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沉鱼连忙起身道:“且慢,萍水相逢,不敢收如此贵重之礼。”这么一把琴,少说也要千两银子,不知送琴者的身份,她怎肯乱收?
但那小厮仍是摇头道:“我家公子说,他送你琴,只不过是为了答谢你刚才弹的那首曲子,而且,也只有姑娘这样好的琴技,才配的上这把琴。”
姜沉鱼还待推辞,帘后传出声响,步音远去,似是对方转身离开了。
小厮露齿一笑道:“我家公子走了,我也要走了。姑娘你就别推辞了,虽说是那个什么水的相逢的,但是有缘自会再见。告辞。”说罢,转身一蹦一跳的也跑了。
姜沉鱼看见一辆墨绿色车顶的马车很快的拐过街角,消失在远处。
一旁的店伙计道:“那我就帮姑娘把琴包起来了,不知姑娘府邸何处?我好派人送琴。”
姜沉鱼问道:“你可知送琴者是谁?”
“只知是个富家公子,比姑娘早来一会儿,正在后厅看琴,没想到他自己什么都没买,倒是买了把琴送给姑娘。”店伙计说着,暧昧的笑了,“不过,姑娘的琴技的确是叹为观止,那位公子送琴酬谢知音,也算是一段佳话了。”
姜沉鱼一时无言。她弹曲,本是想试探一下隔壁有何反应,看看父亲的那些暗棋是被一网打尽了,还是有漏网之鱼,也许他们听见琴声后,会猜到她到了,想办法传个讯。而今,没试探出隔壁的动静,反而莫名其妙收了把琴,真真是有意栽花花不放,无心插柳柳成荫。
再看一眼依旧悄无动静的蔡家铺子,看来今天是试探不出什么来了,而她也不能待得太久,免得自曝身份。当下对那店伙计说了驿站的地址,然后自己走路回驿站。
没想到刚回到驿站,就在前院看见了那辆墨绿色车顶的马车。
她忙问道:“这是谁的马车?”
一旁的李庆答道:“哦,姑娘出去两天了,所以不知道,这是燕国使臣的马车。”
“燕国的使臣到了?是谁?”
“说来难以置信,燕王竟然亲自来了。”
姜沉鱼脚步顿停,惊讶道:“什么?燕王?”
“是啊,谁都没想到,这下子,程王的面子可真是给足了,宜王和燕王竟然来齐了……”李庆叹息。
姜沉鱼注视着那辆看似平凡并无出挑之处的马车,心中却感到一阵难言的悸动——四国目前的君主里,昭尹最年轻,登基时间也最短,外界评价他,多是羽翼未丰、受制臣子,乃至今年他突然一举铲除了薛家,亲握政权,这才转为坚忍刚愎、城府深沉;宜王的风评最好,开明亲民,幽默风雅,且执政六年,国内无大事发生,也就无失德之处;铭弓年纪最长,壮年时寡言无耻,出尔反尔是经常的事,而且喜战好功,为旁国所不齿,但程国子民却对他有种根深蒂固甚至可以说是盲目疯狂的崇拜,总之是个相当复杂的国君……
然而,要说到真正具备帝王之风的,则是燕王——彰华。
彰华一生,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乃正统国母所生,一出世就受封太子,无惊无险的长到十七岁,老燕王突然看破红尘,出家当和尚去了,因此顺理成章的就把皇位传给了唯一的儿子。而燕国又有一位忠心耿耿的好丞相,辅佐他到二十岁,事事成熟、内无隐患、外无外忧后就辞官告老,云游天下去了。而彰华本人,也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唯有赫奕,镐镐铄铄,赫奕章灼,若日明之丽天,可与吾相较也。”
他统治下的燕国,兵强马壮、国富民强,综合实力堪称四国之首,他亲政六年,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从善如流,济世康民,功绩卓然。
要说他如何有威望,有一事可以证明——
燕国的死刑需三复奏复审批后方可执行。而在华贞四年,举国判死刑者共49人。恰逢过年,彰华下令命这49人全部回家团年,待来年秋收后再回来复刑,结果49人全部准时归返,无一人逃脱。
此事传至其他三国,世人俱惊。
昭尹立刻在年后派薛采出使燕国,也因此演绎出了后来彰华以绝世美玉“冰璃”相赠的一段佳话。
如今,这个最负盛名的帝王竟然也来到了程国?而且,就在刚才,还送了她一把琴?
绕是姜沉鱼再怎么沉稳镇定,一颗心还是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再开口时,声音就明显的逼紧了:“燕王现在何处?”
“燕王也住在此间,只不过就在刚才,宫里来人把他给请走了。”
话音刚落,屋里跳出一人,带着几分哭腔的喊道:“搞什么啊,我才眯了一下眼的功夫,就又把我给丢下全都走啦?我……”喊到一半,抬头看见姜沉鱼,惊了一下:“诶?弹琴的那个……姑娘?”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刚才送琴给她的那名小厮。
姜沉鱼也怔怔地望着他,觉得他嘴唇张启,似乎又说了些什么,但是声音却忽然模糊了,而且他的人也由一个晕化成了好几个,天地开始旋转,视线开始发黑。她只来得及说了一个“我”字,便晕了过去。
天昏地暗。
身体像被熊熊烈火灼烧着,骨骼与肢体都酸疼难言,明明是黑暗一片,却又依稀可以听见一些支离破碎的声音:
“咨尔右相府姜仲第三女,庆承华族,礼冠女师……是用命尔为淑妃,择时进宫……”
“沉鱼幼时最是怕疼……现在,请公子为我穿一耳,就当是,沉鱼向公子讨的贺礼……”
“朕要你,和潘方晚衣他们同去程国……”
“别以为撒娇我就会原谅你……”
“虞氏,跟我联手吧。”
“朕是帝王……”
那么多那么多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凌乱的、重复的、无休无止的,像绳索一样将她重重缠绕,然后再慢慢绞紧,很疼、疼的说不出话,甚至无法呼吸。
“姜家的小姐?”一个温润如水、轻朗如风的声音如此呼唤。
“天色不早,婴送小姐回府吧。”
“小姐约婴前来,必为有事,既然有事,是谁约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婴事起唐突,匆匆传讯,希望没有打搅到小姐的正事。”
“小姐……”
“小姐……”
“小姐……”
不、不要,她不想再听下去了,不要再喊了……
“虞氏……”
“小虞……”
另有两个声音插了进来,姜沉鱼拼命挣扎,然后猛一悸颤,睁开眼睛。视线起先还是黑色的,然后慢慢的绽出光亮,入目,是一张眉清目秀且带着悲悯之色的脸,熟悉而温暖。于是,某个称呼就自然而然地唤了出去:“师兄……”
江晚衣对她微微一笑,声音暖如旭日:“阿虞,你醒了?”
“师兄,我怎么了?”
“你病了。但是别怕,很快就会好的。”他的眉眼是那么的温柔,笑容又是那么的镇定,仿佛只要有他在,就不用惧怕任何痛苦。于是,姜沉鱼得到保证后,闭上眼睛再次沉沉睡去,而这一回,噩梦消失了。
她再次醒来时,阳光明媚,江晚衣已不在榻前,只有怀瑾欢喜的放下手里的盒子,凑过来道:“小姐,你醒了?觉得好些了吗?”
姜沉鱼拥被慢慢坐起,“我的头还是很疼。”
“小姐的烧刚退,头还会有点沉,侯爷给开了方子,现正在煎着呢,过会就好。”怀瑾取来枕头垫在她腰后。
“师兄呢?”
“小姐一病三日,侯爷这几天一直在照顾小姐,都没好好歇过,刚才宫里来人,把他唤走了。”
姜沉鱼心中歉然,自己果然又添麻烦了。明明知道每人身负重任都不轻松,尤其是江晚衣作为大夫最是操劳,却偏偏在这种时候病倒给他添乱。当时跳下湖只图一时痛快,如今却害了自己不说,还拖累了别人。
怀瑾见她神色不佳,自是猜到几分,忙转移话题道:“不过小姐真是好有面子,听闻你病了,这礼物可就跟开仓的粮一样源源不断的送来了。”
姜沉鱼抬头,果然见外头的桌椅墙角都堆满了礼盒。
怀瑾笑道:“其中当然以宜王陛下送来的礼物最多,侯爷说光他送的就够开个小药铺了。而程国的三位皇子也都送了珍贵补品来。不过,最最奇怪的是,燕王竟然也送了礼物,但他的礼物却与别人不同,小姐看看?”说着,取过其中一只小匣子,打开给她看。
匣子里放着几张纸。姜沉鱼拿起翻看,原来是首曲谱,第一张纸上写着“普庵咒”三字,下注小字一行:“药堪医身,曲可治心。内外明澈,净无瑕岁。”
字体歪歪扭扭,似是初学者所写,而且墨迹犹新,一看就是刚写上不久的,心字被压花了一点,秽字也写错了,写成了岁。
姜沉鱼忍不住莞尔:“是燕王的小厮送来的么?”
“就是那日小姐病倒时跟小姐说话的那个,他叫如意。燕王身边共有两个小公公,一个他,另有一个叫吉祥。”
不消说,这谱上的字肯定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如意写的了。这个燕王倒有趣,送琴送曲,都自己并不出面,只叫个活宝出来丢人现眼,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太过纵容。
一笑过后,姜沉鱼看着满屋子的盒子道:“其他还有什么人送的?”
“杂七杂八什么都有,有程国的官员,有跟咱们一起来的使臣……”
“你可曾每个都打开验收过?”
怀瑾取过个小册子,呈到她面前:“我把礼单和送礼者的名字都记录下来了。”
姜沉鱼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当初之所以选择带怀瑾而不带握瑜,就是因为怀瑾做事稳重细心,很多事情不需她多吩咐,就会自觉做好。她接了册子慢慢翻看,目光从一行行名字上掠过,心中沉吟。
宜王送礼她不意外,颐非送礼她也不意外,但是涵祁的礼就有点牵强了,自己不过是程国一名使者,就算有点地位,也不至于重要到让所有人都纷纷送礼的地步吧?涵祁为什么送药给她?是谢她当日码头跟着他走而没有跟着颐非走么?想不明白。
至于麟素更牵强,如果说自己和涵祁还有点交集,但是跟这位大皇子可是半点关系都没有啊,他为什么也送礼?
此外还有一些程国的官员,他们是见诸位殿下陛下的都送,所以跟风?还是另有原因?
姜沉鱼一边想着,一边浏览,目光忽然在某个名字上滞住了。
她沉默片刻,转头问道:“师兄有没有说我的病什么时候好?”
“啊,侯爷只说要让小姐好好静养,没多说什么。小姐是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嗯。”沉鱼点头。
怀瑾一呆:“呃?”可是,小姐看起来明明气色已经大好了啊……
“我这场病没个十天半个月是不会好的了,若再有礼物送来,就收下吧。”姜沉鱼看着册子,随口道,“程国的公主也送礼了啊……”
怀瑾闻言捂唇而笑,“小姐,你不知道吧?”
“知道什么?”
“颐殊公主的礼物可是她亲自送来的哦。不仅如此,她现在就在这里,这会儿正跟潘将军在后花园里说话呢。”
姜沉鱼的睫毛颤了一下,她并不惊讶颐殊在听闻潘方的故事后会有所动容,只不过,她没料到这位公主竟来的如此快、如此直接。
而隔着数重墙宇之远的后花园中,颐殊与潘方二人正立在玉兰树下,轻声交谈。
“听闻我长的很像将军的亡妻?”事实证明,颐殊比姜沉鱼想的更加直接,而她问这句话时,落落大方的脸上也没有扭捏之色,玉兰花在她身后盛开,将她衬托的更加明艳动人。
潘方凝视着她,眼神渐沉。
颐殊嫣然一笑:“所以,当日晚宴上,将军才当众落泪么?”
潘方又盯着她看了半天,方缓缓开口道:“阿秦的父亲与我父为同袍战友,她幼年丧母,父亲也不太管教,小时候的她,很顽皮,爬树戏水,玩耍打架,和男孩子一样。”
颐殊收起了笑,认真聆听。
“因此,她晒的皮肤黝黑,左耳后有道被石子划出的小疤,那一处也再不长头发。”
颐殊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耳后。
“她左眼下一分处,有颗小痣。小时候常被我们取笑,说是哭痣,但印象里,她是从不哭的。即使秦伯父战死沙场,即使我十三岁参军不得不与她分离,即使她前夫病逝,都不曾掉过一滴眼泪。”
颐殊露出了歉然之色,似乎也意识到了,与一个死人比,尤其是一个对方深爱着的死人比,是多么的不合时宜,当即诺诺道:“对不起,是殊失礼了。”
潘方的脸上却依然无情无绪,只有深沉,一种谁也看不透理不清的深沉之色,说的话也依然很平和,“我告诉公主这些,并不是想证明你们两个有多么不像。”
颐殊微讶的抬头。
潘方望着她,继续道:“事实是,见到公主的那一瞬,我很高兴。”
“高兴?”
“嗯。”潘方收回目光,转向一旁的玉兰树,那种无情无绪的深沉慢慢的淡化成了风一般的笑容,“因为,阿秦虽然去了,但是,世间还有一些东西——很美好的一些东西,能让我想起她,当看着那些时,她就仿佛还在人世间,没有离开,也没有被淡忘,所以,我很高兴。所以,谢谢你,公主。”
颐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扭头高声道:“来人,取我的枪来。”
立刻有侍卫抬着一把通体雪白,唯独枪头一点红樱,红的极是耀眼极是美丽的长枪上前,枪身足有两个人高,而颐殊伸手一抓,轻轻拿起,舞了个漂亮枪花,垂直身旁,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
——姜沉鱼在怀瑾的陪同下走到后花园中,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幕。
只听颐殊道:“吾国素来崇武,久闻将军武艺超群,擅使长枪,十六岁时力挫宜国大将颜淮,十九岁时受封轻车将军,而今又击败四国第一名将薛怀。所以,殊不才,想向将军讨教几招。”
潘方嘴唇刚动似想推辞,颐殊又道:“将军亦是武者,当以武之道敬我,那些什么千金之躯不敢冒犯之类的话就不要说了。”
潘方再度沉默。
姜沉鱼站在一旁,拉拢外套,心中也是难分悲喜。颐殊向潘方挑战,赢了她,程国颜面不好看,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