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利媛笑笑:“我们没什么安排,我今天休息,带宝顺出来逛逛街,给他买几件新衣服,还有他喜欢的玩具。“
倪蔷低头吃一口排骨,撇眼看到宝顺座位旁边放着两个袋子,里面的儿童玩具展露头角。
“等会儿吃完饭,我带宝顺回家,明天早上再送到二姨家。”
倪蔷沉着眸子想了想,说:“总是这样会辛苦么?”
卢利媛抿唇道:“总要熬过这段时间,我们才能有好日子过……姐,其实我很早就想再谢谢你,谢谢你一开始给我介绍工作,还是那天,保护宝顺……也想谢谢绛先生的,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贵人事忙,不敢约他出来,所以只好求你代劳了。表姐,真的谢谢你。”
倪蔷听这话,心里一时酸楚,“别谢了,早说了是一家人,你过得好,我们才也能过得好,你以后别多想,好好工作赚钱,给宝顺一个安定的生活才是主要的。”
卢利媛低下头,“你说的是……”
她自己缓和后,笑着给倪蔷夹菜:“来吃饭吧表姐,吃完饭你好去上班。”
吃过饭,倪蔷和卢利媛一起步行到酒店门口。
路上聊了些卢利媛工作上的事,倪蔷问她工作是否辛苦,卢利媛说不辛苦,很清闲,加班也是她自愿的,老总从来不刻薄员工。
倪蔷想到伍岑那人,心道,伍岑肯定不是会欺负弱质女流的人,即便是,卢利媛这样能忍的人,也定不会轻易说出口。
倪蔷只担心她初入社会,容易被花花世界绕花了眼睛,不知对错,受人利用。
走前,她叮嘱卢利媛好好工作,如有不如意,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忍气吞声。
卢利媛声声应下,催促她快去上班。
到酒店门口,倪蔷招手打了辆车,送走她们母子,自己才往酒店门内走。
却在刚刚经过大厅时,突然被人在后面叫住。
“你……是酒店的经理?”
倪蔷闻声回头,看到竟是莫晚。
莫晚换了件和昨天的款式类似的黑色裙子,长发束起,露出细长的脖子和鹅蛋脸。
和昨天不一样,倪蔷这下能很清楚的看到她的面容,并且近距离的,甚至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气势。
脸上的疑惑一闪而过,此刻,莫晚已到她跟前,上下看了她一眼,又说:“姓倪的经理是么?”
倪蔷正色,答道:“是的莫小姐。”
莫晚微微一笑,“你知道我?”
倪蔷道:“昨日登记在伍先生名下,我在场的。”
莫晚想了想,似乎意识到是因为她昨晚并没有注意到倪蔷的存在,而她也并不在乎。如今正好,省了很多开场白,她干净利索,直接道:“刚刚和你一起到酒店门口,带着孩子的那个女人你认识么?”
卢利媛?
倪蔷反应了一下,心下疑惑。
莫晚为什么要问起卢利媛?
以她们两人的身份,倪蔷并不认为莫晚和卢利媛是相识。
她仍是实话道:“她是我表妹,莫小姐认识她?”
莫晚凝眉,“亲的?”
“是。”
莫晚靠在厅前的沙发里,从包里拿出一盒烟,倪蔷在她对面站着,并未打算久留,但莫晚一直没说话,她也不好走。
倪蔷看到莫言夹了只烟在手里,提醒她:“莫小姐,大厅禁烟的。”
莫晚一愣,笑道:“哦我知道,我不抽。”
她看了眼指尖的香烟,最后无奈装回铁质烟盒中,阖上烟盒时,倪蔷询问:“莫小姐,如果没有吩咐,我就先去忙了。”
莫晚才好像回神了一样,站起来对倪蔷说:“好像是,倪经理要上晚班吧。”
“不,只是有些事情需要在八点前处理好。”
莫晚点头,“那你就先去忙吧。”
倪蔷对她点头道别,却在刚刚要转身离去时,又被莫晚叫住。
“倪经理……”
倪蔷折过来看她。
莫晚说:“如果,她是你的表妹的话,麻烦你替我给她带一句话,让她,离伍岑远点儿。”
-
倪蔷回到办公室,余爱拿来今日的订单资料,搁在她桌子上,需要签字的另外放了一沓。
倪蔷翻了几页,走神了。
她在想刚刚莫晚对她说的话。
她与莫晚昨日相见,今日算是相识,并未有投机的话头,也没有过深的关联。
所以当莫晚对倪蔷说,让卢利媛离伍岑远点儿的时候,倪蔷惊讶之余,也是不满的。
莫晚这是警告?还是劝告?
不管哪一种,倪蔷都觉得荒唐。
她对莫晚说:“莫小姐,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莫晚轻轻笑,说:“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让你去提醒一下你的表妹。可能像她这样的女人,年纪是不小了,但尚且涉世未深,她不知道男人的品性,更不懂有钱男人的心思,也许,她会把一时兴起当作真心相待……所以我希望她能清楚,她所面对的人到底是谁。”
倪蔷一时不解,她道:“我想莫小姐是误会了吧,我表妹只是伍先生公司的一个小小员工,并不敢高攀伍先生。”
莫晚似乎并没有要说服她的打算,最后道:“她没告诉你,不代表没有。总之我话已经说到了吧,倪经理看样子是聪明人呀,可以当作为参考看看。”
倪蔷在桌子前发呆,她又想起今天中午在茶水间听到的八卦。
据说,莫晚和伍岑结婚七年,然而两人婚姻破裂的原因并非简单的七年之痒。
林古华版本的故事是说莫晚和伍岑结婚后,不堪忍受伍岑在婚后仍秉持花花公子之态,于是青葱少女变做怨妇,两人关系崩溃后,怨妇逆袭,给花心丈夫下了套。但莫晚仍对伍岑心存旧情。
迟姐的版本是说,莫晚和伍岑结婚本就是为了钱,如今离婚,仍是为了钱。这是个为了钱不顾一起的女人,而她也早和她那个从没输过官司的律师有一腿。
而后,各种版本层出不穷。
倪蔷难究考证,更无法辨别莫晚今天对她说的那番话中的深意了。
但她最后忍不住想:利媛和伍岑,难道真如莫晚所说?
倪蔷头疼,晚上处理好事物,她回家。
想着,再找个时间问问卢利媛吧。
经过绛仍然的门口时,倪蔷下意识停了一下。
她拿出手机拨出电话,接通后,她道:“我到家了,正在门口,你在哪儿?”
那边没人说话,隔了会儿她听到里面传来呼吸声和脚步声,再过一会儿,眼前的房门“啪嗒”一声被人打开,倪蔷被他捞进去。
绛仍然重重的身子压在她身上。
倪蔷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看他这样迷蒙的样子,她觉得好笑。
“喝了多少?”
绛仍然含糊说:“没喝多少……”
“我以为你还在应酬,今晚谁请你过去?”
“一个卖房子的,房子卖不出去……很烦人。”
倪蔷扶他到沙发上,他四肢展开,等到倪蔷坐下来时,他把脑袋搁到她的腿上。
倪蔷低头,正好能看到他的侧颜。
蓬乱的刘海,浓密的眉和凹陷的双眼皮,睫毛好像女人的一样长。再往下,是□的鼻梁和凉薄的唇。
她摸着绛仍然鬓角的发,像抚摸孩子的脑袋。
“觉得烦干嘛还去?”倪蔷随意道。
绛仍然低声说:“下次不去了。你,吃饭没?”
“嗯,吃了,和利媛一起吃的。”
他嘟囔了一句,“嗯,你那个表妹……”然后,他抱住倪蔷的腰,说,“今晚留在这里,别走了……”
倪蔷拒绝:“不行,我刚刚才跟我妈说了我要回去的,她还说要给我放一盆热水泡澡。”
绛仍然闭着眼睛笑:“我这里也有热水和浴缸,可以一起泡。”
倪蔷打开他乱摸的手,笑闹了一下,她捧着绛仍然的脸,说:“我问你个事吧。”
绛仍然有求必应的样子:“嗯?你说。”
倪蔷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说道:“我知道你和伍岑是好朋友,那你应该很清楚他这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绛仍然听此,眼睛睁眼来,皱着眉看她。
困意不散的眸子里却多了几分不悦和探究。
正文、第五十一章 经历
倪蔷明显地瞧见他眼中酸意;她心里有几分高兴。
她觉得;是因为在乎,才会吃醋。
她蹭了蹭绛仍然;说:“你们认识很多年吧,我只是好奇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绛仍然坐起来;在沙发上;盘起长腿,面对着倪蔷问他:“真不是因为你对伍岑有兴趣?”
倪蔷乜眼道:“你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没自信了?”
他眯起眼睛看了倪蔷一会儿,转而笑了:“也是。”他在倪蔷脸上亲了一下,说,“都想知道什么?”
倪蔷道:“嗯……你随便讲吧。”
绛仍然蹙眉思考起来。
堰州几家富家子弟,绛王邓伍;这几人在名流圈中最是出名;尤其是十几年前,几个公子哥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时,在圈子里晃荡游走,惹出不少另人咂舌的奇闻。
绛仍然和伍岑自小相识,两人在大学时同修经济学专业,由此更是臭味相投,故而从浅交化为挚友。
而伍岑在生意上却比绛仍然有野心,更有爆发力。
说起来,伍岑的人生也算蛮神奇的。
伍岑是二十年前堰州商业巨贾伍应雄的独子,家底殷实,自小穿金戴银从不缺用度,因而纨绔子弟的性子也被养得十足。十岁就知道拿钱收买人心,拉帮结派,与人吃喝玩乐。
只是后来,在伍岑十八岁时,父亲伍应雄的公司被卷入经济危机中,损失惨重,伤至心脏。
伍应雄那个心疼啊!
几十年修得雄霸山河,一朝夕毁尽心血苦泪。
伍岑更是受到了惊吓。
多少年吃父亲家底,顷刻间所剩全无。富家子弟眼看马上就要脱团,对于那时还处在青春期边缘的伍岑来说,是个挺纠结,挺丢脸的事情。
好在那时他正好同绛仍然一道去江城上大学,于是,纨绔子弟变做逆天学霸,很快,伍岑就成了父亲事业上的好手,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那我怎么觉得他没有他父亲的名气响呀?”倪蔷疑惑,“伍老先生我听说过他的事迹,是很传奇的,但我觉得,伍岑在做生意上,并没有他父亲出色吧?”
绛仍然说:“看事情不是这样看的。你想,二十年前,九几年,堰州有几个像伍岑父亲那样的实业家?又有几个千万富翁?伍老因为是那仅有的几人之一,所以才被拉出来当作传颂的表率,但伍岑成年后,正式堰州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期,许多新型企业崛起,更有不少亿万富翁展露头角。伍岑也做到了,但是和他一样厉害的人多了很多,就显得他的价值不够了。可是说起来,伍岑还是比他父亲有生意头脑。但是他在对待女人上,就没有像做生意一样有天赋了……”
绛仍然翻了下桌子上堆放的东西,摸出来一只烟盒,抽出烟对倪蔷说:“帮我点上。”
倪蔷想听他的后话,二话不说,打火机“啪嗒”一声响,燃着了他嘴边的烟头。
绛仍然深吸一口,语调轻缓地继续道:“他以前结交女朋友,眼光不怎么好,或者说,口味比较特别。”
倪蔷撇撇嘴,心道,你们男人不都喜欢特别一点的女人!
但听过绛仍然讲过之后,倪蔷觉得,伍岑的喜好,倒不能说是特别,但绝对是死心眼儿的一种。
作者有话要说:吐槽一下,最近来这新学校,新宿舍,宿舍竟然没有wifi。可怜我每天晚上用手机开热点发文,如今手机频频欠费,我也是蛮拼的……今天为了能赶在离开办公室前存上零点半的更新,所以只能先发这么多。明天上午看看是否有空暇时间,或许能再更一章,或许!我又犯啰嗦病了,谢谢能忍受我的大家!
正文、第五十二章 差别
伍岑三十有五;此间共交过五个正经女朋友。
说起来,对于纨绔子弟来说,这个数据不算多。
但倪蔷觉得好笑:正经女朋友?在他们心中;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
她坐正了,听绛仍然说故事一样的把伍岑的情史悉数一遍。
五个女朋友中,有两个是少时玩伴,彼此少年初长成,身体正是发育时;精力旺盛;情窦初开;伍岑的女朋友,多是清纯类型。属于听人说一句调侃的话就能脸红半天的人。
伍岑就喜欢这样的,单纯美好。大抵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