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再靠近一步,我就喊“非礼”了!”美释威胁道。
“对不起,公主殿下,不管您喊什么,我们都得动手……何况,这儿鲜少有路人,您喊也没有用!”
“啊--”美释尖叫一声,将手中的皮包朝他们狂敲乱打。
这是没有用的,她很清楚,因为,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怎么敌得过人多势众的彪形大汉呢?
她闭上眼睛,等待奇迹的出现,明知这种希望如同天方夜谭,实现的机会微乎其微……
但彷佛上天听到了她的祈祷,这时,竟真的听到一个打抱不平的声音。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男人猛喝。
惊愕的眸子如铜铃般瞪着,悸动的心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在她最绝望的时刻,竟是他--奚培,挺身而出!
他的车停在路边,连车门也顾不得关……大概,是他恰巧瞧见了大汉围攻少女令人发指的一幕,于是良心发现,冲出车外。
他能够听得懂松原国的语言,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做这样的“好事”了。
偏偏,几个侍卫的叽叽咕咕他不解其意,而侍卫们粗鲁的长相又让他没有好感,所以奚培对这一行人的“来历”自行产生了答案--肯定是为非作歹的偷渡客!
这会儿,美释出于本能,迅速躲到了他的身后,瑟瑟发抖地说:“快、快救我!”
见义勇为的奚培当然毫不留情,一脚朝这群大汉飞踢去。
看样子,他曾学过些防身术,再加上看似瘦长实则结实的体魄,使他在面对高手时毫不吃亏。
那群侍卫似乎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见她有了救兵,心中胆怯,胡乱与奚培过了几招后,互相使了一个眼色,集体撤退了。
“妳没有事吧?”奚培回头看看像被吓傻了的美释,冷笑道:“真不中用,我才一天没送妳回家,就惹上麻烦了!”
“哇……”美释忽然大哭起来,可能是由于惊吓过度,可能是因为她父王蛮横的做法让她伤透了心。
“好了、好了,”她一哭,奚培反倒愣怔了,出于两人的宿怨已深,又不好怎样好声安慰她,只是犹豫地拍了拍她的背,“要哭回家去哭,站在路上会让人笑话!”
“你就不知道说句好听的?”她在抽泣之间不忘瞪他。
“啰唆什么?快上车吧,否则等会儿那帮家伙折回来,我可不再救妳了!”奚培不耐烦的说。
“嫌我烦,为什么刚才还要救我?”美释嘟起嘴,“干脆你让他们把我抓走好了,免得你看到我生气!”
“我救妳是因为不想惹来警察!”
“呜……”这句回答,让美释哭得更凶。
“唉,女孩子就是烦!”奚培对着她左打量右打量,不住摇头,“告诉我,怎样才能让妳不哭?”
告诉我“秀外慧中”是什么--美释心里嘀咕。
但她不敢造次,终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欲速则不达,这是至理名言!
“来来来,放一首优美的歌让妳听,听了就不许再哭了。”他打开车上的CD,像哄小孩子那样说。
高亢的女声流泄出来,不断上扬,如一只风筝随着风势钻入云霄。
“啊!这是电影“第五元素”中外星人唱的那首歌!”美释开心地拍手,“我最喜欢这首歌,她唱得好高亢,对不对?第一次听的时候,我几乎吓了一跳。”
“这首歌叫做THEDIVADANCE--什么外星人唱的歌呀?真无知!”奚培不屑地轻哼。
“呜……”受到了嘲讽,美释刚刚平静的心又起波澜。
“好了、好了,小姐,不要再鬼哭狼嚎了!唉,早知道就不放这首歌给妳听了。”奚培实在无奈,惟有叹息。
“谁叫你那样说人家……呜……我就是想哭。”
“到底要怎么样妳才肯罢休呀?”他捂着耳朵问。
“你……你唱这首歌给我听。”她得寸进尺,提出无理的要求。
“什么?!”奚培瞠目,“小姐,我一个大男人,嗓子粗粗哑哑的,妳居然叫我唱这首高到可以刺破耳膜的歌?”
“对呀,只要你唱,我就不哭了。否则,我就一直哭、一直哭……吵得你今晚不得安宁。”哼,看他还敢不敢讽刺她。
奚培考虑着,这时音乐播毕又从来了-遍。
直到第二遍都快播完,他才说:“好吧!”奚培关了CD,清了清嗓子,诡异的看了美释一眼。
然后不可思议的,那歌声竟真的从他胸间传出,高扬尖悦,与原声丝毫不差。
“天啊……你、你是怎么做到的?”美释半天阖不拢嘴。
“我自己唱的呀!”
“你不去当歌星太可惜了。”被骗的人傻愣愣的说。
“哈哈哈--”奚培突然放声大笑,因为她的呆相,“笨蛋,是因为有这个啦!”
他坦白的从怀中掏出一支录音笔--刚才,音乐播第二遍时,他假装考虑,再偷偷将歌声录了下来。接着要做的,只是跟着对嘴罢了。
“你……”美释一看,不由得爆出震天大笑。
这个臭小子,有时候也满会逗人的嘛,难怪奚奶奶如此爱与他斗嘴--有时候,亲人之间争吵也是一种娱乐。
她对他的呆板印象,此刻有了些许改变。
“对了,”破涕为笑之后,美释歪着头瞧他,“为什么你今天这么早回家?不去夜总会花天酒地了?”
“我什么时候花天酒地了?”奚培轻哼,“我一向老实,除了看看女明星的照片,就是交交女朋友……可惜现在,我什么娱乐都没有了。”
的确,她藏起了他的相册,还赶跑了他的女朋友,弄得他现在“一无所有”。
而美释毕竟天性善良,此刻,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对她不错的时候,明明昨晚才恶整了他,今天他却可以不计前嫌地救她,先前把他当成十恶不赦的魔鬼……好象有点过份。
好吧,看在他替自己解围的份上,投桃报李,她就帮他一个小忙吧。
相册是暂时不能还给他的,不如,先帮他哄回女朋友。
美释是生平第一次呆坐等待一位千金小姐召见自己。
身为公主的她,每年要接见大量的皇公贵族,从来都是别人等她,她从没等过别人。此刻,她才真正了解那些等待的人焦急且卑微的心情。
为了一个成天欺负她的家伙,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甚至不顾自尊,她自认可谓仁至义尽了。
记不清等了多长时间,好不容易才走出一个女仆,冷冷地道:“小姐起床了,请妳进去。”
天啊,现在是下午三点,这位维樱小姐才起床?连公主都没有她懒!
进了那道豪华的门,发现这儿并非卧室,而是摆着多扇屏风镜的梳妆间。
地板上花影流光,那位小姐正逐一试着新装,一件又一件瑰丽的裙子,绸的、缎的、纱的、素色的、刺绣的、印花的……然后,不满意就顺手一扔,弄得满地色彩缤纷。
“这些都不好看!”维樱皱着眉朝下人怒吼,“快去替我找条合适的来,我今天有重要的约会。”
“小姐……那个人来了。”下人似乎很怕她,语调中有明显的颤抖。
“谁?”维樱一挑眉,从镜中瞧见美释的身影,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妳呀,我倒忘了。”
嘿,她在门外坐得屁股都痛了,这大小姐居然忘了?
“找我有事吗?”维樱坐到梳妆台前,命人替她挽起长发。今天,她不再是赫本头,前额密密刘海用几只晶亮的发夹拢到鬓边,显得漂亮了不少。
“维樱小姐……”不知她姓什么,美释只得直呼其名,“我是来向妳解释一件事的。”
“有话就快说吧,待会儿,我还要出门呢。”
“其实……”这女人的态度真让她受不了!“其实那天的事,是一场误会。”
“哪天?什么事?”维樱倒装起傻来。
“就是那天……你看见我吻奚培哥哥的事。”真过份,这么丢脸的话,偏偏让她说出口。
“你们两个两情相悦,我成全你们,何必解释呢?”维樱哼笑。
“不是这样的!”他们哪里有两情相悦?“因为奚培哥哥得罪了我,所以我想惩罚他一下,就跟你们开了这个玩笑。”
“可我亲眼瞧见,妳吻得很热烈,他也“享用”得很陶醉。”
“我故意气妳,当然要装出热烈的模样……而他,想必是当时吓傻了,因为我一向爱跟他作对,忽然有这么亲密的举动,是人都会吓傻的。”天啊,都解释到这地步了,难道这位娇贵小姐还不肯谅解吗?
“许小姐,”维樱涂着珍珠色的指甲油,回头一笑,“我听说,妳其实是奚家的雇员,因为擅长讨好奚奶奶,所以得以搬进他们的大宅。我还听说,妳的身世很可怜,小小年纪,父母双亡,孤苦无依。”
“对呀。”她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许小姐,妳会化妆吗?”
“啊?”这个问题更奇怪!
“来来来,这里有现成的化妆品,妳来试试。”维樱忽然热情地向她招手。
“我?”美释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头雾水。
“先试试指甲油吧!快!”
面对绚丽夺目的化妆品,还有维樱的连声怂恿,凡是爱美的女孩都会动心。
可惜,美释却没有半点兴趣,只不过为了应付这位大小姐提出的古怪要求,早点完成任务,她勉强接过那瓶蔻丹。
说实话,她真的不懂如何涂指甲油,几分钟后,她的指甲变得坑坑洼洼,如同月球表面,而且颜色还深浅不均。
“嘿嘿--”一旁的维樱如同看好戏似的,笑得灿烂,“看来许小姐不是假装的,是真的不会!来,再试试这个腮红,妳皮肤白嫩,毋需粉底,只涂涂腮红就够漂亮了。”
老天爷,还要她继续丢脸?
拿着腮红刷,她左比划,右比划,举棋不定,最后只得在脸颊涂了圆圆的两团。
“哈哈哈--”维樱似乎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本来我还想让妳涂睫毛膏的,不过还是算了,我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
“妳想要什么答案?”美释迷惑不解。
“答案就是--妳的确不会化妆!”
“废话!”美释哭笑不得,“我早就说过不会了,是妳不相信!”
“许小姐,刚开始我听说妳是乡下人,心里十分怀疑。因为,妳有吹弹可破的肌肤,还有相当好的气质,怎么看也不像穷苦的乡下女孩子。我还一度以为,妳是为了接近奚培,故意使手段的富家小姐!”
“呃……”这维樱误打误撞,竟猜对了一半。
“从前曾有过这样的事,某些千金小姐,故意变换身分来接近奚培,让他出于同情爱上她们。不过好在,她们都受不了奚培的臭脾气,最后都主动离开了。”
“妳现在相信我了?”
“对,因为妳不会化妆!”
咦?这是什么逻辑?不会化妆就是乡下人吗?
“上流社会的女孩子,就算再笨,对化妆也总会有一番研究的,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
呵呵,这种说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美释暗笑。
她不化妆,是因为从小有宫女服侍,有世界一流的化妆师在一旁供她使唤,所以不必亲自动手。
或许,换了别的女孩子,会忍不住好奇心,碰一碰那些可爱的化妆品,但她不会。
因为,她是“美食公主”,她每天都要下厨。
为了使食物达到绝对的美味,下厨时,她的手和脸是绝对不可以沾任何化妆品的!
你能想象,涂着美丽指甲油的手搅拌酱汁的情形吗?你能想象,脸上的香粉不小心落在菜中的样子吗?
所以,除了无色无味的保养品,她从来不沾任何彩妆。而一双手,也尽量少用化学护手霜,平时多用牛奶、醋、蜂蜜等天然物保持它的润泽。
如果仅以会不会化妆来判断她的身分,岂不可笑?
真正的公主,是发自内心的美丽,而不用靠妆点出来的。
维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但幸好有这个错误,可以让她继续隐瞒身分。
“所以……”自以为是的千金小姐继续开口,“凭着妳低微的身分,我劝妳不要接近奚培,否则受伤的会是妳。”
绕了半天,原来是为了劝她不要痴心妄想?
“维樱小姐,我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跟奚培哥哥之间真的没什么。”她会爱上那个讨厌鬼,才叫见鬼!
“我知道,我那天就猜到了!”维樱诡异一笑。
“什么?妳早就知道了?那妳为什么还要生气?”美释大吃一惊。
“因为我需要一段时间让他想念我,也需要一段时间调查妳到底对我有没有威胁。”
“你怎么可以这样?!”
“总之,该说的话说完了,我的劝告妳记住就行了,”维樱站起来,裙襬在她身下展成一美丽的圆弧,“来人,送客!”
被羞辱了一顿,然后被赶出来……她明明是一片好心,却沦落到这样的下场,上天对她太残忍了吧?
美释越想越生气,沿着维樱家开着粉白蔷薇的长墙,一边走一边狠狠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忽然,有辆红色敞篷跑车从她身边掠过,开车的人朝她回眸一望,脸上带着得意的微笑。
她愣了愣,发现那竟是维樱,美释心中暗暗奇怪。
感到奇怪的,并不是维樱那胜利的一笑,而是这位千金小姐此刻的衣着。
人人都说维樱属于文静高雅的女孩子,平日里她的打扮的确像一个纯真的公主。
但此刻,那鲜红的低胸上衣,那缠绕在头上的豹纹丝巾,还有狐狸眼似的墨镜,艳色的口红……却显得她出奇的火辣!
刚刚无意中听见,她好象说过有个重要的约会?
到底是要去见何方神圣,以至于要打扮成这个样子?
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美释不自觉地挡下一辆出租车,命令司机尾随其后,一探究竟。
嘿,还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亮红的跑车开至一个僻静的角落,停了几分钟后,有人从一旁的大厦里走出来,坐到维樱的身边。
那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一上车,就给了维樱一个法式热吻。
而后,他俩攀肩搂脖地亲密的逛着街,买了不少东西,但每一件东西,似乎都是维樱掏的钱,男人只在一旁跷着二郎腿。
最后,他们两人又回到了那幢大厦,并一同进入大厦,直至夜幕降临,亮红的跑车仍然静静停在路边,彷佛被遗忘了,被夜色逐渐吞没。
看到这里,不由得让美释产生了许多暧昧的联想。
但她一向反对凭空捏造事实,也不想由于私人恩怨而诋毁维樱,于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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