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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娴医-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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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羽又硬生生给疼醒过来,挣扎了下,再一次昏死过去……这人很危险,虽然刚才昏死了,但是谁知道她是真昏,还是装昏,危险,一定要完全消灭。

孟妮儿毕了一跳,却一时顾不得那个疯女人,只看着自家少夫人惊道:“少夫人,您怎么样,伤了没有?”她当然不知道是自家少夫人指挥的黑熊弄断了白羽的手脚,当然,就算知道的话,孟妮儿心里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毕竟,在她眼里,白羽是个罪犯,就是杀了也没什么。

小茹心里却有些感叹,自己的确渐渐成熟了,以前在家里,在学校里,学的都是仁心仁术,老师教授也好,父亲也好,教给她的第一堂课,简单归纳成两个字,就是——善良。

想成为一名好医生,必须善良,对自己的病人,保持最质朴的善心,可是同样的,再毕业后,开始工作之后,医生们学会的最重要的课程,却是‘冷漠’,必须要做到漠视生死,病人送到手里,你竭尽全力地去救治,但是,医生不是神仙,总有力所不及的时候,面对死亡,如果不能做到漠视,那就无法成为一个好医生,小茹以前不算好医生,因为她在现代,当医生不久,主职又是兽医,对死亡体会的不够深刻,所以,她善良有余,冷酷不足,但来到古代之后,跟着婆婆各地奔波,经历乱世,四处行医,做到了仁心仁术,同样,也学会了冷漠!

就如这一次,如果是以前的小茹,在看到白羽昏迷之后,绝不会想到打折她的腿脚,以绝后患,可是现在的小茹,却眼睛都不眨地做了。

“少夫人,我听见声音了……黄捕头,黄捕头,我们在这里……”

唔,弄雪的一些旧时的坑,还有一些新书的构思,都会发在群里,大家想要了解一下,或者给弄雪的新书提意见的,可以加群——

第三卷 育儿经 第一百三十七章 纠葛

小茹携着一只风姿迷人的白鹤,安抚了立下大功的黑熊一家子,被捕头黄峰护送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明月当空,暑气略消,南京的晚上,相较于白日,凉爽许多。

等了一下午,终于把媳妇等回家,结果迎回来的是满身泥污,狼狈不堪的主仆两个,吓得不轻的楼老太,听了黄捕头一番诉说兼赔礼道歉,一时间脸色煞白,拉着小茹的手,前前后后看了好半天,见她的胳膊手腕儿,红肿一片,心疼地直抹眼泪儿,一把黄峰送走,就亲自拿了药膏,给自家儿媳妇上药,“你说说,你说说,怎么就碰上这无妄之灾了,那人怎么那么狠心……小茹啊,你以后出门,可得多带几个家丁,千万别一个人出去了。”

小茹赔着笑,自家婆婆什么,自己都乖乖地应是,好不容易等自家婆婆发完牢骚,安安稳稳地坐下吃晚饭,楼易也领着丁峰回来了,他神情严肃,脸色几乎是黑的,丁峰的眉宇间也带着几分怒意,显然是知道了小茹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

三个人碍着本来就忐忑不安的楼家老太太的面儿,没说什么,只是这顿晚饭,四个人都吃得心不在焉,吃完饭,楼易和丁峰就去见公孙止老爷子了,临走前,楼易还特意送小茹回去洗澡休息:“媳妇,这事儿我回来再给你细说,跟咱们家……没什么大关系……也不能说一点儿关系没有……”

小茹怔了下,见楼易的表情很纠结古怪,一下子又想到那个白羽曾经问过自己,刚想开口,一转眼见丁峰也在,就暂时把话吞回肚子里了。

孟妮儿的脚伤得不算重,上了药,就能够活动了,不过,小茹怕留下病根儿,还是让她卧床,至于江天,白羽下手很重,昏迷了半日,幸好没有留下暗伤,休息一天半天的就能恢复。江雨也被吓坏了,赶紧接了哥哥回家修养,自己在一边儿伺候,这会儿哥哥受了伤,他也顾不上讨好自己未来媳妇了。

兰芝伺候着小茄沐浴,又点了安神香,晓燕也遵老太太的命令,煮了一碗安神汤给小茹喝,喝过汤,小睡了片刻,又看了看自家的宝贝儿子,小茹才算彻底恢复过来,把今天中午到下午的历险,抛于脑后,只是,楼易他们还没有回来,王蒙的信就到了。

这次来送信的是一只小喜鹊,长得玲珑喜庆,很得小茹的喜欢,半个月前,这小家伙弄伤了翅膀,被福儿救回家,小茹给它包扎之后,本来想放飞的,却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赖在了小茹身边,无论怎么赶,它就是不肯走了,好在小茹养的鸟雀很多,也不差它这一只,小东西食量又不大,养着也无所谓。

小茹看它样子喜庆,就稍微训练了一下,小东西到是聪明,还没半月,就知道认路,还能送信,于是乎,我们小茹干脆把它送给了王蒙,让这小玩意儿常住宫里,专门给两人传信。

看到王蒙的信,小茹猛然想起,今天本来应该进宫的,她遇上这种事儿,没有去成,难怪王蒙这么快得到消息,那么说,自己被劫持的事情,已经传进宫里了?

拆了小小的纸卷儿,小茹打开一看,上面先是一串省略号,后面写着三个歪歪扭扭的朱红大字——‘好狗血’。

小茹怔了怔,这才注意到,这事儿是挺狗血的,好好的出个门儿,没招谁,没惹谁,偏偏碰上官差追捕犯人,碰上也就碰上了,能躲开也成啊,更倒霉的是,自己居然会成了人质,在现代近三十年,整日出门上街,这种事儿都没遇上一回,离‘警察追捕犯人’最近的一次,也是隔着一排人流看一大堆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围捕一个手无寸铁的犯人……

可是,到了古代,明明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偶尔出去一趟,居然还这么巧地给撞上了,这算什么……难道……自己的体质属性为‘灾祸’!

小茹想了半天,思前想后,觉得自己还真是挺能招惹是非的,看来,以后出门要谨慎,最好带一大堆人,里外包围得严严实实。

胡思乱想了半天,小茹随手写了‘平安’两个字,喂了小喜鹊一点儿吃食,就让它回去了,想必此时此刻,王蒙最想知道的,就是自己到底有没有受伤……其它问题,都可以慢慢再说。

小茹感叹了片刻,拿了本医书,倚在软椅上默默阅读,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疲倦。

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书籍落到脚面上,都没有察觉到,一个下午都在折腾,还爬了好长时间的山,精神也紧张,要不是小茹经常上山采药,身子骨硬实,也善于在山林里行走,这会儿恐怕早累趴下,没个三五日绝对起不了床。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茹隐约在半梦半醒之间,隐约听见轻微的脚步声,感觉到一个温热的喘息,迷糊地睁眼,正好看见自家相公弯腰帮她拿起书本:“相公……你回来了?”

“很累吗?先睡吧,有什么话,都可以明天再说。”

“不,”小茹甩甩脑袋,叫兰芝端了盆子冷水,洗把脸,醒了醒神,笑道,“相公,你要是不给我说说,那个犯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今天晚上也睡不踏实了。”

楼易苦笑了下,摇头道:“好吧,我就跟你说说情况……你先喝口茶,要不要再吃点儿东西?”嘴里问着,楼易便吩咐兰芝准备了甜点和红茶。

看着自家媳妇慢慢喝了茶水,吃下点心,楼易叹了口气:“那个犯人,名叫白羽,四川人,和你还是老乡呢……她是个弃婴,还是婴儿的砷候,就被峨眉山旁边儿的一个小尼姑庵里的住持,惠然师太收养了。”

小茹一怔,没想到那人居然是孤儿,其实,这事儿别说在这个时代,就是二十一世纪,也不是没有,生了孩子,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要,比如说未婚生子,再比如说,家里女孩子太多,养不过来,等等,孩子一出生,仁慈点儿的爹娘把孩子扔到大户人家门口,再狠心点儿的,直接扔到荒郊野外,孩子想活下来,都不大可能。

楼易继续说道:“惠然师太虽然除了会背诵佛经,大字不识一个,但是,绝对是个好人,她收养了大大小小的,十几个女孩子,对那些孩子们也很照顾,女孩子长到十五岁,懂事儿了,如果有愿意嫁人的,就托付给峨眉山旁的村民,给找个好婆家,若是有不愿意嫁人,想一辈子侍奉佛祖的,她就为女孩子剃度,留在尼姑庵里。”

“惠然师太出家前,是一个镖师的妻子,学了些功夫,身手还可以,而白羽的根骨很好,适合习武,小的时候心也静,一开始,惠然师太只是想让她强身健体,也在必要的时候保护自己的安全,毕竟是尼姑庵,都是女人,要是身上一点儿本事没有,实在不安全,可是后来,白羽特别喜欢习武,渐渐地,工夫居然练得比师傅还要强一些了。”

“自己辛辛苦苦带大的徒弟有出息,惠然当然高兴,越发地对她上心,尼姑庵里其他人还要做做家务,扫扫地,干些活什么的,而白羽从五岁开始,就一直被惠然单独教导,什么脏活累活都不让她做,看得跟宝贝眼珠子一样,等白羽十五岁的时候,惠然就问她,愿不愿意出家,那白羽从婴儿时期,就跟在惠然身边,一直诵经礼佛,从小就决定要一辈子侍奉佛祖了,所以,在她十五岁的时候,惠然就给她剃了度。准备以后就让她来守着这个尼姑庵,也算给这些孤女们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听到这里,小茹心想,被保护长大的小女孩儿,总有一天得眷恋红尘,不可能愿意一辈子在尼姑庵里,伴着青灯古佛。

果然——“这尼姑庵平时也有人来上香礼佛,虽然人不多,但是香火也足够惠然师太她们日常嚼用,而且,女孩子们也自己种了块儿小菜地,虽然清苦,日子还是过得不错,但随着白羽年纪渐长,开始自己下山化缘,见识到山下的生活,她渐渐动了凡心,就在这时候,因为在茶舍里歇脚,白羽认识了一个翩翩佳公子。”

小茹心里一咯噔,来了,祸源来了!她就知道,那白羽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肯定和男人有关。

“这位公子……媳妇啊,你也认识。”

“我?”小茹愕然地抬头,望着自家相公近乎咬牙切齿的表情,脑子里转了好几圈,也没想起来,自己能认识什么男人……

绞尽脑汁,思考得太阳穴直突突,小茹终于放弃了,苦笑道:“相公,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我认识的这位公子,到底是谁?”

楼易挑挑眉,叹道:“他姓王,父亲是金源县令。”

第一百三十七章

‘金淅县令’四个字一入耳,旧时的记忆一下子鲜明起来,小茹瞠目结舌——事情怎么会这般巧?怪不得那女人说起自己的时候,眼神如此古怪!

王抚远,字承和,这位县令家的长子,就皮相来说,的确是难得佳公子,那一身绛紫的华服,手摇折扇,远看近看都是温文尔雅,因为文才出众,言语有趣,乍一见面,很少有女孩子能不为之心动的,在武昌一地,不光是未曾婚配的小姐,就连那些半老徐娘,看见了他,也少有不面泛桃红,一颗女人心,蠢蠢欲动的。

当初自己遇上他,是在夏日黄昏的秦淮河边,金源县令的王夫人扭到了腰,自己半路相逢,好心出手相助,却不曾想,就此入了那个男人的眼,可是,就算小茹也难免对他出色的皮相有几分赞叹,觉得完全可以和二十一世纪的电视明星相提并论,也没有相中的他的道理,不说自个儿已经是已婚妇人,真实年龄也早过了容易做梦的时间段儿,那个男人的坏名声,别人不知道,可是,喜欢时不时听听小动物们聊八卦的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王抚远这个人,绝对能很好地诠释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这句话,表面上人五人六的,其实贪花好色,要说,好色一点儿,在这个时代也算不上什么,有钱男人逛逛青楼,那还叫风雅呢,可惜,这人偏偏对青楼女子不感兴趣,最喜欢和良家妇女玩暧昧,不过他因着父母还算严厉,多数时候,到是只动动嘴,勾搭勾搭小姑娘,那个雷池,到是没有跨过去,也不是喜欢用强的混混,这么多年,好在没惹出大麻烦。

可这样的人,小茹是连看一看都吝啬的,也许也许一开始,王抚远只是有点儿龌龊的心思,到没想真的求娶自己进门,但就因为小茹的不在意,让他上了心,男人都一个样子,得不到的才是好的,那人居然借着自个儿给王夫人看病的机会,时时纠缠,还不顾脸面地跑到自家门外弹琴显摆,甚至惊动了自家婆婆,小茹当时真是想一巴掌扇过去,扇得他头脑清醒点儿,可惜,那人的父亲好歹是县令,他自己,虽然经常借口登门,口头上胡言乱语一番,行为举止,到没过分逾矩,没办法,小茹只能咬牙切齿地忍了,不过,还是楼易来的及时,要是楼易晚一点找到楼家,小茹烦了,说不定会指挥着豺狼虎豹们给那人一个大教训。

各种念头在脑子里闪过——“怎么可能!”小茹脸色变了又变,惊得几乎跳了起来,“他们两个一个在武昌,一个在峨眉,相距十万八千里,怎么会碰到?”

“就是这么巧啊,那年王大公子去四川为王家一个长辈祝寿,正好碰上了刚刚怀着好奇心,窥探红尘的小尼姑。”

小茹无语地看着纠结的楼易,苦笑道:“你不用说我也能猜得到,白羽喜欢上王大公子了?”

“可不是嘛,那位王大公子皮相一流,又会说甜言蜜语,人在外地,心思涌动,看见貌美年轻的小尼姑,自然会挑逗几句,其实,咱们得承认,王公子的吸引力确实非同凡响,别说一个不知世事的小尼姑,就是……青楼花魁之类的人物,估计也得入套。”

小茹连连点头,没错,王家大公子的魅力她可见识过,虽然自己厌烦,身边的孟妮儿晓燕两个大丫环,加上福儿这个小精灵都是因为自个儿讨厌的原因,对那人印象很差,可是,以前在武昌的几个粗使丫鬟,可是一见那人就会发花痴。

“之后呢?”

“之后?王家大公子在四川呆了半朋,白羽,不,当时还叫翠眉呢,翠眉小尼姑日日与他相见,情根深种,那王大公子也乐得美人相陪,哪怕是个小尼姑,也比一个人寂寞好啊,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私定终身了,不对,不能说两个人,应该说小尼姑想着是和那人私定终身了,而王大公子,却连真实姓名都没有透露,时间到了,王大公子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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