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会那么想,”
说着说着又来气了,“就是,你莫名其妙把花拿过来干什么?现宝吗?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有什么
话就说,我最讨厌人家拐弯抹角了。”
我嘀咕了一番,抬起头来,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的脸,半天不说话。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自己那个样子绝对谈不上什么好看。
“璐璐,” 他摩挲着我的头发,“我把花拿过来,其实呢,是想请你帮我养,因为我觉得你应该
比我更加会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我帮你管花,那你干什么去?”
“我可以多腾出点时间管你啊。”他对我微笑。他的笑容很温暖。
“我比花麻烦多了。”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心里的石头彻底落在地上,一切又敞亮起来。我伸
手抱住他。
“所以我把容易的让给你,”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你喜欢胡思乱想,心又那么细,看来我的
确应该多花点时间。还有,刚才看见你哭,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在对我发脾气的时候,其实
自己心里恐怕更加伤心。对不对?”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面按他恤衫领子上的钮扣一面问他,“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你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这样的人最最吃亏了。我妈就是一个例子,刀子嘴豆腐心,弄得我爸讨厌她,老是跟她吵;吵完
了我爸跑出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诉苦,还叫我站立场,说什么不站在她那边就是站在我爸那边
,烦死人了。程明浩,我很怕将来会变成我妈那样,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你不会的,” 他温柔地吻了吻我的鼻尖,“因为我绝对不会讨厌你。你要相信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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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
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
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
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
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
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
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
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
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
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
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
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
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
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
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
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
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
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
了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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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在有弹性椅背、可以调节高低、后靠六十度的人体工学椅和红鼻子鼠标的陪伴下,为着自
己那个“坚决不被两件衬衫打发走”
的宏图大志走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刚进公司,很多东西不熟,不知道什么人该怎么打交道,
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懒,只好处处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马克留下来的工作固
然让我扎扎实实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啃上了一块“槽头肉”:他原本负责
的差不多都是旧版本产品的维修,和时不时应客户要求加些花样哄哄他们,创新比较有限。听说,产品新
版开发时,他看不惯管理层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当的场合” 说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言辞”,老处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
,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也乐得眼不见心不烦。正是由於这点,当初部门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接马克的工作,老处女
不得不把我招进来。难怪她开工资的时候舍得花本钱,那不仅是为了我,更是为了她自己,是做给马克和
整个部门看的:以为你们很厉害吗?我叫谁走谁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这点,我暗暗叫苦:这个岗位决非久留之地,我没有马克那样资本、头衔可以倚老卖老,要
在公司里混、混得好,就必须想办法跳到比较“核心”
的项目去;但是,手头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干,这是进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给人家看笑话,否则
,“槽头肉” 都啃不好,还想指望“里脊肉”?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从前精力充沛了。读大学时,为了应付考试通宵看书,合衣
睡上两个小时,洗把脸、喝杯牛奶就去考场,等考试结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个晚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
算后来到美国读研究生,功课一大堆,考试测验像毛毛雨,也只是觉得“烦”
而并不真正觉得“累”。现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问题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眼睛发痛,腰背
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屏幕还是中央空调的关系,皮肤开始逐渐发干,
面上看不大出,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像超市里买来后在冰箱里放了一两天的苹果,表面没什么太大变
化,其实已经不那么鲜润了。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绝对无精打采。
我有点着急,开始着手补救:办公室里放一瓶化妆水、随时补充水分,天天用热毛巾按摩脸颊,三
天两头去健身房,开始涂一些也不知有无科学依据的“延缓肌肤衰老”的东西,时不时也会按图索骥拿药
草煲一些很难喝、但据说可以“养颜”
的汤。“保养” 这个词触目惊心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真是ABS也刹不住。
”
“程明浩不是常常帮你捏肩膀吗?” 杨远韬出差了,要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有什么用,也不能随时捏啊,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毕业,找到工作,你们就结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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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去菜场买过菜吧,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像早市的菜,随便怎么样就是新鲜,当然也贵;过了二十五
岁,就变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过时不时需要喷喷水;然后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时候,管你
喷多少水,也是‘鸡毛菜五分钱一斤,两毛钱一筐’
,只怕人家还不要。男人呢,刚好相反,二十五岁吗?帮帮忙,青春期还没结束呢,三十岁开始发
俏,四十好几还是流金岁月,你说不公平吗?是不公平,可是反过来想想,女人年轻的时候不也风光得很
吗?这也叫做风水轮流转,二十五岁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风,男人占下风
;等过了那个年纪,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呢,最好还是顺其自然,
趁早市的时候先卖个好价钱保险一点。”
“你打算二十五岁之前清仓?”
“我?运气不好,人家订了货突然发现没带钱包只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还特别远,恐怕难免要喷
喷水了。”
郑滢嘲笑起她自己来一样毫不留情,“不过你可以啊,结了婚,再也不用担心以后行市波动。你不
是老早就想嫁给程明浩吗?”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 她白我一
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个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又伤眼睛又伤皮肤又伤脑子,动不动
熬通宵,全身都酸,一点都不适合女人干。”
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
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
讨好,”
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
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唯恐天下太平,这种
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
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
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时尚”
杂志里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
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
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
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
个“八年抗战” ,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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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个星期,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馆,她说,“杨远韬最喜
欢这一家的提拉米苏。”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
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
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兰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洒上巧克力粉
,相当费功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兰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
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