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亦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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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亦冷-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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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鬼林深处疗伤,那里的鬼风强度是这里的几倍,你们一刻也抗不了,莫要跟来。回去找家主,让他拿太清液给你们解毒,就说是我要求的。另外告诉那老糊涂,除非他收回“移山令”,否则我誓死不回!



他真这么说的?一个急切的声音问道,他跑鬼林里干什么去?那可是个大凶之地!

这个声音沉默了一会,再开口时多了几分悲凉:

我们愚氏一族的绝顶天才,智家唯一敬佩的人。从小我看着他长大,早将他视为我的接班人。可为了“移山令”,他竟叛出家族。“移山令”真错了吗?不!我是为了整个愚氏考虑,这是造福整个愚氏的事!



一条消息旋风般传遍了愚氏家族。

叛大人,那个家主最喜欢的孩子,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背叛了家主。开始还有人不信,可随着一张张通缉令贴满大街小巷,酒楼、钱庄、客栈墙壁上不住出现那张带着妖异笑容的画像,这个消息已没人怀疑。

这一任家主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家主,而叛,他却不是愚家有史以来最杰出的人,因为他是愚家有史以来最杰出的天才!有了这两个“最人”的存在,愚氏一脉才发展成今日的世外桃源。人们都相信,只要有家主和叛大人的存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所有人对叛都很尊敬,不是因为叛辈分大,实际上,叛的出身并不好,是愚家家主小妾所生,还不是嫡子,,小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讨厌他。叛十岁那年,愚家面临被灭族的危险,智家联合其他几大家族将愚家重重包围,所有人都在浴血奋战要和愚家共存亡,唯独不见了叛。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叛逃跑而而不齿时,叛出现了。所有人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叛一身鲜血,一步一步朝着前面的刀光剑影走来,面上带着那种妖异的笑,身后一个人都没有,有的是密密麻麻的狼!没人知道年仅十岁的叛是怎么调集的狼群大军。家族得救了,从此再没人觉得叛的笑讨厌了。后来的叛让人们见识了什么是神,他的作为再怪异也没人觉得不爽了。一次叛在家族大会上喝醉了酒说,论辈分我最小,在座和在站的各位都是我长辈,可论才华、论本事,你们全是我小弟!从此以后,愚家除了家主外,无论辈分不分长幼全称叛为叛大人,而且叫的心服口服。叛是全族的骄傲,而且家主对叛极好,叛是下一任家主是全族人都知道的事。人们实在不理解叛为何背叛。



四周一片光秃秃的,除了石头还是石头,一颗颗张牙舞爪地盘踞着脚下的土地。鬼林内是没有生灵的,鬼风之下,无坚不摧,无物不杀,鬼风的毒太烈了。平日里这除了鬼风作威作福的怒吼声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声音了。

今日,鬼林内多了两个声音。

早就猜到是你在搞鬼,什么天谴,也有人信。

桀桀,也就只有你小子看出来而已,世上还有这么烈的毒,那帮蠢货是无论如何不会信的,真不知怎么出了你这个怪胎。

我真该叫你声前辈了,居然想到这个法子来阻挠移山令,为什么不干脆将鬼林搬到太行、王屋两座山上,效果岂不更好/

太行、王屋钟灵毓秀。老夫怎么下的了手,只好那这小山丘开刀了。

本以为遇到了高人,没想到还是个草包,妇人之仁!只要能保全太行、王屋,方圆几里的鬼林算什么!你把鬼林建在这个小山丘上,以他们对家主的崇拜,挖山还是迟早的事。不过也好,你起码给我争取了时间。

你有什么计划?

造神。我需要你帮忙。

造神?有意思,老夫制鬼,你小子造神。



移山令出,太行山前密密麻麻爬满了人。照这个进度,不出三天,太行山前的所有山丘、森林、湖泊等一切障碍都将被扫除,愚家的屠刀很快就会挥向太行山了。没有人注意,一条黑影在他们头顶百丈处立在一根树枝上。

愚昧的人啊,黑影喃喃道。

眼前又浮现了和家主决裂的情形。

叛,你是我族千年不遇的奇才,我早有传位之意,做好这件事,你就是家主。

可是,家主,为什么非要移山呢,移山令一执行,先不说太行王屋两座山被毁,这是一项几代人也无法完成的工程啊。您还要“子子孙孙无穷匮”都去挖山,这要浪费多少大好男儿的青春------

叛,家主打断叛的话,太行王屋两座山将愚氏一族隔绝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里,为了愚氏,必须推倒它们!

家主,我认为在这里没什么不好。虽然与世隔绝。可在您的英明领导下,这儿如世外桃源一样,人们亲如一家没有隔阂,这时外面的人做梦也想要得到的。我敢保证,只要外面的人发现这里,他们一定会把战火烧向这里!

叛,别执迷不悟了,这是愚氏一脉发扬光大的唯一机会,说着,递给叛一张发黄的纸张,看到了吧,移山令不是我提出的,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虽然你很聪明,可老祖宗也不容你质疑!

接过那张破纸,上面赫然写着,要是把太行王屋搬走,愚氏会怎样呢?

叛差点笑出声来,他强忍着笑意对家主说,和先祖一样英明的家主,您确定您没有误解先祖的意思?

家主一脸恭敬,先祖没完成的心愿,我们后辈来完成。

可是,即使那是先祖的意思也不能那样做,何况先祖的意思不是那样的------

够了,叛,你太令我失望了。先祖的遗愿你也不放在心上?先祖的遗训你也敢不尊?移山令给你,这不是一两代人能完成的,只有你能完成这个任务。

沉默了一会,叛听到了自己略带调侃的声音,定不辱使命,然后接过了令牌。家主的笑容刚要盛开就被打击的面皮抽筋了,他看到了令牌在叛的手心化为火花,还有比火花更灿烂的叛的妖异的笑。

你!王脸色铁青,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移还是不移?!

叛笑了笑,无视越来越多的侍卫。

家主,虽然我很尊敬你,但我不得不遗憾的说一句,您真老糊涂了,为了一个死了不知多少年的人随意说的一句话要将愚家的后代都赔进去,我不会让您成功的。

周围是黑压压的侍卫,他们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最崇拜的叛大人说出这些大逆不道的话,有些侍卫甚至忘了拔刀。

家主咬了咬牙,请叛到思过崖静一静,他酒喝多了。

侍卫们还没来得及动手,只瞥到了他们的叛大人挥了挥手,然后所有人手一麻,兵器掉在了地上。

家主,您真是糊涂了,我要走,这个世上,谁留得主我?ZEi8。Com电子书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叛从容消失在了夜色中。

一天后,家住病倒了。

一个月后,鬼林出现。



树枝上的两人一身黑衣,阳光如此明媚,甚至有些刺眼,安静的和黑色在衣服上交融。年老的开了口,叛小子,真想不到你们愚家愚到了这种境界,对先祖对家主的信仰竟超

过了对天谴的恐惧。我和那老家伙吵了几十年,可没发现他有那魅力。

叛叹了口气,先祖怎么了,家主怎么了,不一样是人,不也会犯错?



愚家家主坐在帐篷里。看着侍卫送来的一份又一份工程进度报告表,眼前又浮现了一张年轻叛逆带着妖异笑容的脸。叛,十岁之后,我就纵容你,你说你喜欢叛这个名字,愚氏你就成了家族内唯一一个不是家主赐名的人,尽管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你说你不喜欢那些烦人的礼节,从那以后,全族只有你可以不对任何人包括我行礼。可是叛,没有人不服你,你一个人的光华倾全族之力也无可匹敌。没人知道,我一项项令人称快的改革措施是出于你手,愚氏不能缺少的是你,不是我。你是那么聪明。可是叛,没有人是常胜的。你对了那么多次,这一次,你终于错了,难道,连先祖也比不上你吗/?



叛嘻嘻一笑,老家伙,准备好了吗,我们要行动了。“老家伙”眼一瞪,叛小子,从这么高跳下去,还得保持缓慢匀速下落,还得带着我这把老骨头,纵使你功力通天也不轻松吧?

叛打了“老家伙”一拳,担心你自己吧,我功力不济摔下去你就死定了。

“老家伙”哈哈大笑,活了大半辈子,不干件疯狂的事,人生未免无趣。

柔和的阳光里,两条黑影缓缓坠下山崖。



太行山惊现神迹,众人刚挖至山脚时,两位仙人从天而降,手持玉帝圣旨宣布,因愚氏先祖升天后在天庭立功,福泽后人,特将太行王屋两山封为仙山,交与愚氏一脉打理,望不要辜负了祖先的期望。



移山令改为了护山令,人们尊敬的叛大人也回来了。家主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他,丝毫不介意叛曾经背叛过愚氏家族。叛回来时受了重伤,人们都说,幸亏叛大人武功盖世,换了其他人,别说在鬼林深处呆好几天,就是在鬼林边沿呆盏茶功夫也不是受伤这么简单就完了。

第三十二章

这两篇文章加起来不算标点得有五千字。

花亦冷要求杨左半小时内看完并自己创作一篇,而且连创作方向都不给,还要不低于那两篇的质量,实在有些强人所难。

其实花亦冷只是想看看这两位怪才的风采而已,无论杨左能写到什么样,花亦冷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

但有谁会嫌自己看重的“货物”质量好呢,花亦冷还是抱着意一些希望的。

半小时很快过去,花亦冷拿过杨左的手稿一看,先不说文章质量怎么样,光这字就看着舒服。

细看之下,几乎要拍案叫绝了,杨左果然没令自己失望。

杨左的文章名为《孔智者》,正文如下:

孔智者最近孔乙己可愁坏了,自从欠下数额不太巨的酒钱被赶出鲁镇后就再没人正眼看过他。

其实以前在鲁镇也没人睬他的,几乎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介质,目光就那么从他的身体穿过去了,比通过空气看东西都清楚。

境界高一点的用“歪眼”斜他一下是他最美好的回忆了,啊,那位美眉看我了,虽然她长得比我还丑,但这说明告别单身的日子不远了。

从这双美丽的斜眼射出的这束目光对孔乙己的影响是巨大的,以至于他竟未发现一直被自己视为“世界上最伟大之眸”的美目就是日向家族的徽章——白眼!

这天,孔乙己又在怀念日向的白眼了,可能是同时又在想把他早餐抢去的乞丐婆分心了吧,不小心在路边摔了一跤。

孔乙己勃然小怒,要知道这么点小事是不会让我们豁达的孔兄动大怒滴,孔兄可是有文化滴!

同样的,孔乙己破口小骂,操,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老子摔了一跤没死,那------老子的苦日子岂不要到头了!

啊哈哈哈,咦嘻嘻嘻,哇靠,好人有好报、有志者事竟成这些话果然是有道理的。

正乐着,一头栽进了一特大堆的狗屎里,孔乙己用手潇洒的在脸上抹了一下,嘴似乎还动了动,也不爬起来,就像死狗一样躺在那推理: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走了狗屎运?

老子的苦日子果然要到头了啊!

推出这足以令他得诺贝尔奖的重大发现后孔乙己一下子从地上弹了起来,破旧的灰色长袍伴随着他稻草一样的头发迎风飞舞。

他英俊的面貌也年轻了几岁,双目一睁一闭间精光四射,照得因为他加速度太大而不住下落的群景熠熠生辉。

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嚎从微勾的嘴角射出,响彻云霄,可不能像以前那样开口狂笑了,他们,啊不,我们成功人士不都是讲内涵的么。

说孔老板英俊是有充分的理由的,你仔细看一下,浓眉大眼,下面是鼻子,再往下是嘴,再往后是耳朵,你看看你看看,孔老板口耳眼鼻一件不少,五官最起码都在脸上,还不英俊吗,简直迷死万千少女了。

人都些虚荣心理,在这点上孔老板也未能免俗,他要去找一个人,一个以前比他混的好的人。

以前不如你被你欺负,现在我成就远超于你,我要你嫉妒我!

这个被孔老板记恨的也是个大名鼎鼎家伙,他叫阿Q。

说起阿Q孔乙己就一肚子火,同是出于一人门下,老子比那瘪三帅一百倍有才华一百倍,可凭什么那瘪三比我混的好!

摸了摸怀中的------空气,孔老板叹了口气,虽然我是成功人士,可好像我物质上也不能压倒他。

算了,早晚会有的,暂时先用气势压倒他吧。

本来孔老板设想了一个很令人兴奋的场景:

见到阿Q后什么都不说,一个箭步冲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块块的银子狠狠的砸在姓阿那小子的秃头上,边砸边听那小子的惨叫,于触觉和听觉上都是一大享受啊。

要不是一不小心摸到怀里的空气,孔老板不知会在手和耳传来的快感中沉醉到何时呢。

好了好了,既然孔老板醒了,也该做正事了

。。。。。。

孔穷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穿着龙袍的真是阿Q吗。

其实哪有什么龙袍,只不过是阿Q穿的太好了。

孔穷酸所知道的最好衣服就是龙袍,所见过的最好衣服是眼前这件,最好对最好,那衣服肯定是龙袍了,连小孩子都能推出的事又怎能难道孔穷酸呢。

不过孔穷酸好像和皇帝连个招呼都没打就离开了。

算了吧,我又何必和他一般见识,他能混到现在没死也不容易,别再看到我后羞愧的自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又何必杀生,佛曰,我不入地域,谁入地狱,一切都由我来承担吧。

孔圣人高大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夕阳

。。。。。。

N年后,考古学家发现一具奇怪的木乃伊,该木乃伊全身皆干枯如柴,惟脸部笑容清晰可辨。

人们都说,从没见过笑这么灿烂的死人,他生前一定是个智者。

这篇文章分明是讲花亦冷前两篇文章揉合后的产物,花亦冷很满意,哥哥如此,弟弟肯定也差不了。

花亦冷找到校长,说出自己要带走两位怪才的想法,校长坚决不同意。

笑话,同意才怪了,虽然这两位总体成绩不是很好,但每年都会学校带来几个全国性的大奖,这是多大的荣誉啊。

花亦冷和司笔落交涉了半天也没有效果,那老奸巨猾的校长只是一个劲狂吹自己对笔魔与笔神多么多么仰慕,你们如何如何年少有为,就是不肯答应。

末了,陆萍只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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