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
“晓晓,你吃这个。”何倩夹个大虾到许晴晓碗里。
许晴晓诺一声,白皙的手指在柠檬水中沾了沾,灵活异常地去掉虾头虾壳,提着虾尾蘸了酱料,送进口中。
叶宸远盯着那手指发呆,他想起上学期的时候,许晴晓走错教室撞……撞到他的时候,伸过来的就是那样一只手,干净白嫩,像什么来着,剥笋、青葱、白月光……叶宸远文艺了。
秦江也有些呆愣,他想到是许晴晓在出院回到学校之后,忽然在眼前放大的精巧脸庞,肌肤细腻如白瓷,头发要比现在短,小巧的耳廓清晰可见,眉眼弯弯,唇畔带笑……异常的可爱,就像现在。
下意识地,两双筷子同时夹了菜递到许晴晓的碗里。
秦江夹过来的是做成笑脸型的土豆圈。
叶宸远夹过来的是本该裹在薄饼里就着片鸭一块吃的……大葱……
静……
瞬间之后何倩和王晓峰爆笑,韩娜娜一口果汁呛在嗓子里。
好涵养的秦海医生侧过头,啊,窗外风景真好啊。
卢樊迪瞪大眼,一脸吃惊:“你喜欢吃大葱?”
叶宸远的脸顿时涨红了,秦江原本的小尴尬瞬间被叶宸远这厮给盖过了。
作为事件中心人物的许晴晓,看看碗里的土豆圈和大葱段,又看看秦江和叶宸远,前者耳尖泛红,后者面如重枣。终于还是大葱就土豆的把二者一块吃了,吃完也非常礼貌地夹了菜回应二人,夹给秦江的是炭烧小羊排,夹给叶宸远的是河鲫鱼……上面的烤葱……
看到叶宸远一脸憋屈的表情许晴晓还十分不解,你不是喜欢吃葱么?
秦江吃小羊排的时候不仅耳尖,连脸也微微红了,做哥哥的秦海自然观察到了,再看看叶宸远一脸憋屈仍旧把一把烤葱吃了个干净,立刻就觉得有趣起来:我怎么嗅到了多边形的气息?
正想着,手机响了。
秦海起身出去接电话:“慢慢吃。”这是你们敲诈我微薄薪水得来的,自然要吃的慢点。
“是——!”小鬼们齐声回答,气壮山河。
等到秦江接完一个长长的电话回来,就看到这群小鬼在桌子下面传什么东西——何倩看了看,表情兴奋地向许晴晓比手势,韩娜娜似乎苦恼了一下,很快交接,叶宸远看也不看直接传给下一位,秦江低着头默默交给刚回到座位的秦海。
秦海低头还来不及细看,一群人就呼啦一下一起跑了。
躺在秦海手中的,是一份新鲜出炉的……账单。
这群没良心的小鬼!
☆、二十七、你这样,就快乐么?
毕业汇报演出上,初三(3)班的节目是英文剧目《the happy prince》,扮演王子的是秦江(因为口语在班上较好),穿着南瓜裤,披着金纸披风,手托一柄塑料宝剑,很有喜感站立在舞台中央。许晴晓演的小燕子带着福娃头饰,穿的跟夜礼服假面似的,绕着秦江“飞来飞去”给其他人送东西。事后,不管是秦江还是许晴晓,都拒绝再看演出录像……那形象太挫了,照镜子都不敢。
最后的结尾倒是被改了,追加3班每个学生上去献礼,重新装点快乐王子,然后唱毕业歌,小燕子也在歌声中苏醒过来,happy ending。学校把他们班的节目放在了最后,因为觉得寓意挺好,有蜡炬成灰、桃李满天下之感,等他们班表演结束,其他班的也都登台一起唱毕业歌了。
当初排练的时候多少有人抱怨,真的唱起来却是另外一番感觉,有几个女生任不住哭了,一片啜泣之声,把许晴晓的愁绪水晶心也浸淫的伤感起来。
毕业时,爸爸许文华送了许晴晓一部手机,纯电话功能的,不是不想用那些功能花里胡哨的机子,实在是许晴晓这个“电脑杀手”连多功能一点的手机也一并谋杀了,一直换到连短信功能都没有的“约翰手机”才把许晴晓的“杀机特异功能”给镇压了。
许文华来学校的时候,看到了姚艳,还觉得奇怪:“晓晓,你跟姚艳同班?”
许晴晓点点头,同班算是三年了吧。
“怎么没听她提起过?”
因为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其实许晴晓已经知道(小鬼主动打听回来的),姚艳是自家父亲许文华的“妻妹”。
其实“煽风女”姚艳对许晴晓的恨意缘于两家不可磨灭的家庭矛盾。姚艳的身份,表面上是是许晴晓的父亲,许文华新的妻子的妹妹,实际上却是年轻妻子不可对人语的私生女儿,18岁的时候就生下的女儿,一直放在外婆家寄养,和许文华结婚后也只说是妹妹,不说是女儿。同样是在一个班上上学的同龄人,一个拥有光明正大的身份,而且让许爸爸一直记挂,寄托不善表达的疼爱,另一个却是不能被承认的身份,唤自己的妈妈叫姐姐,被自己的弟弟叫阿姨,被人笑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老成这样,于是将委屈、愤恨一一倾泻在许晴晓身上,她在许晴晓身上发泄的,其实是深藏在内心的自卑感,因为不敢面对,所以才需要把别人当做替罪羊。
许晴晓看着在许文华面前脸色难看的姚艳,靠在她耳边轻轻问:“你这样,就快乐么?”
用报复别人的方式来折磨自己,你这样,就真的快乐么?与其如此,大可以开诚布公的谈,许晴晓不认为自己的爸爸许文华会对这样的事情心存芥蒂,好吧,这只是她认为。
许晴晓不再看姚艳,转身离开。
叶宸远站在秃瓢前前前任校长铜像前,状似无意地问:“你报什么学校?”
“M大附中。”
叶宸远估算一下,好像不是很有难度的学校,于是很豪迈的宣布:“我明年也会考M大附中。”
“好啊。”许晴晓笑得一脸澄澈,考得上就考呗。
叶宸远捂了捂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朴茨朴茨的扇个不停,脸上的表情不自觉的阳光灿烂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的心情那么好?虽然想不明白,但是不管了,就要上M大附中!
在等待中考成绩出炉的过程中,许晴晓本人是十分悠闲的。但是方兰为了“缓解考试压力”,但是许晴晓到处逛街。因为小姨方竹婷,在许晴晓的穿着上,方兰被长久架空,现在好容易方竹婷被公司派往西班牙分部,鞭长莫及,方兰重操大权,想要对许晴晓的中性路线转型,打造成一个漂亮小淑女,奈何许晴晓觉得休闲风挺舒服,于是如意算盘又没打成。
不过母女逛街的乐趣还是很多的,挽着手,一路看一路聊,在购物中心一层一层地慢慢逛,买不起的可以试,买得起的可以挑。许晴晓选衣服是只要穿着舒服就成,到后来反而改变主攻方向,基本就是帮着方兰挑衣服。方兰其实还很年轻,只是家庭工作两者兼顾之下,除了工作套装,平常都没买什么美美的衣服。许晴晓对自己的品味没什么信心,但是对“妹子”的风骚还是有谱的,凡是“妹子”妖娆颔首的,许晴晓果断力劝方兰购买,让方兰很是感动——果然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知道妈妈最美的一面。售货员也笑着称赞:“你女儿眼光真好,这衣服穿着再合身不过。”
真正有眼光的“小棉袄”狗尾巴草精扭着身子在方兰和售货员中间跳起八字舞。
之后就是舅舅舅妈打电话来催许晴晓进京了。
“晓晓,你方涵哥哥已经从英国回来了,舅妈连你的房间也准备好了,就等你来了。”
于是,许晴晓带着舅舅舅妈的淳淳厚爱和殷殷期盼,搭乘据说是方兰精心选择的安全可靠的某航班,在慈母的执手凝噎中只身登机赴京。
京城的鬼灵精怪们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出昔年的麻将之交。许晴晓托着下巴回忆,想当年天子脚下,鬼灵地阴,最宜聚会,不知道现在变得怎么样了。
☆、番外:向晚的间歇性记忆:真是个傻孩子
有少年如歌,风姿秀美,生就阴阳双瞳,一手剑舞卓绝。
桃花林中,白色的身影旋转翻飞,双剑如蝶,不肯栖迟。“叮”一声,双蝶相合,停在眼前三寸,剑端堪堪落在向晚鼻尖一发丝处。
“谁?”少年容貌秀逸,白衣飘扬如出尘谪仙,一双阴阳瞳眸却冰冷无波。
向晚高举双手,自报家门:“向晚。”
“何事?”如歌少年眉峰皱起,一朵桃花飘摇落下,沾在剑端,或者说向晚的鼻尖。
“路过。”向晚的眼睛聚焦在桃花上,形成一对漂亮的……斗鸡眼。
这是向晚和如歌“风骚”的桃花邂逅。
阴阳双瞳,能识两界,是为绝俗,亦是不祥。宛如少年如歌的美。
在如歌的世界中,不乏妖魔鬼怪,向晚只能算是少年清粥小案上多添的一碟佐饭酱菜。
向晚全然不会介意,播种一个“知交”,收获一堆鬼友,也是宗划算的买卖。没事喝喝茶,聊聊八卦,偶尔小赌怡情打个麻将什么的,小日子也能过的悠闲。
和其他鬼友不同的是,向晚和如歌之间是没有“契约”的,她只要高兴,来去都是一念之间。
但是“他们”不一样。
曾经向晚也很奇怪,这些都是短波长的厉鬼,随时都可能反噬其主,为何肯乖乖居于人下,任凭驱遣呢?须知,养鬼都是要有代价的。
后来,在麻将桌上,向晚明白了如歌和“他们”的契约。
“我押他的小手指。”一鬼道。
“你那小手指前次已经输了,不能再押。”另一鬼反驳。
“那就押上他的无名指。”
“我押他的头发。”
“我押的可是宝贝。”一鬼桀桀怪笑。
“你押上来才知道是不是宝贝。”一鬼问道
“他的眼睛!”
“茶色的那只还是金色的那只?”又一鬼问道。
“茶色那只。”鬼又笑,涩如磨石。
“虽不如那只金色的,倒也是宝贝,今日就你做庄。”
鬼的赌注,乃是少年如歌。
被供奉,被惧怕,被无形的隔离,既然不能与人为伴,那就与鬼为伍吧,少年如歌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条件,皮肉骨髓乃至魂魄,用以和众鬼签下契约。
向晚没有契约,向晚也没有赌资,只能签下服务令,帮鬼众打打下手,偏偏向晚赌运不好,所以如歌少年身边端茶递水的鬼好似只剩了向晚一个。
如歌挑挑眉,怎么又是你?
向晚嘻嘻笑:“运气不好。”
向晚最喜欢看如歌舞剑,空灵飘逸,双剑恍如有了灵性,自在翩跹,真真是好看。
“你喜欢?喜欢就多看两眼,很快看不到了。”一个名叫“长右”的兽妖站在一旁。
“为什么?”向晚好奇。
因为少年和鬼签下的契约不是终生,只有十五年。十五年之期自少年五岁开始,而今少年即将弱冠。
如歌快要死了。
如歌死了就会被众鬼瓜分,皮肉骨髓,什么都不会留下,这世上就不会再有如歌,也不会有如歌的转世,因为如歌的魂魄也被做了契约的筹码。
向晚再看如歌舞剑,那纷扬的花瓣宛如涕泣,为美人一哭。
拥有如歌完整魂魄的是一个名叫“出云公子”的鬼,戴着半幅精致华美的鬼面具,为什么鬼还要带鬼面呢?这真是个奇怪的癖好。众鬼即便再狞历,似乎对他都有所忌惮。
上元佳节,上面人相庆,下面鬼共贺,这样的情景也只有天子脚下方得一见了。
向晚扬着笑,对出云公子说:“我要和你一睹。”
“赌什么?”出云公子拂拂袖子,淡淡地问。
“我要拿回如歌的魂魄。”向晚想,这样至少还能去投胎。
“你拿什么赌?”出云公子鬼面下的薄唇抿出极淡极淡的弧度。
“我……赌我自己好了。”向晚身上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唯独一枚灵体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好。”
于是上元佳节那一天,向晚“单挑”出云公子,拿自己为注,赌如歌的魂魄,众鬼皆来观摩。
那一天,赌运奇差的向晚在最后一刻赢回了如歌的魂魄。彼时的如歌在病榻上露出了一丝极淡极淡的笑意。
长右看了向晚半晌:“真是个傻孩子。”也唯有长右这般五千岁的兽妖才能唤向晚一声“孩子”。
赢回如歌的魂魄,放他去投胎,下一次,做一个普通人,平平凡凡度过一生。
向晚默默地坐在桃花林里看着花瓣孤独涕泣,再无旋转翻飞的白色身影,再无阴阳双瞳的如歌少年。
那之后,向晚再没去过京城。
……
☆、二十八、宠出个妹妹!?
许晴晓在飞机上看空姐半小时,吃饭半小时,睡觉一小时,和魑魅魍三只内部沟通半小时,发呆半小时,基本上充实地完成了自己失去飞天功能之后的第一次空中之旅。
等到她下飞机的时候,时间是下午2:35。许晴晓深呼吸一口,京城的气息似乎……变得有些陌生?
出站口等着的除了满面笑容的舅妈和舅舅,还有吃惊的表哥方涵。
方涵本来还有些不自在,不知道怎么和阴沉的表妹相处,但是一看到背着运动包的许晴晓就方涵瞪大了眼,那是自家表妹?扎着兔子尾巴一样样短短的发,穿着简单的蓝白条纹T和仿牛仔的短裤,清清爽爽,如夏日的一杯冰镇绿茶。
“舅舅、舅妈。”许晴晓仰头,眉眼弯弯,酒窝浅浅,带出一波清澈乖巧的笑意,“方涵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