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起点2013-01-16完结,穿越、种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起点2013-01-16完结,穿越、种田)- 第4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知道了。”乐乐淡淡的说,感觉阿信脸上、身上的寒气全都渗到她的身上,忍不住动了动身体,最后还是拍拍阿信的胳膊,催促道:“快点去换身衣裳吧,初五之前都不能洗澡,我给你弄点热水,你拿热帕子擦一擦。”

    阿信立刻点点头,站起身来,跟着乐乐往外走,却说什么也不松开乐乐的手,“媳妇,你给我擦。”

    借着舀热水的工夫,乐乐站得离阿信远远的,“我还要热菜呢,你自己擦去吧。”

    媳妇还是那个温柔的媳妇,可是,阿信心里却觉得冷,他的媳妇可不是这种客客气气的小娘子,应该是那种充满活力的丫头,对于自己这一天一夜未归家,应该表现出愤怒,甚至是打人、咬人才对。

    乐乐越是这样风轻云淡的,阿信的心里就越没底,“菜不急着吃。”说着,阿信连拖带拽的,把乐乐也拉进了那个布帘子隔出的小洗澡间小净房。

    乐乐早就考虑到阿信可能被风吹透的情况,所以灶上一直都烧着一大锅的姜汤,就算是小火,那水也有蒸发、浓缩的时候,水少了就往里添,来来回回,已经不知道加过多少回水和姜,用这个水擦身子,很快就能将寒气驱出去,乐乐还给他准备了一盆泡脚的水,作用是一样的。

    小房间里,很快就充满水蒸气,阿信坐在凳子上,脚泡在深深的盆子里,乐乐一遍一遍的将厚厚的热帕子蒙到他的背上,又反复的用从热水直接拿出来的热帕子烫他的膝盖,很快白白胖胖的小手被热水烫得彤红。

    阿信一把拉过乐乐的手,“媳妇,你相信我。”

    “好。”

    说的是好,可阿信一眼就能看出来,她在敷衍自己,自己这一回闹大了,“媳妇,你相信我都是为了你好,为了咱们俩好。”

    乐乐抽回自己的手,脸皮和嘴角轻微的抽动几下,还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声,“知道了。”

    3064字。


93。 新年第一天

    收费章节(12点)

    93。 新年第一天

    【豆腐坏肚子了,肚子真难受,咕噜咕噜的。】

    阿信的背上敷上热帕子,乐乐用她软软的小手,隔着热帕子或轻或重的压揉他背上的穴位。

    一股暖意席卷阿信的全身,驱走了一身的寒气,也带走了彻夜奔袭的疲倦,趴在木桶边上,阿信慢慢进入梦乡。

    伸手试了一下阿信泡脚的水温,乐乐舀出一些水,又倒入几瓢热水,轻轻的将阿信背上的水珠擦干净,拿过一件干净的中衣披在阿信的背上,顺便将他的腿也包裹起来。

    忙完这一切,乐乐靠在墙边坐下,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平安回家了。

    乐乐从年三十的上午十点多起床,到现在正月初一下午四点多,整整二十八个小时没睡了,已经又倦又睏的,如果不是觉得阿信在外面赚钱辛苦,自己应该迎接他回家,早就睡着了。

    三十夜里,空气除了放鞭炮时的火药味儿,最浓的便是烧纸、烧香的味道,尤其是午夜十二点,那个味道达到了顶峰。

    原来乐乐没觉得自己鼻子有多灵,可这一夜,即便是门窗紧闭,乐乐还是闻到了浓浓的烧香味儿,吓得她连东屋都不敢出,眼睛也不敢看门帘,总觉得西屋门帘后的那只眼睛穿过两道棉门帘,一直都在盯着她看,吓得她靠在炕柜边上坐着,一动也不敢动。

    等待到天亮时,乐乐感觉整个后背已经完全僵硬,动一下,像针扎得一般。

    她这种情况,一个是自己把自己吓住,不敢动,长时间不动导致的肌肉损伤,另一个原因就是阿信总也不回家,无形的给她施加了很多的压力。

    整整一夜,乐乐都在想,如果自己不把钱看那么重,阿信是不是就不会大过年的也回不了家,万一他出事儿可怎么办?

    甚至已经想到,他出事了会是谁来跟自己说?三少爷会不会把阿信的遗体还给自己呢?如果不还,也不给他报仇,自己该怎么办……

    双手用力的捏住自己肩膀后面最厚的两块肉,将头埋在两肘中间,乐乐静静的坐了一会儿,感觉背上的肌肉开始慢慢活过来。

    搓热的双手盖在眼睛上,又轻轻的按压额头、脸颊、下巴、脖子,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看着沉睡的阿信,乐乐最后深吸了一口气,所有的担心和不痛快都和她没关系了,终于把这个家伙平安的盼回来啦。

    想起阿信之前说的话,要点自己相信他,相信他是为了自己和这个家好,乐乐嘴角微挑,做出一个冷冷的笑容,担心是一回事儿,原谅不原谅他又是另一回事儿。

    阿信,咱们可有得帐算了

    轻手轻脚的走出小屋,乐乐没有看到,在她的背后,阿信微微抬起头,看着她的背影慢慢的低下头,合上眼睛,陷入沉睡之中。

    站在灶台前,乐乐把头一天晚上做的炒菜都热一遍,又瞅工夫把凉菜摆进屋里。

    幸亏她昨天觉得锅爆肉、糖醋里脊这一类的菜进到锅里打个滚就好,不需要早早的做出来,不然她还真不知道勾芡的菜,又没有微波炉怎么保持外观的前题下,重新加热。

    乐乐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着,香味儿也飘进阿信的鼻子里,睁开眼睛,感觉浑身上下暖暖和和的,穿好衣裳活动一下身体,之前酸冷僵硬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过来。

    其实他的身体没什么事情,只是在马上的时间太长,整整五个小时迎着风急驰,也就是他有一匹好马,要是换一个普通点儿的马,早就口吐白沫子了。

    平时遇到这种时候,只需要睡一夜,身体就能恢复原状,可是像今天这样,阿信只是眯了一小会儿,连半个小时都没有就完全恢复,甚至比平时睡一夜的效果还要好。

    想了一下,阿信就立刻想明白了,之前乐乐在他身上拍拍、揉揉、按按绝对不是无的放矢的,其中一定有什么讲究。

    挑帘来到厨房,人还没看到乐乐忙碌的小身影,阿信就先开口夸赞道:“媳妇,你可真厉害,揉两下就不酸了。”站在厨房地中间,阿信做了个扩胸运动,接着道:“真是神了,现在哪儿都不累了。”

    乐乐瞟了一眼阿信的小腿,不累?有本是不累了就再出去跑去呀哼,谁稀罕拌着他。心里想得挺热闹,可现实情况下,乐乐竟然是一句话都没说,看都不看阿信一眼,该干嘛干嘛,似乎是厨房里本来就有这么一个人。

    “这是什么?”阿信指着灶台上放着的一盘蹄花问,换来了乐乐一个白眼,这是让风吹傻了吧,连猪蹄子都不认识。

    阿信拿过筷子,看样子是打算偷吃的,被乐乐手急眼快,一巴掌拍到一边去。

    手里举着筷子,一米八多的一个大汉,还是有一道狰狞刀疤的大汉,竟然做出一副很委屈的表情,用力的吸了两下鼻子,才故作镇静的说道:“你都做什么好吃的了?让为夫先尝尝。”

    当然了,说他故作镇静,不如说他故作委屈更恰当。

    如果放在平时,乐乐会觉得很搞笑,也会配合阿信的表情,耍个宝什么的,可是今天乐乐心里还在闹别扭,看到这样的阿信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

    瞥了一眼乐乐,阿信心里叹了口气,将目光放到灶台边上那碗又红又亮的万福肉上面去,万福肉其实就是红烧肉,做法都一样,只是比红烧肉多一步,将肉块改刀处理一下,变成一个抽象的万字。

    虽然改刀很麻烦,可优点却也很多,不仅仅外表更好看,关键是更容易入味儿,也更省时间,阿信用力闻了一下,赞叹道:“可别说,媳妇,你做这菜看着就比七宝楼的好吃。”

    这话用他说?乐乐的嘴轻微的动一下,却还是什么话也没说,连个眼神的交流都不屑给阿信。

    挠挠鼻子,阿信趁乐乐不注意,拿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嚼了三下两下就咽到肚子里,嘴上不停的说:“好吃,真好吃,媳妇你真厉害。”说完凑到乐乐身边,讨好的说道:“娘子,就为夫来看,娘子还是别去教七宝楼的厨子了,教了他们也学不会,要是把为夫的娘子累坏了可怎么是好。”

    酸假牙都快要倒了。

    乐乐把几盘热好的菜放进托盘里,绕过阿信往东屋走去,阿信跟在乐乐的身后亦步亦趋的进了屋,帮乐乐将菜摆好,见乐乐又要去厨房,一把搂住她,“媳妇,你还生气呢?”

    这不是废话嘛?碰上这种事情,不生气的是傻子

    伸手去抹乐乐的胸口,阿信将额头贴在乐乐的大阳穴上,低声说道:“乖,别气了,大过年的,再气坏身子。”

    很快,阿信的手就从抹胸口,变成了摸胸口,乐乐伸手去推他,而且被他紧紧的抓住,“松手”

    不挣扎不要紧,乐乐一挣扎阿信就抱得更紧,“不松”

    “一会儿大胜、大有他们俩就该来吃饭了”

    乐乐背对着窗户没看到,大胜大有两个人正好翻墙进来,阿信的耳朵动了一下,高声说道,“不能,他们还没回来呢,怎么着也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家。”

    同样是饿着肚子,顶风冒雪跑了大半天的兄弟俩儿,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弄出动静来,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只能无奈的一步三回头,往外走。

    没办法,老大都发话了,让一个小时后再过来,谁敢现在推门儿进屋去。

    “那也得松手,我还没好多事情要做。”乐乐不留情面的拍着阿信的手,板着脸,丝毫没有缓和的意思。

    心知自己理亏,阿信积极的问:“要做什么,为夫帮你,过大年的,娘子也好好的休息一下。”

    冷冷的哼一声,“不需要。”

    虽然乐乐明显的表现出了不满,可阿信的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能表现不满总比面无表情,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介意强。

    听院子里那兄弟俩儿又翻墙出去了,阿信放心的搂住乐乐的腰,“媳妇乖,别生气了,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啦。”说着伸长胳膊,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漂亮的金簪。

    乐乐没有伸手,只是就阿信的手打量着这只金簪。

    虽然她做丫鬟时,是在少爷的院子里当差,可那毕竟是候府,乐乐也见识过不少的精品,也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现在她面前的这只金簪就属于精品的行列,而且是精品中的精品。

    不要看它的样子很普通,可那工艺一看就不是普通工匠能做出来的,还有用小米珠攒出来的花。小米珠不值钱,可是清一色淡粉红小米珠,至少有上百颗,这就不一般了。

    要知道,这个时候可没有人工养殖珍珠这种行当,更没有假珍珠这种东西。

    乐乐的心突然一颤,有一些之前一直被她漠视的东西,突然慢慢的成了形,并且出现在她的面前,双手握拳,乐乐眼睛微闭,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指了指之前的那个抽屉,淡淡的说道:“放那吧。”


94。 合好最重要(上)

    收费章节(8点)

    94。 合好最重要(上)

    【抱歉啦,今天回来的太晚了,这一章写不完,看样子,只能明天发五千的了。】

    阿信疑惑的转转手中金簪,反正两面看过来,都很好,做工细致,用料讲究,一看便知不是凡品,奇怪她怎么会不喜欢这支簪子呢?

    他并不知道乐乐将很多值钱的首饰都收起来,只留下几支不值钱的银簪,放在外面,所以每次看到乐乐寒酸的妆匣,阿信就觉得十分心疼,特别是后来,看乐乐将他做的那些木质珍之重之,每天都用软布擦干净,轻轻的戴在头上,就决心一定要给她的妆匣添料。

    以前没有机会也就罢了,现在有机会了,自然就挑了一支最合适乐乐用的,只是没想到,碰了一个小钉子。

    看着乐乐的表情,阿信心中思量着,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欲擒故纵,却又觉得不对劲儿,自己这个小媳妇不应该是这种人,于是试探问道:“你不喜欢这个?”

    被迫坐在阿信的腿上,乐乐眼角偷偷瞟了一眼那金簪,发自真心的说:“挺好的。”

    确实挺好的,可就是太好了,让乐乐觉得不真实,就像阿信这个人,太完。美了,让人隐隐的觉得很不安心。

    他言行得当,他一呼一吸之间都透着一股优雅的气息,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当兵的武夫,不要说和周围那些邻居比,就是大胜白面书生都比不上。

    以前乐乐觉得他深受三少爷的影响,一举一动都模仿着三少爷,现在看来,如果不是他太刻苦,太认真的去学,似乎真的很难达到他的这种程度。乐乐心里悬在半空中,没着没落的,一心盼望他和自己一样,生而知之,所以才有这种气度。

    阿信放下金簪,掰过乐乐的脸,先是轻吻一口,然后紧紧的盯着她的脸,“挺好的,但是你不喜欢?”

    看着阿信的眼睛,乐乐干脆的低下头,闭着眼睛,嘴角抿得死死的,偏不如他的意,偏不回答他的问题,憋了好半天才倔强的问道:“这个就是你赔给我的金簪吗?”

    额头倚在乐乐的耳边,阿信轻咬了一口乐乐的耳垂,才道:“是不是你不知道吗?坏媳妇,记住了,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过年了,也长一岁了,娘子也该有些漂亮的簪子、首饰了。”

    他每天身上带多少钱,乐乐还能不知道,哪里能买得起这种簪子,感觉世界又黑暗了一分,乐乐很想给他一个笑脸,却最终没有成功,拥有甜美笑容的苹果脸最后变成了苦瓜脸,叹了口气,乐乐轻轻的说:“这金簪是挺好的,但是不是我这种人能戴的。”

    这话其实也没什么,可阿信突然就觉得十分刺耳,很不喜欢,冷言怒道:“你是哪种人?”说罢突然觉得自己太过咄咄逼人,阿信深吸了一口气,“乐乐,我是说……”

    他要说什么?他想说什么?乐乐自己还没想好该怎么应对,很自然的就不想听他说话,急忙打断他的话,站起来,“我还有几个菜要做。”

    一手将乐乐压在怀里,一手拿过金簪,往乐乐的头发上比画,认真的说:“我觉得这金簪很配你。”

    乐乐一直低着头,连往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