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匹好马,”胡天走近细看,犹豫道:“这马牵到外地去卖,少说能卖百米两银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远,想必在这附近。”
“所以我说用劫的嘛!骑上去就是咱们的,鬼才追得到。”
胡地说完,欢天喜地的解了缰绳,那黑马嘶鸣两声,跑了。
“喂——回来——”
两兄弟鼓足脚劲刀直追,都财迷心窍,意图先赚上百两银子好落袋为安,没去想那马儿会投奔何处?自然是回到主人身边。
附近有一条溪流,在阳光照耀下,好像银河似的闪着光。林地里是这样的寂静,但给一阵阵的阳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圆寂无声,马在喝水,一串银铃的笑声,划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轻人躺在少女的脚边,构成一幅生动的画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为自个儿看花了眼,要不然,这乡下土蛤螟窝哪来的一对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临水自恋、顾盼生姿,即使失去了根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间轻轻摇摆着它光洁骄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浊的嗓音说。
“笨蛋!仙女需要骑马吗?不过是个标致的小妞。”
“你看过这样标致的小妞?”
“是没看过。”
胡天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可以卖到更好价钱,比黑马值钱多了。不过,他们偷抢拐骗坏事干尽,就是不曾逼良为娼,说啥也不愿愈况愈下流,干强盗可上流得多,勉强称得上好汉,因此决定把马抢到手,便放人家一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们的行囊,顺手牵银,当然,少不得施舍些许碎银渣,给人留条活路。
总之,这一狼一狈是很讲江湖道义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绿林道,不管是大魔头还是小无赖,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须遵行,帮有帮规道有道条。
就不知那一对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这对金童玉女自然是卫紫衣和秦宝宝。吃够了苦药,又塞了一肚子的补品,好不容易养足力气,她可是一日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卫紫衣很乐意带她出来透透气,尤其经过一段担心受怕的日子,他亦极需调剂身心。
虽然气候并不理想,但能够出来走走,他们已甚为满足,感到青春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况只要躲开正午的酷热,在溪边、在树荫下,他们几乎什么也不想,紧握着双手,有时说说话,大多时候只是静默的,然而,心灵仿佛脱离了形骸,舒适甜蜜的和大自然合而为一了。
这时有了闯入者,且用一种骤然的威吓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们攻击的样子。
卫紫衣坐起身来。他穿着一袭普通通的玄色长袍,像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而他的神情像个游走各州县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个眼色:看来是头肥羊。
胡地发言了:“喂,识相的叫那匹黑马跟我们走,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财又劫色——唉哟!”
不知什么东西划过他的脸,左额遗下一道血痕,而他什么也没看清楚。
“谁——是谁?”他粗哑的怒吼。
“闭嘴!快走!”
“搞什么玩意——”
“少罗嗦,走啦!”
胡天死推活拉地带走胡地。他可是看清楚了,那只是一片叶子,由那对男女所在的方位射出,他不确定是哪个,但肯定遇到啃不下去的硬货。
有道“飞花落叶均是杀人利器”,那种人的武功莫测高深到让他们无法想像,从前只当是神话,今日亲眼目睹,好似阎王的魔爪直逼而来。
唉,不逃行吗?识时务者为俊杰,光拣软的来生吞活剥,保证撑死、醉死、乐死,就是不会被杀死。此乃龟缩大法。
不一会儿,两人已不见踪影,实乃真俊杰也。
“真带种!喝口茶的时间都不到便脚底抹油,一点也不好玩。”秦宝宝有一段时间无聊得只能玩自己的手指头,而今正好大显身手,谁知那两个是孬种。“都是大哥不好,把他们给吓跑了。”
“哪里是我不好,怪那赋子出言不逊,不给点颜色怕要愈说愈不堪了。”那不知死活的东西竟敢要“劫色”,卫紫衣岂会不闻不问。“去瞧瞧那老丈醒了没?也许从他口中说出的遭遇,将使你不再无聊。”
“大哥不好奇吗?”她两眼水盈盈的朝卫紫衣望过去。
“真心讲,我希望什么事也没有。”
“怎么,你不怕无聊吗?”
“无聊才好,表示那老丈没遭到什么恶运,不需我们插手。”
宝宝不以为然地耸耸小鼻子。“他若发生什么恶遭遇,也是在我们之前便发生了,不会因我们的出现而抹杀掉。反的,大哥是极有能力的掌权者,那老丈能被大哥所救,或许这是老天赐给他一次扭转恶运的机缘。”
“你少给我戴高帽子,我身上可没有解毒丹。”
她嘻嘻一笑。“我的不就是大哥的嘛!”跃身而起,走到树后去探视恰巧被他们救下的老人,也是有缘,宝宝身上还有一瓶解毒丹。
他的眼神爱慕地追随着她。他如今简直不放心她远离他的视线,因为他发现危机无所不在,黑白无常的鬼扭身影总是不打招呼便出现,他不得不严加防备,他的心并非铜墙铁壁,并非不会心碎。
而这次的劫难,也使得他抛开礼教的禁铜,两人更加的不拘形式,心里也不再避忌。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他俩在一块就够了。
是以,他喜欢无聊,渴望无聊。
无聊,表示周遭没发生什么惹人心烦、招人忙乱的事;无聊,表示平时该做的事全做完了,空出一段浮生半日闲的光阴,不正可以多陪陪她,多与她相处吗?尤其像他这样跺一脚而震江湖的大人物,还是多多无聊的好,江湖会太平得多。一旦他不想无聊,则不知又会发生什么使人传诵的大事。
“只有少男少女最怕无聊,等有一天她领悟‘无聊’也是一种福分时,则表示她年纪不小了,遭遇生活中种种责任、义务的束缚与压迫。”他心潮起伏,眼中的神情十分复杂难解。“如此想来,还是希望她怕无聊的好。”
“大哥,大哥!”宝宝的呼唤中断了他的思潮。
他来到她跟前。
“我探他脉息,脉息已平稳,怎么还不醒来?”
“他年老力衰,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
“这可怎么办?”
他早已想妥应对之策。“前头不远便是守林人的住处,如果没换人,我和沈再山有数面之缘,可将老丈安置他家中静养,补贴他一点银两便成。”
“这倒使得。”
卫紫衣把老人抬上马背,由马驮着。秦宝宝戴上遮阳斗笠,很漂亮的款式,前面有一幅白纱挡住刺眼的烈阳。
她不愿再去想差一点死于蛇毒的不幸,至少暂时不要去触及,所以她很乐意去帮助一个正遭受恶运打击的老人,将心比心,把他从阎王手里抢救回来。
这是太阳光耀的一天,足以遗照任何一处阴暗的角落。
卫紫衣以惊愕的眼光凝视着沈怡萍。
由小孩子的成长,最容易感受到光阴的流逝。
五年不见,足以使一个小姑娘成长为可以出嫁的大姑娘,即将成为妇人的成熟体态表示她能孕育出健康的下一代,要托人说媒是极容易成功的。令卫紫衣惊愕不已的倒非如此£?而是她的气质变了。记得当年,小怡萍是个见了生人便害羞不说话的村姑,腼腆、朴实,很乖巧的从早忙到晚,挑水、种菜、洒扫做饭、纺纱、制鞋,十二、三岁的年纪已然看出是一朵美丽的小花,封闭的生活环境使她不以自己的美丽为傲,能挑动一担水比水当当的面孔重要得多。
今日的沈怡萍,像个大小姐,身上穿的不再是花布衫,而是昂贵的丝绸,还涂脂抹粉,用芳香的头油把秀发梳得油亮,当然,她那双嫩白的小手已做不来粗活,只拿得动一香茗£?作张作致的嫌茶叶不够好。
若非沈再山介绍,卫紫衣简直认不出她来。
“真是女大十八变。”他只能这么说。
沈再山有点得意,又有掩不住的感伤。“你觉得她不像是我这个山野村夫的妹妹了,是不是?也难怪,我自己都差点不敢相认。”
秦宝宝头一回见到沈恰萍,感受不到前后差别,只觉此女的态度未免骄傲,见到客人也不知起身及回避男客。
“你这妹妹怎么回事?”
沈再山对着戴面纱的女客人感觉很不自在,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花容月貌,可是他感觉得到她才是出身高贵的千金贵女,不是他妹妹花几年工夫所学的皮毛所能比较。这是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的根深蒂固的卑怯。
“恰萍的命太好了。上次卫大爷离开后不久,我有一位堂叔突然回乡来,他从小便跟随掮客到外地做生意,三十多年没回来过,据说发了大财,在城里置下了许多产业,店面连着整条街,富得流油。这次突然返乡,听说他们夫妻仅有的一个女儿突然病逝,伤心得要命,回乡想认养一女陪伴老妻,也是恰萍长得漂亮又有福气,堂叔夫妇一见便喜欢,带她到城里当千金小姐。恰萍这次回来,说是想帮我成亲。”看得出来,土气老实的沈再山还是很高兴妹妹能提高地位。
“是嘛,长兄不娶,小妹怎敢僭越?”沈恰萍读了几本书,也能咬文嚼字了。“父母早逝,我不帮他谁帮他?那些势利眼的村女,总不会嫌我哥哥穷了吧!爹娘已答应我,让哥哥到城里帮忙生意,当名伙计也比当奴才好。”
“我不是卖身的奴才。”沈再山有点难堪。
“也差不了多少。”沈恰萍不屑的撇了撇红唇。“一日劳苦只换来三餐馆饭,即使做死累死,田主教人用草席一床把你捆了去埋,连替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人家还会夸赞房老爷有情有义,而房老爷呢,另外派个人管林地,有你没你并无差别。”
卫紫衣听了直皱眉,即使她说的全是事实,也不该说出来伤老实人的心。沈恰萍的改变太厉害了,不只外表变得崇尚华美,观念上也变得现实功利。他宁愿她仍是当年那位知足勤劳的村姑,当然,沈治萍绝不愿再回到烧水煮饭夜纺纱的过去。
他不便多管别人的家务事,事实上,也没有那交情。
沈再山答应收留那位老人,收下十两银子和宝宝开出来的药单,说等会儿便去抓药,顺便买点鱼肉给老人滋补。
沈怡萍不悦的噘起嘴。“哥,你怎么这样多事,万一他老命不保,死在咱们家多晦气,你还想不想讨老婆啊?”
“这……”沈再山犹豫了,有些事不能不忌讳。
卫紫衣心平气和的说:“两位请放心,那位老丈只是病了,不是绝症,只要按时服药,没有生命的危险。”
“真的?那就好。”沈再山很单纯的相信了。
沈怡萍白了她兄长一眼。“万一他死了呢?我看他老得该进棺材了。”
“恰萍,你怎么这样说话?你难道不相信卫大爷的话?”
“不打紧。”卫紫衣不生没营养的气。“俗话说,棺材装的是死人不是老人,说不准那老人家比我还长命。这样姑娘可放心?”
沈怡萍望着他,看到他的眼里有一种讽刺的精光,不由暗中生出征服他的欲望。他凭什么以那种目光看人呢?她不再是怯生生、一无所有的村姑,她从头到脚整个儿变了,变得高贵、华丽、富裕,她的地位已高过田主房老爷,她相信也是高过卫紫衣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处谋生的商人罢了!他的养父人人尊他为“沈大老”,她看惯了他颐指气使的威风£?也学了不少,再也不要忍受一点儿闲气。
可是,不如怎地,他那一派成风凛凛的模样又不像出于矫揉做作,既自得自重又温文有礼,他打哪儿来的自信?沈怡萍觉得疑惑,也有一点激赏——只有一点点,她必须确定他是深藏不露,还是如他那件长袍一样普通。养父不会允许她喜欢一个没身分的人。
她抛出一个媚眼。“我哥这屋子不过三间房,我用了一间,婢女用一间,再加上我哥,哪里还能安置人?”
沈再山插言道:“他可以睡我的,我睡地下。”他急着想赚几两银子好作聘金,再加上多年积下的,不想连讨老婆都靠妹妹,那会使他更加没有说话的地位。
有十两银子不怕讨不到老婆,若有二十两,还可以挑一个略有姿色的。
沈怡萍低声骂道:“好没出息的哥,丢我的睑嘛!”一扭身,回房里去了,传来她呼叫的声音:“画眉、喜雀,还不过来!”就见两名小丫头由一帘后快步而出,几乎用跑的跑进小姐房里,那是唯一有木门的一间房。
沈再山苦笑。“过惯了好日子,人也娇了。”
卫紫衣笑道:“那也不错啊!若能一辈子娇生惯养、呼奴使婢,可是难得的福分,难怪她要看轻自己出生的地方,跟她目前的身分太不相配。”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希望她一辈子都能过舒服日子,胜过我窝在这里,每天劳动四肢才有饭吃。”
“看样子,你不打算到城里去?”
“我能做什么?写字、算帐、招呼客人?我没一样伶俐的?这里才是我的根,我的故乡,无生蹲家窝的料,何苦学老鹰四处飞?”
卫紫衣的面庞浮起淡淡的笑容。
“听你这么说,可想见你比令妹高明得多。”
“不,不,是我自知没那个命,不想怡萍被一门穷亲戚拖累。她嘴里不说,我心里很明白她也难做人。她如今人在高处,嫉妒她的人也多了,又是人家的养女,不是亲生的,更想争一口气。把我带进城,不是让城里的人知道她原来出身不好吗?只要她过得好,我也对得起死去的父母,这已足够啦!”沈再山洒脱的说。
这是真的,离开根生的故土和熟悉的生活步调,不是那么轻易使能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