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宠逃妻 作者:顾梦晓(潇湘vip2014-12-0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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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宠逃妻 作者:顾梦晓(潇湘vip2014-12-04完结)-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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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乔氏慈善晚宴的相关新闻和照片在媒体上先后开始报道,程曦穿着浅蓝色舞裙长发披肩的相片更是被摆在了显眼的位置,令人想不留意她都很难。
  A大的校庆即将来临,校长钦点她在校庆典礼上表演一支舞蹈;除此之外,很多商业演出也纷至沓来,点名要程曦。
  她一时间成了校园里的名人。早上晨跑的时候有很多男生向她表白或是给她送信;图书馆里会有人特意为她留座位;就连程曦练功的时候也会引来很多人的围观。
  她平静的校园生活开始被打破。身为她的好友,殷佳佳和伊楠都纷纷为她出谋划策。
  A大附近的甜品店里,殷佳佳和男人坐在一起,一边吃着提拉米苏,一边道,“你现在不是有很多商演找你吗,不如在外面找个单独的练功房。”
  程曦懒懒用手撑着头,“我只接了一两个商演啊,没有很多。养活自己就够,租个练功房?怎么可能。”
  伊楠替她点了一份苏芙蕾,程曦道了谢接过,吃得很满足。伊楠望着她像孩子一样专心地吃着,唇间勾起一丝笑,“不如你来我们乐团,我在乐团里改装个练功房出来。”
  程曦想了想,“还是算了,我跳我的,他们看他们的。时间久了,他们也就厌烦了。”
  殷佳佳笑着调侃她,“你以后要是成了名,可别忘了我们。”
  “怎么会?”程曦笑盈盈回她,“你这么会精打细算,我一定要拉你做经纪人啊。”
  四个年轻人坐在玻璃窗前说着笑。乔默笙和林阅开车经过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
  一向喜欢白色衬衫的少女,今天穿了件明黄色的连衣裙,头发松松散散地编成一个麻花辫,露出漂亮白皙的脖颈。午后暖阳温和照她在身上,令她整个人看起来好似会发光一般。
  “咦,那不是前一阵上过报纸的女孩吗?跳舞的女生气质就是好。她身边的是她的小男朋友吧。”
  不知道为什么,男朋友三个字令乔默笙听着觉得有些刺耳,他淡淡转开目光,驾着车子很快离开。
  那段时间,乔默笙负责建造的新教学楼刚刚造好地基,周围设有警示标志,学生们基本不往那里去。
  程曦有一次晨练经过,看到警示牌上写着:工作时间为每天的8:00到晚上7:00,她偷偷走进去看过,里面很空旷很大,当时便留了个心眼。
  没过几天,一个周三的晚上,程曦在练功房里做最后的演出彩排,却屡次被人打断,不是有人想约她,就是有人想请她参加某个社团活动。她无奈间突然想起了那个待建的新教学楼,于是连衣服都忘了换,穿着练功服就跑了出去。
  教学楼里一片漆黑,她找了块空地,打开手机的闪光灯,放了音乐就开始继续练习。
  单薄的舞鞋在粗糙的水泥地上反反复复地摩擦,程曦练得认真,连舞鞋被磨破了都不知道。
  乔默笙原本是顺路过来看看工程进度,没想到走进来就看到少女在角落里跳着舞。
  他双手优雅插在深色风衣口袋里,眸光濯濯,望着少女在布满灰尘的地上旋转俯身,做着各种高难度的动作。
  美则美矣,但是……
  乔默笙垂眸看了眼她单薄的舞鞋,她不是有要好的男友吗?怎么会让这孩子黑夜里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练舞?
  他站在那里看了一阵,转身正要离开,就听到从少女口中溢出一丝呼痛声。
  程曦抬起右脚一看,才发现鞋底已经穿了个洞,脚心上一层皮被蹭破,轻轻一动都觉得很疼。她咬唇很沮丧地站在原地,心里暗骂自己笨,得不偿失,还要耽误明天的演出。
  乔默笙静默看着,见女孩清丽的脸上泛起一丝急恼,令她整张脸都看起来变得生动有趣。
  他不禁勾唇浅笑,心想,痛一痛也好,让她知道一个女孩晚上来这里是件多不聪明的事情。
  程曦弯下身关掉闪光灯和音乐,一蹦一跳地准备离开工地。乔默笙沉默站在她身后,发现她另外一只舞鞋也快要磨破。他只得走上前扶住她。
  程曦被他突然的出现吓了一跳,黑漆漆的环境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容,可是直觉告诉她这人应该是没有恶意的,于是轻声道,“谢谢。”
  她的声音很清很糯,是南方女子惯有的吴侬软语,乔默笙侧头看她一眼,轻嗯了一声。
  走出教学楼,四周慢慢有了灯光,她抬头看向他,咦,是他。
  乔默笙看了眼她的双脚,“你这样是走不到宿舍的。”
  “没关系,我的衣服和鞋子都在练功房,我自己走就可以了。谢谢你。”
  “程曦。”他轻轻唤她的名字。
  程曦倏尔站直身体,看了他一眼,“有。”仿佛被老师点名一般。
  乔默笙失笑勾唇,“上来。”
  “啊?”程曦一脸迷茫。
  他指了指自己的背,“上来,我背你过去。”
  程曦眨眨眼,素昧平生的,就让人家背她,不太好吧?她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走就行了。”
  “或者我把你私自进工地的事告知校长?”
  程曦蹙眉,小人!她轻轻嘟起唇,不情不愿地爬上了乔默笙的背脊。
  乔默笙背着她往练功房走去,鼻尖传来她身上好闻的淡淡薄荷香,令他不由自主心生柔软。
  练功房附近人开始多起来,程曦不想这一幕被同学看见又生出话题,于是将整张脸都埋在乔默笙的背上,双手环着他的脖子。
  乔默笙这时轻轻开口,“你再用力一点,我怕是要被掐死了。”
  “……”程曦一囧,顿时松开双手。

  ☆、往事篇:万人迷女孩,能令他笑

  乔默笙是那种从小到大令周围所有同学艳羡或者嫉恨的天才,从小学到高中他的成绩永远在第一或者第二名之间徘徊。
  刚回乔家的那一年,他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乔家人员繁多复杂。尤其是乔薇玲,乔薇萍和乔薇琴三个姑姑,对于乔默笙的存在向来心有介怀,没有少给他脸色看。
  她们那时早已经嫁人,却还是时常住在乔家大宅里,她们的几个子女在乔家飞扬跋扈,总是趁着乔御成去公司的空档闯进他的屋子,有什么便拿什么,从来不问他同不同意。
  第一年和第二年,乔默笙从不反抗,他们的冷嘲热讽,推搡暗害他都一一忍下来,他一直是淡定稳重的人。
  到了第三年,他每次考试都是优异,乔御成对他的疼爱越来越多。有一次乔御成从公司回来,看到乔薇玲的儿子阮达撕烂乔默笙的课本,他轻轻扬手招来乔默笙,“你姓乔,他姓阮,乔家人没有被外姓人欺负的道理。”
  乔薇玲站在不远处听到父亲的话,面色极难看。
  乔默笙转身回房的瞬间,阮达突然委屈地嚎啕大哭,“外公,那是我的课本!”
  他从那时开始摸到乔家的生存之道。在乔家,他的确是没有父母的孩子,但他姓乔,而且是男孩,这就是他的资本。
  乔默笙16岁考上牛津建筑系,三年就已经修完所有学分,以优等生身份从牛津毕业,19岁考到建筑师执照,24岁已经是S市最知名的建筑公司的老板。
  行业内,他是最年轻的黑马,设计眼光极佳,专业能力很强,做事讲原则性,客户能够请到他的公司合作,就知道出来的一定是高品质的建筑。
  但整个建筑业界,从客户到同行,从同行到同事,甚至是与他关系最亲近熟悉的林浩,也鲜少见乔默笙笑过。
  他外形出众,淡漠寡言,礼貌疏离,专业稳重,但不苟言笑。
  在乔家,他更是不懂得笑。
  2005年深秋的某个周末,乔默笙回大宅吃晚饭,这是乔家的规矩,平时大家各忙各的,但周末一定会回大宅里陪乔御成吃顿晚饭。
  乔御成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两个孙子一个孙子,一个外孙和两个外孙女,每次周末聚会都是一大家子,很是热闹。
  乔盈盈是小儿子乔慕然的独生女,李敏儿有些不安地坐在她身边,时不时地看向门口。
  乔盈盈瞥她一眼,调侃道,“我终于知道什么叫望穿秋水了啊。”
  李敏儿红了脸,白她一眼,“你乱说什么,今天是你妈妈请我来的好吗?”
  “切,”乔盈盈,“你可是大明星,要不是为了我大堂哥,你会来我家吃饭?”
  李敏儿强辩解释道,“你妈跟我妈妈好歹也是闺蜜,我总要给她点面子啊。”
  两人正说着话,就看到老陈走进来,笑着对乔御成道,“老爷,大少爷回来了。”
  乔御成这才从茶台前站起来,“好,人都到齐了,开饭。”
  他的话音刚落没多久,乔默笙修长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大门口。李敏儿面上一喜,不由自主地走近他,“默笙。”
  乔默笙礼貌地朝着她颔首,脱下外套,并没有多说什么。
  李敏儿有些失落地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完全不知道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引起乔默笙的注意。
  乔盈盈走过来拉上她,小声道,“他对我们家人都这样,别灰心。”她故意让李敏儿坐在乔默笙身边。
  乔薇玲照例在饭桌上对乔默笙明讽暗贬,乔御成不作声,只是亲自给乔默笙布菜。而多年的西方教育则令乔默笙懂得男人不该与女人争口舌之快,所以他亦沉默不语。
  吃过晚饭,他用手帕擦过嘴,以绿茶漱过口,才抬眸望向因为得不到回应而暗自无趣的乔薇玲,慢慢道,“前天,大姑丈来问我借十万块钱,我正想问问您,这钱我是借好还是不借好?”
  乔薇玲闻言,面色顿时一僵,半晌才道,“他……怎么可能为了区区十万块来找你?乔家女婿连十万块都没有,你别乱说话败坏了我们家的形象。”
  乔默笙不再多说什么,却气得乔薇玲扔下饭碗拂袖而去。
  李敏儿看着他的目光愈见迷恋,这男人样貌一流,又是专业人士,风度绝佳,寥寥几句就能令对方难堪,情商和智商都高于常人,怎能不令她为之心折?
  吃过晚饭,乔默笙被乔御成叫进书房不知道说什么。李敏儿坐在大厅里与乔盈盈心不在焉地说着话,时时偷瞄二楼,她想,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告诉乔默笙她的心意。她喜欢这个惊才艳艳的男人,她想成为他冷漠世界里的唯一温柔。
  一个多小时后,乔默笙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楼梯玄关处,他下了楼走至门口开始穿外套。李敏儿连忙追上去,“我也要走了,你可以送我一段吗?”
  乔默笙闻言转身。不远处的沙发上,乔盈盈的母亲岳柔开口道,“默笙,我和盈盈还要再待一会儿,麻烦你送一送敏儿。”
  乔默笙颔首,看了眼李敏儿,“我一会儿要回工地,只能送你到路口,可以吗?”
  李敏儿欣喜若狂,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一路上,乔默笙专心开车,李敏儿则暗自纠结着什么时候才是告白的最佳时间,眼看着路口马上就要到。她心一横,一咬唇,“默笙,我……”
  乔默笙转眸淡淡看她一眼,耐心等着她后面的话。
  李敏儿深吸一口气,支吾半天,说出口的却是,“明天晚上我的演唱会,你有时间来吗?”
  乔默笙专心看着路,“我很忙,应该没有时间。”他说完,车子已经驶到路口停了下来。
  李敏儿隐忍着心中的挫败感和失落感,不情不愿地下了车,眼睁睁看着他的车扬长而去。
  乔默笙开车去了A大工地。其实A大的教学楼对于他的公司来说,只是个小项目,并不需要他亲自监工,可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过来,有时隔两三天就会想起那个叫程曦的少女,情不自禁就会想来A大看一看。
  工地一切正常。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慢慢走在夜色深沉的校园里,他俊朗又成熟的外形引来很多学生的注目,乔默笙走到练功房门口,没有看到少女勤奋练功的身影。
  他心中竟划过一丝清浅的失望。转身离开,路上偶尔听到几个学生在说道,“听说今天程曦又有独舞表演了,《一千零一夜》,咱们快点吧,再去晚点,连站的位置都没了。”
  乔默笙闻言,竟鬼使神差地跟在了那几个男生的身后,到了那里才知道原来是学生会的大礼堂,里面果然有很多人,多得连过道和门口都挤满了人。
  大礼堂里黑暗一片,唯一的亮光来自于不远处的舞台,音乐悠扬,少女旁若无人地专心跳着舞,身形优雅迷人,她身上一时凝聚了所有的光源和璀璨,灼着旁人的眼。
  乔默笙望着远处不断散发着迷人光芒的女子,脑海却想起她不久前在自己面前懊恼失神的迷糊模样。
  唇角不禁轻轻上扬。这一刻,乔默笙忽然意识到,这个女孩在他心里仿佛有点特别,她什么都不用做,就能令他笑。

  ☆、往事篇:生命诚可贵,不想死在他手里

  11月某个周六的午时,程曦刚刚结束一场商演,因为与艾兰约了一起吃午饭,所以她站在商场的路边耐心地等着。
  一刻钟之后,她没有如期待般等到母亲,却等来了意外出现的乔子砚。
  格外抢眼的明黄色跑车在她面前呼啸着停下来,乔子砚移下车窗,侧眸懒懒看着她,“上车。”
  程曦站着不动,轻声问道,“去哪?”
  “我爸他们先去餐厅了,让我过来接你。”
  程曦有些警觉地看着车里的男人,静默一阵,然后道,“你把地址给我,我自己过去。”
  乔子砚轻轻扬起剑眉,“怕坐我的车?”
  程曦知道他不过是想激将自己,她抿了抿唇,诚实道,“嗯,生命诚可贵。”
  乔子砚从车里走出来,站到她面前,“那你来开。”
  程曦淡淡看他一眼,“我不会开车。”
  “意外每天都发生,如果上帝要你死,你怎么样都活不了。上车。”他说完,打开车门等她坐进去。
  乔子砚的眉眼如诗,但23岁的他眼神看起来带着凌厉和锋芒,不怒自威。可是程曦并不怕他,她看着乔子砚,温声道,“但我可以选择不死在你手里。”
  乔子砚在心中自问:活了20几年,有没有遇到过像眼前这少女这样轻声细语就能将别人气得半死的角色?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好在乔子砚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他没有勉强她,把餐厅地址告诉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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