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解救一个残废外甥,李孝忠肯来,自然是有所图。
白子灏小时候的确是常和这个淘气的小表舅在一起野跑,但是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如果不是那天看到了报纸上李孝忠的照片,他不会想起自己在关外还有这么一位小表舅。那报纸来得也奇怪,天津卫的家里,竟然会出现一张东三省的小报,不知道在进入白子灏的视野之前,它曾是什么物品的包装。
报纸上长篇累牍的报道了李孝忠和某师长的持久战,看结果,可以算是两败俱伤,唯一的区别便是那位师长突发中风死了,而李孝忠还活着——因为他活着,他便算是获胜了。
获胜了,然而元气大伤,连山里的土匪都打不过。白子灏毕竟是白大帅的儿子,耳濡目染,也有一点军事政治方面的常识。猜测出了李孝忠此刻的窘况,他便动了心思。
李孝忠再落魄,手里终归还是有人马的。想养住人马,就得花钱,想要钱,就得有赚钱的路子。
赚钱的路子,李孝忠没有,他白子灏可有!
白子灏已经盘算好了——现在自己无人问津,无非是外界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没了力量,至于残废与否,根本不是问题所在。所以当务之急,是他须得拉大旗扯虎皮,让人以为白家没完,他东山再起,又从关外找来帮手了。
只要把白少爷的名号恢复起来,接下来就好办了。京津两地乃至南方,他认识无数的名流要人,甚至勾搭过许多位名流要人的女儿,睡过许多位名流要人的姨太太。他动脑,李孝忠出力,两人合在一起,不信不能干出一番事业来!他甚至向李孝忠许了大愿,要在一年内给他讨张新委任状,让他再升一级!
李孝忠当然愿意,否则在关外老家,他成天找钱找饷兼找打,并不十分快活,出了山海关,又是双眼一抹黑,连东南西北都不认识。白大帅在的时候,他不肯过来投奔,因为白子灏的生母曾是他的梦中情人,而白大帅一喝酒就薅了他梦中情人的头发暴打,他对白大帅是又恨又怕。
现在白大帅没了,只剩了他的小外甥白子灏,白家宛如经过了一次净化,在他眼中,忽然变得可爱亲切起来了。
在白子灏对他长篇大论了一番之后,他想起了新问题:“那我的队伍往哪儿放呢?天津卫虽然好,可是没我的地方呀!”
白子灏沉吟了片刻,问道:“你那队伍,军纪如何?”
“还行,都挺听我话的。不听话的都死完了。”
白子灏又问道:“你手头有多少钱?”
“就五十万,下个月的军饷还没着落呢!”
白子灏又思索了片刻,末了说道:“你记个电话号码,打过去找苏秘书,就说白少爷腿不方便,请他亲自过来一趟,有要事相商,记住了没有?”
“有、有什么商?”
白子灏一皱眉毛:“你有没有通文墨的副官或者秘书?你叫一个来,我让他记。”
李孝忠推开房门,伸出脑袋,狗似的大吠一声:“小张!”
不知道谁作了回答:“报告师座,小张没跟来。”
“那谁跟来了?”
“刚刚容秘书来了。”
“那让小容过来!”
人肉传声筒立刻开始工作,声若洪钟的吼道:“容秘书!师座叫你!”
不出半分钟,有人遥遥的答应了一声,又过了半分钟,一个人捂着头上的军帽跑了进来,白子灏正端了茶杯喝茶,抬头和此人一打照面,当场“噗”的将茶水喷了出来。
他看见容少珊了!
容少珊风采依旧,和先前相比,唯一的不同便是换了一身服色的军装。很惊讶的看着白子灏,他“哟”了一声,紧接着进退两难的唤道:“少爷。”
李孝忠一回身,也惊讶了:“嗯?你们认识?”
白子灏答道:“他原来在我爸身边干过。”
李孝忠立刻转向了容少珊:“你不大黄的人吗?怎么还跟白大帅干过?”
容少珊结结巴巴的讲述了缘由——原来当时他和一班副官陷在了河南战场,在听闻了白大帅的死讯之后,他们没犹豫,直接就举枪投降了。
他们投降的对象,是敌军的一名黄团长。黄团长没有杀人的瘾,对于这帮副官也没什么兴趣,唯独在看到容少珊时,双眼一亮:“哎哟我操,你混到这儿来啦?”
容少珊对着黄团长,吓得双股战战:“你、你也当兵了?”
合着这位团长不是旁人,就是当初强行带他上山入伙的匪首。黄团长以为他早死了,没想到如今相见,他不但活着,还白白嫩嫩、活得挺好。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黄团长翻起了旧账:“你欠我那两百块钱,到底什么时候还?”
容少珊一摊双手:“我现在也没钱呀!”
黄团长立起了眉毛:“嘿!你还想把这账赖没了?信不信我现在就剁了你?”
“我信啊!”
“信了还不还?”
“没钱呀!”
黄团长并没打算真剁了他,正好他那队伍里少个文书,于是容少珊将功补过,就留下来了。
黄团长——大黄——时运不济,只威风了几个月,就在一场败仗中交待了队伍。仓皇的带着几名亲信,他一路北上,逃之夭夭。这一回他算是吃够了苦头,见到朋友李孝忠之后,他借钱安了家买了地,决定金盆洗手,而他的亲信们各奔前程,容少珊没有前程可奔,就被李孝忠收去当了秘书。
☆、第三十三章 一条新路(二)
对待容少珊其人,白子灏也无所谓看得起看不起,他从来就没把这人往眼里放过,充其量就是太眼熟。但是到了现在,容秀成了他的媳妇,他再端详着这位年轻貌美的岳父老泰山,就忍不住要咂嘴——让他管容少珊叫爹?那不如把他的胳膊也截了去。
于是把满腔的话咽了下去,他让容少珊记下了电话号码和应对言语,然后就转向李孝忠,装了个还有话说的样子,李孝忠也没多想,一挥手就让容少珊退出去了。
两人又做了长达二十分钟的密谈,最后李孝忠告辞离去,新雇的仆人挺有眼力价,走过来等他的吩咐,而他沉吟一下,却是说道:“你把太太叫过来。”
仆人答应一声跑出去,眨眼的工夫就把容秀领了过来,白子灏这才说道:“我不在这屋里呆着了,你推我回后院歇歇去。”
容秀推起轮椅,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也得专门叫我来推?”
白子灏答道:“你细致,要不路上有个坑坑洼洼的,他们避不开,颠得我骨头疼。”
容秀一听这话,就心满意足的微笑了,白子灏又道:“那些门槛子,等会儿也让人把它全锯了。”
容秀“嗯”了一声,平平稳稳的把他推回了后院。小耗子站在一盆花旁边,一双眼睛先是跟着容秀走,后来冷不丁的,他喊了白子灏一声:“爸!”
白子灏向他点了点头,倒是很客气:“儿子!”
容秀向他招手:“过来,让爸抱你进屋。”
小耗子原地扭了扭,然后扶着大花盆的边沿,躲到君子兰的后头去了。
这时候,白子灏像刚想起来似的,对着容秀说道:“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谁?”
“你爹!”
“什么?!”
他费力的向后回过头去:“你爹,容少珊,现在又在李孝忠手底下干活了,日子过得挺好,白白胖胖的。”
容秀张着嘴愣了愣:“真、真挺好的?”
“骗你有意思?”
容秀看着白子灏的眼睛,又问:“那他提没提我?”
白子灏一摇头:“没有。”
“他走的时候我正好在白家,他现在见了你,能不问?”
“真没问嘛!要是问的话,我就把你叫过去见他了。”
容秀推着白子灏继续向前走,一张脸像被灰土蒙过了似的,忽然失了好颜色,但是闭着嘴咽了口唾沫,她也没再多说什么。
容秀发现,这院子里安装了电话。
于是她叫来一名仆妇,把自己要说的话一句一句教给了她,等仆妇真是把话都记清楚了,她摘下话筒,要通了白府的号码。
接电话的人是有顺,有顺没听出她的声音,她也就不自表身份,只说:“让太太来接电话。”
有顺答应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她握着话筒的手一颤,因为被希灵的那一声“喂”吓住了。慌忙把话筒塞给了仆妇,她连着向后退了好几步。
仆妇莫名其妙的接过话筒,开始复述容秀教给她的那一套词——我对不起你,我跟子灏走了,小耗子我先带在身边,等我把他带成大孩子了,你若是还想要他,我就还给你。梳妆台下左边抽屉的最里头,放着首饰匣子的钥匙,首饰和衣裳我一样没带,我只把现钱带走了。
仆妇絮絮叨叨的把话说完,然后停了一下,她回头问容秀:“她要和您说话!”
容秀上前几步接过话筒,犹豫了一下,“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她怕希灵,自从离开那个家之后,希灵常在她的梦里出现,似乎已经化为鬼魅,于是她就更怕她了。
在容秀挂断电话之后,希灵在电话机前,站立了许久。
在发现容秀带着小耗子离家出走的当天,她就猜出她是投奔了白子灏去。她倒要等着瞧,瞧她什么时候给自己一声消息,结果等到今天,消息来了,却是由个陌生嗓子转达的,她连容秀的声音都没听到。
自己要和她说话,她也不说,不但不说,还直接挂断了电话。
“这是要和我一刀两断了啊!”她咬着牙想,想今朝,想往昔,想自己最初对容秀的叵测居心,想后来自己和她相依为命,再想她鬼迷了心窍,竟被个残废笼络了去。自己在她心里,竟然不如个残废,自己比残废差什么?不就差在一个是女、一个是男吗?
于是她给容秀下了评语:见色忘友。
因为容秀这“忘”的程度太彻底,以至于希灵再见了陆克渊,竟然无颜谈及此事,仿佛自己是个弃妇,一旦故事暴露,也许会得来同情,也许会得来嘲笑,不好说,有危险性。
没等她从这个电话的阴影中走出来,新一层的阴影又从天而降——白子灏那边向法院递了状子,状告肃希灵先后和陆克渊何养健二人通奸,在谋杀丈夫白子灏未遂之后,又对白子灏实行囚禁和虐待,并且强占了白家产业。
希灵接到了地方审判厅的传票之后,并没有大惊失色。此刻距离开庭还有一段时日,足够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
她又去见了陆克渊,向陆克渊讨主意。陆克渊听了她的话,却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怎么都赶到一起来了?”
希灵听他是话里有话,立刻问道:“什么意思?难道也有人告你了?”
陆克渊一摇头:“那倒没有,只是……只是有人跟我翻起了旧账。”
“你说清楚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克渊坐在沙发上,对着她皱眉一笑:“人命官司。”
“你还怕人命官司?”
“怕是不怕,但是有人要拿它做文章,就不由得我不怕了。”
希灵好奇的看着他:“你也会怕?”
陆克渊站起身,绕到沙发后面含笑注视了她:“原来你这么高看我。”
希灵不置可否的一挑眉毛,然后慢慢说道:“我感觉……咱们两个的麻烦,出自一个人的手。”
陆克渊没说话,只看着她等待。于是希灵也就不卖关子,直接告诉他:“白子灏。”
陆克渊忽然问道:“白子灏这个人,现在在哪里?”
希灵摇了摇头。
☆、第三十四章 风浪(一)
陆克渊再有本领,也不能长出千里眼顺风耳,瞬间把白子灏从茫茫人海中单拎出来,所以到了傍晚时分,希灵也只能是无所作为的暂时回家去。临出门时,她回头向陆克渊告别,陆克渊和她是熟透了的,站在门内并没有往外送,单手插在裤兜里,他望着希灵微笑,大眼睛暗沉沉的,让她感觉自己身有玄妙之处,以至于让他看出了意思来。
然而那又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意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她也说不清楚。
坐上汽车往回走,汽车里除了汽车夫之外,副驾驶座上还坐了个小桐。小桐也是她手下那支童子军中的一员,和有顺相比,他属于笨嘴拙舌一类,然而手脚勤快,是个不惜力气的好小子,也正是因此,希灵提拔他做了自己的跟班。她自己带着孩子相,带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在街上走,会不像话,领着小桐这样的半大男孩,看着还稍微对劲一点。
懒洋洋的坐在后排座位上,她侧过脸向车窗外看,肚子里咕咕的叫,自己拿手摸一摸,隔着一层连衣裙,能摸出肚子是瘪的。忘了早上吃没吃饭了,若是吃的话,也不过是喝一碗粥。她对吃没兴趣,也不馋,如果人可以不靠着吃饭生存,那她一定就把饭给戒了。平时容秀在家,会替她管理她的一日三餐,只要看得见她,就必要设法把一口吃食送进她的嘴里去;如今容秀走了,偌大的白府里,终于是彻底的没人管她了。
没人想管她,也没人敢管她了。
不爱吃,也不爱玩,最大的爱好就是装扮修饰,洋装裙子皮鞋添置了无数,恨不得一天换一身新的,然而陆克渊很少夸她的外貌,所以她换来换去,也总像是自娱自乐。
原来容秀是懂得欣赏她的,可是她当时不知珍惜,容秀说她衣裳好看发卡好看,她爱答不理,还嫌容秀专门讲废话。现在偶尔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