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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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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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得往叶公馆跑一趟。

我一直没上过叶家,如今叶太太过世,一切在阴暗面的人都可以见光,我想叶成秋亦不会介意。

叶公馆坐落在本市最华贵的地段,虽说在山上,步行十分钟也就到闹市了。

我这个人最爱扫兴。如果有顾客搬到人迹不到的幽静地带,我便悲观兼现实地问:“谁买菜?”佣人才不肯去,女主人只得自己开车下山去买,如果是上班的太太,那更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是叶公馆这样的人家。

叶府没有装修。宽大的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两组沙发没有朝代,永不落伍,套着浆熨得笔挺的捆蓝边白色布套子。

女佣人守规矩,放下茶杯立刻退出,不比咱家阿一,老爱同客人攀交情。

这些大概都是叶太太的功劳,女主人虽然不在了,仍然看得出她的心思气派。

叶成秋出来见我,他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我放下心,我怕他讨厌我。

“之俊,你怎么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

“你坐你坐。”

“多日没见你。”

“有多久?”他一怔。

“十多天。”

“这么久了?”他愕然。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母亲的忧虑被证实了,叶成秋的确有心与我们生分。

  第7章

“母亲生你气。”我也不必瞒他。

他微笑,“她那小姐脾气数十年如一日。”

我说:“你要节哀顺变。”

他不回答,过一会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痛苦过|奇…_…书^_^网|,这数年来我一直有心理准备,没想到事情发生之后仍然支架无力。记忆中只有接获葛芬婚讯的那次有这么重打击,我哭了一整夜,那年我二十一岁。”

我大胆地说:“现在你们之间没有障碍了。”

“有,有三十多年悠悠岁月。”他很认真地答。

我的心沉下去,我知道母亲无望了。

叶成秋不会向母亲求婚,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只能维持旧貌。

反正我又不是为自己说话,不妨说得一清二楚。

“有没有续弦的打算?”

“现在哪里会想到这个。”

这就再明白没有了。

他一直以得不到母亲为憾事,那只是三十五年前的葛芬,与今日的她无关。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他已经为一个旧相识做了那么多。

我只得说:“我们少不了你,叶伯伯。”

“我心情平定下来就来看你们。”他说。

我还能坐下去吗,只得告辞。

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果然,自叶成秋嘴巴亲口说出,他对我母亲,不会有进一步表示。

母亲以后的日子可尴尬了。没想到吧,一个上了五十岁的女人,还有“以后的日子”,你现在总明白,为什么曹操要无可奈何地说:去日苦多。

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我对世球,无形中又冷淡三分。

他同我说:再次上去开会的时候,他会带我去看他祖父的家。

我冷冷地损他:“有什么好看,那种银行宿舍,一座木楼梯,上去十多户人家,木地板缝子足足半厘米宽,楼上楼下说句话都听得见,楼上孩子洗澡泼水,楼下就落雨一样。”

世球微微一怔,“你倒是知道得很详尽。”

“我当然知道,”我体内父系遗传因子发作,继续讲下去,“你们家的马桶就放在亭子间,你父亲就睡在马桶旁边。

我狠狠说:“不过是你父亲告诉我母亲的,并不是什么谣传。”

到这个时候,世球性格上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介意就是不介意,反正他又没住过亭子间,那是他祖上三代的事,他一于当逸事听。

他居然问:“还有呢?”

我心中气叶成秋,一不做二不休,“你们叶家穷得要命,唯一吃西瓜的那次是因为果贩不小心,把瓜摔到地下裂开,不得不平卖,于是令祖母秤了回家,让令尊令伯令叔大快朵颐。”

“真的?”

“当然,令祖的家训是‘白饭细嚼,其味无穷’,令尊常说,他并不希企吃到罗宋汤,只要有罗宋面包已经够了。还有,也不指望有排骨吃,有排骨汤淘饭已经够了。”

世球默然。

我知道自己过分,但正如父亲所说,他们不过是暴发户,为什么不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出身。

“这么苦?”

“就是这么苦,要不是你外公的缘故,叶世球先生,你自己想去。”

他摸摸下巴,“之俊,你熟叶家,比我还多。”

我哼一声,“那是你家微时的故事,发迹之后,谁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之俊,今天你生气,你生谁的气?”聪明的他终于发觉了。

我不响。

“那么带我去看你祖父家的屋子。”

“我祖父的住宅已收为公用。”

“那么你外公的家。”

“有什么好看?好汉不提当年勇,没落了就是没落了,迁移到南方后,一切从头开始。你别乐,叫你此刻移民往北美洲,带着再多的资金,也得看那边有没有机会,环境允不允许你,弄得不好,成箱的富格林也会坐食山崩,同我父亲一样。”

“之俊,谁得罪了你?你心恨谁?我帮你出气。”他完全知道毛病在什么地方。

我气什么?我心灰意冷,我母亲的事轮不到我气,女儿的事亦轮不到我气,我自己的事还似一堆乱草,我能做什么?

我问:“几时开会?”

“下个月七号。”

“届时会不会略见凉快?”

“开玩笑,不到九月不会有风,九月还有秋老虎。”

我摇摇头,伸手收拾文件。

“对了,你知不知道?”

没头没脑,我该知道什么?

“关于陶陶?”他试探性地问。

我“霍”地转身,“陶陶怎样?”警惕地竖起一条眉。

“陶陶找我提名她竞选香江小姐。”

我睁大眼睛,耳朵嗡嗡响,呆若木鸡,一定是,我一定是听错了。

他妈的,我的耳朵有毛病。

后悔生下陶陶的日子终于来临。我储蓄半辈子就是为了她将来升学的费用,但是她偏偏不喜读书,出尽百宝来出洋相,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之俊,你不反对吧,小女孩就是爱玩,别像是受了大刺激好不好?喂,不会这样严重吧?”

“你已答应她?”

“我见没什么大不了,便签名担保。”

我厉声问:“你没有想过,一个十七岁女孩子的名字同一个老牌花花公子联紧在一起之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他也不悦,“不,我没有想过,之俊,我认为你太过虑,也许一般人的联想力没有你丰富。”

“表格已经交进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问陶陶?”

我双眼发红,“因为她什么都不告诉我。”

“那是因为你什么都反对。”

“可是为什么她专门做我反对的事?”

“她并没有作奸犯科,她所做的事,并无异于一般少女所做的事。”

“我不理她,我发誓我从这一刻开始放弃她。”

“这是什么话?”

我拉开房门。

“之俊,”世球推上房门,“听我说。”

“我的家事不要你理。”

“你今日是吃了炸药还是恁地,刚才还发脾气使小性子,一下子又摆出严母款,你身份太多,几重性格,当心弄得不好,精神崩溃。”

这一日不会远了。

我问他:“我该怎么办?”

“陶陶是应当先与你商量的。”

“不用了,她早已长大。”我木着面孔说。

“不要担心,这里头并没有黑幕。尽管落选的小姐都说她们没当选是不肯献身的缘故,这并不是真的。”

我呆呆地坐着。长了翅膀的小鸟终归要飞走,我再不放心也只好故作大方。

“之俊,你太难相处,这样的脾气若不改,不能怪她同你没法沟通,像她那个年纪的孩子,自尊心最强,自卑感最重,心灵特别脆弱。”

我呆呆地看着窗外。他倒是真了解陶陶。

“随她去吧,小孩子玩玩,有何不可?不一定选得上,市面上标致玲珑的女孩儿有很多。”

对。他叶世球应当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每个月都有市场调查报告。

“有事包在我身上。”他拍胸口。

我哼一声,“豺狼做羔羊的保证人,哈哈哈,笑死我。”

“我像只狼吗?”世球泄气,“凭良心,之俊,我是狼吗?”他扳住我肩膀,看到我眼睛里去。

我有一丝内疚。说真的,他并不是。

“之俊,做人要讲良心,我对你,一丝亵渎都没有。”他沮丧地说,“你这样为难我,是因为我对你好。”

“世球,”我过意不去。

“算了。”他解嘲地说,“之俊,你也够累的,能够给你出气,我视作一种殊荣,你不见得会对每一个人这么放肆大胆,我们到底是世交。”

“世球,你的气量真大。”

“男人要有个男人的样子。”世球笑。

世风日下,打女人的男人、骂女人的男人、作弄女人的男人,都还自称男人,还要看不起女人。

我抬起头来说:“好吧,你做陶陶的担保吧。”

他眼睛闪过欢愉,“谢谢你,之俊。”

“你还谢我?”

“我终于取得你的信任。”

人就是这么怪,他做着耗资上亿的生意,没有人不信他,没有人看不起他,偏偏他就是重视我对他的看法。

“之俊,我们去吃饭。”

“我要去看我父亲。”

“或许我可以在楼下等你,你不会与他一谈就三小时吧。”

“他对姓叶的人,很没有好感。”

“我听说过。”

“我自己到约定的地方去好了。”

“我坚持要接你。”

“世球,我不介意,我不是公主。”

“但是,每一个同我约会的女子,都是公主。”他温柔地说。

这个人真有他浪漫之处。

我心内悲怆,但太迟了,我已习惯蓬头垢面地为生活奔波,目光呆滞,心灵麻木,并不再向往做灰姑娘式的贵妇。装什么蒜,粉擦得再厚,姿态再摆得娇柔,骨子里也还是劳动妇女,不如直爽磊落,利人利己。

父亲见到我,很是欢喜,如转性一般,急急与我说话。

“快中秋了吧,”他说,“我想吃月饼。”

我还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事,原来是为了零食。

我说:“我同你去买苏州白莲蓉。”

“不不,”他连忙摆手,“吃得发闷。”

“那么火腿月饼。”

“我咬不动那个,不如买盒双黄莲蓉。”

什么,我不置信,父亲一向最恨广东月饼,扬言一辈子没见过那么滑稽兼夹奇异的饼食:试想想,咸鸭蛋黄夹在甜的莲蓉里吃,他一直说看着都倒胃口,居然还卖老价钱。

到今日他忽然有意与广东人同化,二十年已经过去,在这块广东人的地方也住了四分之一世纪。

“之俊,”他同我说,“你最近瘦很多。”

“我一向这样子。”

继母过来凑兴,“现在是流行瘦,所以之俊看上去年轻。”

“月饼一上市我就带过来,哈密瓜也有了,文丹多汁,生梨也壮。”

没说几句话,父亲就觉疲倦,心灵像是已进入另一空间,微瞌着双眼。他花斑的头发欠缺打理,看上去分外苍老。

我知趣地告辞。

继母送我出来,“他仍说腰子痛。”

“那么记得同医生说。”我叮嘱。

她怪心痛,“医药费像水般淌出去。”

我不说什么,过半晌问:“为什么灯火这么暗?”在走廊里看继母的脸,有点浮肿,面目模糊,好像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也不知如何因父亲的缘故,与她打起交道来。

“我把灯泡给换了。”

“为什么?”

“100火换60火,省些。”她仿佛不好意思。

“唉呀,哪里到这种地步了。”

“你不知道,最近你爹怕黑,灯火彻夜不熄。”

我不禁又坐下来,与她四目交投,黯然无言。

她轻轻说:“他也对我好过。”

像无线电广播剧中女角的独白。我小时候从未想过上一代也会有这么多恩怨,我原以为只有最时髦的年轻人才配有感情纠纷。

“……也教我讲普通话及沪语,不准我学母亲穿唐装衫裤,叫我别把头发用橡筋束起。当时我在出入口行做书记,不是没有人追求的,但……”

继母声音越来越绝望。

这次我第一次得知她与我父亲结识的过程。

沉默了许久,我问:“弟弟呢?”

“去看球赛。”她叹口气,“都不肯呆在家里。”

我轻轻说:“功课还好吧。”

“父亲不逼着问他们功课,反而有进步。”

弟弟向我诉过苦,父亲对此刻的数理化一知半解,却爱考问他们,他的英文带浓厚的上海口音,他们却带粤音,争个不休。

“你真瘦,之俊,自己的身体要当心,你妈也不煮给你吃。”

我哑然失笑,“我也是人的母亲,我也并没有煮给人吃。”

她踌躇半晌,忽然问:“你爹,还会好吗?”

我很震惊,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里。

又过很久,但觉灯光更加昏暗,人更加凄惨,我急于逃避,正式告辞。

跄然逃下楼来,看见世球的笑脸,颇如获得定心丸。心中嚷:叶世球,这一刹那,如果你向我求婚,我会答应,我会答应。

他一打开车门,我就改变主意。他要的是不同风格的玩伴,我要的只不过是休息,跟结婚有什么关系?哑然失笑。

他说:“之俊,你怎么了,忽而悲,忽而喜,七情上面,可惜是一出哑剧。”

我白他一眼。

同他吃饭,不换衣裳是不行的。

我为他套上崭新白细麻纱旗袍。

换罢衣裳出来,他递给我一瓶香水。

我一看,惊奇,“狄奥拉玛。”

“是。”他似做对了事的孩子,骄傲高兴。

“不是已经卖断市不再出产?”我有三分欢喜,“你什么地方找来,又怎么知道我喜欢这味道?”

“山人自有妙计。”

“陶陶告诉你的。”

“嘘,说穿没味道。”

我无奈地坐下来,坦白地问:“世球,你真在追求我?”

他又模棱两可,不予作答。

“我知道,你只是想我领略你的追求术。”

他抱着膝头看着我,笑脸盈盈。

同他父亲跟我母亲一样,做长期朋友,莫谈婚姻。

我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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