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笙怔住,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是别的原因,而是这个问题几乎不成为问题。
于大多数大汉男子,除非家贫,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来不需要考虑。
可当明思这样问的这样清清淡淡,他突然觉得有些说不出的感觉,一念间,他忽地想到了四叔和四婶。
他明白了明思的想法,可是,四叔那样的男子在大汉几乎比凤毛麟角还稀少啊!
看着他神色几度变化,明思感受到了他的想法,也没有什么意外和不满的情绪,世家子弟自幼耳濡目染,已经把这样的事等同规则,作为受益的一方,自然更认为理所应当。
明思轻轻笑了,一张小小的面孔粉光若腻,双目晶莹剔透,若琉璃宝石。
“可是,我不愿意。”她轻轻的重复,“五哥哥,我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
纳兰笙看着这张犹如在发光的柔美面孔,嘴张了张,却又合上。
若是别的女子,他会质疑,甚至会讥讽。
可这是明思,从昨日到今日,他哪里还说得出反驳之词。这样的明思又岂是一般女子可比,他完全相信她能靠自己的本事活下去,不必依附于任何男子。
“可……”他迟疑地看着明思,“六妹妹难道你就不嫁人么?”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明思再有本事和才学,也不能一个人过一辈子啊!能同纳兰府这样的门第结亲,自然不可能是贩夫走卒,而这样,有些事情也是避无可避的。
老祖宗、祖母还有他娘,大家不都过得好好的么?
明思轻声笑了笑,“嫁给一个男子,顶着一个正室的名头,替他生儿育女,再看着他同别人生儿育女,管教自己的儿女,还要管教他同别人生的儿女,不管心里再不痛快,还要要摆出一副大度的面孔,同其他的女人勾心斗角,担心别的女人霸占了自己丈夫的心,担心别的女人生的孩子霸占了属于自己孩子的产业——”顿住,摇了摇头,“五哥哥,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
沉默了片刻,她望着窗外,“世界很大,天地很宽,我宁愿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哪怕是粗茶淡饭。我有手有脚,我不需要人伺候也能活下去。人的心是自由的,人才会快活。心是快活的,人的眼睛才能看到美,心是快活的,人的耳朵才能听见好听的声音。”
纳兰笙怔忪地望着明思,心底深深地被触动了。
原来,昨日和今日的方世玉还不是真正的明思,此刻的明思,才是真正的她。
他终于明白。
他的六妹妹有一双桀骜高飞的翅膀,只可折翼而不能拘禁。
他笑了,心底是淡淡的骄傲和怅然。
看着明思,他信誓旦旦,“六妹妹,我绝不会同任何人说!你放心就是。”
明思回首俏皮眨了眨眼,“就是相信五哥哥会替我保密,我才告诉你的。”
纳兰笙“嗤”了一声,哼道,“也没见你早告诉我。”
明思笑道,“我的脸也是这两年才好的,再说,我这不都告诉你了么。”
纳兰笙瞟她一眼,“还有什么未说的,赶紧想想,若是日后知晓了,我可是会生气的。”
明思偏头想了想,笑道,“大事都说了,小事一时半会也说不完,反正日后日子长着,五哥哥想知道什么,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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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章节调整(重发)
纳兰笙掀了掀眉梢,“你还藏了些什么本事,就先从这个说起好了。”
明思一噎,瞄了一眼纳兰笙,“这个,会写一点字,会画一点画,弹一点琴……”
纳兰笙起身拉着她朝书房走去。
过了一会,只听纳兰笙磨牙声,“你,你,你这叫一点儿……”又过了片刻,又是恨恨地,“一副字、一副画,对了,还要一个荷包,要你亲手绣的!”
是夜,明思想着今日种种,心里微有不安。
同方师长商议一番后,决定明日便回别院,反正去了秋府一趟,过场也算走过了。
可惜,天不从人愿。
第二日一早,郑国公府的朱大管事便递了帖子到府中,邀约方少东家晚上酉时中于百花楼一见。
明思一看那百花楼三字,赶紧遮住,方师长没有看全帖子,只问,“朱大管事约你做什么?”
帖子上的措辞倒是很客气,想必匾额一事,还有昨日明思在北将军府同太子同席之事,他们也收到了风声。
明思垂眸笑了笑,“大约是来解释前些日子的误会吧。”
百花楼可是大京城最有名的销金窟,消费可不低。
“那咱们是去还是不去?”方师长有些犹疑。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她们现在是仗了太子的势,可真要同郑国公府比,那是云泥之别。
既然人家放低姿态了,又怎能不去?
明思点点头,方师长有些担心,明思做这方世玉一日,她就放不下心。
“师傅,没事,”明思安慰她,“帖子是一大早送来的,若这个时候说不能去,定然会得罪于他。应付了今晚,我就走。”
方师长叹了口气,“你小心些,莫要喝酒。”
明思哪里还敢喝酒,人家说酒后吐真言,活生生就是说的就是她。
忙不迭摇首保证,“放心吧,师傅,再不喝了。”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无奈。
朱大管事人如其名,肚大脑圆,脸上的五官被肥肉挤得只剩缝隙。
这朱大管事生平有三大爱好,爱钱、爱色、爱酒。但他也明白只有保住眼下的地位才有资本继续这三大爱好。
听闻前两日的事情后,他惊了一身冷汗。
昨夜一整夜没睡好觉,万一那方少东家在太子面前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那他麻烦就大了。如今朝上,闹得正厉害,若是这事惹了太子的不痛快,国公爷可不会管其他的,只怕头一个就会拿他开刀撒气。
所以,今日一大早便递了帖子,打算下血本请这方少东家出来见识见识。
是猫就贪腥,那方家又是乡下地方,这十丈软红,温香软玉的一泡,这话也就好说了。
于是,朱大管事很是热情,不住的劝酒,催促明思两侧的窑姐儿好生热情伺候。
明思心中叫苦不迭,面上还得装着一副享受的模样。
这种场合只能主动。
一开始,她显得有些不自在,立时在两侧美人的眼里看到了“狼光”,心中一吓,好吧,为了不让人摸,她只能去摸别人。
明思发现欢场女子都有一种奇特的共性。当客人拘谨时,她们便会豪放。而当客人豪放时,她们又变得矜持。
她只好一副色与魂授的陶醉表情,捏一把左边美人的脸,接过她敬的酒在顺手灌到右边美人的口中,又转首摸一把右边美人的腰。
至于美人那高耸的胸部乃至其他部位,她实在是下不去手。
朱大管事从明思哪里得到了想要的答复后,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举了酒杯,舌绽莲花般的说了一大堆祝酒词,其中心思想就是他与方少东家一见如故,简直如同失散多年的兄弟,一定要相亲相爱云云,最后陈词是,为了这段万古长存的友谊,方少东家一定要连干三杯,否则就是看不起他,不认他这个哥哥。
明思心底磨牙,最后也只能咬牙,连干了三杯。
朱大管事大声叫好,心情愉悦。
酒足饭饱思yin欲,眼见朱大管事扯下了身边女子的肚兜,就要当场表演春宫秀时,明思摇晃着站起,借机尿遁了。
百花楼不一栋楼,而是一个占地宽广的庭院。
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是应有尽有。
明思出来,面对夜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顿觉舒爽。
里面的脂粉香气和酒气混在一起,实在难受的紧,她真是想不通,那些男人在这样浑浊的空气中,怎还有那样的兴致。
好在这百花楼里的酒还比较清淡。想来也对,若是客人都喝醉了,酒钱少收不说,连主要消费项目也没法推销出去了。
摇首一笑,她朝前行去。反正,那朱大管事现在也不顾不上她了。
穿过游廊,又过了一座白玉拱桥,桥边是一棵棵的垂柳。
不远处阁楼屋檐翘角高高挂起的大红鎏金灯笼,将水畔柳条倒影在水中。
风动、柳动、水动,千丝万缕飘飘荡荡,好似天际倒印在水中的那轮圆月也随着轻轻晃动。
忽然——
明思“咦”了一身,这水中柳条倒影中似有……
她转首望去。
一道黑影风吹般的扑了过来,脖子上瞬间贴上了冰冷轻薄的金属锐器,“不许叫!”
明思简直有些欲哭无泪,自己没事去看什么看。
这大半夜的躲在树上还能是赏月看风景?
“我不叫,我什么都没看见,”明思低声道,“你放我走吧。”
那人却不理她,只压了压脖子上的利器,低沉命令道,“找个没人的屋子,快!”
没人的屋子?
明思只能从命,黑衣人将利器抵在了她的腰间,两人朝最近的一栋小楼走去。
这个时辰,没人的屋子倒是好找。
两人上到二楼,推开一间未点烛火的屋子,走了进去。
黑衣人撕开床单,将她的手脚缚了起来,扔到床上,然后走到一旁,点亮一盏烛台。
明思这才看清这黑衣人带着面罩,身材高瘦,穿着紧身夜行衣,虽然瘦,却有一种猎豹般的力量勃发感。
“你受伤了。”明思突然开口。
方才走路时,她就发现这人走路姿势不对,而且呼吸好像压抑着什么似的。
黑衣人背影一僵,大约是看明思很识时务,声音压得很低,所以一僵之后,并未多言。
“你中毒了。”明思屈膝靠坐在床头,又道。
没有明显的血迹和伤痕,这人明显又是个练家子,除了中毒,应该不会有别的可能,总不会是疾病发作吧。
这回黑衣人转过了身,走到床前站定,嗓音压得有些低哑,“一个眨眼,我可以杀死你三次。”
明思叹了口气,“你要杀我灭口,方才进房间就动手了,你没有杀我,一是你需要我帮忙,二是你不会杀我。”顿了顿,“再说,你没有堵住我的嘴,显然是要同我说话。我只是想说,我真的很乐意帮你的忙。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没伤害我,我没必要跟你作对。”
说完,抬起脸,诚恳的望着对方。
只见黑衣人身影忽地好似一颤,却不做声。
灯火和窗外的明月都在黑衣人身后,明思只能看见他修长结实的身体轮廓,她能感觉黑衣人此刻表情似乎有些奇异,可是背着光,隔着面罩,她什么也看不见。
她不解的看着黑衣人,她敢肯定这个黑衣捉她是有意图的。
可为什么不说话?
咬了咬唇,她又道,“你相信我,我真不会出卖你。我跟你无冤无仇,只要你别让我杀人放火,我能帮的我都会帮你的。”说完,她又强调一遍,“真的,我发誓!”
黑衣人不知是受伤的原因还是什么,身子又震了一下。
屋内沉默一片。
明思无话可说了,身子缩了缩,望着他。
这时,灯花突地“噼啪”爆了一下,明思一惊,身子微微一弹,发现是虚惊,又喘了口气。
黑衣人身子轻颤了下,胸腔也似有抖动。
明思一噎。
这人——该不会是在笑吧?
“我背后中了一根毒针,你替我拔出来,我就放你走。”黑衣人语声平静低沉,听不出异样。
明思暗自摇头,自己真是想多了。
回神过来,赶紧点头,“好。”
黑衣人伸手解开她手上的布带后,便走到一旁,脱下了上身的衣物。
明思瞅了瞅,没发现衣物上有什么标记之类,都是极普通的面料。
黑衣人似觉察了她的目光,猛地转身过来,“你看什么?”
明思这才发现穿着衣服显得精瘦,这一脱了,身材还真不错。
他的人很高。
此刻更显得身材修长。宽肩窄腰,肌肉张力十足,小腹平坦结实,线条很是优美。
月华洒下一层银辉在他的肩头和腰侧,营造出一种朦朦胧胧的氛围。
如果不是目前这种处境,还有他面上只露了两个小孔的面罩所带来的喜感的话,明思还是会觉得更有欣赏感。
“在看你的伤在何处?”明思平静道。
那人取了一把薄刃的匕首,走了过来,把匕首递给明思,在床边背对明思坐下,“右侧琵琶骨下。”
他的声音比之前冷硬了几分。
第七十九章帐暖春寒
拿着方才才威胁过自己的利器,明思吸了一口气,凑上前去。
这人还真是胆大,竟然敢背对拿着凶器的她,还真是瞧准了她没胆子对他下黑手似的。
“你把灯拿过来些,我看不清楚。”明思小声道。
那人起身取过烛台,又提了一张圆凳放到床边,将烛台置于其上。
明思将匕首尖放在火上烤了烤,那人一怔,却没有言语,只转过了身子坐得笔直。
虽然装得很老练,可明思两辈子加起来没摸过除指甲刀、剪刀以外的任何一种刀。
所有的理论,仅限于纸上谈兵。
有了光线,明思才发现这男人身上全是陈旧的伤疤,长的、短的、圆形、弧形,从肩膀到腰际都有。
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有些让人心酸的狰狞。
她的心猛地一颤。
一个铜钱大的紫红斑,正正位于右侧肩胛骨下方,正中心是一个黑点。
慢慢凑近,明思的手抖了抖。
等了半天没动静的男子偏头低声,“怎么还不动手?”
明思的声音有些可怜兮兮,“能不能让我把腿解开,这样我很紧张,下不了手。”
前方的男子侧身解开了她的双腿,“就当是切猪肉,你划个十字,就挑出来了。”
切猪肉?
明思噎了噎,很想说我连猪肉也没切过。
看着男子又坐直的身体,她深吸了一口气,咬紧牙关,凑近……
实际操作并不难,刀锋很锋利,虽然一直有抖动,但一个十字划开后,一根黑色的针头便若隐若现了。
用匕首压着伤口,明思掏出绢帕包着手,将那根针头拔了出来。
长呼了口气,又抹了把额头的汗意,这才发现这个男子从头到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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