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胭脂-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知道,你只是想我领略你的追求术。”

他抱着膝头看着我,笑脸盈盈。

同他父亲跟我母亲一样,做长期朋友,莫谈婚姻。

我叹息一声,“吃饭去吧。”

在馆子里也不太平,数帮人过来同他打招呼,有两个金头发的洋妇,酥胸半露,老把身体往他膀子上挤,对我视若无睹——“罗伦斯,找我,罗伦斯,找我呀。”媚眼一五一十,蓝色玻璃眼珠子转得几乎没脱眶而出,我以为只有台湾女人在钓金龟时才有此表情,原来世界大同。

我自顾自据案大嚼,管你哩。

洋的走了来中的,一般地袒胸露臂,肌肉松弛,头发半遮着面孔,企图改善面型,挂满一身水钻首饰,走起路来如铜匠担子,“好吗?罗伦斯。”半带意外,其实她早三十分钟就看到他,特地补了粉才过来的。

他把她们都送走,坐下来,对我吐吐舌头。

我正自己对着餐牌叫甜品。

“之俊,露些女人味道出来。”

“你放尊重点。”

“恼怒了,是否妒忌?”他大喜过望。

“算了吧,来,选甜品。”

他露出非常失望的神色。

我忍不住笑出来。

这便是叶世球,他喜欢这种游戏,唉。

百忙中我抽空与陶陶相处了一天,因没有功课压迫,她丰满了,大腿比以前更圆润,穿条皱纹的牛仔短裤,一件白衬衫,一双球鞋,背只网球袋,全是廉价货,全副装备在两百元以下,全是本市制造的土产,但穿在她身上,看上去就是舒服畅意。

看见她,气消掉一半。

她用手臂圈住我,叽叽呱呱,一路说个不停,跟我讲,如果竞选不成功,她选择升学,念一门普通的科目。

陶陶同我一样,没有宏愿。

我问她同许导演进展如何。

她答:“他太忙,老担心票房,缺乏幽默感,说话艺术腔,有一大半我听不懂,又爱逼我学习,真吃不消。”

我忽然想念这个文艺青年,人家到底是知识分子,迂腐是另外一件事。陶陶下一任男友,真不知是何德行。

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陶陶奇道:“不是要我念书?怎么又说到结婚。”

“有打算是好的。”

“我不知道,我没想过,太远了。结不结都没有问题,”她笑,“我想多认识朋友,多体会人生。”

她眯着的双眼像只小猫。

接着同我说,她又接拍两个广告,“外婆与我一齐去签合同,外婆说没问题,外婆说:博士硕士要多少有多少,可是漂亮的女孩子并不很多,埋没了可惜。”

她曾是美女,寂寞一生,下意识想外孙女儿替她出净闷气。

“初赛是什么时候?”我无奈地问。

“下个月七号。”

“我要到上头去工作,不能看你。”

“外婆会陪我。”她安慰我。

我并不很想看,看她的人已经够多,出来这大半天,无论在路上,在店铺,在茶座,都有异性转过头来张望,面对面迎上同性,那更不得了,几乎从顶至踵,连她一条毫毛都不放过,细细端详,不知要从她身上剔出什么错来。

这种注目礼,使我浑身不自然,但陶陶却不觉什么,浑不介意,难道她真是明星材料。

“万一当选,会怎么样?”我问。

“机会很微,听说今年的女孩子水准很高,届时再说。”

“事事自己当心。”我说。

“你放心,妈妈。”

“别太去烦叶世球,到底是外人。”

“罗伦斯并不介意,看得出他是热心人。”

我微笑,对女人,无论是十六或六十岁,叶世球永远有他的风度,那还用说。

接着陶陶就忙起来,她被选入围,日日要随大队操练,学化妆走路穿衣服,问我借去大旅行袋,天天扑来扑去。

她外婆陪她瞎起劲不止,连阿一都趁热闹,熬了滋补的汤等陶陶去喝。

我感叹,这样的精力用在恰当的方向,国家就强了。

她们都嫌我,巴不得我被贬沧州,有那么远去得那么远,少在她们头上泼冷水。

听见我要再出发北上,乐得喜不自禁,全部兴奋不已。

这就是有工作的好处了,我自嘲,没人需要我?工作需要我。

这次天气比上次更坏,大雨倾盆,粗如牛筋,白花花地倒下来,不到两天,有一半人患上感冒,苦不堪言。

我当然首当其冲,头上像灌着铅,鼻塞,喉咙沙哑,影响体力,不过还得撑着做。她们教我吸薄荷提神。

不过这一次大家熟络,更似兄弟姐妹,办起事来,效果特佳。

一日下午,世球对我说:“之俊,趁空档我与你出去溜达。”

“我想睡一觉,眼睛涩,胸口闷。”

“真没出息,伤风而已,哼哼唧唧,鼓一口气,我带你到一个好地方,保你认为值得。”

人到中年,除非天赋异禀,往往心灵虽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力不从心。说什么年纪不重要,心情轻松就可以等等,都是假话;根本上我已认为任何新刺激都不再比得上充分舒畅的睡眠。

“我不去。”

“一定要去。”他不放过我,“这是命令,我已租好车子,来回两小时便可。”

“我不信你敢开除我。”

“别挑战我!”他恼怒。

我只得跟他上车。

世球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辆吉普,一路开离市区,往郊外驶去。

开头尚见到脚踏车群,后来人迹渐稀,我昏昏欲睡,一路上唉声叹气,到后来不禁起了疑心。

“去哪儿?”我问。

他狞笑,“带你这只懒猪去卖。”

我不在乎,卖得出去是我的荣幸,什么年纪了。不过嘴里没说出来,以免有烂达达之感。

我擤鼻涕。

道路开始泥泞,但路边两侧都植有大树,树左旁是一片大湖,水光潋滟,吸引我目光。

“是往地盘?”我问。

“再过二十分钟就到。”

哗,还要二十分钟,我背脊骨如要折断,这个玩笑开得不小。

世球递一只行军的水壶给我,我旋开盖子喝一口,意外地发现是庇利埃矿泉水,心情便轻松起来。

我笑说:“我,珍,你,泰山。”

他转头看我,“这不是蛮荒,别拿自己的地方来闹玩笑。”

他脸容罕见的严肃,与平日大不一样,我噤声。

车子停在一组村屋前,下车的时候,我几乎举不起双腿。

雨停了,但隆隆雷声自远处转来,随时会再下雨。

世球与迎出来的当地人交谈一阵,然后过来叫我随他上山。

山!

我仰头看着那行近千级的石楼梯发呆。

世球握我的手拉我上去。我咬咬牙,迈上第一级。

头十分钟我几乎没昏厥,气喘如牛,肺像是要炸开来,双膝发软。

世球容忍地等我回过气来。

我心中咕哝,要卖,总也有近一点的人口市场,何苦折磨我。

说也奇怪,继续下来的十分钟,走顺了气,慢慢地,一步一步向上,反而觉得神清气朗,鼻子通顺,头也没有那么重,出了一身汗后,脚步也开始轻。

世球一直拉着我的手,他停下来,向前一指,“看。”

我抬头。

在我们面前,是座典型的中国古代建筑物,占地甚广,隐隐的亭台楼阁向后伸展,不知有多少进,都遮在百年大树之中,无数鸟鸣与清新空气使我觉得恍如进入仙境,但毕竟红墙绿瓦都旧了,且有三分剥落,细细观察之下,木梁也蛀蚀得很厉害。

我坐下擦汗。

世球兴奋地问:“如何?”

“这是什么地方?”我所知的,不外是祈年殿及太和殿。

世球温和地答:“你这个知识贫乏的小女人。”

我只得苦笑:“请赐教。”

“这是鼎鼎大名的佛香阁,清康熙四十二年建成,至今有一百八十年的历史。”

我并没有感动,数百年对我们来说,算什么一回事。

他带我来这里干什么,难道这是华之杰另一项工程?

“有关方面跟我接触,他们请我们复修这座佛香阁。”

我缓缓站起来,意外得张大嘴。

他?这个锦衣美食的大都会花花公子,竟会动起为大众服务的念头来?

他说:“来,之俊,我带你去参观,这曾是帝王公侯避暑的别墅。”

我忘记疲劳,身不由主地随他进入大门,且有工作人员来带引。

来到殿中央,抬头只看见使人眼花缭乱的藻井及斗拱,层层叠叠,瑰丽万分,我感染到世球的兴奋,真的,一百八十多年,还这么堂皇壮丽。

世球一路为我解引,“向上看,依次序我们经过的是随梁枋、五架梁、上金枋,左边是穿插枋、抱头梁,过去是角背,脊爪柱,尖顶上是扶脊木与脊垫板。”

我仰头看得脖子酸软。

工作人员甲笑着说出我心中话:“没想到叶先生对古代建筑这么熟悉。”

世球永远忘不了向女性炫耀,他用手托住正梁,一一指出,“这是额枋,那是雀替,上面是坐斗,那三个分别是正心瓜拱、正心万拱及外泄厢拱,由柱础到拱垫板,起码有三十个以上的斗拱组合。”

听得我头晕眼花,也亏他记性这么好。看得出是真正热爱古代建筑艺术的。

工作人员乙说:“内室的悬臂梁已经蛀通,毁坏情形严重。”

甲又说:“听说叶先生在大学里做过一篇报告,是有关雀替的演变。”

世球答:“是。”

我又被印象骗了。

世球轻声对我说:“在交角的地方,雀替是不可缺少之物,由于所在的位置不同,就产生不同的要求,结果就出现各种形式风格的雀替,真要研究,可写本论文。”

“啊。”我朝他眨眨眼。

走到一列雕花的落地长窗门之前,我赞叹手工花式之巧妙,世球两手绕在背后,不肯再说,他气我适才挤眉弄眼。

幸亏员工甲向他说:“这一排四抹格扇也残旧了,尤其是花心部分,有数种图案特别容易破:三交灯球、六碗菱花及球文菱花都叫人伤脑筋。”

我们一直走至户外,他们继续讨论屋顶上的整套垂兽,世球真是滚瓜烂熟,什么仙人在前,一龙两凤三狮子四海马五天马六神鱼七狻猊,以至三角顶角上的惹草及悬鱼图案。

世球完全熟行,与他对付女人一样游刃有余。

本事他不是没有的,我一向知道,没想到他肯在这方面用功。

在回程中我真正筋疲力尽,在吉普车上,裹着张毯子就睡着了。

大雨溅在车顶上哗烈巴拉如下了场雹子,我惊醒,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隔很久,他问:“你不相信我的诚意?”

我答:“总得有人留下来,没想到会是你。”

“你肯不肯陪我回来,住上一年半载,与我一起进行这项工程?”世球说。

我沉默。

“怕吃苦?”

“不是。”

“怕我修完佛香阁再去修圆明三园?”他的幽默感又回来。

“也不是。”

“之俊,迟疑会害你一生。”

我不语。

“是否需要更大的保障?”

我笑一笑。

“我不会亏待你,之俊,你是艺术家,长期为生活委屈对你来说是很痛苦的事,你所希企的白色屋子,我可以替你办到。我知道什么地方有毕加索设计的背椅,以及五十年代法式狄可艺术的写字台。”

然后我就变成第二个关太太,他榜上第一百零三位女朋友。

我说:“太累了,这么疲倦,不适宜做决定。”

“女人都向往婚姻。”

“世球,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我逃进酒店房间。

第二天肌肉过度疲劳,连穿衣服都有困难,昨天运动过度,萎缩的四肢不胜负荷,今日酸痛大作,脸色惨绿,无论扑多少胭脂,一下子被皮肤吸收,依然故我,一片灰黯。

我不禁澹然地笑,不久之前,还年轻的时候,三天只睡两次也绰绰有余,如今只去行行山,便有这样的后果。

结构工程师在走廊看见我,吓一跳,“之俊,你眼睛都肿了,怎么搞的。”

“累呀。”我微弱地诉苦。

“更累的日子要跟着来,”她拍我肩膀,“真的开工,咱们就得打扮得像女兵。”

我赔笑。

在电梯中巧遇世球,他看我一眼,低声问:“一整夜没睡?”

我不去理他。

工程师仿佛什么都知道,会心微笑。这早晚大概谁都晓得了,就是不明白怎么叶世球会得看上如此阿姆。

会议完毕,我照例被香烟薰得七荤八素,幸亏一切顺利,增加三分精神,否则晕倒都有份。

助手在张罗代用券,一下不肯憩下来,非得出去逛市场买东西,世球取出最新的旅行支票给她们,换回欢呼之声。

他同我说:“你还是回房休息吧。”

瞧,尚未得手就要冷落我。

雨仍然没停,却丝毫没有秋意,街道上挤满穿玻璃塑胶雨衣的骑脚踏车者,按着铃,丁零零,丁零零。

小时候我也有部三轮车,后来叶伯伯花一块半替我买来一只英雄牌按铃,装在扶手上,非常神气,光亮的金属面可以照得见脸蛋,略如哈哈镜,但不失清晰。

一晃眼就老了。

“之俊。”

我没有回头,“你没有同她们出去?”

“去哪里?”

我回头,一看,却是叶成秋。

再有芥蒂也禁不住意外地叫出来,“叶伯伯,你也来了。”

“你把我当谁?”他问。

“当世球呀,你们的声音好像。”

“你没有跟他们出去玩?”

“他们去哪里?”

“去豫园。”

我问:“你怎么赶了来?”

“来签几张合同。”他说,“之俊,你脸色很坏。”每个人都看出来。

知子莫若父的样子,他玩笑地说:“他没有骚扰你吧?”

我笑,“这边女将如云,轮不着我。”

“你不给他机会而已。”

我把题目岔开去,“你是几时到的?”

“十分钟之前。”

“不休息?”

“身子还不至于那么衰退。来,带你去观光。”

“什么地方?”我好奇。

“我带你去看我的老家。”

我倒是愿意看看是否如传说中般窝囊。

一出酒店大门,叶伯怕那部惯用的黑色轿车驶过来。

咦,噫,有钱好办事。

他对我说:“我的老家,在以前的邢家宅路。”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同我说康道蒂大道、仙打诺惹路,甚至邦街,我都还熟一些。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