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养。
她没有表态,脸上若无其事,内里也是毫不动心。她了解果子,果子不傻,才不会贸贸然的跑出去冻死。她既然是走,必定就是有她的打算。
那别人还跟着瞎操什么心?明天就是除夕,还是等着过个好年吧!
除夕这天,希灵和小桐狠狠的玩了一场。
这天,因为凡是有家的人都要回家过年,所以他的院子里难得的清静了,偶尔有几个野小子想来他这里蹭顿年夜饭吃,也被他驱逐了出去,关上门只剩了希灵和他。天黑之后,他到院子里给希灵放烟花,希灵穿了很厚的衣裳,站在门前台阶上看。小桐为了买烟花爆竹,花了好些钱,烟花都是高级货,能往上蹿五颜六色的火流星,噼里啪啦的一蹿能蹿好半天。
小桐在远远近近的爆竹声中大声问希灵:“好看吧?”
希灵抬手捂着耳朵,因为从来没见小桐这样撒过欢——十二三岁的时候都没这么闹过笑过,所以心中有些讶异,笑着大声告诉他:“好看!”
然后她又喊道:“你离它远一点儿,点着了火就快往后跑,小心它崩了你的手!”
这话说了还不如不说,小桐在知道她这样担心自己之后,故意的用手拿了二踢脚燃放,非在二踢脚要爆炸的前一秒钟才往上扔。希灵怎么嚷他都不听,最后气得希灵跑下去,攥了拳头把他使劲的捶了一顿。小桐傻里傻气的笑,笑得嘎嘎的,一边笑一边忽然转身搂住希灵,他低了头,在火树银花旁劈头盖脸的亲她,亲过了,又抱起她连转了好几个圈。火树银花还在持久的绽放着,他在希灵耳边大声喊:“你是我老婆了!”
希灵被他震得向后一躲:“刚知道我是你老婆?那你前几天夜里都是和谁一起睡的?”
小桐不回答,只是抱着她左右的晃。
从没有一个男人这样不加掩饰的爱她恋她,希灵喜悦之余又有些惶恐,生怕自己天生福薄、消受不起。
烟花燃尽了,两人也冻得打哆嗦了,这才手拉手的回到了暖屋子里去。小桐开了一瓶洋酒,和希灵对坐着边吃边喝。他这个老婆是笨手笨脚的,连煮饺子都煮不好,还得他这个小爷们儿亲自动手,但小桐先前照顾她照顾习惯了,并无怨言。
☆、第八十七章 新年(二)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希灵那样盼着过年的心,但无论盼不盼,过年这件事情,由不得人,爱过不爱过,都得过。
何养健带着玉恒回了天津,除夕夜里,他离开家不像话,所以玉恒是在老房子里,和一个不回家乡的老伙计一起过年。他知道玉恒在那老房子里至多是孤独无聊,不会有别的事,所以并不很惦念这个孩子。
人在温暖舒适的家中,他与春美久别重逢,对于自己不在天津时春美的所作所为。他一个字都不问,而结了婚的春美也有一点身为人妇的自觉,见了他本是感到心虚的,他不问,她立时松了一口气,有说有笑的热闹起来。奶妈子把小威也抱过来了,吃饱喝足的小威昏昏欲睡,因为比生下来时瘦了一圈,所以看着倒是好看了许多。何养健微笑着接过儿子,仔细端详,没看出他像不像自己,不知道是他不会看。还是这孩子和他根本就不像。
这是一桩疑案了,不过不必现在断。这孩子并不是爱情的结晶,所以,对他来讲,也就不是那么的重要,可以先糊涂着养。把小威送回到奶妈子手里,他对春美说道:“我还以为,母亲会过来看看小威。”
春美一撇嘴:“她还让我们带着小威到上海去瞧她呢!天气这么冷,让我带着个小婴儿出门,亏她想得出!”
何养健一笑:“也许是陆克渊不想回来。”
“一定就是!”
何养健和春美的猜测,堪称是准确无误。远在上海的金婉心的确是很想过来瞧瞧外孙,虽然春美已经给她邮寄了几张小威的照片,但越是对照片看得多。她越是想去见见照片上那个肉墩墩笑呵呵的小真人儿。
然而陆克渊不肯回天津——他嘴上不说,其实心里是觉得自己没脸回,为什么没脸?原因太多了,不只是因为他一败涂地、丢了地盘和势力。
他并不拦着金婉心回去,横竖金婉心在的时候,他也不大搭理她。但他尽管可以没有金婉心,金婉心却是离不得他的。她守着他,无论他心中是喜是怒是哀是乐,他这个人走不了、是她的;她真怕自己刚一离开上海,没了人管束他,他会由着性子走个无影无踪。
他又不是小孩子,他是天涯海角都能去的。到了那个时候,她可上哪儿找他去!
因为这个,她决定留下来陪着陆克渊过年。
两个人的新年,本就热闹不到哪里去,何况陆克渊和金婉心这两个人和小桐希灵不同。年纪大了,不会见了烟花也兴奋,不会一边说笑一边动手动脚的打闹。陆克渊吃过年夜饭后,出门站了片刻,空气中有淡淡的硝烟味道,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想自己又老了一岁。
权力与财富是他的春药,没有了这两样,他便不是岁月的对手了。说老一岁,就真老一岁了。
可他又是多么不甘心就这样的老。
人在风中颤抖起来,他的大眼睛里浮上一层水光,然而微微仰着脸,他依旧是面无表情。深深的吸了一口烟,他想起了那个很危险的小女人。
真是危险,太危险了,可是他却留恋,因为那是他江湖岁月中最后的对手。那有着和他一样的大眼睛的小女人。
他怕了她,可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是想要再看看她。当时走得太仓皇了,一分钱都没留给她,事后想一想,其实是不应该的。
他就是这样自私的人,他自私起来,就是可以这样的冷血。如果可以重来一遍,他还是要当机立断的离开她,不过,会把事情做得漂亮一点,毕竟是百日夫妻,似海深。
他在门前风中这样久的站立,引得金婉心拿着一件大衣走了出来。从后方把大衣给他披了上,她柔声说道:“出来也不多穿一点。”
陆克渊慢慢的扭头望向了她,忽然问道:“婉心,我是走下坡路的人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金婉心没想到他会忽然问到这里,凝神想了想,她抬眼向他抿嘴一笑:“大概是因为你十几岁的时候不爱我,我不服气,所以这辈子不管多老,我都要缠住了你。”
陆克渊听了这话,向她一笑,眼角却是倏忽间滑下了一滴眼泪。金婉心抬手为他拭了泪痕,然后笑道:“我这么美,人人都爱我,你凭什么不爱我?我记恨你了,我要报仇。”
陆克渊轻声说道:“都要老了,还说孩子话。”
金婉心转向前方,挽住他的手臂和他并肩站了:“和你在一起,哪怕咱们八十岁了,我也还是二十,你也还是小陆。”
陆克渊在冷风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抽出手臂揽住了金婉心的腰。
从这一晚起,陆克渊不再那么怨气冲天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不漂亮的事情,他已经做了一次,一错已经足够,不能再错。
与此同时,天津的何养健得到了消息——年后,他可以留在天津,不必再常驻奉天了。
这是好事,若非他是吉田家族的中国女婿,他非得继续“背井离乡”不可。何养健不在的时候,春美会给自己找乐子;但那些乐子都不如自家丈夫,春美当初肯和他结婚,不只是因为有孕在身,也是因为真的爱上了他。
这样,小威身边也有父亲了,根据春美从育儿书籍上学来的知识,这对于儿童的成长乃是极为有利的。要是每次生孩子都要丑上一年多,那么春美宁愿就此打住。这样一想,小威也许就是独一无二的,重要得很呢!
春美高兴,全家都高兴,何养健笑着,也像是很高兴。
但是在无人的时候,他想起奉天那座城,想起那座城里的人,心中却是五味陈杂。就这么算了吗?他想,自己和她,就这么算了吗?
“算了”是最理智的、最妥当的选择,要说报仇,也算报了,虽然结果不是那么的理想。这个时候,自己正在往上走,一路为了闲花野草分心,是要耽误赶路的。
☆、第八十八章 新生活(一)
希灵在得知何养健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回奉天之后,不由自主的松了一口气。
她不怕他,若真是何养健向她宣战了,她也不会逃避;可何养健并没有向她宣战,何养健就只像是要撩她似的,冷不丁的就要跳出来吓唬她一下,而她分明记得这人先前并不是一个无赖。
她是要正经过日子的人,不想把精力分给一个莫名其妙的无赖,何养健一去不复返,便正中了她的下怀。小两口的日子过起来,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样样顺心。做了丈夫的小桐并没有改变性情,还是隔三差五的就要对着希灵别扭一次,希灵留神观察。发现他对别人倒是没这么大的脾气和这么小的心眼,就明白了他这不招人爱的幼稚嘴脸,是专门露出来给自己看的。
把这个道理一想明白,希灵就不和他一般见识了。等到正月十五一过,希灵对小桐说道:“今年我要办成两件事——两件办不成,至少也要办成一件。”
小桐很有兴趣的看着她:“什么事?”
希灵竖起一根手指:“第一,我要搬家,换一处有汽车房的大房子。”
小桐点点头:“嗯,我同意,第二件呢?”
希灵犹豫了一下,随即却是答道:“第二件我还没想好,想好了再说吧!”
这第二件事情。说起来就有些沉重——她想生个孩子。
生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留得住养得活的孩子。颠沛流离的时候她没这想法,现在安稳了,她对着大孩子似的小桐,心里就想起了自己的小孩子。可是尽管她有这个心,小桐也是活蹦乱跳,可是生命的种子能在她的体内生根发芽吗?
根据当年医生的话,是几乎不可能的了。但希灵自己感觉着,身体并没有什么不适,每月的月事也都按期的来,不像是生不出孩子的样子。
这样一想,希灵就感觉自己还是不能放弃,好好的身体,好好的肚子。凭什么就养不住孩子呢?
希灵并没有和小桐商议,自己上街看了大夫,买了药自己回来悄悄的吃。小桐嗅到了汤药味道,登时很紧张,以为希灵得了大病,希灵这才说了实话。小桐听了,却是有些急:“你别乱吃,当心吃坏了你!”
希灵答道:“我是按照方子吃的,哪是乱吃?”
小桐又说:“不能生就不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别当它是回事。我都不当一回事,你总惦记着它干什么?”
希灵说:“你别管我,我有分寸。”
说完这话,她又连着喝了半个月的苦药汤子才作罢。结果如此过了两个月,她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尽管夜夜都和小桐不闲着。这一天坐在马桶上,她看着手纸上的一抹鲜血。闭上眼睛长叹了一口气。
但是她不肯收手,到了第三个月,她又去了西洋医院和东洋医院,这一回,她拿了几小袋白药片回来。认认真真的把药片也吃光了,她的肚子里依然安静,别说怀孕,就连闹肚子的事情都没有。
为这一件事,她就从春天折腾到了秋天。期间她还给小桐出谋划策,让他通过金山又认识了几位军爷,多给自己揽了好几桩大生意。
若论干事业,她自认为不比男子差,可是男子可以名正言顺的不生孩子,她夜里抚摸着自己薄薄的肚皮,却是感觉自己愧对了小桐。
对于小桐,她是有疼爱之心的,不是因为小桐小,而是因为小桐进了她的心。她是最没有母性的人,她只分心内心外。心内的人,都稚嫩,都天真,都要让她怜爱;可心外的人,就只是人而已,是死是活,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她忽然对小桐说:“要不然,咱们借个种吧!”
小桐一听这话,登时就把眉毛竖起来了:“你欠揍了吧?”
希灵这才反应过来:“不不不,我说错了,不是借个种,是借个肚子——反了你了,你敢揍我?”
小桐听了这话,直接答道:“哦,弄个女人来家生孩子,等孩子生出来了,你把那女的撵走,把我腿打折,你自己白落个孩子,对不对?”
希灵劈头盖脸的胡噜了他一把:“我同意了的,怎么还能打折你的腿?”
“那我也不干!万一生个狗头蛤蟆眼的丑孩子,你看了不喜欢,又不想养了,那怎么办?那不就砸手里了?”
“咱们当然得找个漂亮女人了!女人漂亮,男人也漂亮,怎么会生出丑孩子来?”
“多谢,我没看出我有多漂亮!你还是歇着吧!”
希灵想了想自己方才这一番话,没觉出哪里荒谬来,不过这事的确不必着急,因为她和小桐都是这样的年轻,和“养儿防老”四个字,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到了这年的冬天,正如希灵当初所计划的那样,她和小桐果然搬了家,住进了一所两进的大院子里,有了正式的汽车房,她的保镖,小春,也学会了开汽车。小桐嘴上不说,心里是佩服她的。他们这个小家庭里,太太常常会抢先生的风头,不过小桐不介意——小桐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而且也完全没想改变她,尽管对她也有很多的看不惯。
可他爱上的,就是这样一个时时让他看不惯的女人。越是看不惯,越是要看。
爱是蒙昧混沌中的一支箭,就是这样的不讲黑白、不辨南北、不分是非,就是这样的挟风而来、势不可当、力碎金石。
所以他在希灵面前也没个准性子,大不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