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婉心笑盈盈的,对希灵说:“妹妹,我今天出门买点东西,回来路上正好经过,就想过来看看你。”然后她环顾了四周,又笑道:“妹妹真是个有本事的,干什么都是像模像样,还会自己办贸易公司了。”
希灵也微笑了一下:“什么公司,只是个小铺子而已。”
然后她侧身让出通往办公室的路:“请里面坐坐?”
金婉心果然进了去。
在办公室内站住了,金婉心转身笑望着希灵。希灵关闭了房门,同时褪下了脸上的微笑。冷森森的注视着金婉心,她开口问道:“你来干什么?”
金婉心轻轻巧巧的一转身,面对着她答道:“我听小陆说,你最近在同他闹脾气,所以想来劝劝你。你也知道,小陆是个忙人,一天忙到晚,已经够他受的,家里若是再不太平,那岂不是太苦了他?”
希灵问道:“可我若是对他好了,他岂不是就不会光顾你的家门了?”
金婉心依旧是笑眯眯的:“妹妹呀,你是你,我是我。他恋着我,也并不是因为你有什么不好呀!男人嘛,就是这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那你不怕他吃了你这一碗,又看上了别人家的一锅?”
金婉心看着希灵,笑得柔媚:“我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姑娘了,还吃这个醋吗?”
希灵点点头:“明白了,你是来向我示威的。陆克渊,你是吃定了。如果我愿意和你分享他,那就分享;如果我不愿意和你分享,那就退出,是不是?”
金婉心看着希灵的眼睛,神情依然是温柔的:“好妹妹,真聪明。”
希灵笔直的站立了,双手在衣兜里握成拳头。嘴唇紧紧的抿成一条直线,她半晌没言语。
等到拳头渐渐的能松开了,憋在胸口的一股热气也慢慢的呼出去了,她终于能够张开嘴发出声音:“你给我滚!”
金婉心向她抿嘴一笑,然后款款的走了出去。而在她离去的一瞬间,希灵做了决定:不离婚了!
她若是乖乖退出,那就正好称了那一对奸夫淫妇的心!那对奸夫淫妇,一个背叛了她,一个掠夺了她,她怎么可能让他们称心如意?
她这人睚眦必报,就算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第七十二章 暗流(一)
希灵放弃了自己的高姿态,回到家后对着陆克渊大闹一场,告诉他“金婉心今天打到我的门上来了”。
陆克渊被她闹了个措手不及,听闻了金婉心的举动,他也有点不满意。因为他着实是没对金婉心母女俩做过任何承诺。他们三个人是糊涂着来,春美愿意和他玩,那他有空的时候就和她玩玩,金婉心愿意对他好,那他也是却之不恭——仅此而已,起码在他心中,是再没别的了。
他打了几十年的光棍,在男女关系中,一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没想到年纪大了。反倒被桃色事务缠住了。
他有点心烦意乱,然而转念一想,又对希灵产生了怀疑。夫妻二人一致对外的时候,希灵当然是他最好的知音和伙伴,可也正是因此,对于希灵的狡猾和毒辣,他也是特别的了解。希灵的话,能有多高的可信度?
陆克渊不敢拿话敲打希灵,甚至连诈一诈她的真假都不敢,因为知道她聪明,自己未必诈得过她。夜里两个人背对背躺在床上,希灵忽然在黑暗中说道:“老陆。过几天入了秋,我们到北京玩几天吧!”
陆克渊很意外:“怎么忽然有了这个兴致?”
“秋天人家不是都去香山看红叶吗?我在北京过了那么多年,一次都没去过。”
陆克渊沉默了片刻,然后答道:“好,正好我有个朋友在那边有别墅,还可以舒舒服服的住几天。”
两人一宿无话,到了第二天,希灵去了荣兴当铺。
进了当铺里的账房兼办公室,希灵和何养健见了面。对着何养健,她不客气的实话实说:“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白帮,有好处。”
何养健见她来了,端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只看着她问道:“什么忙?”
希灵答道:“去勾引一个女人。放心,是年轻的漂亮女人,你不吃亏。”
何养健盯着希灵,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而希灵见他不回答,便是一笑:“怎么?吓着你了?”
何养健一字一句的问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希灵好整以暇的答道:“没什么,只是我现在身边都是粗粗笨笨的伙计一流,不上台面,所以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至于为什么这样做,我也不瞒你,那个女人在打陆克渊的主意。”
然后抬眼望向何养健,她问道:“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吧?”
何养健笑了一声:“表妹,你真是高看了我。”
希灵不以为然的一抬眉毛:“表哥,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可不可爱,我还不知道吗?”
说到这里,她替何养健做了主:“就这么定了。这笔买卖做起来,你是占便宜的。”
说完这话,希灵自作主张的告辞离去。而何养健独坐在办公室里想了又想,忽然起身走到墙壁上的电话机前,他伸手摘下听筒,想要给陆克渊打个电话。
可是下一秒,他把话筒又重新挂了回去。
这个电话不能打,即便自己向陆克渊告了密,陆克渊也很可能不当一回事。就算他当了一回事,希灵也可以不承认,反正这都是没有证据的事情。到时候,他一无所得、只剩了里外不是人。
既然如此,那么,他想,自己索性就顺着风向走下去好了。希灵和陆克渊都不是省油的灯,自己有必要推波助澜,让这一对恩爱夫妻狗咬狗的窝里斗起来。
这么一想,何养健就坐回到了办公桌后。从抽屉里找出一面小镜子照了照,他想起在自己那无忧无虑的青年时代,在自己还是何大少爷的时候,曾经有多少女郎爱过自己啊!
从青年时代一路想到今天,最后他眼前就出现了四个字:家破人亡。
是的,他对希灵有罪,但是罪不至死,不至于让他家破人亡。本来是他欠希灵的,现在变了,现在是希灵欠他的了。
如此又过了两天,何养健在赛马场“偶遇”了春美。
何养健并不是不懂风情的人,当年的他只是全身心的扑在了“升官发财”四个字上面,没把心思往女色上面放过。而且那时候爱他的女子太多了,多了,他便不稀罕。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他是带着目的来的,他是正经做事的人,只要是有目的,就必定会用心。
一场赛马看完,何养健和春美一起赔了钱,两人同命相怜,何养健便提出要请春美小姐去吃一顿便饭。春美是不怕男人的,何养健敢请,她就敢去。而一顿饭吃下来,春美对何养健有了改观——她起初得知了何养健的身份之后,只以为他是个内地的小生意人,可是经过了长达两小时的边吃边谈之后,她才发现他竟是个落魄了的世家少爷。阶级的问题就此被解决掉了,春美拥有着很现代的审美观,何养健那高大健壮的体魄,也很符合她心中美男子的标准。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人就又相约着见面了。
金婉心并没有留意春美的行踪,反正这女儿已经是定了型的一匹野马,她想笼也笼不住。打电话把陆克渊叫过来,她问他道:“家里怎么样?”
陆克渊坐在椅子上喝茶,很老实的答道:“死气沉沉。”
金婉心听了这话,叹息一声,起身走到陆克渊身边,她把他的头搂到了自己怀里,让他感受自己的温暖、柔软与芬芳。陆克渊果然闭了眼睛,很放松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什么都不要,名分也不要,这样还不行吗?”金婉心轻声的问。
陆克渊默然无语。
金婉心又道:“我不管。我好容易有抓到了你,这回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放手了。”
这话说得带了一点小儿女气,但是听着也不突兀,因为金婉心时常能让人忽略她的年纪,而只想到她是个女人。
金婉心又道:“我知道她很厉害,可是小陆,你自己说,若论过日子,是我好还是她好?”
陆克渊苦笑了:“婉心,别逼我好不好?毕竟我和她是患难夫妻……”
金婉心也苦笑了一声:“你和她是患难夫妻,可你和她至少还能互相做伴。我呢?我想了你半辈子,我连个伴都没有。”
☆、第七十二章 暗流(二)
希灵登了何养健的门,身后的果子拎着个小网兜,里面有糖果点心和几样很高级的小玩具。玉恒见了她,训练有素的喊了一声“妈妈”,然后就照例又逃到了后院去。
何养健接过了网兜,又让希灵在客厅里坐了。希灵开门见山的问道:“事情进行的怎么样?”
何养健反问道:“你希望我进行到哪一步?”
希灵答道:“当然是要进行到床上那一步。”说到这里,她对着何养健一笑:“我听说她是很解放的,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足够有魅力,她是不会介意这种事情的。”
何养健问道:“然后呢?你想要的是什么?坏了她的名声?”
希灵不回答。
她不答,他也就不再追问。等希灵走了,何养健打开网兜,将点心和糖果一样取出一点放在碟子里,然后把玉恒叫过来。让他端了碟子自己慢慢吃。玉恒见到了零食,嘴角立刻汪出口水,然而忍着不吃。何养健知道他的心思,俯身告诉他:“吃吧,吃了也不送你走。”
玉恒这才抓起一块软糖,塞进了嘴里。
何养健蹲下来,单手搂着玉恒,心里则是想着希灵和春美。沉沉的思索了良久,最后他觉得自己似乎是明白了其中的玄机。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正如希灵所料,金婉心的后院起火了。
点火之人不是旁人,正是春美。金家母女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玄妙。当着外人的面,她们是最文明最友爱的母女,有点没大没小的意思,不过现在“平等”二字正是流行的时候,这种“没大没小”,也不失为文明的一种体现。
对外,是文明;对内,则是互相的不以为然。女儿看母亲是老不正经,母亲看女儿也是个风骚坯子。春美的父亲,在金婉心的丈夫中,算是最不得她青睐的一位,连带着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也就不很深厚;而春美眼看着母亲在父亲死后朝三暮四,隔三差五的交男朋友。心中也是鄙夷。所以母女二人一方面是极其的相像,另一方面,又是互相的看不上。
金婉心知道春美早就不是黄花姑娘了,事已至此,她索性干脆的不管她,只要她肯听自己的话,自己便给她自由与钱,再过几年,找个男人把她嫁出去便是。可春美偏偏一阵一阵的不听话,比如此刻——她是把春美带到天津寻找浪漫的吗?她是要让春美给自己加一把力气,帮助自己留住陆克渊的呀!
然而春美这个小浪蹄子竟是如此的不敬业,没过几天就对陆克渊爱搭不理的了。她让春美陪陆克渊坐一坐,春美不但不肯,而且公然的给她脸色看——那脸色她看见了,陆克渊也看见了。陆克渊明显的是有些窘,因为他从来不受女人的气。
金婉心生气了。无人的时候对春美说道:“你若是在天津住得腻了,就回上海去吧!”
春美光着胳膊腿坐在大床上,赤脚翘起雪白的脚趾头,垂着眼皮往趾甲上涂蔻丹:“No!”
金婉心耐着性子压着脾气,继续说道:“你的朋友都在上海,回去不是还可以好好的再玩半个暑假?”
春美对她一眼不看,只用唱歌的调子作了回答:“NoNoNo——”
金婉心看她是给脸不要脸,索性直说:“你留在这里一点用处没有,那天还给你陆叔叔脸色看。与其如此,还是回家去吧!”
春美涂完了两只脚,伸长双腿让脚趾头一张一合。很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白脚丫,她满不在乎的答道:“我在天津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走。”
“天津有什么好玩的?”
春美抬头望向她:“你以为我只在上海有朋友?”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交朋友是很容易的事情,未必只在上海才有得玩。至于那个陆叔叔——我什么时候给他脸色看了?”
“那天——”
“好啦好啦,你怎么还记得那天的事情?那天我只不过是没听见他说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不理他。再说我本来就和你们这些老人家没什么可谈的,陆叔叔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找你的知音好了。”
春美轻轻的伸手一碰脚趾甲,见蔻丹已经干了,这才伸腿下床起了身:“我想找自然会找,不用你教。我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也不用你干涉。你找你的男人,我找我的男人,我不管你,你也不要管我。”
“你——”
春美一耸肩膀:“我怎么了?你喜欢抢别人的丈夫,我可不喜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坟墓里走出来的男人,再怎么好,也不够新鲜纯洁可爱了!”
说完这话,她走到门口,对着面前的金婉心说道:“劳您让开,我要出去换衣服了。”
金婉心瞪着女儿,万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客气的说自己“喜欢抢别人的丈夫”,一时间恼羞成怒的红了脸,她抬手对着春美想打——想想而已,没打算真打,可春美没有读心术,眼看着巴掌像是要落下来了,她立刻提前长嚎了起来,声音之大,堪比防空警报,几乎把金婉心吓了一跳。
春美一边哭叫,一边捂着脸跑了出去,口口声声的嚷着“你打我”,闹得披头散发,一会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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