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钟之后,江千帆端着一份冰淇淋来到了她的面前。
仍旧是没有过分装饰的甜点,一只洁白的小圆球乖乖的躺在鸡蛋布丁上。乍一眼看过去,就好像普通快餐店里卖的甜品一样。
虽然简单到几乎没有什么值得描述的地方,甚至于一点点的果酱和调味料都没有,林可颂能够清晰地品尝到奶油的纯滑以及香草的芬芳。
“你什么都不吃吗?”林可颂看向对面,这才发现江千帆侧着脸,微垂着眼帘,仿佛正用心聆听着林可颂吃东西的声音。
“那我可以点餐吗?”江千帆淡然开口。
“当然可以!不过,我担心你只尝了一口就不动筷子了。”
“番茄炒蛋。”江千帆说。
林可颂微微愣了愣,“番茄炒蛋?”
“你就是因为这道菜才会参加这次的比赛,这也是你做给我的第一道菜。既然一切开始于番茄炒蛋,我想知道现在你的番茄炒蛋是什么味道。”
“好啊!一定比你第一次吃到的好吃。”
林可颂欢快地离开了餐桌,来到那个她无比熟悉的厨房。
番茄炒蛋,没有复杂的工序也没有丰富的配料,它好吃与否完全取决于林可颂对于火候也就是“程度”的把控。
第一次在这里做这道菜的时候,她磕磕绊绊。而现在,她感觉从大脑到手指,都有某种韵律,让她游刃有余。
一盘番茄炒蛋做好了,林可颂低下头来闻了闻那香味,露出一抹笑容来。
当她端着餐盘走向露台的时候,江千帆仍旧坐在那里,撑着盲杖。
“久等了!”林可颂将盘子放在了他的面前,还有一碗热腾腾的米饭。
“你的声音听起来很快乐。”
林可颂笑了笑。
因为做东西给你吃,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应该做出严肃的样子,认真地吃你做的菜。”
你本来就很严肃,不需要更严肃了。
“这样子,你就会流露出紧张忐忑的表情。然后我就能说,可颂,你又不自信了。”
那一刻,仿佛千万朵的攀缘玫瑰在她的心脏和血液里疯狂地绽放,要将这片天地完全撑裂开来。
他说过,如果她不自信,他就会吻她。
“它一定会好吃的。我尝过了。”林可颂自信满满。
江千帆将番茄的汤汁浇在了米饭上,一勺一勺舀起送入口中。
“好吃吗?”林可颂问。
“嗯,很好吃。”
“那么你还记不记得,如果我做出了让你觉得好吃的东西,你就会答应我一个条件。”林可颂喜滋滋地说。
“你说吧。”江千帆轻轻将勺子靠在碗的边缘,不紧不慢地擦了擦嘴。
举手投足都是涵养。
“江先生的承诺很宝贵的,我当然不能随便许愿了!愿望一定要用在重要的地方!”
“那么在这之前,你能为我做一件事吗?”江千帆说。
“什么事?”林可颂好奇了,有什么是她能为他做的吗?
“我很想骑自行车。”
林可颂睁大了眼睛,这让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用自行车载着他去大街小巷品尝小吃的情景。
“我可以载着你在这个社区里转一转。但是,你应该没有自行车吧。”
“我有。走吧。”
江千帆起身,向林可颂的方向伸出手。林可颂本来以为他是想要搭着自己的肩膀,刚扣住他的手,他就反过来扣住了她的手指。
他的手指很长,曲起之后轻松地就将她的手完全握住。
他们来到别墅的门前,妮娜已经推来了一辆自行车。
“诶?这不是……”
“这就是那辆自行车。”江千帆淡淡地回答,“走吧。”
林可颂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她忽然开始好奇,自己与他的相遇在江千帆的心里到底是怎样的?
他做出了香草冰淇淋填馅的冰糖葫芦,他保留着他们一起骑过的自行车。
好像所有被林可颂差一点忘掉的记忆,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坐在了她的单车后架上,那份重量,让她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江先生,我是第一个用单车载你的人吗?”
“你是唯一一个。”江千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清晰而肯定。
对于江千帆来说,“唯一”是比“第一”更加严谨和绝对的存在。
林可颂的唇上扯起了笑容,车轮旋转,他们离开了别墅。
穿过攀缘玫瑰的铁门,林可颂的鼻间是清香却并不浓郁的气味。
“江先生,你别墅种下的攀缘玫瑰是这个社区所有别墅之中开得最漂亮的。”
“怎样的漂亮?”江千帆问。
这要怎样形容啊?美是一种感觉……
“你小时候有没有看过《美女与野兽》的童话绘本?你院子里的攀缘玫瑰就像童话绘本里画出来的那样。野兽的玫瑰城堡!”
“小的时候,我跟着母亲去她的朋友家做客,有人把我当成女孩,给过我看。”
“什么?你被当成女孩?”林可颂忍不住回头,但是看不见江千帆的脸。
江千帆不再说话了。
林可颂唇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大。
是啊,别看江千帆一副高冷的模样,但是他的五官优雅,英挺中有几分难以言喻的细腻。他小时候一定很漂亮,被人当做女孩子也不稀奇。真的好想看他小时候的照片啊!
“你在笑。”
“是啊……因为我和你正好相反。小时候我总被当成男孩子。过年的时候,我和邻居家的小孩买了很多鞭炮,小区外面有一个水沟,我会把鞭炮扔进水沟然后对旁边的小孩说‘快看’,水花溅起来,他满脸都是。哈哈哈!”
江千帆没有说什么,但是林可颂知道他在听。
这片社区的风景很美,林可颂一直待在江千帆的别墅,甚至于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社区公园。
宁静的水畔,微风拂过,几只鸟滑翔而下,落在水边的草丛里,不知道在寻觅什么。
江千帆的双手不知何时环上了林可颂的腰,不松不紧,感觉不到束缚,却觉得亲近。
仿佛无论她去到哪里,都离不开江千帆的怀抱。
她的所有感觉都变得敏锐了起来,就连他呼吸时候的气息掠过她的后脊都变得清晰起来。
然后,她感觉到有什么轻轻在她的背脊上贴了贴。
温暖的,柔软的,即便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也在瞬间被缩短。
林可颂的血液在那一刻踊跃,一个晃神失去了平衡,单车摔倒了下去。
江千帆的腿很长,轻松就踮到了地面,而林可颂却随着单车摔进了一旁的草丛里。
“唉哟——我的妈啊!”
下巴磕着了,还好没咬到舌头。
而江千帆却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微微侧了侧脸,似乎在确定林可颂的方位。
“你怎么样了?”
“你要是不……”
你要是不突然亲我的背,我就不会怎么样了!
“我要是不怎样?”江千帆徐徐来到了林可颂的身边,半蹲了下来。
林可颂才不会傻到说出口呢。她知道江千帆铁定等着她质问他“你是不是亲了我”之类。
然后这家伙一定会一本正经的回答“是啊”。
实在太无耻了。
林可颂不说话,扶起单车回到了路上,拍了拍坐垫:“走了。”
她索性将自行车骑回了别墅。
米勒将林可颂送回了林记餐厅。
江千帆一个人在庭院里散步。他伸手触上了围栏上的花朵。
梅尔站在他的身边,微笑着说:“先生,今年的攀缘玫瑰开得特别美。”
“梅尔,你看过《美女与野兽》的童话绘本吗?”
“我的小女儿曾经非常喜欢。”
“好可惜……我已经不记得我看过的那个绘本了。”
江千帆微微仰起脸来,手指轻抚过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他的眼睛里是梅尔看不懂的情绪。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你好,我是江千帆。”
“江先生,有人告诉我,今天你去了‘大师秀’的比赛现场?”伊丽丝的声音响起。
“是的。”
“没有任何一个导师去观战了,你就那么放心不下你的林可颂吗?我没你现在根本不知道林可颂能不能进入前三名,如果被人知道她的导师是你,从而大肆渲染,对你未必是好事!”
“你的母亲不高兴了吗?”
“你什么意思?”伊丽丝的声音扬起。
“蒂姆希·维克特是你母亲的学生。他从六岁开始在你母亲身边学习,水平完全是专业级别的。虽然他没有任何厨师证照,也不曾在餐厅的后厨中工作,所以在最初的海选中怎么想也不可能做出让评委觉得难吃到极点的食物。”
“你是想说维克特没有参加比赛的资格,还是你终于担心起林可颂会输了?”
“可颂最后能赢还是会输都不重要,我去看这场比赛就是为了让某些不怀好意的人知道,不要再耍花招了。”
“江千帆!你的意思是我母亲为了赢这钞大师秀’,指使了维克特做了什么伤害林可颂的事情吗?”伊丽丝的质问中带着一丝冰冷。
“对胜负在意的人,不是我也不是可颂,既然维克特是你母亲的学生,那就请管教好他。如果真的对自己的能力自信的话,根本不需要耍其他的手段。”
“江千帆……你……”
“需要我说的更明白吗?那就告诉维克特,他在比赛的食材储藏间里做了什么,我很清楚。”
两秒钟的停顿之后,伊丽丝说:“我会亲自找维克特谈一谈,不过我还是那句话,她只是你三个月的学生而已,你在她身上花费的精力已经远远超出你该付出的了。”
电话挂断。
梅尔在一旁叹了一口气:“伊丽丝又生气了,对吗?”
“你在担心吗?”
“我在担心昆廷集团总有一日会与江氏为敌。”
“每一个行业都是战场,没有永远的朋友,但对手却不会消失。”
夜晚,当水流从头顶落下,温暖地抚过自己的背脊,林可颂似乎仍旧能感觉到江千帆隔着外衣落在自己背脊上的那个轻吻。
像是烙印一般。
林可颂甚至觉得,那不仅仅是一个吻,而是江千帆默默地告诉她:我会一直在你的身后。
当她洗刷完毕,坐在床头打开手机的时候,没想到收到一条来自宋意然的短信:明天晚上五点,奥德丽酒店顶层请你吃饭,不见不散。
林可颂忽然想起来明天就是宋意然的生日了啊!她早就把这些都抛到脑后去了。
第52章 生日晚宴
只是按照宋意然的尿性,应该是请了一堆狐朋狗友到什么娱乐场所疯到第二天,这个什么奥德丽酒店是不是太正式了?
林可颂打了个电话过去确认,电话却被按掉了。林可颂顿时怒了,过生日就能这么拽了,还把她的电话给摁掉了!
没隔多久,她就收到宋意然的短信:我和我大哥在一起。怎么,有事来不了吗?
这家伙八成又在聆听他大哥的谆谆教诲了。好吧,表示深切同情,她就不计较被摁掉电话这件事了。
林可颂回复:好的,知道了。
宋意然:到了之后如果找不着地方就打电话给我。
林可颂:收到。
宋意然的生日啊……他一直不乏昂贵的礼物,但是他朋友的聚会什么的,林可颂几乎不会参与。
原因无他,一堆纨绔子弟凑在一起,林可颂与他们的画风相去甚远。只是宋意然来到纽约之后似乎改变了许多,这一次他会邀请她参加他的生日聚会,也许是因为宋意然的朋友也不再是从前那些了。
以前的生日,宋意然总是提前请林可颂去大吃一顿,有的时候是吃烧烤,有的时候是火锅,几乎就是以过生日为借口请她吃她喜欢的东西。
这家伙每次都会恬不知耻地问她要生日礼物。
记得第一次他请她去吃什么海底捞,一坐下来就朝林可颂伸出手:“我生日啊,礼物呢?”
当时林可颂还以为宋意然在和她开玩笑呢。
然后这家伙还真的把林可颂的口袋搜了个遍,甚至于把她的牛仔斜背包都倒了满桌子都是,那模样就像没吃到糖的小孩,最后很失望地说:“不会吧,我以为你会准备什么给我呢!”
那时候的林可颂只是一个初中生,零花钱就那么一点点,但是宋意然的生活水平已经是贵族级别的了。她根本送不了什么符合宋意然生活水平的礼物给他。最后,宋意然撸起了林可颂的袖子,将她从庙里求来的红豆手串取走了。
时至今日,那串红豆手串仍旧带在宋意然的手腕上,他的腕表换了许多次,只有那串手串从未变过。去年这家伙到港城烧钱的时候买了块复古款的肖邦,原因竟然是这块表和他的红豆手串很配。
林可颂很想拍他的脑袋。到底哪里配了!
之后宋意然的生日,林可颂仍旧一毛不拔白吃白喝。宋意然总能从她的身上搜出一些什么。
比如阿童木的钥匙串啊,用来装零钱的青蛙口袋什么的,有些明明他根本用不上,他还是会像周扒皮一样全部搜走。
这一次,林可颂决定给他做一个生日蛋糕。
叔叔的厨房里所有的炊具一应俱全,包括烤箱。
林可颂买了鲜奶,自己做了奶油。
第二天,她花费了一个早上的时间,终于做好了一个香芒利口酒霜糖蛋糕。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林可颂感到很满意。
她在网上查清楚了酒店地址之后,拎着蛋糕来到了酒店顶楼。
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林可颂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出入这里的都是身着晚宴礼服的上流人士。而穿着t恤与牛仔裤的林可颂显然与这样的气氛格格不入。她来错地方了吗?甚至于守在宴厅门口的侍应生将她拦下来说:“对不起,小姐,快递请送到旁边的休息室就好。”
她像是送快递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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