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够久,使得所有的脚印都可以被新的白雪所覆盖,而消失不见。
那么,人的记忆,是不是也如白雪呢?要忘掉与一个人一起拥有过的记忆,最好的办法,也许是和另一个人创造出更多可供回忆的东西吧,毕竟,人的心很小,容纳不了太多的情感。
偶尔午夜梦回,我会打开床头灯,让桔黄色的灯光幽幽地照着房间。侧着身子,脸颊轻轻地摩擦着细软的床单,指尖抚摸着床单上印着的一朵朵粉色玫瑰,晕黄的灯光,映照得那一朵朵粉玫瑰,色彩黯淡,仿如艳极将谢,有种哭泣的美。
10月24号,周三,上午我照例去“薇薇假期”跟进“奢华新加坡”的准备事宜,吃过午饭后,我就独自坐车去F大,因为要去协助“新加坡节”在F大举行的子活动——新加坡文学神州游。
活动设在F大的相辉堂,我和其他负责这个子活动的同事一起,布置会场,设置主席台和贵宾位,迎接演讲者和其他嘉宾。不算太意外地,在嘉宾中,我看见了王轻云。
一身柔美高雅的打扮,衬得王轻云的气质更是出众。不经意间,她也望见了我,彼此打了个照面。一时之间,她似乎有些意外,神情有着些微的波动。但很快,她就对我恢复笑容,而我也扯动嘴角,带出浅浅的弧度,点头示意。相当客气的礼貌寒暄,可是,我很清楚,我们彼此的笑容,都没有到达各自的眼睛。
活动开始后,我选了个略靠后的位置坐下,倾听着新加坡文学大家们的演讲,以及其他嘉宾和F大的优秀学子所准备的表演。
当王轻云上台,畅谈她对她所喜爱的一位新加坡文学家的感想时,我有种恍惚感,似乎又回到了10月11号的那场,同样是在相辉堂里的偶遇,以及那一场,一问一答的较量。
一天和一秒,你选择哪个?
“我想,这两种都是爱情吧。女人一生里会遇到很多次爱情,有的爱情只能供人想念,有的却是可以吃下肚去的。那一秒所想要见的人,应该就是那份怀念的爱情,而那一天所想要相处的人,却是一份可以携手共度人生的爱情。你可以珍爱前者,但是,你会更需要后者。”
柔弱轻盈的外表,精辟坚定的思想,很矛盾的组合。很久以前,在遇见王轻云后,我就深刻地了解到,对一个女子来说,外表的柔弱,决不意味着行动的软弱。她可以一边以柔弱姿态,打动男人的呵护之心,也可以一边以捍卫者或者进攻者的形象,面对另一个女人,收回失地,抑或拓展疆土。
热烈的气氛中,新加坡文学神州游也圆满落幕了。为了避开王轻云,我没有和其他协助人员一起去送别嘉宾,而是选择独自整理主席台。可惜的是,我不去就山,山却自己跑了过来。
“hi,廖薇薇,好久不见。”
我的手顿了一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神色,才回过头去,凝视对方。
王轻云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正盈盈地立于我的面前。
“你好!”我含笑,简短问好。
“真巧,又在相辉堂里遇到你了。前几天,我和朋友在外面吃饭的时候,遇到方池华,听说你们现在在谈恋爱了,真是恭喜呀!”
王轻云的笑容,很美,似乎也很真心实意,可是,我的心,却像是浸在冰冷的井水中,阵阵发凉。那一夜,在锦江饭店的大堂,她拥抱着贤之,对着我,露出过同样感觉的笑容。
“谢谢!”我客气但疏离的回答,然后侧过身,低头继续貌似忙碌地整理主席台,希望我的举动,可以让她知趣地告辞。
可是,王轻云动听而婉转的声音,却依然不屈不挠地在我耳边响起。
“最近,我一直在苦恼着一件事情,拿不定主意。知道你和池华恋爱后,倒是让我想到了解决方案。”
说到这里,王轻云停顿不语,似乎在等待我的好奇回问,而我继续着我的事情,没有转头向她,也没有出声相询。其实,我的心中,是巴不得她可以住口离开的。
耐不过我的沉默,王轻云继续开口说到,
“廖薇薇,我想请你做我的伴娘。我和贤之,已经商量好,明年,在我生日的那天,举行婚礼。虽然,贤之从不说他希望谁做伴郎,不过我了解,虽然方池华和贤之,以前在F大时,既不同届也不同系,但是作为先后两届的学生会主席,也让他们友情匪浅。相信贤之是希望方池华做伴郎的。所以,我一直在犹豫和方池华配对的伴娘人选,既然,你现在是方池华的女朋友,一定是最合适的人选了,希望你能赏脸。”
是幻听吗?为什么耳朵在嗡嗡的响,听到的声音,也如潮水一般,忽近又忽远呢?
我的身子有些僵硬,心也闷闷的,呼吸有些急促,让我觉得空气很稀薄。我的手握着一瓶矿泉水,却不敢用力,怕会握出“咯吱”的怪叫声,惊散我身边仅剩的微薄氧气。
“……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订购粉色的玫瑰花,因为,贤之说,粉玫瑰是永远的爱,希望在我和他的婚礼上,用这种美丽的花,布置我们的婚礼会场……”
千万朵的玫瑰花,重重地压上我的胸膛;千万根锋利的花刺,狠狠地扎入我的心。猛然剧痛。而那刺心的痛,却也在一瞬间,让我的神志清明。
我放下手中的矿泉水,慢慢侧转身子,与王轻云正面相对,直视着她的眼睛,清楚地看到她的瞳孔慢慢地在收缩,我才开口说,
“谢谢你的邀请。我本人是无所谓的,就怕到时候新郎会分不清楚谁才是新娘。毕竟,我也曾是贤之深爱过的女人。要是,婚礼那天,新郎多喝几杯,在会场上分不清旧爱新欢,我怕你这个做新娘的,会很尴尬。”
说完,我附送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即使那个笑容依然没有到达我的眼睛,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我想要的效果。
原本挂在王轻云脸上的恬然自得的神情,被狠狠地剥落了,她的唇色有些发白,漆黑的瞳孔剧烈的收缩着,眼中流露着一丝明显的不可置信,似乎完全没有意料到,我会那样地直接反击。
三年了,你王轻云的攻势依然凶猛,而我却非昔日阿蒙了。
三年前,你的一席话,让我毫无招架之力,心中的种种情绪,都明明白白地写在我的脸上,让你看得一清二楚、志得意满。之后,我也只会捧着一颗惶恐不安的心,去向贤之求证种种。
三年后,虽然我的内心依旧软弱,但是,我至少学会了,用笑容作为心情的掩饰,而且,对着敌人优雅地笑,那就是最好的回击武器。
空气中有丝凝滞,王轻云的苍白,在我的眼中不断地扩大,想必,我的笑容,也在她的眼中不断蔓延吧。片刻之后,王轻云轻启樱唇,话语冷冷,
“怎么会尴尬呢?你自己也说了,你只是个过去式。”
心剧烈地一抽,可是我脸上的笑容,却是愈加地光彩照人,轻轻地对王轻云抛出一句话,
“一段感情,属于过去时,还是现在进行时,又有谁能分得清楚明确的界限呢?”
说完,不看她的神情,我转身迅速地整理好主席台,对着王轻云道声,“我先走了。”就快步而走,推开相辉堂的门,离开。
不想对她说“再见”,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再见”她。
走出相辉堂,发现天竟是阴沉沉的,没有平日的夕阳西沉,彩霞满天的美景,只有大块大块的乌云挂在天空中。而空气也很闷,就如同我的胸口很闷,而我的心,似乎被重石紧紧压着,沉重地透不过气。
坐上出租车,摊在座椅上,我才发现,全身都很虚软,像是经历了长跑,耗尽了我的体力。车子疾驰,而我望着窗外越来越阴沉的天色,想着,上海,今天,是不是要下暴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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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一室的昏暗。只有摆放在客厅一角的“海底世界”,闪着微光,而那些色彩各异的小鱼们,依然惬意地徜徉着碧波,自由地呼吸着,游走着,浑然不觉外界的明与暗的光线变化。
我捧着热腾腾的拉茶,坐到书房的书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查阅邮件。未读邮件,只有孤零零的一封。点击开邮件,是关于“新加坡节”的子活动——“新加坡—迷人之都,无限机遇展”的参展企业名单,我的目光很快就扫视到我需要负责的那一块。
“知微软件”,总裁:利贤之,负责协助者:宋颖(kelly)和廖薇薇(vevay)(新加坡旅游局)。
我怔怔地看着,那一行字在我眼前不断地扩大,不停地晃着,晃得我有些心烦意乱。
我的右手轻轻搁在鼠标上,却仿佛是鼠标在给我以支撑,而不是我在掌握着鼠标;右手的食指无意识的拨动鼠标中间的滚轴,而虚软无力的劲道,让手指只是滑过滚轴,并没有移动那滚轴分毫。
出神了好一会,我才回复这封邮件,表示已收到并会尽力协助。
关上电脑,走出书房,因为我没有打开客厅的大灯,所以,整个屋子依然是暗沉沉的。
我径直走到餐厅,拿起自上次后,就一直搁放在餐厅里的灯光效果遥控器,按下“繁星满天”的键,抬头相望。
如同那一夜,房顶立刻缀满了一亮一闪的星星,可那原该浪漫无比的星光,却只是在我心中投下更多斑驳的影子。
低下头,我侧转脸,望向客厅的方向,隔开客厅和餐厅的暗红琉璃丝,流露着几分凄艳。流丝长垂,仿如滴泪。
红烛燃尽,泪终干,却依然会留下点点灰烬,隐隐露出曾经暗藏的伤心;我也一样,收起了眼泪,展开了笑容,却还是有片片斑驳在心中,有些往事始终不能完全忘记。
三年前,贤之从家里过完年,回来上海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说不出具体的事情,可我的直觉却很清晰地告诉我,贤之有心事,对我的态度也很有些怪异。
也许是因为他会问些奇怪的问题,也许是因为他经常莫明的走神,也许是因为那些神秘的短信和电话。可是,问贤之,又问不出所以然;自己理,也理不出头绪;想找人倾诉,可茹茹在香港培训,不想影响她,池华虽然依然在校园里,可是对男生诉说感情方面的心事,我又觉得有些难以启口。
于是,不好的情绪,一天天地在我的心中累积,累积成委屈、不安和怀疑。
某个周六下午,我因为这些怪异感觉,而赌气不去贤之租在浦东的房子看他,留在学校的图书馆看书。那一天,我没有等到贤之的电话,却等到了一个不速之客——王轻云。
她不请自坐,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对我微笑招呼,
“你好,廖薇薇,我是王轻云,相信贤之一定和你提起过我吧~”
我瞪着她,没有说话,一脸的戒备。
王轻云,这个名字,我当然听过。在我成为贤之的女朋友之前,我很努力地收集过与贤之相关的一切消息,希望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在为数不多的绯闻中,王轻云总是唯一的女主角,而传闻中的她,更是惠质兰心,美丽大方,让我曾一度把她列为头号情敌。
虽然一直知道她的大名,却一直没有没有见过,因为在我入学的时候,王轻云早就作为交换学生,去英国剑桥大学进修,之后,又因为极得那边的教授欣赏,而留下直接攻读文学硕士学位。
如今,王轻云真实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外表和气质,都比传闻更胜上一筹。我的本能在提醒我,有危险,有危险。
我没马上回答,而她挂着温柔的笑意,望着我,也不催促我说话。过了一会,我才开口说,
“你好,贤之提过你是她家乡很熟识的一个姐姐。”微微一顿,我又问到,
“找我有事吗?”
“嗯,是的,有点事情想和你说,借用你点时间。”王轻云话语温柔,非常有礼貌。
因为是周末,来看书的人也少了。整个图书馆很大,很空,很安静。即使王轻云的说话声音不大,我也依然听得一清二楚。
“关于我和贤之的关系,你知道的太简单了,我们不只是熟识而已。”
一句话,惊心动魄。我强自镇定,勉强地反问,“是吗?”
“嗯,说起来蛮复杂的。早在贤之读初中时,我们两家就熟识了。而现在,贤之的妈妈,是我的继母,我的爸爸,是贤之的继父。”
听到这句,虽然非常的惊讶,但是提着的心,却稍微放低了一些,原来他们是姐弟。我傻傻地笑了笑,没有心机地说,
“原来你真是贤之的姐姐呀,难怪贤之说起你的时候,总是用姐姐这个词。”
王轻云的眼神似乎有些变化,但是我没留意清楚,只听到她不紧不慢地继续说,
“贤之不是我弟弟。我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感情一直很深厚,对彼此的感觉,也是心知肚明的。他放弃了一直向往的Q大保送,选择来上海就读F大,只是为了和我在同一个校园里。而早在我妈妈在世时,就和贤之的妈妈订下了我们的婚事。”
我彻底震惊了,脑子有些迟钝起来,觉得自己像是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故事,那么的不真实,那么的不愿相信。
“我不相信,贤之从未说过他订婚了,我相信他不会骗我的。”我有些大声,却也显得我底气不足。
“没错,贤之的确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当时,双方父母虽然觉得我们当时感情很好,却也觉得我们年纪小,很难预料,就没和我们说,可这个心愿是一直在的。贤之为我来了F大后,我就明确他的心意了,而我也很爱他。可是,那个时候,我太骄傲,不肯主动对贤之表达心意,又太重视自身的发展,自信地以为,贤之一定会等我的。所以在他刚入学没多久,我就接受了作为交换学生去英国剑桥大学,一呆就是几年。”
她的语调有着淡淡的追悔,仿如想要逆水而回,挽回那段似水年华。而我的双手,在桌子下紧握,似乎那样才能握牢我摇摇欲坠的心。
“我在英国的时候,从未听贤之说,他交了女朋友,我也一直以为,我们彼此都在等待相聚的那一天。今年,我终于拿到硕士学位,