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所及的那副宽肩,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青涩少年,还有这条路,也一点没有变,夏天的时候这里绿荫葱葱,冬天的时候枯树婆娑。
过了大约三四分钟,我叫住成大功。
他回头看我,笑容徐徐。
我不禁一愣,竟有一瞬间的错觉,好像当年那个贪看他笑容的自己,还活的好好的,就站在这里,从未离去。
可我又眨了眨眼,才发现眼前的人根本没笑,那张脸上甚至找不到一丝笑纹,刻板的仿佛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笑过了。
在他询问的眼神下,我忍不住提醒道:“那什么,你到底想说什么,咱们就这里说吧。”
成大功一顿,从兜里掏出一个U盘,递到我眼前。
“这是我草拟的婚礼策划方案……我听说你这边进展的不顺利,如果需要的话,就用这份吧。”
我盯着他的掌心,那个U盘还是当初我买给他的,存储量只有2G,早就是被淘汰的款式了。
沉默在我们中间徘徊着。
我觉得我的智商正在离我而去:“我不能要。”
“为什么?”他声调微扬:“就因为是我做的?”
我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才是正确的,只是说:“哪有婚礼策划师要客户帮忙做策划案的,被公司知道了,我会挨骂的。”
“我不说,你不说,你们公司怎么会知道?”成大功向上摊开的手心,仍停在半空,“再说,以前我也没少帮你作弊,我一次都没有告诉过别人。”
我差一点就相信了他。
“真的不用了,我不是怕你说出去……其实我刚才我出来之前,程一一就通过我的策划案了,明天我就回公司着手准备。”
成大功似是一怔,手心缓缓合拢,慢慢垂下。
我也觉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低头踢了踢脚边的石头,说:“那什么,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回去了,反正你们放心,婚礼我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的。”
“我送你。”他说。
我连忙摆手:“不用麻烦了,不顺路。”
“你怎么这么……”成大功语气一顿,“你还没说你住哪里,怎么知道不顺路?”
我笑着眯起眼:“住哪里都不顺路。我男朋友每天都会到小区路口接我,要是被他看到了,又要修理我了。”
在成大功微讶的表情中,我脸不红气不喘的撒着大谎,脑中第一时间浮现出的竟然是……
我连忙甩了甩头,将那张脸驱逐出去:“那……我就先走了,再见。”
一直走出那条林荫小路来到大马路上,我掏出手机给小米打了个电话,小米正在看《蜡笔小新》,笑的稀里哗啦的让我有事禀奏无事退朝。
直到我将成大功约我出来要帮我作弊的事讲了一遍,才将小米从逗比卡通里勾了出来。
她第一句就是问我:“那你觉得自己还喜欢他么?”
我说:“我不知道。”
她恨铁不成钢的说:“怎么有人连自己喜不喜欢都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挺陌生的。他变化太大了,我也不确定要是现在的他放在当年,我还会不会那么穷追不舍……”
小米沉思了一会儿,才用一种缅怀过去的口吻说,其实她也有过我这个阶段,当年那个代课老师去美国以后,她也像我现在一样这么消沉,虽然新男朋友马不停蹄的上任,可是心里的失落却怎么都填不满。
我问她,后来是怎么熬过去的?
她说,后来根本不是熬过去的,只是那代课老师放假回国后,他们又见了一面,她才彻底看明白了,其实她当年喜欢的并不是他,而是喜欢他可以为了他不顾一切的那个自己。
小米的话,令我辗转反侧了一整个晚上,梦里全是乱七八糟的大学时的小片段。
那时候的我和小米,整天都笑得没心没肺,本色演出两只*青年,我看《失乐园》,小米看《尤利西斯》。
我将杂志内页撕下来给《查泰来夫人的情人》包了个书皮,整天有事没事就从成大功面前经过,洋装自己是饱学少女。
成大功有时候也会投来莫名其妙的一眼。
我冷冷的回望过去,再匆匆撇开。
一转眼,就会抓这小米激动地说:“他看我了!”
只是,在这场缅怀过去的梦境中,成大功从头到尾都没有正面出镜,不是背影就是模糊不堪的侧脸。
直到早上醒来,我在镜子里看到一塌糊涂的自己,这才后知后觉的承认了一个事实。
那段日子是真的回不去了。
每个人都变了,连同我自己。
而我和成大功,也终于走到了,连梦境都不愿意让对方露面的地步了。
我给打电话给李明朗,想问他怎么会认识成大功,我隐约觉得这件事和我有关。
可是李明朗没有接电话,他后来回了一条短信,就两个字:“有事?”
我将盘旋在心里的疑问发过去,他隔了许久才说:“等这件事过去了再说。”
我问他:“为什么现在不能说?早说晚说有什么不一样?”
他说:“如果现在告诉你,我恐怕要再找一个新娘。可我现在实在没那个闲心。”
为什么他会这么说?
我又追问了几句,却得不到任何回复。
等我打过去追问时,李明朗已经关机了。
两天后,刘备告诉我,他为我设计的婚纱图稿已经出来了,叫我有时间去一趟他的工作室。
我很快发了条短信问程一一:“要是刘备拒绝给你设计婚纱,是因为他现在在忙另外一件,你会怎么想?”
程一一直截了当的回道,“那就别让我看见,否则一定撕了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程一一将全副心思,都放在跟刘备较真儿上了,她后来对我提出的一系列婚礼场地的细节,很少提出意见。
我按照程一一的要求规格,定了城中最贵的私人会所的露天场地和宴会厅,绿草地上摆放着白色的桌椅,白色的演讲台,白色的花门,和白色的玫瑰花。一切都美得不像是真的,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婚纱迟迟不能敲定。
我也多次试图说服程一一,接受另外一件连夜从巴黎空运过来的精品婚纱,反被程一一攻击我不够专业。
每次她这么说我,我都有一种想撂挑子不干的冲动,顺便问问她,为什么明明要嫁给成大功了,还对前男友念念不忘。
我真的欣赏不起来她这种见异思迁的行为,但我露出的却是最和谐的笑容:“你可以拒绝,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那婚礼当天到底要穿什么宣誓?”
程一一说:“那我就穿衬衫和牛仔裤。看到时候你们公司会追究谁的责任。”
婚礼倒数计时第十天,我将三分之一的婚礼策划费抽成,许诺给奥美,请她帮我向公司隐瞒我就是米菲的事。
期间,我还跑到北影厂门口雇了一批群众演员,长相体面点的安排在前排座位,酬劳七百,长相抱歉点的往后错,酬劳五百,能说两句台词的给一千。
我还租下了那座城中数一数二酒店的两个主会场,入口相对,占据了主厅的东西两侧,户外还有两片绿地,一北一南,被主楼隔开。
我生平头一次花钱这么阔绰,不仅替程一一拿下了东边会场和北面绿地,还替自己盘下了西边会场和南面绿地,并且采用采用同款涉及的布置、喜帖、菜式,甚至连婚礼流程、时间安排和司仪演讲稿都如出一辙。
整件事里,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李明朗的态度,他从头到尾都表现的像是一个局外人,自从上次见面,他再也没出现过。但请群众演员的钱和各种额外支出的杂费,他却一分都没少一次性全部汇了过来。
我和李明朗后来的联系基本都靠短信,我将所有发给程一一的策划案细节,也拷贝给他一份,他看也没看,只说让我将婚礼举行的时间发给他,他会准时出席。
婚礼前倒数第三天,刘备对我的请求依然不为所动。
我着急上火原地打转,一大早就赶去刘备的工作室,围着他打转说尽了好话。
刘备终于不胜其烦,这才打开了播放屏幕,让我看到了一件以蕾丝主打,以珍珠为辅的公主蓬蓬裙,搭配着样式简单的白色镂空婚纱,美得简直让人呼吸困难。
我讷讷问他:“这是给程一一的?”
“不。”刘备说,“是给你的。”
这句话成功让我收了声。
同一天,程一一将宾客的最终确定名单传给我,我从头找到尾,又从尾找到头,非但没有找到程一一父母的名字,甚至连一个姓程的人都没有。
后来我还是从我雇佣的群演头嘴里得知,他们这个圈子的长得最体面的群演,都被提前预定要充当一场婚礼的嘉宾去了,地点就是我订的哪家酒店,时间和我是同一天。
我翻来覆去的想了一个晚上,终于将整件事琢磨出个大概,可是李明朗的手机持续关机,完全不给我向他求证的机会。
时间撒了欢的在前面奔跑,程一一铁了心要穿衬衫和牛仔裤,刘备死活不提供第二套方案,李明朗将人间蒸发进行到底。
之后的那两天,我除了偶尔在和我一样忙的四六不着的奥美身上找点平衡,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像是怨妇,整日萎靡不振,哈欠连天。
直到婚礼当天。
我将程一一那边的所有流程,都全权交给奥美负责,为表诚意,还将之前许给奥美的三分之一策划费,直接提到二分之一。
婚礼开始前两个小时,奥美从东边会场打了个电话给我,当时我在西边会场的化妆室里,正对着穿在假模特身上的婚纱感叹刘备的鬼斧神工。
奥美说,程一一已经放话了,要是我今天不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不结婚。
我说:“你把她带进化妆室,我保证她会忘了发脾气。”
在东边会场的化妆室里,同样有一家出自刘备设计的婚纱,丝缎服帖的设计,完全是按照程一一的身段量身订造的。
据刘备说,程一一当年也只见过图稿。
几分钟后,奥美的电话再度打了进来,里面却是程一一的声音。
她极力压抑着声线里的颤抖,说:“他怎么肯把这件婚纱给你?”
我说:“我告诉他,你需要他的祝福。他说,他没什么可以为你做的,除了这件婚纱,所以特意让我给你送过来,而且分文不收!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今天他也会来。”
我知道,程一一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会因为刘备的到场,而重新武装起自己,刀枪不入的站在刘备面前,故作平静的说一句,“谢谢你能来。”
这才是我认识的程一一。
我将婚纱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刘备正在为我进行最后的修改,可是没几分钟,扮演伴娘的群演就跑过来说,外面有人要找刘备。
刘备连头也没抬:“我在忙。”
我透过镜子看了他一眼,说:“要不你还是去看看吧?我猜是她找你。”
刘备直起腰,与我对视了一下,进而妥协了,嘱咐了我几句不要随便乱动,身上还有针之类的话,就出去了。
我从矮阶上跳下来,挺着腰拿出礼盒中的配套高跟鞋,爱不释手的摸了摸上面的装饰,极艰难的穿上,期间好几次都差点被别在腰间的针扎到。
这时,化妆室外间的门被人打开了,走进来的人行色匆匆的样子,不像是刘备。
紧接着,外面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推开内间的门走出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背对我的那个高挑的背影,上半身已经裸了一半,丝质的衬衫半挂在身上,露出好看的肩胛骨,以及平滑的背部肌理。
他正低着头,两只手在腰间忙碌着。
金属皮带不知哪里卡住了,他索性一把扯下余下的半件衬衫,转过身要去拿旁边装着西装的礼盒,动作行云流水间,伸长的手臂却蓦然顿在了半空。
从他那个侧身的角度,余光是可以看到我这边的。
他转过头来时,空气也一下子凝结了。
我直勾勾的瞪着那张略带惊讶的面孔,以及下面那副极力错落有致的胸膛,白花花的一大片肉,把我晃的一阵晕眩。
他的眼睛,在蓬松凌乱的发梢后若隐若现,自最初的惊讶退去之后,逐渐融入了几分笑意,以及我看不懂的光芒。
连他的声音,都透着前所未有的柔和:“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完毕,净网时期,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动作,以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了~~
╮(╯▽╰)╭李大猪也终于沦落到要半裸出镜博收视率的地步了。。。
☆、Chapter 22
“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李明朗好像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衫不整”,又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的打开白色的大礼盒,从里面拎出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利落的穿在身上,然后一颗一颗的系上纽扣。
他的左手灵巧的系上右边袖子的袖口;轮到右手时;却显得不太灵活,甚至是迟缓的。
我这才想到;李明朗那天在我家小厨房做饭时;似乎也是左手拿筷子的。
他是左撇子?
我走上前几步,问他:“需要帮忙么?”
他匆匆抬头看向我这边,眉宇紧蹙,似乎正在和自己的右手较劲儿。
我只好走了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工作:“我来吧。”
李明朗默不作声,任我为他系上右边的袖口。
我边抚平那袖子上的皱褶,边问:“你是左撇子?”
抬起头时,正撞见那双幽深的眼睛。
他缓缓垂下眼,回身去拿领带,套在脖子上:“不是,我右手受过伤。”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背对着我打领带的动作,突然之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直到李明朗穿衣的动作停下来,转而拿起盒子里的西裤,然后他的手似乎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回过头看向我时,眼神古怪。
我这才醒过神来,立刻说:“你去里面换吧。”
李明朗一言不发的走了进去。
我虚脱了一样瘫坐在旁边的沙发里,但是下一秒我就尖叫着跳了起来。
= =我忘了有针了……
李明朗走出来时,我正捂着自己的后腰呻、吟。
他走了过来,将我拉起来,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