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贫女持家 作者:十三生(晋江vip2014-06-07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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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贫女持家 作者:十三生(晋江vip2014-06-07完结)-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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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傅先生,却是福大命大。
  她的女红针线,得到了一位宣妃的喜爱,前皇后还活着的时候,她就经常让傅先生帮她做些小针线,在前皇后薨了后,她索性把傅先生要到自己院里,掌管针线去了。
  这位宣妃和新皇后是表姐妹,两人关系还算不错,新皇后也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太重要的宫女找表妹的麻烦,所以傅先生得以死里逃生了。
  本来傅先生以为她可以安安静静的在宣妃身边过上几年了,可惜保了她一命的女红,却又害了她一次。
  为了感谢宣妃的救命之恩,她花费了两年的功夫,倾尽所有手艺,为宣妃绣了一件精美绝伦的流云凤舞衣。
  那件衣服是用当下最轻最细的纱做成的,布料珍贵是肯定的,但最为让人瞩目的,则是上面那精美的刺绣。刺绣相当的精致,上面的凤凰活灵活现的,就象下一刻就要展翅欲飞一样。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吃惊的地方,这件衣服最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刺绣用的线,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全部用的金线银丝,而且也不是普通的金线银丝,是极细极细细到肉眼几乎看不出的细金丝银丝。这样细的金银丝绣出来的衣服,既压住了纱的轻薄,又没有毁掉纱衣的柔软。整个刺绣看起来,就象是印在了纱衣上一样,熨贴而自然。
  那样细的金丝银丝,并不是银匠能抽得出来的,而是傅先生用极锋利的小刀,将一根金丝用刀剖成三条更细的细金丝,整件衣服都是用这种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得到的细金丝绣成的,这功夫可想而知。
  在皇帝寿席之上,宣妃穿着这件衣服跳了一次舞,舞步流转间,身上金光晃耀,瑞气万千,由于金线太细,反射出来的光并不太强,而是全拢在了宣妃周身几米处,在阳光,本就端正有相的宣妃,在这金光的簇拥围绕下,仿佛九天上的神女步下了云霄。
  凭借这天人下凡之姿,宣妃重新得到了皇帝宠爱。
  宠了这个,自然就冷了那个。
  倍受冷落的新皇后,把这一切罪过都记在了做这件衣服的傅先生身上。
  宣妃也是个有心人,怕傅先生遭了新皇后的毒手,就先下手为强,找了个借口,在皇后面前,把傅先生打了一顿,泄了皇后的怒气,然后借着十年一次放宫女出宫的机会,将傅先生送了出来。
  傅先生虽然挨了一顿打,但好歹再一次保全了性命。
  傅先生在前皇后宫里时,差点被人暗算了,被当时还在太医院当太医的闵玉行救了。感念着闵太医的救命之恩,傅先生总给闵玉行送点亲手做的衣服鞋子之类的东西,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生出了情愫。
  可惜当时闵玉行已经成亲了,而傅先生又身非己有,只能暗地里偷偷来往,后来傅先生总算能出宫了,可她是伺候过先皇后的人,又极得宣妃看重,早已离开了太医院,成了一介平民的闵玉行哪里敢纳她为妾啊?所以两人的事情,就这样拖下来了。
  现在,傅先生订亲了,两人的缘分也就止于此地了。
  傅先生一向以礼法规矩教人,在成亲后,自然不会再与闵玉行有任何不合礼法的瓜葛,所以这次一别,两人怕是再无相见之期了。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阵,终是别无他法,在互道珍重后,步履沉重的离亭而去了。
  林琪听着这一对有情人的凄凉结局,一时也是心生悲意,呆呆的蹲在花丛后,一时就忘了起身。
  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能让人甜美如蜜,又能让人悲痛欲绝。
  想起前世,自己和未婚夫初牵手时,也是心头如小鹿乱撞,后来听说他出事了时,林琪心中也是悲愤难当。
  虽说不知道她和未婚夫算不算是爱情,但好歹也是处过男女朋友,已经谈婚论嫁了,知道他竟然和别的女人欢好,林琪心中不愤懑才怪。
  胡思乱想了好大一会儿,直到林琪蹲得脚软腿酸了,这才挣扎着站了起来。
  可刚站起身,她就吓了一大跳。
  亭子中,竟然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正安静的在石桌旁看书。
  林琪往左右看了看,有些奇怪,那会儿子她明明看到的是一个浅紫色的衣角,那人应该是闵茶才对,怎么闵茶没出来,闵千悦竟然会出现在了这里呢?
  “别找了,小茶已经走了。”闵千悦出来的话,带着一丝玩味调侃,让林琪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看来,看这场戏的人,不是两个观众,是三个观众啊。
  只是不知道这闵茶和闵千悦,看见自己的父亲和别的女人有私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啊?
  “哦。”林琪抬起头,看向坐在桌旁的那个男子。
  一如既往的温文尔雅,一如既往的带着温和的笑,一如既往的飘逸如云。
  只是现在他看向林琪的目光里,是带着好奇与探究的。
  “林妹妹,请坐。”声音悦耳的很,听不出一丝半点的不悦和愤怒,看来他爹和傅先生的事儿,没有震惊到他,他也没有生气。
  “谢谢。”林琪客气的道了谢,就坐在了闵千悦的对面。
  闵千悦伸出手,拿过了林琪绣的那个荷包。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红润光滑,闪着淡淡的光泽,带着青年男子特有的那种骨感,倒也十分的好看。
  对于美丽的东西,林琪自然不能放过,就多看了两眼。
  闵千悦对她放肆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是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拂过那已经半完工的荷包缎面:“这个荷包,真是雅致。”
  这个荷包,是林琪练刺绣的练习之作。
  荷包样式是一柄打开的扇子,银白缎面上,正反各绣了两句诗,而且诗句的每一个字,都是以花字的形式绣出来的。
  这种样式,是林琪自己想出来的,并未看见别人也做过。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闵千悦轻轻的念道,又翻过来看向另一面:“譬如朝露,去……去什么呢?”后面的几个字,林琪还没有绣完。
  林琪抬起头,看了看明显有些疑惑的闵千悦,淡淡接道:“去日苦多。”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多了,林琪早就已经知道她所在的这个社会,从没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虽然这个社会也说汉语,也穿汉服,也有着同样的习俗,同样的礼仪,但历史却完全不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和华夏文明可以看成是同源的,但又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
  林琪有时候真的怀疑,是不是以前曾经有人穿越到这个社会,教会了这个社会一些基本的衣食住用行,又仿制了一些规矩礼法来约束大家,构筑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框架,但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他没有能力顾及到,所以后来这个世界的发展,与华夏文明又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处处可以看到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样的地方,但仔细看来,又有好多不同之处,就象诗歌,这个社会象李杜那样旷古烁今的伟大诗人,她还真没听说过几个。不过诗歌的五言七言,韵诗韵脚之类的,倒也和那个世界一样,只是分的没那个世界细致。
  林琪偶尔会猜想,架构这个世界的人,如果真是穿越者的话,那么他一定是工科生,而不是文科生。
  当然了,这只是林琪的想象,事实上她还没找到一丁点的证据证明这世界是穿越者架构的。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闵子悦反复的念着这几句诗,似乎有些沉醉在这四句诗里了。
  曹操的名句,流传了千古,直到现在人们都爱不释手,自然是能打动人心的,林琪就是因为极喜欢这四句诗,才要绣在荷包上的。
  “四句诗,道尽人间真相,林妹妹,这诗是你写的?”闵子悦忽然睁开眼睛,眼中竟难得的露出了迫切的目光。
  林妹妹,怎么这么别扭啊,林琪抗议道:“你别叫我林妹妹了,可以直接喊我林琪。这几句诗当然不是我写的,你觉得我这么小能写的出来吗?”
  “那是谁写的?如此高人,我得亲自去拜会一下。此人肯定是个洒脱不羁的名士,或混迹人间的隐者。”闵子悦看来是对高人名士隐者之流的人物极为向往,神情竟然相当的激动,与他平日温文尔雅的样子简直是判若两人。
  林琪心道,曹操早就不知死哪去了,我去哪给你找呀?
  眼珠一转,林琪就计上心来,她叹了口气道:“哪是什么高人名士写的啊,是我们在村子里住着的时候,有个老乞丐挨门擦户要饭,嘴里唱的这几句诗,我跟在他后面看热闹,听的多了,就记下来了。”
  不是林琪故意把那几句诗的来历编排的这样不堪,而是她要说是曹操写的,少不得闵子悦又要追问谁是曹操,干什么的,家住何方,人在哪里之类的问题,林琪说的越多,借尸还魂的事儿没准就会暴露了,所以她编这么个故事,是为了一了百了。
  果然听了林琪的故事后,闵千悦真信了,他拿起桌上的书,轻轻在桌子上敲打了几下,长叹了好几声,才幽幽说道:“才高如此,竟然沦落为乞丐,天地无情,天地无情啊!”
  见他恍然之间,竟然有股远离红尘的飘然之气,林琪心道,他本来就有高僧的气质,别再一刺激,就真的出家当和尚去了。
  林琪怕他被自己引到歧路上去了,赶紧打断他的思绪,特意大声道:“闵哥哥,把荷包给我吧,我要回家了。”
  “什么荷包?”一个清脆的女声从远处传来,声音中带着一丝丝疑惑和好奇。
  林琪寻声看去,却见是一袭紫衣的闵茶,袅袅婷婷的去而复返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上午先写了吧。


☆、第67章

  见闵茶发问了;林琪怕她误会什么,赶紧说道:“我绣的荷包;闵哥哥说上面的那两句诗好。”
  闵茶这些日子几乎天天和林琪在一起;自然知道她在绣什么,她坐在闵千悦的旁边,笑着对闵千悦道:“这个荷包还不算是最好的呢;前些日子她竟然做了一套书笔画卷的荷包;每套上面也都绣了字;那套可真是又精美又雅致呢,傅先生那么严厉;都夸她心思灵巧呢。”
  闵千悦一挑眼眉;惊奇的看了林琪一眼,不住口的称赞道:“还真没想到,林妹妹年纪不大,竟然如此内含蕴秀。”
  被他夸的不好意思了,林琪微微脸红了:“瞎绣着玩的,不过是些小玩意罢了。”
  闵千悦却是左右不住的打量林琪,眼中赞赏之意愈浓:“越是小东西,越能见出真功夫。荷包这东西,是个女子都会绣,天下荷包种类多不胜数,这东西见的多了,也就看不出好来了。象林妹妹做的这个,让人见之忘俗,一见生喜,这才显出真本事来了。”
  被他那一双温和又清沏的眼睛看着,林琪越发的脸红了。
  林琪上辈子只活到二十四岁,虽说这几年过的小是孩子的生活,但总归是个大人心,所以若从她本心来说,能让她产生好感或意识到男女差别的,大概也只能是二十来岁和她上辈子年龄相仿的人了。
  象四个柱子和方清越那样的,她可是一直当弟弟当孩子来疼的。
  见林琪脸红了,闵茶在旁边打趣道:“哥哥,你可快别夸她了,看,琪妹妹都害臊了。”
  闵千悦自然早就发现林琪脸红了,他笑吟吟的看着林琪那红扑扑的小脸蛋,把手中的荷包递还给她,温和的说道:“既然小茶叫你琪妹妹,那我也叫你琪妹妹吧。琪妹妹,这个荷包我很喜欢,绣好以后能送给我吗?”
  林琪看着他俊美的笑颜,心都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她努力平息着呼吸,慢慢伸出手去,把荷包接了过来:“行,等绣完了就送你。”
  “谢谢琪妹妹!”闵千悦的声音和温柔,笑容也似空山新月般迷人。
  闵茶一听哥哥竟然和别人要荷包,不由娇嗔道:“哥哥,你可真是有了新人忘旧人,以前你都是用我绣的荷包,现在一看琪妹妹绣的好,立刻就把我的扔脑后去了,以后我再也不给你绣了!”
  闵千悦心知妹妹不是这样小心眼的人,她这样说不过是取笑自己罢了,也不反驳,只是看了一眼林琪,对妹妹说道:“你做的荷包要是也象琪妹妹做的那样新颖雅致,我也就不用劳烦琪妹妹了。”
  “哥哥,你这话,把我的心伤的透透的!”闵茶捂着胸口,看似难过,其实脸上还是带着笑意的。
  一向稳重的闵茶,在哥哥面前,竟然能展现如此活泼的一面,可见这兄妹俩的感觉,应该是极好的。
  玩笑开过了,闵茶见林琪始终有点不自在,推了推闵千悦道:“哥哥你去别处看书吧,让我和琪妹妹说会儿悄悄话。”
  “好。你们绣花吧,我去佛堂给娘抄经书去。”闵千悦自然明白妹妹的意思,拿着书走出了凉亭。
  他离开的步履不轻不重,走路不急不缓,如微风拂柳般,从容又优雅。
  林琪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花丛中了,这才回过头来。
  头刚一转过来,就看见闵茶用一双兴趣盎然的眼睛在打量着她。
  林琪不用猜也知道自己多看了闵千悦几眼,应该是引起闵茶的注意了。
  闵千悦虽好,不过林琪可没忘了她现在才九岁,两个人年岁相差太多,是不太可能的。
  见林琪没说话,闵茶收回目光,伸手去摆弄林琪的绣线,假装不经意的说道:“我哥可怪了,他总说要找一个与他合情合意的女子,迟迟不成亲,都快把我爹娘愁死了。”
  林琪自然听懂了闵茶的意思,闵千悦已经二十多了,连个亲都没订,估计他们全家都急死了,闵茶今天看到闵千悦和她要荷包,没准以为闵子悦喜欢她呢。
  虽对闵千悦印象不错,但若说处男女朋友,林琪觉得还没到那个份上,何况她和闵千悦的岁数可是差了十好几岁。
  林琪不想让闵茶误会什么,于是假装听不懂闵茶话内之意,若无其事的说道:“可不是吗,闵哥哥是岁数大点了。我爹在他这个岁数时,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了。”
  闵茶听到林琪拿她爹和闵千悦对比,这才想到林琪的岁数太小了点,心知道自己是太替哥哥着急了,竟然有点乱点鸳鸯谱的意思了。见林琪似乎没明白她的意思,她笑笑也就揭过去了。
  两人在凉亭里绣了半天花,直到太阳西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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