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生涯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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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生涯四十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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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的大衣)盖住它,然后进入汽车,高速开走。其中一个孩子,他准备学校毕业时去当侦探,记下车号为“SUU138”。唉呀!当探长追踪到这个车号时,证明是一辆三轮牛奶运输车。业余侦探的本领如此而已。有关这个男人的描述听起来是很令人满意的:“一个50至55岁的男人,体格结实,晒得黑黑的,样子象意大利人,戴一付角质框架的眼镜,灰色头发”等等。但却找不到人。

无论在现场或停尸室,从我的检查都不能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姑娘衣服上或她手甲里面既没有脱落的毛发,也没有别的纤维。其颈和乳房上有两处凶残的咬痕,加比例尺照了相。但并无与之一致的牙齿。我十分希望能有,因为当时我正在开展使用这一较为现代化的侦察凶犯的线索:在英国,我第一个应用这个技术于一个案件。那是在梅得斯顿巡回审判一个名叫戈林奇的男人时,我将牙齿的模型与咬痕进行比较,成功地应用在法庭上。

哈福德郡这一案件使我们大家都恼火了:那么仔细地工作,警察辛勤地劳动——他们收集和核对了不少于四万份供词,检查了两万辆各种类型的汽车(凶手所使用的几乎可以肯定是载重两吨的罗佛牌汽车)。作了个人身份的调查,包括不明确的“可疑者”,在森林地带和住宅区搜索了多次,重新核查了几个月……全都没有结果。而开始时看起来是非常有希望的。一天下午在听了验尸官陪审团作的必然判决“被某个或某几个未明姓名的人所杀害”以后,这个案子由负责它的那个小组令人沮丧地放弃了。

如果说沟里发现的尸体,用首席检察官的话说是“刚死不久”的,另一个我同时进行处理的尸体——在伊平森林发现的就已经死了几个月而不是几小时的了。但它无疑是死后立即埋葬的,因为苍蝇还来不及停息。偏巧在那阴湿的森林土壤里,没有蛆虫,只有不多的几只甲虫,这使尸体得以很好保存。这对那些埋尸灭迹的人来说无疑是个莫大的“不幸”。虽然尸体发现于这一年的年尾(1955年10月29日),但死者却穿着夏装,花衬衫,白鞋,这些都证明原先的估计是正确的:她已经死了二、三个月时间。在我轻轻地挖掘尸体时,发现她的裤子挖掘尸体时看见一支荷兰制造的黄色铅笔,而去询问弗伦奇的警官们也注意到他的桌上有几支同样的铅笔!经过更详细的询问以后,他承认泰勒夫人是死于他安排的堕胎过程中。

他向警方承认:“这件事,我们一共有四个人。”一个是叫科尔伯特的姑娘,弗伦奇和她商量以后同意以40英磅价钱为条件,在巴雷思斯顿广场西一号作人工流产。手术由雷根夫人作,她的助手是以前的护士名叫威廉斯。第一次失败了。两天后做第二次,结果就死了。弗伦奇说他当时一直和科尔伯特小姐在卧室外等待,15分钟后,被叫进去。几分钟后科尔伯特小姐出来说泰勒夫人昏过去了,并叫弗伦奇去拿白兰地。当弗伦奇回来时,她们告诉他:“她已经死了!”他也吓昏了。当弗伦奇清醒过来,并饮了相当多的白兰地后,他们就讨论该怎么办。

按照弗伦奇的说法,当时想出三个主意:一个办法是把泰勒夫人的指纹印在灌洗器上,放进她自己的拎包裹,然后将她的尸体在夜里丢到闹街上,让车辆碾碎;第二个办法是将尸体丢进泰晤士河里让她腐烂掉;第三个办法这就是他们最后决定的办法,将她埋在伊平森林里,弗伦奇还浪漫地说:“我们经常一起在那里骑马,她很喜欢那块地方。”

他们抬着死尸下楼,穿过人行道,搬进一辆租来的汽车内,天黑以后驱车驶入伊平森林,在远离道路的一个地点,用汽车上的工具和手挖出一个坑,放进尸体,用土和碎树叶盖好,想让她腐烂掉。经过将近3个月后,他们以为大概安全了。但这时却有人进入森林,一眼瞥见灌木丛中的一只白鞋,就报告警察。子宫是尸体中最后腐败的器官之一。肥皂是消毒剂,能有效地防止微生物的生长。这两方面都有助于保存尸体。死后迅速埋葬也能推迟腐败。

对弗伦奇所供的其余三名妇女进行追踪并审问。她们全都大吃一惊,都承认参与堕胎,但否认泰勒夫人是死在那间房里。她们说泰勒夫人是自己走出街上去的。泰勒夫人死亡的方式完全排除了这个可能性。我肯定地对警方说:“她不可能走出去,她必定是在注空气进子宫后5至8分钟内死去的。”

四个人都被指控犯谋杀罪,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上被法官减为误杀罪,但弗伦奇仍然不服,他的辩护律师请来些证人证明他当时不在现场。他说弗伦奇的供述是警方逼供的。皇家律师毫无困难地出示弗伦奇在泰勒夫人死亡案件中的供词不可能由其他人所提供的,因为他在向警察招供时,我的尸体解剖还没有完成,报告也未送出。那支泄露秘密的铅笔使他无法摆脱这件案子。弗伦奇和其他三个妇女被判处三年徒刑。

1971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大清早我就被一阵电话铃声叫醒。

“先生,我是泽西岛的谢尔特警长,郡警察局长让我打电话给您。我们在海滩发现了一个姑娘尸体。先生,很抱歉打扰您了。”这是上午4时30分。“看来象是他杀。您能……?”

“警长,现在是涨潮还是退潮?”

“先生,现在涨潮。现场离潮水还有30码或40码,但半小时后就会淹没。我们已经拍下好多照片。”

“请莱富大夫立刻测量体内温度。”莱富大夫是我从前的一位学生,现任该岛警察医生。“我马上就来。”

我从希梭罗乘上午7时的飞机,40分钟后到达泽西岛。在谢尔特警长陪同下,我走下海堤的阶梯查看现场。

“有个流浪汉一早出来,在黎明的曙光中看见沙滩上躺着一具尸体,就马上跑到派出所报案。”谢尔特说。然后他给我看彩色照片,一整套可揭露犯罪过程的优秀照片。

姑娘的太阳眼镜、拎包和头巾放在海堤台阶脚下,血液沾在后墙上并流向沙滩积成血泊。两根头发粘在垂直的墙上。看来事件就在这里开始,她的头显然被撞在墙上。从这儿起有一条长拖痕拖到沙地,象是她被拖曳过。然后是三处被踢滚的四肢和头的压痕——后者带血,因为头皮受伤——一直延伸到尸体所躺的位置。尸体四肢伸开,脸朝上,腿分开。她的裙子、内裤及乳罩散乱丢在两旁,使身体几乎完全裸露。阴门有血。在她的双腿间的沙地上有二个痕迹,可能是男人的双膝压痕,在双脚之间也有许多痕迹,估计是足尖支撑所引起的。有二行足印走向(及离开)该处,其中一行似乎是流浪汉的。警察都铸了模型。

姑娘的体温,由莱富医生行肛探,为华氏97度。这是在野外,差不多是赤身裸体地躺在沙滩上的尸体温度:谅必是被扼颈致死,那些照片显示了原因。眼险及结膜大量细小出血点提示窒息,两侧颈部的指尖状皮下出血及指甲印痕——多在左颈,只有一个完整的在右颈——推测是用右手从前面扼掐。那位过细的警察医生已检查过阴门部有无异性毛发,作了阴道拭子,将她的手套入塑料袋内,用带子缚紧腕部,以备采取指甲屑。同样仔细、动作迅速的警察还在沙地上寻找过有无脱落的钮扣、烟蒂或从衣袋里掉出来的铅笔。

在验尸室我再作一次肛探,推断死亡时间是在发现尸体之前很短时间内。我还分别从阴道浅处和深部再次作了阴道拭子,采取了血和尿标本以作化验。“明天早晨我们将有结果。”我告诉警长。上午10时30分我做完尸体解剖,在乘2时30分的飞机回伦敦之前还来得及吃一餐午饭。

阴道拭子检见精液,血和尿标本未检见酒精及药物。这不是醉酒吵架,而是一件明显的强奸杀人案。警察很快就破了案。被害者的女朋友玛丽琳·德雷看见她在上午2时同一个波兰…美国血统的青年沿着海滨大道散步,那个青年叫韦尔奇,在一家旅馆的厨房工作。警察一开始讯问他,他就供认不讳。在泽西郡法庭经短时审讯后就判了罪。这是泽西警察的一次胜利。他们那么迅速地赶在潮水淹没之前就拍下现场的所有细节。后来,我给郡警察局长写了一封热情的表扬信。那些彩色照片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犯罪现场照片。它们能真实地反映警察医生所记录的细节,至今我在教学中还用来示教。这宗案件,如果仅仅请谢尔特警长给我看照片——我只要躺在床上——相信也一定能解决。

(伍新尧 郭景元)

17.利器

一个姑娘和她的未婚夫坐在一张长靠椅上,正在奚落她的妹妹对男朋友缺乏经验。她的妹妹坐在桌子对侧切面包,被她激怒了,挥起面包刀猛力掷过去。这个姑娘马上转过头去,但刀子却插入了她的脖子,在左耳后方。她的未婚夫立即将刀子拔出来,但姑娘晕倒了,大约40分钟后死了。这件事发生在肖雷奇。

刺入口看起来是如此细小,很难相信这是一个致命伤。但尸体解剖时我发现,刀刃已穿透颈静脉(引起小的空气栓塞)和第一、第二颈椎椎弓间的颈肌(切断了椎动脉和静脉),刺入颅底,刀尖一直到达脑干的正中。

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刺创。外面看创口很小,而在微不足道的刺入口底下却有致命的损伤。这就是刺创的穿透特征,它使刺创变得非常危险。

另一个案件,是一次偶然的“刀伤”,结果同样致命。“如果这把刀子不在桌子上的话,我的丈夫是不会死的。”事件发生后玛格丽特·威廉斯呜咽地说。虽然没有对这件杀人案提出辩护,这一点无疑是真的。这个案件发生于1949年7月3日克拉根福特,一把澳大利亚猎刀刺死了皇家通讯兵团的中土梅杰·威廉斯,大家称他为斯里姆。他和玛格丽特一见钟情,但不幸得很,感情并不融洽。“他热恋着我,但我只不过是很喜欢他而没有爱他,”玛格丽特说,“其实当他要我和他结婚时,我正受到酒精的影响。”就好象许多姑娘都不会赞成的一样。但她补充说:“当我酒醒后,我认识到要同意和他结婚,我不好意思拒绝,因为我想以后会慢慢好的。”多么微妙的开端!

1949年4月,他们在苏格兰度假时结婚。男的35岁,女的21岁。玛格丽特呆在美国禁酒运动会。他们在克拉根福特的基督教女青年会结婚家庭旅馆里得到一间房子,一间卧室,他们住在那里,经受结婚的考验,可能许多婚姻经受得起这种考验。正如玛格丽特所说的,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不正常的。“当我同意和我丈夫结婚时,我告诉他,到我真正爱他之前我不会和他一起睡觉。他同意了。”他们没有多少争吵,她说:仅仅有一次在喝酒之后,当他“想和我同房”的时候。

他们的婚姻,结束得那么突然,持续时间不到三个月。7月9日,星期六,他们到克拉根福特附近的格兰德旅馆去过周末。旅馆举行盛会,他们两个喝得很多,但“那晚很友好”。第二天晚上就不同了。当时,他们在中士食堂里喝得更多。“我醉了,”玛格丽特说,“记不起怎样离开那里,也记不得如何回克拉根福特去。但我记得是斯里姆开的车。”汽车停下来,他们步行回住处。但突然小争吵开始了。她对他说“见鬼去吧!滚开!”他们分开了。玛格丽特碰到四个奥地利人,其中一个她认识,结果又一起去一家旅店喝酒。

当斯里姆来找她时,她正在喝酒、跳舞。斯里姆见到后大发雷霆,威胁说要叫宪兵。显然,如果她继续呆下去,就会发生一场公开的吵架,因而她来到门边。然后“两个士兵抓住我的臂膀扭到背后,赶我出去!”斯里姆说:“好!把她丢到车子上去。”可怜的玛格丽特就被毫不客气地扔到一辆大煤车车厢里去。“在我们回到住所之前,他们一直把我按在车厢板上,反绑着我的手。就是在推我上楼时仍然反绑着我的手臂……我的制服前面沾满了污秽的煤尘。”当斯里姆打开房门时,他们将玛格丽特推进去。但“我转过身用脚踢两个土兵中较矮小的那个。我还诅咒他们。”然后斯里姆把门关上,打她。“他以前从没打过我。”多么可怜!她穿起睡衣和——这很可能是最糟糕的决定——决定睡在沙发上……“因为他知道我不爱他。我这样做是对他在整个市镇上拖着我跑的一种惩罚。”

事情急转直下。斯里姆问她在开什么玩笑,她便告诉他。“我打算离开他”。斯里姆告诉我,我的母亲是婊子,他骂我是杂种。当然这又引起了一场争吵。”她转过身背对着他到沙发上去睡,但他抓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身来,打她耳光。“你就是喜欢自讨苦吃。”他说。

她看见桌子上的小刀。“那是我的小刀。是我用来切面包的。我曾用它来做一把木制的切纸刀给斯里姆。我把它拿在右手里,不错,举得高高的,对斯里姆说:‘你这个大蠢猪。如果你再稍为接近我一点,我就用刀子捅你。’或者类似那样的话。他大笑说:‘你以为我会被你这把削木小刀吓坏?’他向我走来,一次又一次地打我的耳光。我就用小刀刺了他两次。我想第一次刺到左臂近肩胛处,第二次刺到下面一点的身体上。以后我看见是刺到他左侧肋骨的下沿①(①应该是胸骨左缘下段——译者)。他说:‘这回完蛋了!’或其他一些话。斯里姆转过身,横过房间,走了几步到一张椅子上坐下”。

“我回到沙发床,手里仍然握着小刀。看看斯里姆坐的地方,发现他的脸色发白,我跳下床走到他身边。看见地板上有血,他的长裤上也有,血从他左前胸淌下来。我赶快拿了一条手绢盖住他身上的伤口,将他的手臂交迭压在上面想止血。他什么也没说,正在用力呼吸、呻吟。我模摸他的脸是冰凉的。我想用我的手去暖和他并对他说,我不是有意的。他己没有什么反应了,眼睛开始向上翻。我吓坏了,跑下楼叫门房来。他就来到房里,后来又来了一个中土,还有另一个。我帮忙将绷带打湿,敷在斯里姆的伤口处。然后我被一个中士带走。”她最后发现自己在著名的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第一号法庭,因蓄意谋杀而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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