮的是吧,现在看你还敢不敢说你妈咪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咪了!”
郁繁旭马上不说话,样子看起来不大高兴,往妈妈身上蹭了蹭说:“妈妈我们回去吧!”
飘飘见状马上拉着他,撒娇一样:“郁繁旭你生气了?不理我了吗?”
程逸枫见状一把抱起她:“行了,真是没一点矜持啊!跟阿姨和小朋友说BYE BYE!”
飘飘嘟嘟嘴:“郁繁旭,明天见!”
“BYE BYE!”郁小朋友回答。
程逸枫驾车,余烟和飘飘坐在后座,问她:“飘飘喜欢郁繁旭?”
飘飘咧嘴一笑:“妈咪,他是我们学校的小王子,老师们都喜欢他。他的衣服从来都不脏的,林宇森就爱跟他打架往他身上扔泥巴……”
程逸枫呵呵笑:“你就爱看热闹!小丫头!”
“爸爸,我不爱看热闹,我就爱看郁繁旭,老师叫他小王子,白雪公主就是嫁给了小王子的,飘飘不许你们再叫我小丫头,要叫我白雪公主!”
得!余烟没忍住,噗哧笑出来了:“小家伙,你呀……”
这样甜蜜的一天,让她在许多年后回忆起来,都溢满了微笑,才知道,许多不经意的事情在平淡的一天里发生过,多年后才知道,这是她一生中与他一起最幸福的一天。
车子开到一半,电话响起。
一个急刹车,余烟抱着飘飘都往前颤了一下,看着他。
急急的挂断了电话之后,猛打方向盘,驶向来时的路。
“出什么事了?”余烟问他。
“不能去吃饭了,我送你们回去,堂口有事。”他简扼的回答。
一出他的私人电梯,程语言就上前开始汇报:“已经确定是飞虎帮的人放的火,光是洋酒损失的就近千万,另外,家具城也全部烧光了,还死了两名管理员。真是太丧心病狂了,火势已经抢救下来了,警正在交涉中,哥,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明明可以指证他,为什么还放任他这么逍遥?”
程逸枫听走边听程语言汇报,直径到了办公室的办公桌前会下来:“先处理死者的后续工作,其它的事情我来处理。你叫你手下的兄弟们在这个时候一定给我沉住气了,还有,单独帮我约罗筱天!”
“单独?哥,你没事吧?!这个人来者不善,怎么单独见他?”程语言立即反驳。
“他已经等不及要见面了,我也等不及要见他了,”他的眼睛看着窗外,给自己划燃一支烟,潇洒的吐出烟雾:“去吧,我知道怎么处理的,这是我和他的战争,我知道他想做什么。”
‘人间’会所总统V88
罗筱天过来的时候,随邑阿准阿备站在身后,V88前的程语言上前,示意手下搜身。
阿准阿备上前,不让他的人近身。
罗筱天失意,示意阿准阿备不要冲动。
灯光下,他的眼睛如水波一样,流转闪亮。
白色衬衣、背带西裤气宇轩昂,身上的贵族气息流尽,一身的志在必得之势展露无疑:“程主席
请我过来,尽是这样的待客之道?”
程语言还没反驳,他又开始轻蔑的哼出声来:“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可真没什么资格‘请’我了。”
“你!”程语言正待发作,门突然被打开,程逸枫站在门口叫道:“语言!”然后看着罗筱天:“天哥,你来了,快请进。”
罗筱天给了程语言一记白眼,哼了一声,进门。
阿准阿备立在门左右两边,姿态挺拔,程语言看过去才发现,肯定是当过兵的!
程逸枫给两人倒人头马,罗筱天看着酒说:“听说程主席的身体不适,能喝这么烈的酒吗?”
程逸枫笑笑:“天哥难得赏光,肯定是要一醉方休的。”
“呵呵,一醉方休?”罗筱天不以为然,抽出一支烟来,在鼻子前嗅了嗅后,叼在嘴里,程逸枫上前为他点燃:“我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怎么这么好过了?”
程逸枫及尽耐心:“关系是可以慢慢处理的,但是,天哥,我不懂的是,你处处争对我,为的是什么?俗话说的好,要人死,也得让人死得明白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你了,也不知道什么跟你有过过节,让你对我这么,恨之入骨的……”
“呵呵,想不到程主席很有自知之明,知道我对你恨之入骨,如果不是你们堂口下的死套,你以为我大哥会栽进去吗?我告诉你,这都不能说明我对你之间的恨,我们之间,”他的脸上闪着嗜血一样的笑,如果猎人看到了久违的猎物一样:“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程逸枫当然知道还有其它的原因,可是他的笑声格外的刺耳:“罗筱飞的事情是帮派之争,我们是天敌,如果对抗也是必战。至于其它的事情,我倒是想跟您咨询一件事,听说,天哥已经,结婚了?”
“哈哈……”罗筱天的脸色突然一沉,抽了一半的烟按熄在烟缸里的手劲特别大:“当然!飘飘是我跟我太太的女儿,程主席,你把飘飘接过去,我要你风风光光的送回来!”
程逸枫也是笑,微微一笑,一字一顿的回答:“不!可!能!”
罗筱天又点燃一支烟,背靠在沙发上,跷起腿:“那,今天的见面,真是多此一举了。”
站起来,就要走。
程逸枫也跟着站起来:“这不是商务谈判,所以,我直言告诉你,不可能。飘飘不认识你……”
话还没说完,罗筱天上前就拽住了他衬衣的领口,整个人隔着茶几上前,脸上的表情狰狞无比:“你他妈少胡说八道!”
程逸枫风度无比的挥开了他的手,坐下来,迎着他站着的视线:“我知道你迟早会出现!如果飘飘是我的女儿,当初不管她在新加坡生活得有多困境,婚纱跟飘飘都会回归到我这里。可是,她没有留下任何打算,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要散出假消息出来,让我知道她是被谋杀的。其实她真的是子宫癌死亡对不对?你们结过婚了对不对?飘飘是你的女儿,她不承认对不对?罗筱天,你一直隐藏在暗无天日的生活里,想散布余曼的消息出来让你浮出水面,你恨我,恨堂口,所以你打着报复的旗帜惹乱整个战场是不是?从余曼离开我之后,我就很清楚,我和她之间不可能有孩子,她走的时候不许我对她的人生进行监控,但不代表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她突然有个女儿,我当然要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只是没有想到,会是你。我告诉你,我在新加坡就知道了,飘飘不姓罗,也不姓程,她的全名叫余飘逸。”
罗筱天不解,坐下来,点燃一支烟,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和她之前,就是因为身份的关系而破裂。我是黑,她是白。在调色盘里,这两种融合在一起,就变成了灰,可是在现实的生活里,我与她变成了油和水。她离开的时候说不爱我了,我以前不确定,可是现在,我能确定了。”程逸枫叹了一口气:“你同样是黑,她却能够为了你变成灰色,可见,她是爱你的……”
罗筱天却在这个时候,表情千变万化后再波澜不惊:“知道她爱我,为什么不把飘飘还给我?”
程逸枫直接了当的问:“当初为什么不要她?”
罗筱天笑,程逸枫潇洒自若:“今天,不吐出来我想要的答案,你走不出‘人间’!”
60
60、或厌恶到绝望4 。。。
他不要她?
呵呵,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
房间里面的灯光有些朦胧到辉煌,是专门调情的设计。
琥珀色的酒在水晶杯里面映在灯光下,折射出来光彩夺目的璀璨。
对面的程逸枫,好看的五官一直直视着他。
罗筱天坐下来,心里突然没有了浮躁,是一种空前绝后的平静。
看着程逸枫的眼睛,与他有着一种同样的,光芒。
他在内心深处,深深的叹息了一声。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罗筱天也不例外。
这个秘密太大,常常让他沉重的喘不过气来。
这一刻,他很想让自己说出来,对着一个熟悉的人、或者陌生的人说出来。
命运的叹息,沉沉的一声,把他想要说出口的欲望冷静了下来。
是谁都可以,唯独不能是他!
思绪,在回忆的片段里面沉浮。
在现实中,一片一片的拼凑起来。
曾经有许多已经忘记了的情节,突然之间,都齐齐的涌向了他的大脑。
仿佛又看到了她青春、阳光、笑容灿烂的站在一片紫藤萝下飞扬着的年龄。
其实,是他先遇见她的。
郑鹏程在法国里昂留学的时候,和他一起上的医学院。
无论寒暑假或者规定假期,他都是风雨无阻的赶回国。
他们是好朋友、好哥们、细问之下才知道,在门当户对的安排下,长辈们为他们订下的姻亲,是他喜欢的一个女孩子。
他脸皮薄,只肯说喜欢,淡淡的交往下去,看着女孩长大。
在法国留学的时间里,就他们两个最要好。
从不吃零食、从不旷课、也从不谈恋爱,对所有放过来丘比特之箭,都潇洒的折断。
踏着一堆心日玻璃心的碎片,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向明天。
医学系读完下来最少都是七年,他曾经也说:“我也提过让她出国留学,不过她好像没有兴趣,就没再开口。”
“我说,你有没有搞错,你看看咱们学校,等你垂青的女孩子有多少,环肥燕瘦、东方白人,应有尽有,比你这邻家妹妹不差吧,到底是什么人物,这次我跟你一起回去看看!”罗筱天和他同样的法国留学,家中上面还有一个哥哥罗筱飞,是J市有名的黑派老大。
回国后,见到余曼的那个冬天,雪花飞舞。
尽管早就知道她是郑鹏程的心上人,也听他说起过不少小丫头片子的事情。
如何可爱、如何漂亮、成绩如何好之类的。
不过那个时候的他,有些心高气傲,没有郑鹏程说的那种牵挂一个人的感觉,也不会觉得哪个女人真的漂亮到惊艳的程度。
何况,有一次,在法国听音乐剧。
钢琴主角是位共认的美女,郑鹏程却来了一句:“不及某人。”
“你的她就那么漂亮?”
“没她漂亮,”他看着台上:“可是她在我心里是最美的。”
与她不期相逢的那一天,J市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
所有的建筑物上面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给整个J市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