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两世长宁 作者:倪政南(起点vip2013-08-3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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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两世长宁 作者:倪政南(起点vip2013-08-31完结)-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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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个士兵如鬼魅般地四下消失,身影再不复见。
    刘得远再一次将马鞭抽向胯下的战马,奔跑的速度又一次加快。他不是不心疼,这匹马跟着他三四年,早已建立了亲人一般的关系。但现实容不得他心软,三万同袍如今生死未卜,他必须为他们杀出一条血路来。
    银色的光焰如闪电般劈开沉沉的黑夜。等到彭磊意识到的时候,柳长宁的乌金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上。眼角的余光瞥向四周,他不敢相信,这群如暗夜修罗一般的人已经在寂静无声里手刃了自己身边的八个高手。
    柳长宁语气微冷:“彭将军,想不想亲眼瞧瞧泾水城破的光景?”
    彭磊无言,从柳长宁的气息里,他便已知道眼前这个女子是一等一的高手。如今她的剑已扼住自己咽喉,身边亦是高手环绕。他的眼睛无力地阖上,今日决计再无脱身之策。
    刘得远一骑绝尘,仿佛利箭插入敌腹。对方见状不妙便纵马奔来,但丝毫不能撼动他的攻势。瞬时间,南越军的阵地像被利斧劈开一般,被刘得远的两千骑兵横穿而过。
    撼天动地的冲杀声响彻云霄,忻毅的震敌军已从四面蜂拥而至。身穿青衣的后商军队与身穿白衣的南越军队汇于一处、肉搏而战,色彩与战况同样胶着,
    柳长宁的袍摆在秋风中猎猎作响,她冷眼横对:“彭将军,你可知自己错在何处?”
    彭磊刚毅的国字脸上全是悔色,下巴处青色的胡茬让他的形象愈显沧桑:“怎能不悔?若不是我刚愎自用,有何至于落得兵败如山的结局?”
    柳长宁伸出食指抵在他失了血色的唇上,双眼如寒潭般深不见底:“将军错了,更可笑的是却不知自己究竟错在何处。赵云此人绝非明君圣主,加之又穷兵黩武。置十万兵士的生命于不顾,亦是置南越百姓的生计于不顾。这样的君主,可曾值得你以命交付?”
    彭磊口气决绝:“多说无益,要杀便杀,我彭磊绝无二话。想我堂堂七尺男儿,若是被你劝降,以败兵之将的身份再事二主,岂不是让彭家蒙羞,天下人耻笑!”
    柳长宁再不多言,对于彭磊她心中却是有几分钦佩的,若是二人易位,她所做的也便是彭磊所做的。当下,她便已明了,以身殉国才是这个男人唯一的归宿。
    即使是在厮杀之中,所有人都听见了城门訇然中开的响声,伴随着这响声出现的,则是后商军人一浪高过一浪的冲杀之声。
    罗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腹部的伤口,刀尖朝外,身体竟然被贯穿了。他又听到刀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的声音,鲜血不受控制地喷涌出来。他倒下的瞬间只看到白中带灰的马腿。他快要死了,可是一双眼睛却是眦目欲裂、倔强地不肯闭上。
    看见马上的少年翻身而下,脑海里只剩下无数的疑问:他的刀为何如此之快?自己甚至未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怎么就已经中了刀?他……不过是个束发小儿,怎么就轻轻易易的打败了自己?自己……自己是真的要死了么?
    罗刚的瞳孔扩散开来,纵有万般不甘,他是真的死了。
    忻毅单膝跪地,郑重地一下又一下地阖上他的眼睛。从今往后,世上再无冷面阎王罗刚此人,对手已败,可他的心里却没有预想中的狂喜。
    连柳长宁都不晓得,十七岁的忻毅已经拥有这样的身手。黑金古刀出手,罗刚使出十成的功力才堪堪接下这一招,马头调转,忻毅反手一挥,长剑已经透背而出。周围的人看得傻了眼,连手中的动作都已忘了。良久,南越士兵长剑落地,人如筛糠似的在地上抖动着:“将军饶命,将军饶命。”
    而后商军人却是一浪又一浪地高呼起来:“将军威武,后商无敌。”
    彭磊的声音苦涩而坚定:“姑娘,我知你是重义守诺之人,在下今日还有一事相求。”
    柳长宁心中一惊:“你……是要求死?”
    彭磊轻笑:“什么都瞒不过姑娘。在下身上尚有一本《彭氏兵法》,若姑娘不弃,他日于战场之上也可助姑娘一臂之力。如今……姑娘若能直接给我一刀,在下于九泉之下也当结草衔环以报此恩。”
    柳长宁笑容凄恻:“今日我不杀你,便是将你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今日我若杀了你,却会终身受到良心的折磨。彭将军,你说我该如何是好?”两行清泪滑过她的脸颊,她却绽放出一个耀目的笑容:“我的祖父姓柳名承志,赫赫有名的后商镇国公是也。你若是在地下遇到他,你便告诉他,我柳长宁拼了性命,也不会让他白白蒙冤。”
    彭磊的笑容凝固在脸上“你……你……你……,你竟是……”
    他话未说完,鲜血便从颈间喷涌而出。城下的南越士兵不敢相信地望着眼前的场景,主帅阵亡了!
    南越军队的溃败是从一声如丧考妣的哭叫声中开始的,继而这种绝望的情感感染到了在场的每一个南越士兵,有的人杀红了眼,发了疯地将一柄长戈四处乱挥,有的人则干脆放弃了抵抗,没有主帅的队伍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柳长宁站在城头,幽幽开口:“彭将军已死,他死前却是对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目光在城下痴痴聆听的南越士兵的脸上逡巡:“他说,他有悔意。这一仗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之,却连累了众位同袍。他以死相求,劝我饶过诸位。事已至此,我柳长宁向诸位保证,缴械者,不杀!”
    她清冷低沉的嗓音在空阔的战场上回荡不绝,眼前数万南越男儿就那么一边哭着,一边扔下了手中的战刀。金属之声不绝,柳长宁的脸上微微发烫,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三言两语竟然就换来停战的结局。
    忻毅掩身在阴影里,方才还充斥着战鼓声、兵器声、喊杀声、呻吟声的战场,如今却已归于平静。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那血色渗入到泥土之中,在火光的映射之下显得凄厉而妖艳。而月光下、城头上的柳长宁肌肤胜雪,青丝如瀑,美得不似常人。这地狱一般的场景配着仙人一般的柳长宁,巨大的对比近乎虚幻。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须臾,终于定下心来,紧握双拳:“震敌军听令,将降兵和战俘速速运往新城。”他回头望了一眼泾水城,缓缓说道:“将这里烧了吧,也算是为死去的同袍报了仇了。”

☆、第三十二章 与子同袍

柳长宁眼神微暗,彭磊的脸上完全褪去了血气,已是冰冷一片。对于这样的败军之将,最该做的便是割下他的头颅装在木盒之中,再从他的身上取下虎符一同呈给皇帝。这样做了,也许能为自己换来荣华富贵、千古名声。她摇了摇头,彭磊死前的慷慨壮语言犹在耳,她想,无论如何也要为他留下一个全尸。
    她抬起头,看见的却是明月当空的场景。这明月看惯了多少人世沧桑,也该见怪不怪了吧?这明月,无论身处何地,都是一样的吧?她心中微酸。那个人……那个人如今却不知怎样了?
    城下,有兵士击缶而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柳长宁的脸上滚下滴滴珠泪,战争,果然比想象中来得更可怕。她想,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放忘记今日这梦靥般的场景了。
    长剑饮足了鲜血,在微凉的夜风里发出“嗡嗡”的声响,仿佛是满足的喟叹。鲜红色的液体顺着剑身一滴滴地落到地上。李正煜的长袍上布满了尘土、裂口和干涸的血渍,看起来触目惊心、不忍直视。静美如仙人的贤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于地狱的修罗。
    刚才城门口一战,已是南越之战的终结。快马送来的战报里,赫然记录着彭磊、彭安和罗刚的死讯,亦记载着被杀与被俘的南越军人的数字。李正煜薄而刚毅的嘴唇紧紧地抿起,似乎连上天也站在了后商一边。
    守城的老将军死状极惨,尽管他下了命令,却仍旧挡不住箭簇飞射的速度。他的胸前插满了白羽箭。也许是因为痛苦,也许是因为不甘,他的眼球恐怖地凸了出来,眼里尽是骇人的血丝。
    李正煜命人将老将军的遗体用马革裹起,堆坟埋葬。他亲自在坟前洒下一碗醇酒,这样忠肝义胆之人,连死也是坦坦荡荡、毫无畏惧。
    李正煜感觉到潜藏在血液里的嗜血因子被唤醒,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砰砰砰”急促而欢快,他有些懊恼,自己向来可以完美地控制情绪,这一次却带着不该有的渴求和浮躁。
    他的眸子因为用力变得狭而长,此刻被无边的血色晕染,看着竟有些凄厉骇人。眸子的深处,赵云的王庭已经显出了模糊的轮廓。朱红色的城墙,朱红色的屋檐,热烈的色彩几乎在眼底烧成了一团火焰。他没想到偏安一隅的边陲小国竟会有如此宏大的王庭,远远望去就像是沉默的巨兽。
    他命令车队止步于半里之外,他借着丹田之力将自己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去:“皇恩浩荡,降者不杀。”
    他能想象出赵云如今簌簌发抖的样子,面对着这样一支钢铁般的军队,面对着几乎不能战胜的战争,赵云心中的恐惧和绝望定是达到了几点。
    在这剑拔弩张的寂静之中,宫门巍然打开的声响便显得惊天动地了。宫门内微颤颤地走出一个举着降旗的内官,那穿着朱红色冕服、双手捧着降书的可不正是赵云本人。
    李正煜的眼神一冷,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穿着金色龙袍,这叛逆之心绝非一两天的事了。他想起那些死状凄惨的士兵,想起一路过来满目荒芜的村庄和流离失所的南越百姓,
    为了一个人的野心却要毁去万千人的身家性命,这笔账如何才能算得过来?
    李正煜笑得明媚,一如江南锦绣之地三月的艳阳。他伸手将赵云扶了起来,语气略显懊恼:“安南侯何须如此!”是了,出战前皇帝曾对他耳提面命:“若是赵云执意不降,便将他的头颅割下,挂在南越城门上示众三天,若是赵云降了,便传朕旨意封他为安南侯,爵位亦可世袭。”皇帝昏暗无光的眸子里忽然耀如星辰:“从此往后,世上再无南越,只有我后商安南郡而已。”
    赵云身上哪里还找得到当日起兵时的半点豪气,他颤抖不已地起身,声音亦是深怀畏惧:“臣乃罪人,如何能蒙皇上如此厚待?”
    李正煜束起的发丝在夜风里四下飞舞,身上散发出的巍巍上国的气度,他笑容可掬,只道:“安南侯多虑了,他日安南事务还劳侯爷费心。”
    赵云再不敢多言,转身喝出自己的几十位夫人和二十几个儿子女儿:“臣愿以长子为质子,送入长安生活。臣的这些夫人女儿,虽是小国陋质,也愿奉给上国贵人。”
    李正煜并不推辞,而是一副安之若素的笃定神情。他带上了赵云的长子,十岁的少年眼中尽是幼兽一般狠戾的光芒,一双拳头紧紧地攥起。他虽年幼也知道自己在京城的质子生涯将会风雨无数。
    李正煜一并带走的还有两个十五岁的公主,她们是一对双生的姐妹花,容貌几乎相同,皆是倾国倾城、艳丽无匹。从赵云的口中,李正煜得知了她们的闺名,莹玉和如玉。望着她们出色的眉眼,李正煜的心里忽而生出了不详的预感,这样美丽的亡国女子似乎总能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说出的话却像是三月里的微风:“如此好女,父皇必当珍之爱之。”
    赵云还亲自打开了宫中库房。几代南越皇族的经营收藏,尽数献给了李正煜。他不由得想到“鼎铛玉石,金块珠砾”的比喻,而这些成了安南侯的赵云再也没有资格享有。
    珠宝玉石、古玩字画装了整整十几车,李正煜的军队浩浩荡荡地驶离丰城的时侯,赵云便一路目送他们的离去。他的心头仿佛被剜去了一大块,在漫漫的时光里,这伤口再不能愈合,只能成为日渐糜烂的腐肉。
    南越国从开国至今凡一百六十七年,历十一帝,至赵云而国除。赵云自请退位之后,便得了“南越废帝”的称号。而在史册中,也成了一个常常被人提起又褒贬不一的人物。

☆、第三十三章 凯旋而归

李正煜第一次放任自己醉酒,过去这许多年,他连睡梦中也是警惕而清醒的。他亲自斟了三碗酒,一碗敬天,一碗敬地,最后一碗则是敬了所有的同袍。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南国之夜里显得愈加清晰:“同袍之谊,我李正煜定当终身不忘。今日你我便是兄弟,再无长幼尊卑之分。请大家举起手中美酒,今日不醉无归。”
    他还效仿多年前的少年将军,将携带的美酒洒入了新城的水井之中。这样一来,连最末等的脚夫也能享受到胜利的喜悦。篝火熊熊地烧起来,军中的营妓便围在这篝火之旁跳起了欢庆的舞蹈。
    李正煜明亮的凤眼更添了几分邪气,他回过头去
    ,眸子里映出的是一身劲装的纤细身影。
    平日里那个鲜活明艳的少女在这个狂欢的夜里却显得格格不入。她抱着膝盖,眼神虚无地望向远方,以这样的姿态定格成了一尊雕塑。周围的喧闹与她无关,时间的流逝在她的身上也失去了效力。旁边那个坚毅的少年将军一直在说些什么,试图来引起她的注意。但她却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始终没有回应。
    她落寞而无力地样子落在李正煜的眼里,他的心里便泛起了层层波澜。他端起酒碗朝她走了过去,嘴角扬起最优美的弧度:“长宁,这样的大捷你可欢喜?”
    柳长宁不答,可是眉头却以常人难以发现的幅度快速地跳了一下。
    忻毅叹了口气,神色复杂:“她下了战场就是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被俘的南越人呢。”
    李正煜心中生出隐隐的怒气,这样熟稔的语气,他和她什么时候便这样熟悉了?他仰头将碗中的酒一口饮尽:“生死无常,阴阳转瞬,战场无情,确实让人难以承受。”他右手微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忻毅一抬手,满满一碗醇酒便灌入喉中,可却连脸色都不曾微变。他颇有些江湖义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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