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若锦年华 作者:尉迟莫(起点vip2014-09-10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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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若锦年华 作者:尉迟莫(起点vip2014-09-10正文完结)-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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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锦听着他的沉重呼吸声,时而难耐地“呃——”出声。被他按着手,隔着他的秋裤抚摩着他,只觉得自己心跳欲死,却又无法移开视线地看着他微微后仰的头,和沉醉的表情。

    仿佛被蛊惑般的,她低下头,再一次吮吻他的喉结。

 第四十八章 寒假

    ps:

    对不起大家,更新晚了。从今天开始,两个月内莫都会很悲催~因为在上设计课程,作业好多!大家啊,请赐我力量!~~没想到就这么又强推又上架的,没有存稿呀~~~(表劈我,真不是装逼呀~)

    生日那天的后续,两人缠绵过后,若锦羞得不行,姬洛凌很是满足得抱了她一会儿,然后去洗了个澡。

    回来后,揽过装睡的某人,在她耳边低笑。

    若锦受不了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于是掀开被子,瞪他道:“你,你还说没经验!”

    姬洛凌经过刚才的事,似乎又淡定不少,此时仍是稳稳地搂着她,低着声音道:“这是男人的天赋。”

    某弱弱抗议的小姑娘立马蔫了——要不要这么拽啊?“男人”……这个词语,从他嘴里说出来,总觉得牛逼哄哄的……

    最后是,小姑娘晕沉沉地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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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夕之前,若锦随父母回了h市s镇,而姬洛凌则随父母去了京城。

    新年里,新闻很多。首先是,大伯家的堂姐春花从京城带回了男友陆鹏。陆鹏是吉林人,高大的个子,成熟的谈吐,见到若锦爸爸就礼貌地喊“小叔”,语气真诚让人无法怪他自来熟。遇到若锦这样的小朋友则又变得十分风趣幽默。有趣的是,他长得很像新疆人,双眼皮十分明显,嘴唇秀气。堂姐跟大家说,他父母都不知道他怎么会长成这样,跟他们完全不像啊。所以堂姐认为他是捡来的。

    家里长辈都对陆鹏十分满意,看得出他是个十分能干的男人。不仅能做大事,家务活也是把好手。他现在一家风力发电公司做销售,他们老板上面有人,生意做得很大。而他是最早跟着干的骨干,如今是老板的左右手。

    至于小雷,如今也是高材生了,自己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在蓬勃发展中,人比之从前可是精干不少。高中时与他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女同学听说后,有来找过他,但他经过这么些历练。也明白了当年她为什么渐渐与自己疏远。虽说不怪她,可当年的淡淡心思毕竟不在了。那时的他,还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和她一起上下学,看着她上课时的背影就很高兴。而今她来找自己,才恍然,原来她也曾在意自己。

    还有若锦爸爸堂哥的女儿,也就是若锦称为小堂姐的苏黎韵。在大学里军训期间和教官对上了眼,谈起了恋爱,如今关系已经定下,男方趁过完年,来认门了。这教官却是京城一个小官的儿子,家里倒是通情达理。也不讲究门第什么的,对苏黎韵这么个漂亮的南方媳妇儿很是满意。男孩子本人身材高大,长相端正。很可靠的样子。

    在小镇的日子过得简单欢快,无非是和堂哥堂姐表弟们一起吃吃喝喝聊聊,时间就这么飞快过去。

    这期间,若锦还抽空去h市和邹雪于洋见了一面。三人坐在kfc里面,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聊着别后生活。于洋则静静听着。

    若锦得知邹雪成绩在年级普通班里排名前50,于洋则是理科班里的佼佼者。两人只要保持住,要考到理想的大学是没问题的。为他们高兴的同时也八卦了一把,只见邹雪红着耳朵,于洋则淡淡而笑。得,**不离十吧。

    三人正聊着,忽听有人叫道:“呀,这不是若锦吗?”

    邹雪皱眉,若锦抬头——是左小然,手里还挽着蒋倩和一个有些面生的女生,三人穿着同款不同色的呢大衣,俨然姐妹。

    大半年过去,她们俩对于若锦都快淡忘,此时再见,倒也和气,只是对邹雪却视而不见。想当然尔,邹雪在学校里很是出风头,人长得漂亮,体育课时往操场上一站,就引来过男生索要联系方式,文艺晚会上献歌一首,又是惊艳全场,特别是,校草级别的于洋,平时冷淡不搭理人,对她却是不同寻常的熟捻。

    对于其他学校考进来的女生而言,这样一个出挑的女生,还是h市一中的初中部自己培养的,作她们好奇加羡慕的对象也是顺理成章,即便有不一样想法的,也只是在内心微微不以为然罢了。但对左小然她们而言,大家原本都是一个班里出来的,甚至从前她们至少在成绩方面都比邹雪出挑,凭什么她忽然一跃成为了他人眼里不同于她们的天之骄女?

    这些来自一中初中部的女生里面,也有原先苏妈妈班上的几人。当时的八个班级,只有若锦所在的一班和苏妈妈所带的三班是最出挑的,这两个班的女生也是极为优秀。此时左小然挽着的另一人,就是曾经苏妈妈班上的姚晓雨。她肤色微黑,长得很娇小甜美,笑起来格外甜蜜。此时头发留长烫卷了,若锦差点没认出来。

    若锦微笑着和她们打招呼。姚晓雨甜甜地问若锦:“嗨~陈老师最近怎么样?”

    若锦当然是礼节性地回了“很好,谢谢”之类。

    左小然却是忍不住道:“哎,小锦,你这件大衣真不错,哪里买的呀?”

    原来她一进来时就注意到了坐在这边的若锦三人,虽有邹雪的因素,却也是因为若锦的羊绒大衣吸引了她的视线。其实这件大衣的款式倒是很简洁,就是浅驼色短款,不过袖子是七分的宽边袖,很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气质。没有领子,就是简单的圆领,露出里面银紫色的高领羊毛衫,上面缀着一片灰色羽毛。简简单单,却又与众不同。

    其实这件衣服是苏妈妈直接在厂家拿的货,如果在商场的话就要一两千,而她是七百拿的。若锦不想多与她们周旋,只简单地说是在国外买的。不管左小然她们怎么想,若锦三人先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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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过完年时,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应傲的父母终于离了婚。

    其实说是离婚,也只是口头上说清楚罢了。要说离婚证书。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办好。怎么会这样呢?其实若锦对于这件事也是清楚的,因为前世苏妈妈就对她说过。

    当时,应傲的父亲应国强的生意遇到了危机,自己被抓进了局子里。他倒是硬气,挺着没交代任何话,还想办法让人透了消息回去,让妻子和自己假离婚,以保护财产。说是假离婚,其实手续什么的都是正常办理。这个“假”,只是两人对彼此的信任罢了。然而前世,在多年以后。这张离婚证却成了应傲妈妈说不出的痛苦。在发现应国强的私生子时,她甚至都无法以妻子的名义说些什么。甚至应国强的父亲去世时,他竟带了外房过去参加丧礼,而应傲妈妈也只能把自己气得头昏脑胀。

    这一次,却是应傲怂恿母亲离婚的。他听若锦的话。上着好高中,成绩优异,又帮若锦做事,有了底气,也就不想再委屈自己的母亲。从小,他的母亲就会教他们姐弟。父亲回来时就要跟他要钱,省得便宜了外面的女人。他知道自己母亲手里还是存着不少钱的,那时候应国强还很大手笔。给起钱来很爽快。那么,何不让母亲跟他长住上海?反正这个父亲,他不再抱有希望。正好这次又被母亲发现了他养在外面的小四,那么,就离彻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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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此同时。姬洛凌一家三口则是在京城,姬家祖宅里。

    老爷子看着多年在南方的小儿子。以及越来越优秀的小孙子,感慨万千。

    姬静哲是他的老来子,他们老俩口对他的宠爱不言而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与他的两个哥哥不同。他们都是那个年代里最普通的名字,大哥名振东,从政,二哥名振华,从军。有他护航,两人又都优秀,因此还算顺利。只有这个小儿子,从小就特立独行。虽说也不是不听话爱犟嘴什么的,但就是太乖巧安静了,以至于后来突然坚决地要去南方从商时,狠狠打击了他们夫妻一回。

    后来带回了比他小近十岁的南方媳妇儿,老俩口也没话说,还能怎么,儿子高兴就好。如今这小孙子,也是像极了他爸,不声不响的,却是个有主意的。叹口气,哎,能怎么办!反正,他们也不稀罕自己这头的人脉。再说,小儿子与两个哥哥向来相处得不错,自己百年后,也可以安心。

    这年就这样,顺顺当当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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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上海的若锦,又开始抓紧时间设计制作一批珠宝首饰。她还有一个小心思——上次姬洛凌送她翡翠,她还没还礼呢。她也想送一样能够一直跟着他的,珍贵的东西。想来想去,男生的话,合适的,最贵重的,当属蓝宝石了。可是男生带挂有链坠的项链,不像那么回事啊,太娘了!手链,若锦也不赞同。最后,她决定还是做戒指吧。现在不能戴,那就穿在铂金或者皮质链子上当链坠戴着,好歹比普通的坠子阳刚一点……

    在珠宝行业,戒指的销售量是占了五到六成的。很简单的道理——人只有一个脖子,两只耳朵,一次也只能戴一朵胸针,却有十根手指。在时尚行业越来越红火的现在,戴在每一根手指都有不同的说法。

    取出描图皮纸,a4白纸,工程铅笔和大小三角尺,若锦将脑中的构想画成三视图,再三检视后终于定稿。接下来就是要交到深圳与她们合作的工厂,请师父镶嵌。其实若锦自己也可以做,但一来没有机器,二来她也不算是多有经验,她可不想把一颗不可多得的蓝宝石糟蹋了。

 第四十九章 公开课

    ps:

    大家,我终于又码出来一章了!抱歉晚啦,莫总是存不住稿子,写多了一冲动就会一下子都发上来啊~~嘿嘿~~求各种票票~~

    开学之后,陈数首先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姬洛凌在上次澳门之行中获得优异成绩,将要在三月中旬参加国家奥数集训队为期两周的集训,并于七月初赴雅典参加第45届国际奥数竞赛。

    若锦早将这竞赛的事忘了,此时听说,不免惊讶,同时为他高兴。只是,这也意味着,他将会变得更加忙碌。

    至于本学期大部分同学的任务,仍是好好学习,偶尔有些课余活动的惊喜——比如,x中三年一届的艺术节又将在早春时光中来临。

    姬洛凌倒是没什么压力,只是老师们都尤为重视,每天都会询问他。再淡定的男生都要毛了,因此他每天上完课也不去篮球场活动了,只拉着若锦跑阶梯教室自习。其实他这程度,再加上x中的实力,早就可以保送任何大学了。数理化对他而言,是很有趣的消遣,却不是足以让他付出所有的东西。至于再往后,他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是,他想要陪着若锦,做两人都喜欢的事。他想得明白,因此不会被眼前的忙碌迷惑。现在准备国际竞赛也只是觉得,既然有这个机会就还是尽力而为吧,反正也并没有花去太多时间。

    艾迪的生日是在假期里,因此若锦打算送她一条紫水晶项链,水滴形的宝石紫得十分诱人,在水晶中也算是极品了。

    见到她的时候,她的脸色有些忧虑。若锦忙问她怎么了。她看了看若锦,有些悲戚道:“晓凯,他离家出走了。”若锦暗自一惊——自己竟将这件事忘了!

    秦晓凯是艾迪初中时的同班同学。他的成绩不算好。人却很善良可爱。他的家里很有钱,只是父母却都过于忙碌了,甚至忽略了他。艾迪与他也不知是哪一次互相开了句玩笑,从此发现两人竟挺谈得来,于是成了比较有话聊的朋友。

    对于艾迪而言,其实他更像一个弟弟,她可以开心地同他说着她平时不会与别人说的话。她一贯成熟冷淡,但他却仿佛一条通往无忧童年的渠道,让她没有负担地说着些孩子气的话。她对他说着些没有深度的话题,听他说着些傻气的乐事。或者无解的忧愁。

    她单纯把他当作一个虽也有阴暗面,却总是快乐居多的弟弟。但他却不知何时开始,对她有了一种孺慕之情。她是他可以依靠的人。而在他孩子般单纯的心中,这就是爱。

    他给她写了情书,里面洋洋洒洒地记录着他们之间快乐的对话。他约她去家乡的江边散步聊天,他们在那里无言对立,良久过后路旁经过一个有着露阴癖的大叔。把艾迪惊了一跳。无厘头的会面最终没有结果,而他绝望地感觉到她的拒绝。

    开学后几天,艾迪就接到他的电话。他声音低沉,不再是她熟悉的阳光开朗。他说,我离家出走了。他说,要独自赚到钱才回去。男孩子决绝地信念。谁也无法强求他放弃。只有等他自己领悟,自己成熟。

    她悄悄给他汇了几千块钱,于是若锦这几日一直负责她的三餐。前世这段日子。她们也是这样。那时候若锦心中也有着不被父母理解的苦闷,只是至少不用给什么傻孩子汇一笔对高中生来说的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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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后,大家听傅敏说,下周他有一次语文公开课,他打算放在阶梯教室。一班二班合上,希望大家趁这几日写一写自己喜欢的题材。不限体裁,到时候他会挑出几篇来请同学上台讲。

    到了那天,来听公开课的人真不少。学校的一些领导,准备应聘x中老师的x中所属大学的应届毕业生,附近其他中学的老师,甚至还有x中初中部的语文老师,乌泱泱一堆人。

    若锦艾迪和于飞她们坐在一起,等着傅敏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表演——前世与今生,他的课都是大家所激赏的,因为他敢于说些别的老师不敢说的事实,因为他真正的为学生着想,更因为他说的总是精彩。

    一开堂,傅敏首先沉稳地来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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