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只狼 作者:破线(潇湘vip2013-02-0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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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两只狼 作者:破线(潇湘vip2013-02-01完结)-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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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琛看她疑惑睁大眼的双眸,显的格外天真可爱,压住想亲一口的冲动,温声说,
  “对啊,难道你还不相信墨琛哥哥吗?”
  不相信别人好像是罪过一样,小兔连忙摆头说,
  “不是了,我相信,可是墨琛哥哥,这样、、、、、好像不好啊!”她结巴又支唔的说。
  墨琛这才发觉,原来自己身体内也隐藏着邪恶的因子,越看她这样,就越想欺负她。
  “哪里不好了?”他假装不懂的问。
  小兔努力忽视那双手的存在,认真想了想说,
  “不知道,可就是、、、、感觉不好!”她并没有谈过恋爱,也不太知道那方面的东西,更不知道情侣和亲人之间有什么不同。一直都与墨琛哥哥比较亲密,这样亲近好像没有什么,只是那份少女的直觉,让她感觉这样好像不好。
  墨琛边轻揉的按,边诱哄说,
  “小兔,有没有感觉过胸部胀痛啊!”
  小兔连连点头说,
  “有啊有啊,好几个晚上都会疼,感觉胀胀的,我以为我要死了呢,墨琛哥哥,你怎么知道!”她一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
  墨琛笑说,
  “我在书上看的啊,所以这会儿帮你揉揉,这样揉着,你没感觉舒服很多吗?”
  小兔唰一下脸红的厉害,舒服的感觉没有,别扭的感觉一大堆。
  可墨琛哥哥是真的对她好,冷着脸一副沉着认真的样子,好像在办什么极重要的大事,小兔窘的不敢反对,只好任他“揉”!
  后来,居然还真的“舒服”的睡着了。
  墨琛看着怀里熟睡的少女,心里竟浮起羞愧的感觉。他刚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像是中邪了一样,唉,也许只是看到小宇和小兔亲近,心中的那份不安促使他想做点什么吧。
  可这样做,能代表什么呢?幸亏小兔还小,不然他肯定憋不住干一些猪狗不如的事。
  第二天小兔睁眼时,发现自己枕在墨琛的肩上,因为侧趴着睡,还流出了口水。这次天很冷,她却没赖床,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
  一整天也不敢看墨琛,吃饭啊,坐沙发上看电视啊,也故意坐的离墨琛远远的。
  墨琛先前还以为自己昨晚的事吓到小兔了,心里惴惴不安。可吃饭时,见小兔给他盛饭,他又放心许多。
  后来慢慢观察,前后细想,他发现小兔长大了。
  虽然她不太明白男女之事,可是她好像知道害羞了。
  墨琛有些高兴,又有些担忧。
  高兴的是,他等的人终于长大了。担忧的是,小兔也许喜欢的另有其人。
  他没谈过恋爱,也不太懂追女孩,但知道每个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他想,如果他比所有人都先表白,让小兔明白他真切的心意,再光明正大的贴上自己的标签,那么应该没人抢走小兔了吧。
  只是,他要先过内心这一关。
  他有一个弟弟,弟弟也喜欢小兔。
  也许他自己都知道,墨宇从小都很聪明,比同龄人早熟,从来都很确定自己喜欢什么,连买衣服都是一眼看中,不用试买回家穿在身上都很好看。而那些“你还小,你还不懂什么是喜欢”的话语,也许是安慰他自己的。
  他内心中并不想承认兄弟两人喜欢上了同一个女生。
  并不是身为兄长,就一定有谦让之心。只记得有一次,弟弟四岁吧,不懂什么道理,硬喜欢跟他抢东西,他让几次就烦了,讲道理,弟弟还小又不懂,然后就很生气的打了他。
  一打弟弟就哭,他听的厌烦,就躲到屋里,谁知道出来时弟弟就晕倒在地上,脸红的厉害。他吓的脑袋空白,机械似的把弟弟送到医院。
  原来弟弟把那个吃火锅用的酒精,当水给喝了。
  弟弟在医院抢救时,他就在内心求老天保佑弟弟平安,并且从此以后,不管什么东西都让着他。
  也许,并没有人知道他的那个誓言。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那么明确的知道自己要让。让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也并不会怎么样。
  只是,他抓着书本的手攥的那么紧。
  他真的很想让,如果没有那一段时间的孤独绝望无助,他真的会让。
  可是,现在,只要一想,他就很舍不得,舍不得。
  没有人愿意放弃生命中的阳光,也没有愿意放弃自己生命中的指明灯。
  从前只知道喜欢,现在这种喜欢好像无声中升级为生命存的意义,因为更懂珍惜,所以更难放弃。
  而他,要怎么打消弟弟喜欢小兔的念头,然后再向小兔表白呢?
  
  




☆、第五十四章

  墨琛一直在找机会开口,有时候甚至会想,如果小兔也喜欢上他了,小宇看到后自然会死心的。
  但是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家里搞大卫生集体劳动,然后完了又整理外面的草坪,一系列杂九杂八的事忙完后,就是过年放烟火了。过完了年,因为肖家也有亲戚,肖妈便带着小兔回去拜年了。
  墨琛很失望,因为这一次,小兔没有望着他,用一双很灵动的眼睛说,
  “墨琛哥哥,等我回来哦!”
  随后的几天,他也很想跟墨宇说自己的想法。他完全相信,单纯的小宇一定没他这么再乎小兔,喜欢小兔,也许现在让小宇打消念头,他只是难过两三天罢了。
  可是,一直想了很久,他都不知道怎么开口,然后,果然没等到小兔回来,他回学校去了。
  到了学校后,他又想了许多。就让时间决定一切吧,等明年小兔高二下学期过十六岁生日时,三月份的生日,他会赶回来为小兔过生日的。
  那时候,他会不顾一切的表达自己的心,让小兔做他的女朋友,等小兔十八岁时他们订婚,满二十岁了,或者大学毕业后就结婚。当然,这之前,在他表白之前,如果小宇成功掳获小兔的芳心,他就认了,就当老天不给他机会了。
  这样想之后,感觉好像公平许多,就只在心中期盼小兔十六岁生日的到来。当然,更重要的是,这短短的一年,小兔的心境不要有什么变化才好。
  高一过后就是高二,上高二时,学校为了升学率,怕差生影响尖子生便搞了快慢班。小兔自然不用说的去了慢班。在慢班里有种人,一种是气愤型的,觉得老师们偏心,不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成了差人一等的人。另一种则是开心的,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玩了,因为他们是慢班呗。
  对于这些,小兔却没什么感觉,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上进心的学生,因为被分到慢班,受到了打击放弃了自己。没有上进心的人,更是玩的厉害。只有小兔一直兢兢业业的,搞到最后,她竟然成了班长,只可惜全班没一个人听她的话。
  上高二最震惊的一件事是,分了一个奇葩为小兔的同桌。或许在小兔眼里人家是奇怪的人,在人家眼里小兔这种乖乖生才是奇怪的人。
  小兔高二的同桌就李芬芳,长的也不太好看啦,却被评为“班花!”每次想到这个,小兔就有种恶心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她是李芬芳的同桌,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斑斑点点吧。
  李芬芳长的不怎么样,身材却很修长,穿的衣服、、、、、很成熟。明明是个高中生,却穿的跟外面的大人一样,裙子超短,永远是低胸的衣服。上课不是忙着擦口红,就是忙着粘假睫毛。有一次她擦粉,小兔还搞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
  李芬芳特别不喜欢小兔,觉得她根本不是和自己一国的人,更重要的是,那只傻呆呆的笨兔子皮肤超好,白白嫩嫩的没有一个斑点。
  李芬芳常想,难道这就是老天额外赠送给笨蛋的礼物?
  下课时间,李芬芳永远忙着和男生说话。拜李芬芳所赐,小兔也知道慢班是用来谈恋爱的,快班是用来学习的。
  然后也不再纠结大家不交作业的这个问题了。
  只是有一次,小兔看到后面两位竟然把书全竖起来接吻,真是吓了一大跳。
  忙碌中的李芬芳看她紧张兮兮的,不经意的往后瞟了一眼,随即边照着镜子整妆,边随口问,
  “肖兔,你不是还没跟人亲过嘴吧!”
  小兔“唰”一下脸就红了,这种问题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问出口啊。
  李芬芳看肖兔脸红的恨不得钻地洞的样子,立即有了兴趣,转头盯着她不可置信的问,
  “你不会真的没跟人亲过嘴吧,天啦,你长的也不难看啊,没有人追你吗?”
  小兔不知道怎么答,和小宇那样算亲嘴吗?
  见小兔还是不说话,李芬芳就断定肖兔是没谈过恋爱了,凑到她耳边贼兮兮的问,
  “好啦,你告诉我你喜欢谁,我帮你追,我告诉你,我可是交过三个男朋友了,而且每一个都是学校里的校草,都是我花了许多功夫追来的!只要你说出你喜欢的人,我一定能帮你搞定!”
  小兔急着连连摆头,她连学习都搞不好,怎么会想着谈恋爱。
  李芬芳神经兮兮的一笑说,
  “噢,我知道了,你一定喜欢吴军!”
  “吴军?”小兔努力想着这是何方人物。
  李芬芳理所当然的说,
  “不要告诉我你不喜欢他啊,他可是全校男生爱慕的对象呢。不仅是学生会的会长,而且篮球打的超棒,身高一米八,真正是品学兼优!”
  小兔看李芬芳一脸崇拜的表情,又把对方说的好好,要是自己说不喜欢,好像很看不起人的样子,只得点头。
  “好了,交给我,我帮你追他的。人家说天才配笨蛋,吴军那么聪明,你这么笨,刚好!”
  “啊?”小兔一脸苦瓜脸的表情。她说的喜欢只是同学间的喜欢啊。
  没想到接下去一天,李芬芳竟然拿起笔认认真真写字了,目的就是为了写一封能拿的出手的情书。
  这世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明明比别人笨,偏偏还喜欢叫别人笨蛋。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涂涂擦擦,擦擦涂涂,一张纸都不知道皱成什么样子了。小兔在旁边看着,忍不住递出一张白纸提议说,
  “你可以换张!”说真的,李芬芳趴在那里像只青蛙的烦恼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李芬芳女王般的眼神斜了她一眼,一副你白痴的模样道,
  “你知道个屁啊,就这样递上去,对方才知道我纠结,百转千回的心啊!”
  “噢!”小兔一副很受教的模样点头,原来这里头还有这个意思啊。
  最后写了半天,李芬芳突直起身,大义凛然的说,
  “好了,就这样写了!”小兔探头看去,只见那张被她揉烂的纸上,写着斗大的几个字“我喜欢你!”
  小兔讶异的问,
  “就这样啊!”这就是她的同桌忙碌了两节课的结果?
  “当然,这样明了简单!好了,待会儿下课我去送情书了!”
  下课铃一响,小兔还没来得及说不要,李芬芳就风风火火的跑出去了。
  小兔暗想,吴军是个风云人物,给他写情书的人一大把,人家一定不会再乎,也就没放在心上。
  
  




☆、第五十五章

  李芬芳从小学习就不好,是那种学不进去的好。那时候父母经常在她耳边叨念,你这样长大怎么办哦。她也很头疼,被说的时间长了,就感觉好像没有好成绩考不上大学就会被饿死一样。一想到自己会被活生生饿死,以后的日子就过的很忧虑,难道人真的只能考上大学才能填饱肚子吗?然后有一次坐在院子里听见大们唠嗑,说什么女人再聪明再能干都不如嫁一个好老公。前提是院里的一个女生考上大学了嘛,但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她父母就不想让她读书,想留着钱给她弟读。院里的老人们都说,女孩子不用读那么书,读再多书最后不还是要嫁人。
  所以,李芬芳想,她学习不行,就找个好老公好了。
  因此,从十三岁时,她就早熟的张口闭口说找老公了,其实心里压根不知道老公是个什么玩意儿。
  上了高中后开始光明正大的交男朋友了,因为考大学的事好像越来越近了。只是怎么也找不着中意的那个。她妈妈是个跳舞的,所以从小在饮食方面特别控制她,因此李芬芳的身材特别好,特别是那个腰,好像纤细无骨一样,光看着就性感的让人吞口水。
  写了情书后,她打算亲手交给吴军。说真的,这个吴军她也肖想过,只不过人要有自知之明嘛,所以她大方的把吴军让给别人了。
  别人写情书都是带交什么的,她喜欢亲自交到人手上。
  挤前挤后,左右拦截时,终于看到那个高大的人影了。
  她往左,人家往右,她往右,人家往左,就是不接她手上的情书。
  最后她气的一跺脚,昂起头瞪视着对方怒说,
  “只是一封情书嘛,你接是不接?”
  李家一直奉行女权主义,在家里,压根没李爸的说话位置,所以李芬芳从小就有女王般的气势。
  一吼完了,发现男生惊讶的看着自己,她感觉暴露了、、、、、随即,抚抚头发,如小家碧玉般温柔一笑,羞答答的轻声说,
  “就是一封情书嘛,请你收下好吗?”
  男生因她这前后的转变,没能忍住扑哧一声笑了,一边越过她,一边不再意的从她手上挑过情书。
  长的帅的人,连笑都那么好看,直到人家消失于视线,李芬芳才回过神。
  回教室后,李芬芳拍拍小兔的肩,安慰的说,
  “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把那个吴军搞到手!”
  从此,每一天第三节课后,李芬芳一定排除万难,风雨无阻的把情书送到吴军手上,而那一张白纸,永远就只躺着那么几个字“我喜欢你!”
  小兔被李芬芳的持之以恒打动了,渐渐觉得李芬芳是个单纯可爱的姑娘,一点儿也不像别人传的那样妖媚狐狸精什么的。
  小兔问李芬芳,
  “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啊?”
  李芬芳理直气壮的答,
  “谁让你脸上一颗痘痘都没有!哼,比我漂亮的人,我都讨厌!”
  小兔汗。
  历经了一个月三十天的准时送情书后,李芬芳终于要到了吴军的号码。
  估计人家被她缠烦了,所以才不得已告诉她,总之她是高兴的欢天喜地。
  明知道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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