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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里传来广播的声响,果然是班机延误的信息。
我拉着行李箱走进吸烟室,里面寥寥坐着几个男人,有秃顶的,有大肚的,有表情猥琐的。我突然觉得自己现在看男人似乎热衷于挖掘他们的残败面,有何不可呢,人始终要在岁月里枯萎,史良也会,保不准哪天再见,他就已经是“残花败柳”。
陆漫漫终于也恶毒起来,我咧嘴笑了。
抽出烟的时候,我才发现没带打火机,四处看了下,每个人的表情都漠视周遭,如果我找谁借火,肯定会被他们自恋地认为是搭讪,但我用这样的手段向史良借过火。现在我叼着烟,鼻孔无辜地吸着各种肺里喷出的混了二氧化碳的二手烟雾,小腹突然坠痛,我蜷着身子,有些无力地靠在椅子上,头微微上扬。
终于有人凑过打火机,啪地蹿出老高的火苗,我深吸点上烟后说:“谢谢!”
在伤痛中抽烟会上瘾,登机前,我把大半盒烟全给干掉了,痛快淋漓!
起身的时候,有人要脱外套给我,刚好是点火的人,男人说,“你把它围在腰上,你裤子脏了!”
我们表现得像默契的多年情侣,我也没有多说话,照着他的意思把衣服系在了腰上。
内心有憋屈和伤痛,笑容也会变得苍白,他客气地问我:“生病了吗?”
我生病了吗?我也不知道,所以只好向他摇头。他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说实话,这个男人的笑容很明媚,是那种能带给女人怦然心动的笑容。
我一直是个好色的女人,可现在,我内心却连一丝涟漪都没有。
我是麻木了?
在海南文昌的东郊椰林,我晒了三天太阳,白花花的太阳光线毫无阻隔地倾泻下来,一棵棵笔直高挺的椰子树看得我眼睛都花了,海边的小木屋里潮湿而陈旧,远没有它外表那么香艳和古典,就如裹了长长纱裙的我,长发垂落,内里却绵绵地流着污浊的血液。
肖淼打电话问我可不再流血?我说已经很少了!
合上电话,我面对着不远处的银白色沙滩,无聊地想起往事,那幼稚颓唐的、青春绽放的大学时光,像漫漫而来的潮水,在心里波澜不惊地暗涌。
我想起我的第一个男人,形象零碎得已经无法拼凑,只深深记得他的眼睛,像极了史良,可惜长了对招风耳。女人在若干年后,都无法遗忘她的第一个男人,而我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把那本该刻骨铭心的第一次淡忘得落花流水、面目全非,他是不是很强悍?是不是很持久?他喜欢哪一种姿势?
我发现我是压根没有记住,只是撕裂般的感觉还依稀尚存。
我想起从前杨小霞和我杠上非要夺了史良,也是很不争气地为了男人。她的新欢是一外企白领,在我们学校进行出国前的外语培训,某日一起吃完饭后,突发奇想转战对我发起猛烈而隐秘的追求攻势,因为杨小霞曾开玩笑地告诉过他,“你看陆漫漫这严严实实的家伙,迄今为止还是一个处!可人家还买了超级短裤,看来快破了!”那时候我在男人不经意的惊鸿一瞥里满面绯红,杨小霞说的是事实,我想为爱慕的男子史良献身!
可那一个“处”字,让她的新欢内心激烈荡漾,似乎还想入非非,莫非他当初在想,天啊,终于遇到处子了!
新欢想要脚踏两只船的暧昧行为最终激怒了杨小霞,打翻了她的醋坛,伤及了她的自尊,她明枪暗箭,杀得我片甲不留。
可她和史良,不管起因如何,后来两两相爱,是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
一个契机,可以搅乱整盘棋。
去往三亚的大巴上,我接到陌生的电话,一接通,对方告诉我他叫方扬,我听成了放羊!我刚想说你放羊与我何干,对方男子就说:“我借给你衣服!”
我突然想起在成都机场,他脱下衣服让我遮住裤子上渗出的血迹,我缓和了语气:“哦,谢谢,我把衣服还你吧,只是还没洗!”
方扬在那头爽朗地笑了,他说:“不用了,费了好大周折才从机场打听到你电话。”我想起订票时留的号码,如果真要找我,确实有点像大海捞针。
方扬让我拿出他衣服兜里的名片夹,帮他抽出其中某某的名片,然后告诉他电话,我在狭窄的车厢过道局促地做着他指挥的事情,摇摇晃晃中把名片扯散一地,找到他要的号码,“好了,你可以记一下。”方扬在挂上电话前又问我:“你在哪里?我们坐的是同一班飞机,如果在三亚,可否聚一聚?”
我想了想回绝:“我已经安排好行程,不能抽出时间和你单独相聚。衣服,回成都后洗了还你!”
方扬说好的,我们各自挂掉电话。
泪水蔓延,车窗外一片明媚,车内有人打盹,我用寂寞而无聊的长途旅行为自己疗伤,生怕自己内心从此残疾,其实我还是挺爱自己。
可是我分明感觉到自己在枯萎。
我给史良发去短信,我说新婚快乐!
史良说谢谢!
两个无关痛痒的字最终让我爆发,泪水如黄河泛滥,集聚了一车子人好奇的目光,让我狼狈不堪。
他们,都在猜测我的眼泪为谁流吧。
我在南海观音虔诚地拜了两天,希望能够得到救赎,然后坐上直飞云南的飞机,再然后是新疆,在炽烈和干燥中与一大群背包客暴走、穿越,我们在草原,在仿若仙境的喀纳斯湖,在荒无人烟的绝境各自沉溺。其间收到几个朋友的短信和电话,他们已经陆续知晓我和史良以及杨小霞的事情,有确认,确认过后礼节性地谴责一下,也有貌似的安慰,然后就是那个叫方扬的短信,总共四条,漫不经心的问候和关注。
最终方扬得知我确切的方向和回归的时间,他试探地约我,说你回来后可以跟我讲讲你的旅行,新疆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
我说好!
回到成都的时候刚好是一个月后,那长途跋涉的旅行终于让我疲惫,内心似乎也平静了许多,并且在回来的途中我认识了与我一样在失恋里疗伤的女子,李心姚。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很琼瑶化,很符合那个泪水风靡的时代。她本身也很符合那样的特质,眼泪汪汪,哀哀凄凄,在我面前把深陷失恋的痛苦与无助演绎得淋漓尽致。我想,我啥时候也能这样痛快淋漓痛心疾首!现在真他他的憋屈!
不过我还是开始同情她,虽然觉得她矫情而略带天真,不为别的,只因同是天涯沦落人。
分开的时候我们各自留了联络方式,刚坐上出租车便接到方扬的电话,他的语气有些迟疑:“到哪里了?我去接你吧!”
“不用了,我快到家了,休息之后再联系你。”挂上电话我开始看窗外,成都,并无变化。
在快要睡着的时候方扬给我短信,他说漫漫,我很喜欢你的名字。我合上电话,并不回应。城市早已浮躁,这样的快速喜欢、快速勾搭,我早经历过了,现在,提不起兴趣!
在医院复查的时候肖淼一直训我:“你想死也不用这样折腾啊!直接从二十四楼跳下去不是更爽快。”我住的公寓刚好有二十四层,“你咋这么傻尽干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人家在一边快活得很,你以为你这样能让他心疼?”
肖淼的话让我血往上涌:“肖淼,我做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任何人无关!”
我说的是实话,我并不想要任何人的怜悯,肖淼说的也是实话,她是我的发小,当初史良成功成为我男人以后,我第一个通知的就是她,可肖淼从头至尾不看好我们的事,我也因为这个原因几年来和她有些疏离,现在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当然有理由训诫和谴责我。可是我烦躁,我需要遗忘,不需要有人一次次剥开我的伤口,尽管是好意!
我在肖淼的喋喋不休里颓唐离去,她在身后大叫:“周末和我回家去,你妈老到我家串门,说想你想得很。”我支吾着应了声,我连电话都不敢往家里打了,我和史良的事,压根儿没敢向我妈说,我妈和肖淼刚好相反,喜欢史良得很,要是她知道史良结婚了,新娘却不是我,绝对肝胆俱裂。
想着这无法交代的烂事,我越发颓唐,掏出手机想着叫个什么人出来和我去喝两杯。翻着那些熟悉的名字,又突然失去兴趣。作为朋友,她们会对我表示适当的同情和怜悯,她们也会觉得我在排解苦闷,而我知道,内心的苦楚,不能告诉别人,因为没有人会真正理解,有些东西,我确实不需要。
于是我叫了李心姚,她绝对陌生现在也绝对颓废。电话接通的时候,她还迷糊地赖在床上,我说:“要有兴趣晚上到苏格,九点我在门口等你。”李心姚“嗯”了声表示同意,又在迷糊中挂了电话,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在睡梦中把这事忘了。我只是想找个喝酒,她来不来也无所谓,于是我回家开始化妆,把黑的、粉的、红的粉硬是在脸上整出娇艳欲滴的效果。
九点赶到苏格门口的时候,李心姚早已亭亭玉立地候在那里。
几杯酒下肚,李心姚又开始泪水涟涟,我顿时觉得窝火,“你至于吗?跑了个男人又不是全家死绝了!”此话一出,李心姚刷的一下不说话了!脸上露出无言以对的神色,她肯定是有些生气,我继续教育她:“李心姚,你觉得自己可怜?我告诉你,我跟了个男人五年,那五年都只是我爱他他不爱我,从我大学二年级到现在!我苦心经营,前不久他却跟老情人跑了,你说这是悲剧吗?悲剧的是我们这样傻?!你们起码还互相爱过!你再这样无力自拔就更傻?!”
通常悲哀的人要是遇到别人比自己更甚的悲哀就会稍稍被转移注意力。
果然李心姚直愣愣地看了我良久后,突然一拍桌子,倏地站起来,“就是!王八蛋男人!他们才是傻子。”她拉着我走进舞池,在强劲的音乐里狂乱地使劲扭屁股,浑身乱颤,抖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李心姚招摇的动作引来醉酒男人的目光,猥亵地在我们身边打转,终于男人挤开人群走了过来,动作意图很明显,李心姚在他未开口前狠着劲瞪了他一眼,然后刻意给了他一个背影,|Qī…shu…ωang|我突然觉得无趣也怕招事,拉了李心姚坐回酒桌,放在酒杯旁的手机光亮闪动了一下,我打开,看到方扬的短信,他问我有空否?
我说没空。
他又问在哪里?
我不应,懒得回答。
手机又不识时务地叫了声!我索性关了机。
刚才的男人又走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男的,满脸泛着油光,额头上有硕大的快要暴出黄脓的青春痘,在偶尔打过来的灯光下,无比的狰狞。我顿时觉得恶心。
因为刚吃了李心姚的闭门羹,他决定从我这里找突破口,一出手就搭在我裸露的大腿上,我急速抖开那爪子,想招手叫保安,可是那恶心的男人捉了我的手,“宝贝你需要什么,我给你叫,咱喝两杯。”一口标准的东北话,曾经我爱极了史良的口头禅“咱咱咱”,现在听起来却像咽了苍蝇一样难受,我奋力甩开他,“滚远点!”
男人显然生气了,他“啪”地把手里的杯子放到桌子上,李心姚这时候才开始感到害怕,脸上露出如抽搐过后惊厥的表情,这女人明显缺乏应变能力,遇到点危难就阵脚不稳,她叫他:“大哥没事,要不我喝了吧?”我按住李心姚:“你敢喝我就揍你!”我原以为她要说打110或者叫保安。
男人露出凶狠的样子:“我就要你喝!”他用粗短如发育不良的胡萝卜样的指头指在我鼻子附近。
我端起酒杯,犹豫着是泼过去还是干下去,左右想了想,强硬对抗绝对是行不通,人要背时了喝凉水都塞牙缝。曾经梦想这样的场景,经受不羁流氓的调戏,然后白马王子哐当出场,激起一片爱情的火花。现在,没有白马王子,流氓也是顶着斗大青春痘出场,最糟糕的是很有可能会被他狂扁。
罢!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不了喝完夹尾巴走人!我扯长脖子准备一饮而尽,那当口却被一只大手及时拉住,我转头,是还有依稀记忆的男子,方扬。
如果方扬在若干年前以这样的姿态出现,我绝对立刻拜倒在他西装裤下。只见此刻身后的方扬一脸冷峻,我那时候才发现原来方扬蛮有型的,他的手紧握着我的,一直没放开,而我握着酒杯,我说:“方扬!”
面前的猥亵男人也和我同时喊道,但他叫他大哥!
方扬用这样的方式救了我,李心姚很市井女人般地拍手称快,她嘴巴张得大大地笑,笑得无比张扬,可是恍惚间,我似乎看到她的眼泪,心里猛然就开始觉得凄凉,那时候方扬的手已经放开,他皱着眉头看着我们,我知道此刻在他眼里的是两个女子的狼狈,我只能尴尬地跟他说谢谢!
方扬拉着我们离开,把我们塞进他的车里,李心姚吵着要去吃夜宵,方扬从后视镜里看我,他问:“漫漫,你想去吃什么?”
我沉默着不说话,眼睛看向窗外,最终我们什么也没有吃,方扬和我把李心姚送回了家,李心姚已经醉了。
李心姚的小家装修得很精致,到处弥漫着她的自我气息,不久以后才知道,她是鼎鼎有名的李某的女儿,出身富贵,常年在国外胡混,刚刚毕业,虽然已经拿了绿卡,但因男友执意回国,也只好跟着回来,没想到刚回来几天,男友移情别恋跟人跑了,再一个人到国外又觉得没意思,于是到她父亲朋友的公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象征性地上了班。
走出小区的时候我和方扬都变得更加沉默,我们脚步缓慢,成都浑浊的夜空很唐突地冒出了几颗星星,我突然停了脚步,本想告诉方扬不必送我,我想自己回家,可是他先开了口:“我们开车到龙泉去,如果你不困的话。”
那是离成都很近的一个水果之乡,还在大学的时候我就常和史良他们一起到那里“腐败”,价廉物又美,我们在三月里看桃花,在农家乐里吃火辣辣的鱼,在影影绰绰的密林里爱抚亲吻,我和史良第一次做爱也是在那里。
方扬说现在这个季节枇杷应该熟了,我们去摘新鲜的枇杷吃。
我从来没有偷过东西,那个晚上,尝试了,原来除了刺激外,偷的东西也是很美味的。
我开始理解史良和杨小霞。
只是黑暗里我们看不清东西,我一脚踩进了粪水残留的土坑里,身体和喉咙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