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陆子初上车时,又想起一事:“对了,还有花,阿笙喜欢向日葵,一起送回去。”
“好。”若是往常,陈煜绝对会觉得老板这种举动倒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打趣也说不定,但今天……
饭店一侧光线偏暗,在一辆汽车旁,有一位衣着时尚的女人,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看样子似是醉酒了。
陈煜终是迟疑道:“陆先生,您看那个人是不是楚小姐?”说着,手朝那边指了过去。
那个所谓的楚小姐,无非是楚楚了。
倒真的像是喝醉了,有男人趁她酒醉,正对她上下其手。
陈煜这边还在看,陆子初却已移开了眸子:“不用理会。”言罢,人已上车。
对于陆子初的反应,陈煜其实有些发愣,楚楚确实毛病很多,但毕竟相识一场……
“走不走?”陆子初声音开始不耐烦了。
有男人朝楚楚脸上亲去,楚楚伸手去推,但怎奈是没有任何力气的……陈煜叹了一口气,绕过车头,打开车门上了车。
系安全带的时候,从车镜里看到楚楚正被那两个男人带向一旁的私家车,忍不住又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陆子初是不是被他的叹气声扰烦了,丢了一句话过来:“你去把她带过来。”
……
后来,陈煜本人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发善心了,楚楚自打上车见到陆子初,就跟八百年没开过荤腥,直往陆子初身上靠;仗着酒醉,言词多少有些肆无忌惮,哭的更是梨花带雨。
——我喜欢你那么多年,你但凡多看我一眼,就会发现我比顾笙不知要好多少倍。
——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为了能够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我有多努力。
——子初,陆子初,你看看我,你看看我啊!我长得没有顾笙漂亮吗?还是身材没她好,她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陈煜起先也没在意楚楚的话,只当是女人发酒疯了,直到陆子初在后座咬牙唤了一声“自重”,陈煜这才朝后座望去。
这一看不打紧,楚楚竟扯开了自己胸前衣服,虽说没有露点,但白皙的胸露出来却是真的。这还不算什么,她一把拉住陆子初的手就要往她身上摸:“你摸摸看,她不就是能在床上满足你吗?我也可以。”
陈煜直觉某人踢到了铁板,果然……
陆子初火大的抽出手:“信不信我把你踢出去?”
楚楚被他这么一吼,脑子多少清醒了一些,但很快就被羞愧和痛苦覆盖,醉酒脑子不听使唤,话语完全不经大脑。
她抱着陆子初的手臂,任陆子初怎么挣脱就是不放,脸庞贴着他肩膀哭的嘤嘤凄凄。
“一个残花败柳,有什么好的?你别骗自己了,你能保留着她的初~夜印记,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你骨子里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你忍受不了丝毫瑕疵,你每天晚上和她睡在一起的时候,难道真的可以忘记她曾躺在韩愈的身下……”
“闭嘴,我让你闭嘴。”
来自陆子初阴嗖嗖的声音,陈煜手指一颤,生怕老板会在盛怒下把手指放在楚楚的脖子上。
反倒是楚楚,若不是醉酒,哪敢这么胆大包天,这世上能惹怒老板的人不多,楚楚当属一个。
似是激起陆子初的怒气,让楚楚很得意,仿佛证实了自己刚才的话,楚楚再出口语气轻快了许多:“你生气了,你嫉妒了,你还说你不在乎,啊——”
伴随着楚楚一声尖叫,陈煜还没看清楚后座发生了什么事,就听老板声线阴戾,只差没有吼出声了。
“停车——”
陈煜吓得赶紧找位置刹车,车还没停稳,只听后车门啪嗒一声开了锁,陆子初一脚踹过去,车门大开的同时,他已抓着楚楚的长发,把她直接拖了出去。
陈煜赶紧下车,谁能想到,一向冷静自持的陆子初,有朝一日会对一个女子这般暴戾?他手劲大,楚楚被他扯着头发,疼的眼泪直流,但更疼的是后面……
陆子初把楚楚拖出车门后,楚楚几乎是在瞬间就栽倒在了地面上,周围是车来车往的大街,寒风吹在陆子初的身上。这次不仅仅是陈煜了,就连楚楚本人也注意到了,陆子初那么容颜惊艳的人,此刻浑身却透着浓浓的煞气。
这样的人,怎么看都像是一只在暗夜里撕扯猎物的凶狼,人见人怕,怎么会有人觉得他是心怀温情的良人呢?
但他毕竟是陆子初,在短暂怒火中烧后,终究还是平复了怒气,话语冷,但至少不再戾气尽现,或许在他看来,区区一个楚楚,还不足以让他大动肝火。
“这种天气倒是很适合醒酒。”陆子初原本要转身上车的,横竖也没那个绅士风度把车让给她,却在转身时止步,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几张人民币,蹲下身体的时候,把钱塞在了楚楚胸口:“拿去坐车吧!不用还了。”
多么温柔,但这样的举动却是最伤人的,她说顾笙下贱,他就通过这种举动让她连下贱也不如。
夜风中,她看到陆子初起身,感觉自己的睫毛扎眼的很,不设防间竟是一滴泪砸落了下来,然后在汽车驶离瞬间,她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圣诞夜,楚楚在沿途车主的眼光中看到了另一个醉酒后的自己:她说顾笙下贱,其实某一程度上,执拗的喜欢一个人,好像离了他,她和别人在一起都只是最委屈的将就。
这么看来,最贱的那个人是她。
……
车内,陈煜小心翼翼道:“陆先生,我很抱歉。”
“明天不要再让我看到这辆车。”黑暗中,陆子初说了这么一句话。
***
PS:今天更新完毕,明天或是后天正文大结局。
曝光,那些掩埋的秘密【9000】
更新时间:2014…8…26 16:55:13 本章字数:14675
圣诞节放烟花注定成为了一场泡影,还未吹起,便已破碎。
陆子初回去的时候,薛姨告诉他:“顾小姐已经睡了。”
她是真的睡了,卧室里富有年代气息的留声机轻轻转动着,从里面发出老上海的颓靡之音,厚厚的纱幔遮住了透光窗户,以至于就连床头灯也是昏暗无比。
她躺在床上,睡姿不好,蜷缩在一起,似是一个丧失了安全感的孩子。
这天晚上,阿笙在睡梦中,察觉有人将她的身体搂在怀里,然后耐心的一点点扳直,月经来了之后,她一直头晕不舒服,起先没想那么多,还以为陆子初想着床事,也没睁眼,摸索到他的手:“还来着月经。瑚”
“我知道。”他拍着她的背,轻声道:“睡吧!”
于是,气氛归于沉寂,很久之后,陆子初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阿笙听到他说:“圣诞节快乐。铄”
阿笙没有回应,有时候快乐看似细微,但融进尘世,却是那么的身不由己。
她明明就在他怀里,但空气里却漂浮着让她觉得难受的坏因素,是什么?她不确定。
……
陆子初晨起通常比阿笙早,更何况快到年关工作也确实很忙,阿笙早上醒来不见陆子初,也很正常。
薛阿姨进来收衣服:“陆先生一大早就去公司了,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不过叮嘱过我,到了饭点一定要来房间唤您起床用餐。”
阿笙笑笑,拿着梳子,静静的梳理着长发,目光落在室内,昨天那里还没有花束,但今天却早已插上了一束小太阳。
“呃……”这声发自喉咙间的疑惑和好奇声,虽然轻微,但还是被阿笙听到了。
她已移开眸子,走了过来,薛阿姨听到阿笙脚步声,也不知道想要遮挡什么,连忙把陆子初的衬衫柔成了一团,往衣服下压了压。
阿笙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扒出陆子初昨天穿的白衬衫,在薛阿姨欲言又止的表情下,反复看了看,终于在胸口处发现了端倪。
那里赫然印着淡淡的口红印。
阿笙微微抿唇,她是不涂口红的。看那口红位置,若不是挨的太近,是不可能印在上面的。
“顾小姐……”薛阿姨是很想说些什么的,在她眼里,陆子初不是那样的人。
阿笙把衬衫重新放在洗衣篮里,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可能不小心蹭到的,洗了吧!”
薛阿姨见顾笙放下梳子,走进盥洗室,担心顾笙会多想,跟了过去,“可能只是误会,回头我帮您好好问一问陆先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用问了。”阿笙掬了一把温水,并未急着洗脸,而是看着掌心中的清水,近似轻叹:“算起来,我和他认识快十年了,子初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清楚,我清楚。”
她没误会,看到口红印,只想着他怎么会这般不小心,走过风风雨雨,对他最起码的信任,她是有的。
……
没有吃早餐,临走时,阿笙只对薛阿姨说,她要去医院一趟,薛阿姨还以为阿笙是去看望陆昌平和韩淑慧。
医院走廊,处处可见女人顶着肚子,在亲人或是丈夫的陪同下前来医院孕检,周遭嘈杂,阿笙轻轻闭上了眼睛,似乎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孩子或哭或笑,对于阿笙来说,无疑是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这天上午,阿笙做了全身检查,等待结果的时候,她走出医院。
适才司机送她来医院,她好像看到中心医院正门口有人正推着车在卖烤红薯,已经不记得多少年不曾吃过烤红薯了,忽然记起,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一只烤红薯。”她低头拿出钱包,手指却僵了,她是没有现金零钱的,只有一张数额无限度的金卡。
“两块八。”老人用一张事先剪裁好的报纸包着那只烤红薯,递给了阿笙。
阿笙收起钱包,歉声笑笑:“抱歉,不要了。”
两块八,她拿不出来。
老人似是看出了她的窘迫,犹豫了几秒,终是把那只烤红薯塞给了阿笙:“我就在门口,等你下次来了把钱还我也是一样的。”
那只烤红薯很松软,阿笙握着,心里有朵花是从尘埃里开出来的。
找了一处还算安静的台阶,只有几层,在最上面坐下,静静吃着烤红薯,终于记起那样的记忆是来自于谁了。
顾城、她、许飞和依依。小时候一个个手里拿着烤红薯并排坐在台阶上,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浅聊着有趣的话题……
她笑了笑,眼里蒸发的不是水雾,而是红薯热气。
阿笙检查的比较早,所有结果全部出来,是在中午前。
她不是来月经,是子宫出血,医生说月经和子宫出血其实是两个概念,虽说都是在子宫出血的,但一个是正常月经,是有排卵的,而另一个是异常出血,属于无排卵性功血。
阿笙当年子宫受损,子宫壁很薄,不适合受孕,再加上受刺激后,又吃了太久的药,导致卵巢内卵泡耗竭,闭经多年,想要孩子确实很难。
阿笙听着,她很平静,因为戴着棒球帽,所以长发散落下来时,遮住了她的脸,同时也遮住了她的无助。
她反复拨弄着手腕上的佛珠,发黄的光线扎眼的很。
此刻,她很想念陆子初,她有很多理由去想念他,但再多的想念却在现实面前变得很空洞。
最后医生说出了千篇一律的话,“您也不要泄气,像您这种情况受孕虽说很难,但经过针对性调理,或许还是有一定几率的。”
因为那个“或许”,阿笙眼睛热了。
潮热的眼神只是一瞬间,快的让阿笙一度以为医生说的只是别人。
这天中午,人人赶着吃饭下班,医院台阶上却坐着一个女人,她看着面前人来人往,看着温暖的阳光。
手指从口袋里抽出,试图触摸阳光的暖。
她没有泪水,静静的坐在那里,平静的眼神漆黑的仿佛一片深渊,又像是压抑在冰层底下的万年岩浆。
手机铃声响了,是陆子初发来的短信:“中午一起吃饭?”
阿笙打出几个字:“晚上吧!中午我陪陆叔叔和慧姨一起吃顿饭。”
已经是中午了,不能再继续逗留了,阿笙收起手机,起身的时候,头有些晕。这该死的身体啊!
妇婴分院离陆昌平住院部还要走上五分钟路程,阿笙去的时候,陆昌平正准备吃饭,于是韩淑慧又多拿了一副碗筷给阿笙。
阿笙笑:“蹭饭赶的很及时。”
这天吃完午饭,阿笙扶着陆昌平外出散步,花园里有夫妻抱着孩子,亲密贴脸,低吟浅笑。
陆昌平是真的喜欢小孩子,每每看到此景,就会忍不住停步凝望,嘴角带着暖暖的笑,和陆子初有着相似的轮廓。
陆昌平走十分钟还好,若是走得时间长了,就会觉得不舒服,阿笙搀扶着他往回走,陆昌平笑了:“像是我女儿。”
阿笙心里竟是酸酸的。
下午韩淑慧帮陆昌平洗衣服,陆昌平的衣服,韩淑慧很少会交给旁人,通常都是自己洗的,手洗。
阿笙蹲下来要帮忙,韩淑慧起初不让:“子初提过,说你腿不好。”
“没事。”
韩淑慧拗不过阿笙,只得把衣服交给她,于是不再说话,一个人手洗衣服,一个人脱干晾晒。偶尔韩淑慧会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蹲在地上的女人,吃力的拧着衣服,会在不知不觉间湿了眼眶,情绪莫名。
洗完衣服,韩淑慧倒了一杯水给阿笙,浅淡聊天时,韩淑慧看了一眼熟睡的丈夫,对阿笙笑道:“昨天晚上我和你陆叔叔闲来无事,给你和子初的孩子取了好几个名字,有男孩的名字,也有女孩的,不管是男是女,我和你陆叔叔都喜欢。”
阿笙微笑,低头喝水,医院的水似乎很苦。她皱着眉,端着水杯停了几秒,然后把嘴里的水一点点咽下。
离开医院前,阿笙端了一盆水要给陆昌平洗脚,陆昌平多少有些不好意思,看着韩淑慧笑:“这孩子,子初还没给我洗过脚呢!”
韩淑慧白了丈夫一眼,对阿笙开玩笑道:“你也倒是给我洗洗脚啊,总不能厚此薄彼。”
“好。”阿笙柔柔的应。
脱掉陆昌平的袜子,阿笙握着陆昌平的脚放在热水里,给他洗脚的时候,这个曾经叱咤商界的男人眼眶中竟蓄满了泪水。
阿笙说:“陆叔叔,我此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在我父亲生病住院时,给他洗次脚,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