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陷入一片黑暗的瞬间,她看到那辆华贵的马车正缓缓离开,而车后,是一滩血,鲜红鲜红的血。
血中,躺着个毛乎乎的小身体,亦是鲜红,鲜红……
“不就是只猫么,死便死了,死了人都没见她这么伤心!”胡纶不满的嘟囔着。
千羽墨脚步一顿,他立即没了声音,然而依旧气鼓鼓的跟在后面。
自小桃死后,洛雯儿三天没出门,连天香楼的生意都不管了。
她倒好,甩手掌柜,却害得主子两头跑。
千羽墨停在洛雯儿门前,方要凝神细听,却见门开了,洛雯儿立在门口,不见多少悲戚,只脸更白了些,眼圈更黑了些。
见了千羽墨,无半点表情,只低低的来了句“谢谢”,便要往外走。
“你上哪去?”千羽墨很好脾气的问。
她回头看他,那目光明显在说,我上哪,你难道不知道吗?
千羽墨笑笑,摇着扇子走上前:“我给小桃选了块风水宝地,已是入了葬,要不要去看看?”
胡纶在后面急得只想跺脚。
主子这是怎么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人家洛雯儿看着好好的……且别管是真的还是装的,反正是打算恢复正常了,为什么还要引着她往死胡同里钻?
闻听此言,洛雯儿死寂的眸子明显的亮了下。
千羽墨收了扇子,上前一步,低头看她,笑着,然而笑意无半点邪魅,只有温软:“今儿天气不错,不若一起去走走?”
见她不语,微偏了头:“我同云彩有事,别的人便留在别院吧。”
胡纶立即止住脚步,又往虚空处看了一眼……这别的人,怕不仅指的是自己吧?
主子说有事?去看一只死猫是什么事?难道……
胡纶差点一拍大腿。
主子虽是提了不该提的那壶,却恰恰说中了洛雯儿的伤心事,然后主子软语安慰,洛雯儿此际又最是需要安慰,然后那风水宝地又单单只他们二人……
胡纶啊胡纶,主子的智慧,纵使你再修炼三生,怕是也难及其万一啊!
洛雯儿不知这到底是不是一片风水宝地,只知此处离闹市很远,莫习骑马带着她,跑了一个上午才到。
此刻,她立在一个小山包上,四围是一片葱绿,还有细碎的小花点缀其间。
鸟儿大概是出去忙了,耳边只是一片静寂,唯有风声轻轻,草叶窸窣。
她看到他们乘坐的那匹马在山脚下悠闲的吃草,自己则跟着莫习缓缓前行。
草叶很软,踩在上面很舒服。柔风拂面,带来初夏的微香,熏人欲醉。
她的心忽然很静,仿佛飘在这薰风里,任意西东。
“到了。”千羽墨蓦地停住脚步。
洛雯儿抬了眼,但见前方是一棵颇为婀娜的柳树,万条丝绦垂下,在风中摇摆。
☆、229紫藤花开
更新时间:2013…04…22
柳丝拂过,露出下方一个小小的土包,正对着这边的方向竖着一个木牌,上书“爱猫小桃之墓”。
她默默的走上前,方见墓碑两边还各摆着碗盘,盘子盛着清蒸鱼,碗里则是干净的水。
她不禁想笑,然而鼻子发酸,慢慢蹲下身子,摸着墓碑:“你倒是比我想得周到,我尚没有带什么来送它。”
千羽墨一笑,亦是蹲下身子,从袖子里取出一物。
她接了那油纸的包裹,打开……
惊异了睇了千羽墨一眼,再移目手上……是一条清蒸鱼。
怪不得她一路都觉得身上有一股子鱼味。
将鱼换到盘子上,不觉想起小桃生时的样子。
小桃最喜欢吃清蒸鱼,却是吃得极其文明,一小口一小口,就像个大家闺秀,然后时不时的抬了头,看着她“喵”上一声,像是在说感谢的话。
想着想着,泪就掉下来了。
“我很后悔把它交出去,如果……说不准它还活着。”
“世间有太多的事,会有几样,是人所能预料的呢?”千羽墨笑了笑,坐在她身边:“就像你遇了小桃,我遇了你……”
洛雯儿的目光瞟了过来,他知道,她的意思是在说,莫习,你能不能有些正经?
笑:“这世上,总有太多的变幻莫测,非人力可能控制,若是可以,你现在会同我坐在一起吗?”
洛雯儿垂了眸子,视线落在墓碑上,她的指正有意无意的摩挲着上面的字。
的确,若是她可以控制,她根本就不会来到这个时空,根本就不会遇上千羽翼,而之后发生的太多太多的事,完全是她无法想象的。可是再如何的诡异,也比不得一个霸悍狂戾,声名远播的人消失了一年之久,却无一丝音讯……
“比如出身,早在我们尚来不及降生在这个世上,便已不归我们掌控了……”
莫习的声音似是带着无限的慨叹。
“许多人都羡慕我生在富贵之家,然而,富贵之家也有富贵之家的烦恼,因为有太多可以觊觎的东西,不仅家族的人虎视眈眈,就是邻居,也颇多垂涎。人多了,难免争抢,各种手段,轮番上场,有的时候,还要搭上性命。家族里的长者顾及不得,索性将儿子们全都赶出去,让他们各凭本事活着,待到十八岁,再回到家族竞选家主。”
轻声一笑:“不要以为这是残酷,因为若没有狼的凶残狡猾,羊群便会有许多老弱病残,终是难以为继,而能够从狼口中逃脱的羊,是不是要比狼更狡猾,更凶残?”
“你就是那只比狼更狡猾更凶残的羊?”洛雯儿睇向他。
千羽墨一笑,并不回答,只随手捋了根拂在肩上的柳丝,继续道:“只不过当时我这只羊混得挺惨……偷东西被捉,被打;赌钱,只是输,又因为发现别人出老千反被栽赃;跟人家学功夫,又走火入魔,险些丧命;就连要饭,碗也能被人踹碎,每天交不出固定的银子给乞丐头,还要被打,被饿饭,数九寒天的被罚跪在雪地里,跪一整夜,第二天照样要去蹲墙根,然后照样重复头一天的折磨,日复一日。而若是离了他们,更是讨不到一口饭吃……”
看着洛雯儿的惊异,冲她抛了个媚眼:“看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想象我会是个打苦日子里熬出来的人?”
洛雯儿牵牵唇角……莫习如今的性子,怕就是打那时磨出来的吧。
玩世不恭,或许是怕受到伤害。
将钱看得极重,不惜使用任何手段获取暴利……不说拿灰老鼠参加群英荟萃,单说上次,他拿萝卜刻了个印章,便成功截取了另一家店的海盐生意……这些,都是生存的必要手段吧。
凡事戏谑,是因为将事情看得太清楚,源于他混迹于三教九流太久,经历了太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无论遇到什么事,总是积极的去想主意,也总是有层出不穷的法子,因为若是不能及时而巧妙的应对,又怎么能在这样吃人的社会里生存?
而对于她,从她打算做生意到现在,他总是在潜移默化的教导她,引领她,让她自己去想解决问题的法子。不是袖手旁观,因为他可以在她需要的时候助她一臂之力,他只是要告诉她,若想生存,若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使自己强大起来。
这些,她也明白,然而却是在他默默的帮助与支持下,一点点的走到今天。
天香楼辉煌了,尽人皆知了,可知这其中又饱含了他的多少心血?
她不是不了解,然而此刻,心底是前所未有的震动。
他一向很少这般正经的同她说话,每每都是要将她气个半死,仿佛这便是他的乐趣,然而他又总是在出乎意料的时候给予她惊喜与感动……暗自买下天香楼的地契;在冬至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城隍庙;小年了,抽时间来陪她;她难过了,他来到她身边,开解她;闹了矛盾,亦是他先开口说道歉;还有在群英荟萃上,问她想要一件什么礼物……就连小桃的墓,他亦是不声不响的修建了。倒不是如何的精致贵重,单是这份心意……
他似是总能猜到她心底所想,又总是装作不以为意,然后于不动声色中帮她做好一切。
这个人,似乎从来不介意别人究竟如何看他,也不在意是否会博得他人的感激,然而现在,她看着他,想真诚的对他说声“谢谢”,却见他微仰了头,闭上眼,密长的睫毛正在轻微颤抖。
唇角依然勾着,却失了往日的魅惑,只语气轻轻,似是在讲一个十分梦幻的故事。
“有一次,我骗了一个人的生意,被人追着打。我慌着逃命,不觉就跑到一片山林。当时那群追我的人早已经不知道被甩到哪去了,可是我依然在跑,就算背上插着把刀依然在跑,总以为再多跑一会,他们要想抓我就多一分艰难。于是就一直跑,终于体力难支,晕倒在地。其实后来回想,我是看到一片紫色的雾才跑过去的,虽然当时累得仿佛没了意识,只不过,万绿当中单那么一片紫,是那么惹眼,就像在召唤我一般……”
唇角一弯:“当时正是春天,是紫藤萝盛开的时节……”
☆、230一段情缘
更新时间:2013…04…22
紫藤萝盛开的时节……
洛雯儿不禁想起一个人,那个人也曾出现在春天,出现在盛开的紫藤萝下,出现在千羽翼的梦中,是他挥不去的依恋与怅惘。
而她亦曾误闯了王宫中的紫香园,“亵渎”了一挂如瀑布般的紫藤萝,为此险些丧命,因为那是无涯国主最心爱的女人的心爱之物……
如今,莫习也遇到了一幕紫藤萝……
怎么会这般凑巧?接下来,莫习是不是也会遇到一个如梦如幻很美很美的女人?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人……”
果真……
“她生得很美,在烛光下,宛若天降的仙女。屋子很简陋,却因为她的存在,而熠熠生辉……”
莫习比千羽翼幸运,都登堂入室了。
“当时我受了许多伤,流了许多血,气息奄奄,看上去就要死了。她为我请了大夫。大夫帮我拔出匕首,去除埋在伤口里的蔷薇刺时,她就在一旁看着,眼泪汪汪。我大难不死,就留在她的小屋,她每日里帮我擦洗,裹伤,即便伤口化脓溃烂,恶臭得连我都受不了,她依然细心的照顾我,从无一句怨言。我一天天的好起来,又开始出去‘做生意’,还是会受伤,然后便习惯的跑到她这里来。许是久病成医,她后来竟然也能独自为我处理伤口了。其实有时根本没什么危险,我却故意弄一点伤,只是为了看她着急,看她在烛光下如何细心而眼泪汪汪的照顾我。直到有一日,我送了她一对玉镯,亲自戴在她腕上,然后,握住她的手……”
笑:“后来的事你应该知道了吧?”
“套住她,她便是我的人了。”没有睁开眼,唇角笑意温软。
“没有父母在前,我们便拜了天地。我以为以后便这样了,却不想,家里忽然找我回去。其时,我的几个兄弟因为挨不住狼群的围攻,亦有自相残杀,死了,只剩我和兄长。兄长很出色,可是我没有想到,父亲竟是把家主之位传给了我。那一刻,我忽然变得无比富有。我有些诚惶诚恐,然而继承了这个位子,就必须接受属于这个位子的一切,它会让你变得不再是自己,不再属于自己,不管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冷笑:“他们给了我很多女人。或许在别人看来,是求之不得,可是我……”
轻笑一声:“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也不喜欢背负责任,在没回来之前,我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意和人脉,就算将来不能大富大贵,亦不会颠沛流离。而且,我有她,只要同她在一起,我便是天下最富有的人!”
不知为什么,洛雯儿的心里忽的涌出一股酸涩。
“然后我就偷跑了,带着她。可是那个位子,那些责任,就像看不见的绳索,困着你,绕着你,无论你跑到什么地方,都会把你拖回来。”
叹息:“我回来了,带着她。她出身贫寒,家里并不满意,可是她在我危在旦夕一无所有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在我最孤苦无助的时候陪着我。许多人说我不好,可她从来没有嫌弃过我。所有人都在鄙视我,只有她在对我笑。而那时,那些个娇娇媚媚的莺莺燕燕又在哪里?”
“莫习,其实你是个很重情重义的人!”
或许,凡事不萦于心并非是轻佻,并非是放纵,而是心里埋着一段不可碰触的回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所以,愿意用最浮华的外衣混乱了他人的目光,只为保留心底的一份纯净。
千羽墨笑了笑:“或许吧。那时,我只知道,谁对我好,我便对谁好。我不喜欢这个位子,便懒得管事,整日里只陪着她。那时,我甚至希望,他们都发现我不行,然后把我换下去,我便只与她过快乐的日子,却不想……”
笑意渐渐冰冷:“我始终没有等来那一日,而她,死了……”
“死”这个字,初次被千羽墨用在了聂紫烟身上,话一出口,连他自己亦被震惊,就仿佛为那段他从不曾提及的过往,从不愿承认的事实终于打上一个鲜明的结局。
一时间,万籁俱寂。
洛雯儿很想问问那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死的,可是……
她抬了指,轻轻点在千羽墨的眼角。
那里,有一点水痕。
千羽墨一笑,捉住她的手。
她没有挣脱,因为他的指尖,此刻是一片冰冷。
指轻轻划过她的手背,那里有两道长长的红痕,是新伤初愈。
“还疼吗?”
那日,狼人被运回别院。洛雯儿见他受了伤,已开始化脓,就要替他包扎。
可是狼人怎容她接近?
好容易用肉骨头安抚得平静了些,洛雯儿方将那伤口周围的毛小心剔了一下,狼人便突然暴起,一把抓来……
幸亏千羽墨手疾眼快,一下子拉过洛雯儿,然而手背已遭了难,足足刮去一层的皮肉。
千羽墨当即便要将狼人处置掉,洛雯儿自是不肯。
事后胡纶一直嘟囔,狼人那么危险,为什么还要让洛雯儿接近?
是他没有想到吗?
不。
其实在将狼人买下时,他便有了个大胆的打算。
狼人虽凶猛彪悍,然而若是能够驯化,必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