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挂三支笔的是什么?是作家?”
“挂三支笔的是修钢笔的。”
她听了,忍不住笑起来,问:“那你是个修钢笔的?”
“嗯,喜欢鼓捣鼓捣小机件,修修钢笔手表闹钟什么的,手风琴也敢拆开了瞎鼓捣。不过你那支笔我拆开看过了,没法修了,要换东西,不如再买一支,等我有空出去给你买一支。你用这支笔,不怕把墨水弄到脸上了?你们女孩最怕丢这种人了………”
她没说什么,因为她家穷,买不起新笔,这支旧笔还是别人给的。
现在他把那支新笔递给她,问:“喜欢不喜欢这支笔?”
静秋拿起那支笔,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钢笔,太漂亮了,简直叫人舍不得往里面灌墨水。她想收下这支笔,付钱给他,但她没钱,这次下乡预付的伙食费还是她妈妈问人借的,所以她把笔还给他:“我不要,我的笔还能写。”
“为什么不要?你不喜欢?”他好像有点着急,“我买的时候就在想,也许你不喜欢黑色的,但是这种样子的,没别的颜色。我觉得这种好,笔尖细细的,你写的字秀气,用这种细笔尖好………”他解释了一会儿,说,“你先用这支,我下次再给你买好看一点的…………”
“别…………别,我不是嫌笔不好,是太………好了,很贵吧?”
他仿佛舒了口气:“不贵,你喜欢就好。灌点墨水试一下?”他说着,就拿过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写字的时候,总爱在落笔前握着笔轻轻晃动一会儿,好像在想问题一样,然后就开始刷刷地写。
他在她本子上写了一首诗,大意是说,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见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
她很喜欢这首诗,就问他:“这是谁的诗?”
“我乱写的,算不上诗,想到什么就写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笔,说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组里去,告诉他们这是他为教改作的贡献,专门送给静秋写村史的。静秋怕他真的跑到组里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许诺说等以后挣了钱,就还钱给他。
他说:“好,我等着。”
第13节:山楂树之恋(12)
第六章
过了几天,轮到静秋回K市休息,她的轮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两天。
前两次轮休,静秋把机会让给了那个叫李健康的男生,因为他其实不那么健康,脸上老有包块长出来,需要经常去医院检查。静秋把轮休机会让给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她没路费钱。那时她妈妈每月的工资才四十来块钱,要养活她跟妹妹两个人,还要给下农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钱,又要周济在乡下劳动改造的父亲,每个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了。
但这次不行了,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带信来,说学校汇演,他们班还等着她回去排节目,一定让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编好了,教给同学们了才能走。班主任说已经发动全班同学为她募集了来去的路费,这次一定要回去了。
静秋的妈妈在八中附小教书,跟静秋的班主任算是一个学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静秋家穷,每次开学报名时都主动让她打缓期,就是推迟交学杂费。虽然每学期学杂费只三、四块钱,在当时也算一笔很大的开销了。
班主任还常常拿张表让静秋填,说填了学校可以给她每学期15块钱补助,叫助学金。但静秋不肯填,因为助学金还要在班上评的,静秋不想让人知道她家穷,要靠助学金读书。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时工,在一些建筑工地做小工,师傅砌墙,她就帮忙搬砖、搅和水泥,用木桶子装了,挑给师傅。很多时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脚手架上,接别人从地上扔来的砖,有时还要跟几个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预制板,都是很重很冒险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挣到一块二毛钱,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这次要回去轮休了,让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妈妈和妹妹了,她妈妈身体不好,妹妹还小,她老是担着心。现在回去看看,可以帮家里买煤买米,干点重活。但是她又很舍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两天就意味着两天见不到他,而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大妈听说静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张让长林去送她,但静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误长林出工,二是怕受了这个情,以后没法还。
听长芳讲,几年前,长林曾经喜欢过一个来插队的女知青,那个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过一段。后来有了招工指标,那个女知青向长林赌咒发誓,说只要你为我搞到这个回城的指标,我一定跟你结婚。
但等到长林帮她说情,让他爸爸为她弄到那个指标后,她就一去不复返了。她后来还对人说,只怪长林太傻,没早把生米煮成熟饭,不然她成了他的人,自然是插翅难飞。
这事让长林成了村里的笑柄,连小孩子都会唱那个顺口溜:“长林傻,长林傻,鸡也飞,蛋也打;放着个婆娘不会插,送到城里敬菩萨。”
有很长一段时间,长林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萎靡不振。给他说媳妇他也不要,叫他找对象他也不找。这回家里住了静秋这个女学生,好像他精神又好起来了。大妈就总是让长芳在静秋耳边吹风。但长芳觉得二哥配不上静秋,不光没做上媒,还把大妈的话、二哥的话全透露给静秋了。
静秋让长芳告诉大妈,说自己出身不好,配不上长林。
大妈知道了,亲自跑来跟她说这事:“姑娘家,成分不好怕什么?你跟我家长林结了婚,成分不就好了?以后生的娃都是好成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娃们着想吧?”
静秋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在地下挖个洞钻进去,连声说:“我还小,我还小,我没想过这么早就找对象,我还在读书,现在提倡晚恋晚婚,我不到二十五岁以后,是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
大妈说:“二十五岁结婚?骨头都老得能敲鼓了。我们乡下女娃结婚早,队里扯个证明,什么时候都能结婚。”大妈安慰静秋,“我也不是要你现在就结婚,是把这话先过给你,你心里有我们长林就行了。”
静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央求长芳去解释,说我跟你二哥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长芳总是嘻嘻笑:“我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我不去做恶人,要说你自己去说。”
静秋临走前一天,长林自己找她来了,红着脸说:“我妈叫我明天送你一程,山上人少,不安全,山下路远,还怕涨水………”
静秋赶快推脱:“不用送,不用送,我………不怕。”然后又担心地问,“这山上有………老虎什么的吗?”
长林老实相告:“没有,这山不大,没听说有野物,我妈说怕有………坏人………”
静秋竭力推辞了,大妈也出面说了一通,静秋也推辞了。她其实还是很想有个人送她的,一个人走山路,实在是有点胆战心惊。但一想到接受了长林这个情,以后拿什么来报答?她又宁可冒险一个人走了。她决定走山下那条路,虽然远一倍,而且要趟水,但人来人往,不会遇到坏人。
到了晚上,老三过来了,跟大家一起坐在堂屋里说话。静秋几次想告诉他明天回去的事,都没有机会开口。她希望别的人会提起这事,那样他就知道她要回K市两天了,但没有一个人提起这事。她叹了口气,心想可能也不用告诉他,也许他这两天根本不会到大妈家来,就算来了,难道他还会因为看不见她难受?
静秋不好意思老呆在堂屋,怕别人觉得她是因为他在那里才呆在那里的,就起身回到自己房间去写汇报。但她一直支着耳朵在听堂屋的动静,想等他告辞回家的时候,就悄悄跑出去告诉他,她明天要回K市去。但她又怕他拿她说过的话抢白她,说“你告诉我这个干什么?我管你到哪里去?”
她呆在自己房间,却一个字也没写。快十点了,她听见他在告辞了,她正想找个机会溜出去告诉他,他走进她房间来了,从她手里拿过笔,找了张纸,很快地写了几句话,然后把那张纸推到她面前。她看见他写着:
第14节:山楂树之恋(13)
“明天走山路,我在山上等你。八点。”
她吃了一惊,几乎看不懂他写的是什么意思了,她抬头望着他,见他在微笑,盯着她,仿佛在等她回答。她愣了片刻,还没等她回答,大妈已经走进来了。他提高声音说:“谢谢你,我走了。”就走了出去。
大妈狐疑地问:“他谢你什么?”
“噢,他请我帮他在K市买东西。”
大妈说:“我也正想要你帮忙买点东西。”大妈拿出一些钱,“你回去了,帮我们长林买些毛线,帮他织件毛衣,颜色式样都由你定。我听你大嫂说你蛮会织毛衣,你这身上穿的是自己织的吧?”
静秋不好推脱,只好收下了钱,心想,不能做大妈的儿媳,帮她儿子织件毛衣也算是补偿吧。
那一晚,静秋怎么都睡不着,她把那张纸拿出来看了又看,他的确是那样写的。但他是怎么知道她明天要回去的呢?他明天不上班吗?他会对她说什么?做什么?有他做伴,她心里很高兴,但是女孩防范的是男人,他不也是个男人吗?两个人在山上,如果他要对她做什么,难道她还打得过他?
说实话,静秋就知道男人对女人构成威胁,但并不知道这个威胁具体是怎么回事。“强奸”也听说过,外面经常可以看到布告,有些人的名字上打着大红叉,就知道又枪毙了几个。那些人当中,有些就是“强奸犯”,有时还有犯罪经过的描写,但都比较含糊,看不出究竟是怎么回事。
静秋记得曾经看见过一个枪毙残害女性的强奸犯的布告,其中有句说强奸犯“将螺丝刀插入女性的下体,手段极其残忍”。记得那时还跟几个女伴议论过,说到底哪里算下体?几个人都觉得腰部以下都算下体了,那么这个强奸犯到底把螺丝刀插到受害人腰部以下那一块去了?这事一直没搞清楚。
还有个女伴曾经讲过,说她姐姐跟男朋友吹了,因为那个男朋友“不是人”,有一天晚上,那个男朋友送她姐姐回家的时候,把她姐姐压到地上去了。这又把几个人搞得糊里糊涂,是不是那个男的太凶恶,要打他女朋友?
静秋的女伴当中,有几个比她大,大家都是八中或八中附小老师的小孩,都住在学校教工宿舍里,一起长大的。那几个大点的,似乎知道得多一些,但讲起来也是藏头露尾,叫几个小点的摸头不是脑,如堕云里雾中。
记得有个女孩曾经很鄙夷地讲过,说某某的姐姐像等不及了一样,还没举行婚礼就结婚了。在静秋听来,这个说法简直狗屁不通,不合逻辑,结婚不就是举行婚礼吗?怎么可能没举行婚礼就结婚了呢?
还有就是总听人说谁谁被谁谁“搞大了肚子”,但从来没人告诉静秋,一个人的肚子是如何被搞大的,自己悟来悟去,也就基本上悟出跟男的睡觉就会被搞大肚子,因为她妈妈一个同事的儿子被女朋友甩了,那个同事很生气,总是对人说那个女孩“跟我儿子瞌睡都睡了,肚子都被搞大过了,现在不要我儿子了,看谁敢要她。”
那件事给静秋很深的印象,因为她妈妈告诫过她,说你看看,我同事还是人民教师,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在外面败坏那女孩的名声,如果是那些没知识的人,更不知道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了。一个女孩子,最要紧的就是自己的名声。名声坏了,这一辈子就完了。
把这么多前人的经验教训、再加上道听途说、以及自己的逻辑推理全综合起来,静秋得出了一个结论:明天可以跟老三一起走那段山路,只要自己时时注意就行了。在山上是不会睡觉的,所以不存在搞大肚子的问题,最好让他走前面,他就不可能突然袭击,把她按到地上去。另外,注意不让他碰她身体的任何地方,想必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
唯一的担心就是被人看见了,传到教改小组耳朵里去,那就糟糕了。但她想那段山路好像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人看见吧?要不,明天跟他一前一后离远点,装作不认识一样,只不知道他肯不肯。
第二天,才七点钟,静秋就起来了,梳洗了一下,跟大妈告个辞,就一个人出发了。她先走到河的上游,乘渡船过了那条小河,然后就开始爬山。今天几乎是空手,没背行李,比上次轻松多了。
她刚爬上山顶,就看见了老三。他没穿他那件蓝色棉大衣,只穿了件她没见过的茄克,显得他的腿特别长,她就喜欢看腿长的人。她一看见他,就忘记了昨天晚上为自己立下的那些军令状,只知道望着他,无声地笑。
他也一个劲地望着她笑:“看见你出门了。开始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你………今天不上班?”
“换休了,”他从随身背的包里拿出一个苹果,递给她,“早上吃东西了没有?”
她老实回答:“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我们可以走到K县城去吃早点。”他把她背的包都拿了过去,“你胆子好大,准备一个人走山路的?不怕豺狼虎豹?”
“长林说这山上没野物…………,他说………只需要防坏人………”
他笑起来:“你看我是不是坏人?”
“我不知道…………”
他安慰她说:“我不是坏人,你慢慢就知道了。”
“你昨天………好大胆,差点让大妈看见那个纸条。”她说了这句,就觉得两个人像在搞什么鬼一样,有点狼狈为奸的感觉,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她的脸一下子红起来。
不过他没注意,只笑着说:“她看见了也不要紧,她不识字,我写得又草,还担心连你也看不清呢。”
山顶的路还有点宽,两个人并排走着,他一直侧着脸望她,问:“大妈昨天找你干什么?“
“她叫我在K市帮长林买毛线,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