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够?!”一贯节省的黄妈吓了一跳,“我说十六小姐呀,你可是最省的一个人哪——”
“总之听我的就是。”沈锁锁踌躇满志,交代这一句就进屋去,掀帘子的时候,回过头来,道,“还有,莫要再叫我‘十六小姐’,只叫‘小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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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时候,程佳瑶眼波欲滴,好几次张口欲言,又被脸上的红晕堵回去。
见惯男女相悦的沈锁锁如何不知她的心事?当下笑道:“瑶妹妹,可是……嗯?”
一个“嗯”字,拖得悠长。程佳瑶的脸更红了,半天,才开口道:“沈姑娘,我想、我想、我想……”
沈锁锁笑眯眯地问:“你想把你的红线绑在他手上?”
程佳瑶的脸已经红得像只熟透了的桃子,只有点头的力气了。
“相思筑里的规矩,瑶妹妹你第一个见着他,当然可以先挑。”沈锁锁看着面前的女孩子喜上眉梢,顿了顿,道,“只是,眼下他神志不清。不说家世底细,我们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他是给人追杀倒在这里的,又不是上门来光顾生意的人……这个,就算我厚着脸皮跟他提,也要等他醒了再说,是不是?”
这番话在情在理,说一句,程佳瑶就一点头,待她说完,程佳瑶道:“这些我都知道。只是、只是要麻烦沈姑娘,在他醒来之前,莫要、莫要把他说给别人……”
沈锁锁一副了然的模样,微笑道:“妹妹的心意我知道。你为他洗衣煎药,衣不解带地照顾他……这样的深情,哪个男人不动心?你放一百个心,除非他自己要求,不然我绝对不说告诉第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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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沈锁锁在灯下赶朱家小姐的绣活,绣了半天头昏脑涨,正打算伸个懒腰,忽然听得一阵脚步声响,程佳瑶一脸通红地跑了来,“他、他、他醒了!”
“就醒了?”沈锁锁有些意外,大夫说最快也要到明后天呢。
程佳瑶一直在病床边守着,一见他慢慢睁开眼却慌得没了主意。毕竟已经入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传出去也有损名节,因此连忙跑出来唤沈锁锁。
沈锁锁进了厢房,一看床上只剩被褥,哪里有人?
忍不住“咦”了一声,刹那间背后似乎有丝响动,她待要回头,脖子却忽然被人扼住,一声惊呼还没到嗓眼便被人捂住了嘴,身后人低低地问道:“这是哪里?”
沈锁锁已然明白身后是谁了,一颗悬着的心便放松下来,脸上甚至还有笑容,她眨眨眼睛,示意他松开手。
他似乎有一丝犹豫,手飞快地扣住她的脉门,一探之下,有丝意外,“你不会武功?”
“是啊,我不会武功,连鸡都没有杀过呢。所以你大可放心。”她笑眯眯地道,“还有啊,你才受了伤,大夫说这几天最好连床都不要下,不然伤筋动骨,落下什么毛病可就难说了。”
脖子上的手慢慢松开,男子身子一软,几乎要倒下,沈锁锁连忙把他扶到床上。昏黄灯光下,男子长了一双温润柔和的眸子,里面清清朗朗,似乎有天光云影,这样的目光落在身上,真是一件极舒服的事情。
“对不住,刚才吓着姑娘了。”
他的声音也同样的柔和悦耳。
“没事,我不怕。”她笑着端了把椅子在床边坐下,道,“早就听说楚公子是出了名的再生宋玉,隔世潘安,不仅相貌出众,最难得是谦谦君子,温文如玉,虽然有一身武功,却从来没有伤过人命。”
他的脸色顿时又白了,“你……”
“莫要急,莫要怕。”她柔声安慰他,“我不是江湖中人,之所以知道你的名字嘛!呵呵……”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册子,翻到某一页,读道,“楚疏言,洛阳楚记钱庄的三公子,年二十有二。十岁进问武院,十年后毕业,江湖龄:两年。武功一般,机关阵法却学得一流。为人文质彬彬,喜喝茶,好读书,滴酒不沾。一双清眸温柔如水,唇若桃花美煞人……”念到这里,沈锁锁微微顿了顿,拖长了声音道,“据传,公子禀性温柔内敛,尚未经人事,亦无暧昧情史传出,因此无从探究所喜女子类型。”
这不足百字的记载,竟然把他的身世喜好记录得清清楚楚。不知道的还要以为她是阅微堂的知书人,可是后面的话却太……楚疏言的脸忍不住发红,“你……是什么人?”
“我叫沈锁锁。”她笑眯眯地答,“另外我还有个雅号,名叫相思筑主人。”
“是姑娘救了我?”
沈锁锁点点头,“嗯。”
他忍不住有些惊讶,“你可知道要杀我的人是谁?”
沈锁锁摇摇头,“不知道。”
“他们是这世上最贵的杀手,你身无武功,居然能从他们手里救下我?”他举目四顾,开始怀疑这一事实的可信度。
“我连他们的影子都没见到。估计他们以为你死了,所以就懒得管了。”
楚疏言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满屋的风雨湿气里忽然多了一丝墨香,“他们只相信没有脑袋的人,才是死人。只要我的脑袋还在脖子上,就不会放过我。所以姑娘,你赶快把我丢到门外去。”
这个笑容让沈锁锁看得一呆,后面的话似乎根本没有听到,她从怀里摸出一支细小的黛笔——这种笔,寻常女人都是用来描眉的,她用锦缎裹住,直接当笔用,在册子上关于楚疏言那部分加上一句:笑容尤美。
写罢她才抬起头来,微微一笑,道:“那些生啊死啊的事,都是归阎罗王管的,我师父可不管这些。”
“你师父?”
“月老啊!”她拖长了声音说。
楚疏言怔了怔。
“这里是相思筑,专司男女相思相悦之事。”她微笑着答。
阎罗王、月下老人,还有那本记录得过分详细的小册子……
有那么一个瞬间,楚疏言怀疑这是梦境。然而伤口的剧痛提醒他事实的存在,他强自硬撑,摸了摸身上,脸色一变,“我的衣服呢?”
“哦,有位美丽的姑娘帮你拿去洗了。”沈锁锁笑眯眯地告诉他,“怎么,要找什么东西吗?”
“我的荷包里有个油纸包着的木盒,姑娘可曾看见?”
“这好办。你且等着,我给你找来。”她说着便出来。果然是程佳瑶妥妥当当地收起来了。一个荷包,几两散碎银子,十来粒金瓜子,两张银票,里面果然有个油纸包着的小小盒子。她拿了来,看着他拆开,问道,“你想用这个叫人来帮你?”
楚疏言点点头,失血过多,连这样简单的动作都令他感到头晕。
“是莫行南?”她试探着问。
他从盒子里拿出一枚食指长短的黑黝黝的东西,随手扔出了窗外,回过头来,“姑娘这次却猜错了。” “莫行南不是你的至交好友吗?有了危难,你不找他,找谁?”
“行南侠踪浪迹,连我都不知道他在哪里。这次召唤的,是扬风寨的兄弟。”
“扬风寨?”她吃了一惊,“难道是强盗?”
楚疏言笑了,“姑娘果然不是江湖中人。”
“你到现在才信我不是江湖中人,可见传说中楚公子温良老实的话是骗人的——”沈锁锁的话还没有说完,外面恍若划过一道闪电,整个房间都镇得光辉透亮,她吓了一跳,下午雨就停了,难道还要再打雷?
然而久久没有传来雷声,倒是鹤唳般一声清鸣,响彻整个天空,沈锁锁忍不住探出窗外,只见一朵巨大烟花飘落,化成朵朵流星划下。
那美,不可方物。看得她整个人呆住,半晌才回过神来,“你就是用这个来找人?这是什么?”
“这叫‘燃生花’。”
“真漂亮!”沈锁锁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心头满是惊艳过后的激荡,“你们可真有办法,做得出这样的东西。这样漂亮的烟花我还只在五岁那年见过一次,那个时候爷爷过大寿,人家送来的各式烟花,足足放了两个时辰才算放完——”
说到这里,她猛然住了口,眼中的迷醉与向往顿时消散,她咳嗽一声,待要说点别的话,远远已经传来了一道朗朗笑声,“哈哈,书呆子,你在哪里?”
沈锁锁吓了一跳,楚疏言也吃了一惊,吃惊过后,脸上马上有了喜色,“怎么这么快?怎么是他?”
片刻之后,沈锁锁只觉得眼前一花,屋里已多了一个人。还未来得及看清他的面貌,已被他身上的酒气醺歪了鼻子。
来人一进来,便“咦”了一声,径直走向楚疏言,“这样一座小城,有什么人能伤到你?”
“我从京城回来的路上便遇上了一批杀手,到了这里,我原以为已将那些人摆脱,谁知还是中了伏击。”楚疏言苦笑着摇摇头,“多亏这位沈姑娘救我一命。”
来人这才注意到她,回过头来,二话不说,一抱拳,“在下莫行南,从今往后姑娘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说一声!”
莫行南,果然是莫行南。她略过不录的下下之人。
据说这莫行南嗜武成痴,打起架来连命也不要,女人要嫁了这样的男人,守寡只怕是迟早的事——江湖的风云榜上,莫行南或许名列前茅,可沈锁锁的《相思录》上,却没有他的名字。
果然和传说的一样呵。这个男人的生命已经被武功和朋友占满了,浑身上下,流动着与楚疏言截然不同的刚硬和爽朗。浓眉之下,一对黑亮的大眼睛,豪气勃发,似乎随时随地都可以抛头颅洒热血,脸上的皮肤略显粗糙,那是江湖生活的一种写照。在这个太平盛世,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去做游侠。从问武院出来的人,更愿意投入疆场报效国家,挣个功名。再不然,就去做剑客、做镖师,甚至更有人去深山中求道……沈锁锁打量眼前这个男人,微笑着点点头,算是领了他这份谢意,关上门出去,不妨碍这两人聊天。
楚疏言问道:“你几时来安郡的?”
“早上到的。”莫行南一屁股在床沿上坐下,灌了一口酒,摇了摇手里的酒葫芦,他笑道,“看,这是安郡最有名的青梅酒,百里邀我来喝——那小子真是会享受啊,我从来没有喝过这样清冽的好酒。”
杨梅,是安郡的特产。城外的山麓之上生满杨梅树,无论拿来浸酒还是腌制成蜜饯,都是一绝。“百里无忧也来了吗?”
“嗯,他说这里的杨梅最好——你知道那小子最会吃!我本来要拉他来见你,可他抱着蜜饯罐子不肯动身,又给楼里的姑娘拉着,哪里来得了?”莫行南一边说,手心已抵上了楚疏言的背,内力源源不断地送过去。楚疏言的脸色一分分地好了起来,半盏茶工夫之后,莫行南收掌,看着自己的双手,点头赞叹,“嗯,这大本阳的内劲可不是盖的,岑夫子倒没夸张,临阵对敌或许不够刚猛,但用来疗伤修炼,真是再好不过。”
“岑夫子居然把看家本领都传了你?”楚疏言微微诧异,“院里那些夫子就属他最爱藏私,没想到还是便宜了你。”
“像我这样的学武天才,哪个夫子不喜欢?!”莫行南得意地摇头晃脑,忽然脸色一正,道,“话说回来,你到底是被谁伤成这样的?看你的伤口……剑势居然这样凌厉,倘若再往左偏个一寸,大罗神仙也求不了你了!”
“他们的剑法的确高强。”想到那凌厉的剑光,几乎避无可避的气势,楚疏言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若不是我借这里的地势,布成简单的阵法,早已经没命了——那群黑衣人,一共有六人,其中一人,高出其余五人甚多,就算是单打独斗,我也不是对手。他的剑势十分狠辣,仿佛拔剑就是为了取人性命……”
这样的剑招……莫行南听得眼前一亮,原本就黑亮无比的眸子,更是耀眼,“难道是尽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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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太平江湖,百年前一位高人设立问武院,将各门各派的精英请到院中任夫子,分门授课,一举打破了各门各派自立门户互不交好的江湖格局。自那以后,江湖中的纷争大大减少,偶尔有一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奸险之徒,问武院之上的阅微堂总能在第一时间找齐证据,废其武功,囚禁一生。
百年来,没有一个枭雄可以真正兴风作浪。人们甚至认为那位高人已经位列仙班,一双天眼,注视着江湖的一切,不放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举。
可是偏偏,近五年来,出了个尽堂。
尽堂!
一个名动江湖的杀手组织!
他们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招数,只有目的——
那就是,杀人!
他们的剑,没有是非忠奸,没有好恶得失,只要主人接了任务,就一定会去完成。
被尽堂追杀的人,从来没有一个逃得过。除非雇主临时改变主意,并愿意付出双倍佣金,他们才会停下手中的剑。
“尽堂!”对手越是厉害,莫行南的眸子越是明亮,他一拍楚疏言的肩膀,“还是你行!居然能招惹上尽堂!我早就想会会他们!这下好,只要我守在你身边,迟早可以跟他们打一架,哈哈哈!这趟安郡,来得真是对啦!”
楚疏言唯有苦笑。他发出燃生花,本意是想找扬风寨的另一位寨主,靳初楼。靳初楼冷漠如冰,聪明绝顶,武功之高,是他生平仅见。莫行南武功虽高,而且临敌之时往往能激发意想不到的潜力,每打一场大架,自身修为便能更上一层楼,可是性子急躁,嗜武如痴,一打起架来,完全不顾性命,这点最让他头疼,就算能打败尽堂杀手,也未必能帮他找到幕后的真正雇主。
尽堂只是一把伤他的剑,而那雇主,才是握剑的手。
他性子温和,从未树敌,亦不参加各类名利纷争。即使身为扬风寨的三寨主,在风云榜里占了一席之地,那也是莫行南拉着不放他离开扬风寨。不然,他更乐意在问武院里修书,或者回家管一间铺子,看晨昏日落,过闲适人生。
“咦,古怪。”正沉浸在找到强大敌手喜悦之中的莫行南忽然抬起了头,“如果是尽堂,怎么会放过你?你受了这样重的伤,割你的脑袋简直易如反掌。”
尽堂向雇主交差,必须提着猎物的脑袋。这一点,无人不知。
“可是,沈姑娘确实不懂武功,甚至连扬风寨也不知道……”楚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