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灵敏的猛狼。
数十道幽绿的光在我们身边蹿动,一匹狼假装攻击任逍遥,任逍遥转头将目光放到它的身上时,它则不着痕迹的往一旁撤向我,而它的同伙则趁任逍遥不注意,腾起前爪而向他的后背扑去,“小心!”我的余光看到扑向任逍遥的狼,锋利的牙齿就要咬到他的脖颈,我欲替他挡开,可是自己也被两三匹狼缠着脱不了身。
千钧一发之际,任逍遥脑袋一偏,将树枝往脑袋挪出来的地方刺去,身子猛然一旋,一举割破了狼的喉咙,而他的后背也被狼的利爪抓出若干条血淋淋的口子,不长却很深。
我一声闷吭,同样被狼袭击,身上挂了很多彩,火辣辣的疼,“怎么办,又有狼来了,好多狼,我们就算不被它们咬死,也会被累死的!”
“坚持住。”任逍遥定定地说,面色苍白地看着面前剩下的那群狼,凝神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那些狼暂时只是在他们身边转悠并不上前进攻,但我们知道情况并不怎么乐观。
任逍遥忽然腾起向狼群攻击,自己向狼群冲去!
“逍遥!”我惊呼!紧追直上,他叫,“你回去,到最高的树上别下来!”
“我不!”
群狼见任逍遥出击,一起围攻他一人,任逍遥咬牙冷笑,不看向狼泛着寒光的锐利的牙齿,却以奇快无比的速度疯杀。任逍遥的胳膊飞快搏斗,数匹狼同时向他咬去,没有咬到手臂却将衣袖扯掉了半截,要是任逍遥速度稍稍慢点,恐怕扯掉的不是衣袖,而是整条手臂!
打死一只只狼,任逍遥浑身是血,身体开始摇晃。
我豁出去了,不顾一切地冲向他,倾尽全部力气汇集全身功力,向波涛汹涌的狼群攻去,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字“杀!”遇狼杀狼遇鬼杀鬼,你是你们死就是我们亡!
“冰月!”任逍遥疾声痛呼,“谁让你下来的,滚回树上去!”
“你能为我找死,我也能为你找死,要拼一起拼,否则就一起去见阎王!”
……
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正趴在任逍遥的背上。
“我们没事?”我轻轻动了两下,声音弱弱地说。
透过树林抬头看了看前面透出一丝微弱亮光的地方,任逍遥步履沉重,一声不吭的继续往前走。我又动了动,见他血肉模糊的整个背脊遍布伤口,趴在他的背后,也不再乱动。
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在一夜间杀死了多少狼,只知道我们的坚持打败了狼群,让狼群们选择了放弃,狼群一走,我的神志就虚脱了,望着满地尸体,两腿一软就晕了。
我迷迷糊糊地在他背后又昏迷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我们已经在一家农舍里面了。
我挣开眼睛坐了起来,看看四周发现这是是一间简朴的小房,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刺眼的很,目光一垂下来才发现任逍遥正躺在我身侧,俊美的睡颜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睡在怀中,呼吸虽弱但匀称。
我刹那间怔住,回想起了脑海里搏斗群狼的景象,看着他苍白干裂的唇,摇摇头无声地叹了口气。
“姑娘,睡醒啦?”一位老妇人悄悄推开房门,见我醒来露出和蔼可亲的笑脸。
“老大娘,我们……”
“我和我老头上林子砍柴发现你们昏厥在林子中不省人事,就把你们带回来了。”
我感激不已地说,“谢谢你们!”
老大娘说,“我已经给你们上过药了,你们身上怎么有这么多伤口?”
“我们遇见了狼群。”
老大娘吃惊地说:“狼群?天啊,你们可真命大!这片林子里的狼出了名的猛利,你们能存活下来太令人吃惊了!”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腿,已经被夹了木板,又对大娘感恩不已地笑了笑,然后心疼地看向还未转醒的任逍遥。大娘说,“放心,你丈夫也没有大碍了。”
“嗯。”我点点头。
老大娘将端着的水盆放在床前的凳子上,递给我一只洗好的帕子,“擦擦手脸吧。”
“好。”我接过帕子,擦了擦,大娘拿起另一只帕子去给任逍遥擦拭,我赶忙接过那只帕子,“还是我来吧,麻烦您了!”大娘悠悠一笑,说了声好便交给了我。
我将湿帕放到任逍遥唇边一扭,水一滴一滴地滴落到他的唇上,他的唇感受到了久违湿润,似乎像久旱的禾苗遇到了甘霖,蠕动地张开嘴接着似乎想喝,我一怔,赶忙跟大娘要了杯清水喂他,他眼睛仍闭着,贪婪地喝水。
等他喝够了,我再慢慢给他擦脸擦手。
过了一会儿,任逍遥慢慢地醒转过来了,他睁开眼看到我正在细细地帮他擦着脸,心里有些激动。一下子握住了我给他擦拭手指的手,“冰月……”
“嗯……”我低低地应了一声,对他微笑,“我们获救了。”
“嗯。”他欣慰地回应,继而虚弱地咳嗽起来,我轻抚他的胸口,“怎么了,不舒服吗?”
“嗯。”他微微皱眉,又应一声,又安慰我,“别担心,没事。”
“我知道。”我审视着他身上各处的伤,又道,“你呀,痛就说出来,不要只忍着……我不会笑话你。”
老大娘似乎害怕打扰我们初醒的甜蜜,赶忙就开门出去了。
他始终望着我的表情,怔怔地看着我的脸。
我有点不好意思,“怎么啦?啊,我该不会又被毁容了吧!我记得我的脸被狼崽子抓了两下……”我赶忙摸向自己的脸,挤鼻子瞪眼。
“呵呵。”他知道我在逗他,低沉地笑出声来,胸膛颤了颤,我也陪他一乐。
任逍遥的眸子泛起淡淡柔软的光芒,恍然开口,“如果我和天绝不是好兄弟,那该多好,我就可以没有顾忌地纠缠你了……”
他的话令我不禁懵住,面颊骤然热了,不知说什么好。“呃……那个什么,咱们能干掉那么多狼,真是太有成就感了!”
“别转移话题,听我说完。”他食指抵住我的唇,发出叹息。
“我……”我又动嘴唇被他点住。
“我喜欢你冰月,喜欢你很久很久了,其实我羡慕天绝已经羡慕的要发疯了。”
————————————————————————————————…————————————————————2012年5月18日11时16分1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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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
“可是我却无法迈出向你示爱这一步,只因为天绝是我的好兄弟,朋友妻不可欺,可是朋友妻我却一直在惦记。能单独和你相处,我很快乐,此番与你同生共死我更是做梦没想过,甚至你愿你为我死,那个瞬间我想我死多少遍都值了。”
我说:“别人对我好我就对他好,别人挺身救我可以不要性命,反过来我也会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的。”
“我知道。”任逍遥说,“你就是这样的女孩子……我常常自嘲,喜欢一个人却必须拼命压抑自己的情怀,这种感觉糟透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人可以□多好,一个人变成两个,或者变成好几个,这样就可以成全那些喜欢她的人,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她,就不会感受到求不得之苦,放不下之苦,感受不到相思之苦,按捺之苦。”
我抿了抿嘴,感受到他言语中的无奈和感伤,摇了摇头,“可是这想法多幼稚多梦幻啊,如果人人都可以□,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得到自己想要的人,也许就不知道什么是珍惜什么是真爱,甚至连爱情是什么都分不清楚了。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是天地初开就已经存在的状况,不可改变。”
“冰月,答应我一件事可以吗?”他注视着我充满渴望地问。
“什么事情?”
“在这里养伤的日子,和我假装是夫妻,不要拆穿,不要拒绝。”他发出令我讶然的请求。
我蹙起眉头,“这不合适,而且荒唐。我为什么要和你家装夫妻,我是天绝的妞儿,我不想和其他男人拉拉扯扯搞不清楚。自从和天绝在一起以后,我已经本分了。任逍遥,你想什么那,怎么提这么个稀奇幼稚的要求?”
旭日阳光照亮了他的眼睛,“我知道,你别担心,就当陪我演戏好了,戏过无痕,此后安住,我任逍遥便无憾今生了。他们以为我们是夫妻,这种能在别人眼中和你成为夫妻的感觉我相信我今生除此之外再无缘体会了。”任逍遥满面深情,执着的眼神令我震惊,动容。
可是,我不是李冰月。
我受之有愧。
我想,如果李冰月在,她一定也和我一样愧疚。
有一个男人矢志不渝地爱了你许久了,但是你无法成全他。
有一个男人他迷恋你很多年了,你永远无法爱上他。
有一个男人他很好,他的执着终究感动了你,但你还是不想和他在一起。
爱情好难,爱未必追,追未必得,得又未必快乐。
我没有告诉过李冰月任逍遥喜欢她,她自己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她一定不知道任逍遥是唯一一个因为喜欢李冰月而喜欢乔双双的男人。
如果我此刻能够跳脱这只皮囊,变成另一个真是的自己,我笃定任逍遥一定不会继续爱我。他是唯一一个我从他眼睛里只能看到李冰月的男人,因为早就发现,羽天绝是在用看乔双双的目光注视着李冰月,但他却一直在用看待李冰月的眼神在注视乔双双。
看着他我就仿佛看到了曾经后悔莫及渴望我留下来的司空流云。
压抑已久浑如困兽不得出路,日日望梅不得止渴,不知如何是好,徒有乞求最后一昔怀抱的痴情种。
问世间情为何物,这个高深的问题从古至今无人说得懂。
直教痴人一生迷恋。
直教执着一生难弃。
直教飞蛾一生扑火。
直教生死一生相许。
能唾手放下的爱不是真爱,不能怀恋一生的感情不是真情。
能轻易拿得起的爱不是真爱,能轻易放得下的感情不是真情。
能随便说出口的爱不是真爱,但能同生共死的爱一定是真爱。
有这么一种爱情,你已经默默无闻地爱了对方很久很久,却不敢表现出来,因为你不能。不是你不敢,是你不能,因为种种束缚和牵绊你不能够这样做。有那么一种痛苦,比痛苦还痛一分,不是在对的时候遇上错的人,而是在错的时候遇见真心喜欢的人。
在对的时候遇见错的人,他不爱你,抑或不爱他,他伤害你,抑或你讨厌他,他欺骗你,抑或你骗了他,他不适合你,你也不适合他,没有关系,人生可以随时开始,扔掉他,从头再来。
而爱错的时候遇见喜欢的人,却不一样,要么是早了一步,要么是晚了一步,你们的机缘就差了那么一点点,你爱他,你渴望他,你看他什么都好,为他的一举一动着迷不能自已,他就和你梦想的一模一样,你深深地陷进去了自拔不出,可他却不能属于你,你想求也求不到。你可以装作无所谓无关紧要,可是你骗不了自己,你可以逃避闪躲,可是你骗不了自己。
忽然想起杨宗纬的《洋葱》,歌词是这样写的,我想它把这种单恋绝望的感觉写得很透彻了。
如果你眼神能够为我片刻的降临,如果你能听到心碎的声音,沉默的守护著你,沉默的等奇迹,沉默的让自己,像是空气。大家都吃著聊著笑著,今晚多开心,最角落里的我,笑得多合群,盘底的洋葱像我永远是调味品,偷偷的看著你,偷偷的隐藏著自己。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的剥开我的心,你会发现你会讶异,你是我最压抑,最深处的秘密。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的剥开我的心,你会鼻酸你会流泪,只要你能听到我,看到我的全心全意。听你说你和你的他们暧昧的空气,我和我的绝望装得很风趣,我就样一颗洋葱,永远是配角戏,多希望能与你有一秒,专属的剧情……
没有人愿意做配角戏,可是就是有人摆脱不了做配角的命运。
在一个人的一生当中,他既是主角也是配角。可是在一场戏码当中,能有幸做主角还是不幸做配角,却不是完全由自己选择的,这不是天意弄人。得到的是修来的,得不到的是缘分不够,还要继续修,一生一生的一世一世的修下去……
真心地祝福他们在下一个世间都能够有缘有份。
……
这家的老大爷老大娘人很好,是热心肠,虽然我们互不相识,他们也很细心地照顾我们。他们一直把我和任逍遥当成一对小夫妻,我和任逍遥没有否认,也许这就是对任逍遥这个要求的默认。不是出自怜悯也不是同情,只是一种成全。正如任逍遥所说的,陪他演一场盼望已久的戏,戏过无痕,此后安住。我不用害怕他会贪恋温存而纠缠,因为我知道他不会,相反,这是任逍遥享用的另一种方式成全自己放下情执。
我也清楚陪他演一出没结局的短剧有多少分量,这个分量并不重,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过家家一样,一个假扮丈夫,一个假扮妻子,他像一个小孩子玩得乐此不疲。一起养伤,过小村庄的乡村生活,朝夕相处,欢声笑语。有时候我对着天空发呆就会想,原来每个英雄人物光环的背后都藏着自己的秘密,只有在无人关注的时候才敢轻易释放自己。如果我们没有跌落悬崖,如果我们没有一同经历生死沦落在此村庄,如果不是这个环境没有人认识我们,任逍遥也许也不能放开自己,想和我演一场除了我们无人关注的戏。
这出戏并不短,两个多月之后我们彻底恢复如初,他又变回悠然不羁的任逍遥,我也从剧情中变回自己,又共同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如释重负之感,我们之间更加坦然,默契无声地相约,今后此情随着剧情的终止封入尘土,绝不再提,永远是最坦荡的朋友。
我对任逍遥产生一种钦佩。男人的兄弟情谊作为一个女人我永远无法亲身体会,但是我从任逍遥和羽天绝身上感受颇深。以前我就说过,李寻欢这个男人放弃林诗音我觉得很软弱,为什么为了个兄弟情义就不坚持了?现在我明白了。记得高中心理课上,心理老师第一堂课就给我们全班做了个心理测试,那道测试题很多人都熟悉,就是说有五种动物,老虎,猴子,孔雀,大象,狗。你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原始森林探险。带着这五种动物,四周环境危险重重,你不可能都将它们带到最后,你不得不一一地放弃。你会按着什么样的顺序放弃呢?拿出你的铅笔,放下一样就划掉一样,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